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教材的編寫原則
筆者在第二節之六提到,從系統的理論來看教學設計,為了達到整 體教學目標, 系統的每一個因素與層級必須要很密切的搭配。語言教學 也不例外。
一、第二語言教學結構與教學原則
呂必松在「對外漢語教學概論」(1996)中,在對外華語教學領域 首次明確提出了學科體系模式。
圖六:呂必松第二語言教學結構圖形
呂必松(1996)的第二語言教學的結構,由第二語言教學的每一個 因素來組成的系統。圖六顯示,客觀條件及理論基礎(包括教學實踐的 經驗)是第二語言教學最底層的結構。主體結構,就是說,教學實踐活 動,是四大環節組成的:總體設計、教材編寫(或選擇)、課堂教學和 測試。上層結構是教學原則。教學原則是總體設計的內容之一,所以收 到教學類型、教學對象、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的影響,同時也是教學法 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也影響到教學實踐活動。「
由此可見,教學原則 是一個特殊的部件。它反映教學實踐活動的客觀規律,又對教學實踐活 動發揮居高監下的指導作用。
」(呂必松,1996) 呂必松認為,教學原 則反映教學理論和教學的客觀規律,而非任意創造。教學方法則是在教 學理論和教學原則的指導之下,根據教學對象和教學內容的特點創造 的。教學方法體現在教材和課堂教學中,因此教學理論和教學原則也是 教材編寫和課堂活動的基礎。 要編寫科學性強的教材,就必須遵守總體 設計的教學原則。趙賢州(1988)表示「
總體設計是教學的總網,有了它,並在這總 網的支配下,才能安排教學的各個環節,包括編寫出科學性強的教材來...
我們發現不少教材使用對象和目的不明確,教學要求不具體,沒有科學 的語法和詞彙大綱,這些都與缺乏總體設計有關。
」總體設計的定義為:「
根據語言規律、語言學習規律、和語言教學
規律,在全面分析第二語言教學的各種主客觀條件,綜合考慮各種可能
的教學措施的基礎上選擇最佳的教學方案,對教學對象、教學目標、教
學內容、教學途徑、教學原則以及教師的分工和對教師的要求等作出明
確的規定,以便指導教材編寫(或選擇)、課堂教學和成績測試,使各
個教學環節成為一個互相銜接的,統一的整體,使全體教學人員根據不
同的分工在教學上進行協調行動。
」(呂必松,1996)總體設計的內容如下:
• 考慮好課時。
言語交際技能的教學是空白的。無論 是在教材中,還是課堂教學中,語言 要素的教學要圍繞言語技能和言語交 際技能。
理論講解與語言操練的關係 「精講多練」的原則。
目的語與媒介語的關係 「適度使用媒介語」的原則。
(資料來源:呂必松(1996)《對外漢語教學概論》)
二、教材編寫的一般原則
54教材編寫過程,除了符合總體設計的教學原則之外,還要遵守教材 編寫原則。雖然語言教材有不同的類型,但是都有共同的基本編寫原 則:
表十四: 呂必松和劉珣的教材編寫的一般原則
實用性原則 教學內容必須符合教學目標與學習者的需求。使用的內 容有助於推動學習動機,直接影響到教學效果(見本章 一節之五)。教學方法易教易學。
交際性原則 教學內容與材料要有利於培養交際能力。保障材料語法 正確性是不夠的。還應該有交際價值,儘量接近生活真 實。
知識性原則 除了語言之外,內容還要包含學習者感興趣的新知識。
趣味性原則 教材內容和形式,包括版面設計的部份,要行動有趣,
能夠引起學習者的興趣,以便激發學習動機。
科學性原則 語言要規範;知識的介紹要科學;內容要符合語言、語 言學習和教學規律,由易到難,由淺到深;生詞和新語 法的分布要均勻,也要符合學習者的程度;練習的內容 和方式與教學內容和目標要一致;等等。
針對性原則 教材要適合教學對象的特點和需求。
系統性原則 教材內容的介紹以及技能的安排與訓練要平衡協調。不 同等級的教材要銜接。
(資料來源:呂必松(1996)《對外漢語教學概論》;劉珣(2000)《對外漢 語教育學引論》)
54 呂必松跟劉珣的教材編寫原則大同小異。呂必松多一項「交際性原則」及一
項「知識性原則」。劉珣則多一項「系統性原則」。
趙金銘(2004)比前人更全面地,更詳細地提出十個華語文教材編
課程類型 聽、說、讀、寫專項教材或雙項教材(例如,聽與說)和
了,而把每個語法點或句型按照難易度分成幾 圈,交際場合需要就講到,一圈接一圈逐步加深 難度。
教學原則 是指教材內容的核心和安排基礎,包括:課文型、結構 型、功能型、結構-功能型、功能型-結構型、話題 型、文化型等等。
表十九:李泉(2006)的華語文教材分類
語言技能類 • 綜合技能訓練教材包括精讀類和讀寫聽說類
• 專項技能訓練教材包括口語、聽力、閱讀寫作、
翻譯類教材等等。
語言知識類 包括華語語音、詞彙、語法、漢字,針對語言要素的教 材;華語概論、古代漢語、書面語等方面的教材。
文化知識類 包括中國歷史、哲學、文學、藝術和國情介紹等方面的 教材。
特殊用途語言 包括商貿華語、醫用華語、旅遊華語、外交華語、工程 華語、科技華語教材等等。
四、教材分級
「
探討分級標準的意義,不但在於釐清教材編寫的依據,最重要的 是把學習當作一個螺旋的發展進程。
」(蔡雅薰,2009)教材分級工作給學習過程建立客觀的標準,把抽象的語言能力落實 於具體的教學內容,以便教師與學習者掌握教學目標,並保持每個學習 階段之間的銜接。
