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之角色與專業知能
早期療育服務中,專業團隊合作的一員-教師,扮演著多元重要的角色,
本節就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之角色與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之專業知能相關研 究議題進行整理與分析。
壹、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之角色
早期療育是運用整合性的專業服務-專業團隊合作模式,以滿足發展遲緩 兒童在醫療復健、教育、家庭或社會等方面的特殊需求。通常專業團隊成員包 括家長、醫師、護理人員、心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
特教與學前教師、社會工作師等與兒童發展相關各領域專業人員,藉由不同專 業領域的人員共同組成且相互合作,提供全方面完整的療育服務(Stainback &
Stainback,1992; Briggs, 1997)。Webster認為專業團隊是一群專業人員一起工 作,每一個人做其中的一部份,而對整體產生貢獻,透過專業團隊能提供統整 性的服務。美國在1986年制定的身心障礙教育法修正案(The Education of the Handicapped Act Amendments; P.L. 99-457),亦特別強調專業團隊服務的重要 性(引自鈕文英,1998)。
專業團隊合作在早期療育服務的重要,乃因透過專業整合可以提供更適切 的服務給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傅秀媚(1996)亦指出早期療育服務由不同 專業人員共同合作才能達到實際效果。而專業團隊中在教育方面的專業人員便 是特教與學前教師,有學者認為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上的重要性,他們通常扮 演發現、情緒支持與協調整合的角色。蘇瑞雲(1997)認為托兒所及幼稚園是發 現異常孩子的首要教育體制,且矯治與教育這些孩子有賴托兒所及幼稚園教 師。傅秀媚(1999)也指出,教師與家長通常是最先發現幼兒在發展上的異常。
周宜卿及童伊迪(2003)更指出早期療育幼托老師或特教老師是兒童問題的早 期發現者、教導者與諮詢者。陳進吉(2004)亦說明發展遲緩兒的家長在情緒 性、訊息性支援方面,最主要的支援來源為幼稚園、托兒所或早期療育機構老 師。而教師在與專業團隊的關係上如同樞紐,教師能整合家庭與兒童對於相關 專業所出現的需求,及協調相關專業服務,成為家庭的對口單位(潘國慶,
2006;Bruder & Dunst, 2005)。
由上可發現,在早期療育專業團隊服務中,教師扮演著資訊提供者、聯絡 者、協調者、諮詢者與團隊促進者等多元角色(劉斐文,2003),其服務內容 包括:評估幼童能力、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與教導幼童學習,與家庭建立關係,
提供支持與諮詢服務,與專業人員協調、合作,並建立起與家庭和專業團隊間 的溝通橋樑。其角色可由國內外學者(Epstein & Dauber, 1991;郭美滿,2002;
劉斐文,2003:劉玉蓮、傅秀媚,2004;關佩偉,2006;賴安柔,2008)之研 究說明如下:
一、對幼兒方面
1.評估幼童發展:對所有幼兒初步篩選,主動發現幼兒在發展上的遲緩或異 常。
2.通報的責任:教師發現發展遲緩學生後,應向教育主管機關通報,也必須 對所屬縣(市)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通報。
3.規劃教育目標:教師應依據學生之優勢與發展需求,為身心障礙學生擬定 個別教育計劃。
4.提供教育服務:依據個別化教育計劃實行教育,給予在各發展層面的指導 與協助,支持有特殊需求的學生,並拓展學生在普通班的參與度。
5.評鑑學習成效:教師在執行個別化教育計劃一段時間,應依教學目標檢視 學生的學習狀況,瞭解學生是否達到預定的學習成果,而做適當的調整使
教學目標符合學生之發展能力。
6.提供轉銜服務: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幼兒在即將入小學以前,教師應事先 協助其探訪適合就讀的班級,就讀後的半年內仍需追蹤其小學生活的適應 狀況,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對家庭方面
1.提供家庭服務計畫:教師應評估身心障礙幼兒能力及家庭背景需求,以發 展適合身心障礙幼兒及其家庭的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2.提供諮詢教育:教師應瞭解早期療育有關教育、醫療、福利的資訊,以便 能適當的轉介及主動地提供諮詢服務。
3.給予家庭支持與訓練:教師必須提供家長參與特殊幼兒活動所需的技能,
並經常幫助家長找出讓他們持續參與特殊幼兒教育及督導特殊幼兒學習 成效的原動力。
4.與家庭建立關係:在早期療育服務中,家長不但是被服務的對象,也是早 期療育團隊工作成員之一,家長對自己幼兒的了解可以為相關人員提供深 入而豐富的寶貴資訊與建議,教師應視家長為夥伴關係,了解其家庭的獨 特性、家庭成員彼此間之影響,以達提供最適切之早期療育服務。
三、對專業團隊方面
1.協調與整合服務:在專業團隊中,教師亦扮演服務協調者或團隊整合者的 角色,因教師是接觸幼兒、家長與相關專業人員最頻繁的人員,從中需要 透過教師來使專業團隊運作。教師就如同個案管理者,負責與專業團隊間 的協調工作,並整合各專業的建議,協助個案獲得最大的利益,並且促使 個案與其家庭能夠接受最適切之服務。
2.執行專業間的建議:教師將治療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建議的策略和訓練活動 融入教學活動中,而在執行訓練活動前,與相關專業人員做充份的討論,
確定活動的是生活化、符合學習環境而且具體可行的建議,並在每天的教 鷽中執行相當程度的訓練量,以達對幼兒之訓練成效。
貳、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之專業知能
執行角色任務與所具備的專業能力息息相關,教師是具有專業性質的工 作,需要接受嚴格的訓練,藉以具備相當的專門知識與特殊才能,才能有效的 發揮其角色任務(曾喜城,1986;張素貞,2007)。美國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 (IDEA)的C部分中要求,障礙嬰兒、學步兒及學齡前兒童的專業人員,必須具 備充分的知識和技能,才能夠勝任該領域的工作(Bailey, 1989; Bailey, Farrel, O’Donnell, Simeonsson, & Miller, 1986; McCollum & Throp,1988;引自盧明譯,
2004)。在前述討論中,教師在專業團隊中就佔有相當重要的角色,除了要提 供兒童適切的教育服務之外,也必須和其他相關專業人員互相合作、溝通和協 調,才能有效達到專業團隊服務之功能(沈美君,2009)。因此教師若能充實 發展遲緩兒童及早期療育服務之知能,便能提供適性的教育與相關服務,充份 發揮專業團隊成員的功能(郭美滿,2002)。
專業知能的具備才能使其角色任務得以發揮,Knowles(1970)認為專業知 能是:執行特定功能或工作所包含的必需知識、個人價值、技能及態度。郭文 茵(1992)則指出專業知能是:與個人職務有關的能力,也就是當個人扮演某一 社會角色,為了能充分發揮角色功能所需具備的能力。專業知能包括知識、技 能與態度,這三者呈現出相互作用的關係,是不易區分開來的。而教師在面臨 早期療育服務這樣涉及多元服務、多專業參與協調及異質性之幼兒與家庭,所 需具備的「專業知能」有哪些?才能勝任此項工作。
Cook, Tessier 和 Klein (1992) 提及實施融合教育之幼兒園教師需具備的 專業能力:設計與評鑑有效的介入方案、參與專業合作的能力、瞭解幼兒的學
習歷程;其次為運用引起動機、環境佈置、與課室管理等教學策略;另促進幼 兒溝通能力、認知能力、社會情緒能力、技巧動作能力以及學業能力等之發展 亦相當重要;再者,輔導特殊幼兒與一般幼兒、學校、家庭、社區、不同文化 間的交流互動以實踐常態化的理念,以及促進教師自我專業成長都是必要的專 業能力。Smith 和 Powers (1987) 分析美國各州對學前特教教師的審核標準,
要求教師應具備以下八個領域的專業知能:正常與異常幼兒的發展、家庭、團 隊成員及關係、教學(包括課程、教材、教法)、法規與政策、回歸主流、成效 評估、師生關係(黃愫芬,2004)。吳樎椒、張宇樑及廖又儀(2008)歸納出 教師所具有的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為:1.特教理念;2.課程與教學;3.環境規劃 與班級經營;4.親師合作;5.團隊合作;6.專業成長等。古玉嬌等人(2004)
說明了學前教師在專業服務中所需的專業知能如下:1.具備問題解決與衝突解 決的技巧,以保持良好合作。2.能夠清晰的溝通與解釋特殊幼兒的身心特質,
能夠提供充分的相關資源,熟悉相關政策與實務現況,以協助融合與轉銜。3.
能夠進行教學示範指導,包含調整教學環境、課程教材以及教學法,與能夠有 效選擇平行合作或是專家諮詢的策略,以使園所採納建議。4.瞭解各專業團隊 人員的專長,以及時的協調其他專業人員的參與。5.熟悉遲緩兒的家長身心負 擔和可能經歷心理階段,以促進家庭參與。劉玉蓮及傅秀媚(2004)指出早期療 育教師需要的專業知能:1.一般知能;2.課程與教學;3.診斷評量;4.行為輔導;
5.保健醫護;6.溝通協調;7.親職教育;8.環境規劃;9.特教行政等。
統合以上論述,各學者對參與早期療育服務之教師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能歸 納如下:
一、在幼兒方面
1.具備幼兒發展知識與融合教育態度:教師應具備一般教育與特殊教育的專 業知能,對一般幼兒與特殊幼兒發展模式熟悉,以便發現幼兒在發展上的
遲緩與異常。並對特殊教育理念與態度,抱持支持與接納,讓融合教育能 落實在普通班教室。
2.熟悉通報責任與服務流程:教師通常扮演著幼兒發展上異常發現的角色,
而教師發現異常幼兒時,有通報的責任,因此教師熟知通報服務流程,可 讓特殊需求幼兒及早獲得需要的協助。
而教師發現異常幼兒時,有通報的責任,因此教師熟知通報服務流程,可 讓特殊需求幼兒及早獲得需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