歐盟國家的語言教育,從小學到高等教育階段,基於「歐洲共同語 文參考架構」(CEFR)所指定的內容。CEFR,不但對歐盟國家提供共 同的參考依據,而且給全球的語言教學研究提供了基礎結構。從2007年 開始,台灣的華語文能力測驗也把CEFR對外語能力指標的能力描述作為 華測的分級標準(蔡雅薰,2009)。因此,筆者以CEFR的分級標準為主 要依據,談分級的標準。筆者還參考了華語文教學界跟分級標準有關的 資料,像葉德明(1995)所提出的華語文教材分級重點,「漢語水平等
級標準與語法等級大綱」(HSK)(1996)和「國際漢語能力標準」
(2008)。
CEFR主要是分 A(basic user)、B(independent user)和 C(proficient user) 三個等級,把每個等級再分為兩個級次,因此,CEFR總共分六 級。
表二十:CEFR的六個等級
A1(入門級)Breakthrough Basic user
基礎使用者 A2(基礎級)Way stage B1(進階級)Threshold Independent user
獨立使用者 B2(高階級)Vantage C1(流利級)Effective Operational
Proficiency Proficient user
精熟使用者
C2(精通級)Mastery
因為本論文有關初級華語課程的教材設計原則,以下提供初級階段 CEFR所預期學習者要達成的能力的詳細描述:
表二十一:CEFR初級階段的能力分級說明
基本使用者(Basic user)
A1(入門級)Breakthrough 能了解,並使用熟悉的日常表達方式及使 用非常簡單的詞彙以求滿足基礎需求。能
(資料來源:The Council of Europe (2001). The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In 蔡雅薰(2009)。)
葉德明教授把華語文教材分為四級。初級階段的說明如下:
第一學習階段:教材可以利用每天生活所接觸到的情景為教學中心,以
步的跨文化意識和國際視野。
聽覺理解能力:1)能理解緩慢清晰、且與切身領域相關的句子及
互動策略:1)能使用簡易的技巧來開始、維持或結束一個簡短的
學習理論 第二語言學習心裡過程為理論基礎;內容與學習者的需求
「個人訊息類」所包含的主題當中,又以「個人情況」所包含的任 務項目為例:
瞭解或說明某人的姓名
瞭解或說明某人的國籍和籍貫 瞭解或說明某人的年齡
瞭解或說明某人的住址 瞭解或說明某人的職業 個人情況
向別人作自我介紹
CEFR的分類,包含「主題」和「次要主題」兩個概念。「次要主 題」是對比較大的交際範疇的次要分類。例如,「閒暇時間及娛樂」的 主題還可以再分成以下的次要主題:
1)空間時光;2)嗜好及興趣的廣播及電視;3)電影、戲劇、音樂 會等;4)展覽、博物館等;5)知識及藝術追求;6)運動;7)媒體等 等。
CEFR還提到,「次要主題」還可以分所謂的「特殊概念」。以「運 動」的次要主題為例,其特殊概念為:
1)地點:場地、運動場、體育館等;2)組織及團體:運動類型、
隊伍、社團等;3)個人:參賽者等;4)物件:卡片、球等;5)事件:
比賽、球賽等;6)行為:觀看比賽、參加比賽、參加球賽、贏得比賽、
輸球、平手等等。
教材要包含哪些內容等方面及其次序的選擇,由編寫者按照學習者 的需求、程度、興趣等因素來決定。主題的選擇,和學習者的年齡特別 有關。進行需求分析的階段,可以採用發問卷的方式來調查學習者對主 題的看法。在美洲地區進行有關華語教材的研究結果發現,中學和高中 學齡的熱門主題為:家庭、食物和飲料、休閒活動、時間表達、問候 語、運動和嗜好、節慶、人物等等。
八、小結
教材是課堂教學的基礎和主要依據,也是教學實踐活動的一個大環 節。為了編寫科學、與總體設計的每個環節有銜接的教材,就必須與總 體設計基於第二語言教學的各種主客觀條件及教學原則保持一致。此 外,還要遵守教材編寫的一般原則。其中,學者特別重視教材編寫的
「針對性原則」。
教材應針對於:
• 學習者
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材編寫要配合學習者的特點:內容和解釋方式 應適合學習者的年齡、文化背景以及教育程度。針對學習者的興趣與學 習目的的教材,有助於激發學習動機以及提高注意力。針對學習者的母 語的教材,通過對比分析,可以找出學習難易點,預測學習者會遇到的 困難。
• 課程
教材應一致於總體設計所制定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包括語言 要素和技能以及目的語文化)、時限、教學類型、課程類型、分級標 準、教學原則等。
• 教師
教師所扮演的角色、身分(例如,教師是否目的語母語者)、時 間、選擇的餘地等。
教材編寫應該有客觀的分級標準,保障每個學習階段之間的銜接。
「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為了達成促進歐盟各國之間的溝通、
合作與團結的目的,給歐洲國家提供了一個標準,明確地描述每個學習 階段學習者所需達到的能力和知識。至於華語教材應包括什麼詳細具體 的內容,像語音、詞彙、語法、情境、主題等方面的選擇,教材編寫者
就得參考針對華語的相關規範性的文獻和理論以及既有教材,透過教材 評估進行需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