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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的人權相關論述與探究學習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教科書的人權相關論述與探究學習

探究學習以問題作為引起學生興趣和後續思辨探究的核心,並重視學生尋找 證據以建構、支持自身論點的重要性。此外,某些探究學習還關注學生理解不同 意見和觀點後,進一步採取實際行動的作為。Grant、Swan 與 Lee(2017)主張探 究學習包含「問題」、「探究活動」、「證據」與「在知情的前提下採取行動」四個 要素,而為了促進探究學習的目標,美國國家社會科委員會(NCSS)於 2013 年 提出「大學、職業與公民生活之各州社會科標準架構」(C3 架構),作為探究學習 的落實基礎。其後,各州與國家層級的學術會議建構了探究弧(Inquiry Arc)此 一有關探究學習的內涵標準。探究弧有下列四項構面:

(一)發展問題,規劃、引導探究

(二)使用學科概念與工具

(三)評估資料和訊息,使用證據

(四)與他人分享、交流結論,在知情的前提下採取行動

上述四項構面包含了Grant 等人(2017)所提出的探究學習各項要素,構面 之間亦互相關聯而具次序性。探究弧與其他教材標準不同之處,在於其建構了一 套自發展問題、規劃探究、交流觀點至採取知情行動的連鎖、互相強化的內容要 素。據此,本研究使用 C3 架構和探究弧內涵標準,作為評估教科書中人權教育 相關內容之依據。

具體而言,以 C3 架構和探究弧內涵標準檢視教科書與人權相關的內容,首 先應判斷其論述中,是否有足以引導後續探究可能的提問。其次,檢視內容和提 問所呈現的資訊與敘述,能否且如何引導學生連結課程中的相關概念,作為思考、

判斷的基礎。再者,內容和提問的呈現,能否且如何指引學生判讀、分析其中的 資訊,作為思辨與探討問題的依據。最後,相關內容和提問,能否且如何鼓勵學 生與同儕分享彼此的意見和觀點,並在了解各種不同觀點後,能夠進一步發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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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策略與方案,實踐思辨和探究後的結果。以上,為使用 C3 架構和探究弧內涵 標準檢視教科書與人權相關內容論述的方式。

自探究學習的內涵,以及 C3 架構與探究弧內涵標準觀之,提出問題是引導 探究學習的首要步驟。因此,本研究將分別針對各版本教科書人權相關內容中的 提問,進行統計與質性分析,以了解教科書中人權概念相關內容,是否且如何呼 應108〈公民與社會課綱〉之探究學習目標。

壹、教科書中人權概念內容提問統計

如本研究第二章第三節所提及,問題是引導探究的關鍵要素,其指引了後續 分析、尋找證據、評論問題等一系列學習探索的方向。相對於呈現一個理論的標 題或一連串事實,問題將更能引發學生對主題進行探究的興趣。因此,針對教科 書中人權概念相關內容的提問進行數量上的統計,是呈現教科書呼應探究學習目 標的第一步。其後,再進行相關提問內容的分析,以理解其呼應探究學習目標的 具體情形。

教科書中人權概念相關內容的提問,主要有兩種不同類型,第一種類型如下 列範例:

(1)但是原住民族自治該如何運作?或是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可以在哪些 條件下、以及該如何行使?對此,原住民族基本法明文賦予部落公法人 的地位,使得原住民族得以部落為單位取得集體性的權利(三民版第二 冊,2020,P.72)。

(2)法律上的權利主體僅限於「有生命的人」嗎?事實上,除了自然人之外,

還有法人(南一版第一冊,2019,P.51)。

(3)儘管我國採行合理差別對待原則以追求實質平等,但過程中遭遇各種支 持與反對意見,甚至發生觀點上的對立衝突。究竟為什麼社會中的不同 群體對於「公平正義」的理解與追求會有衝突呢?這是我們下個議題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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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的重要課題(龍騰版第二冊,2019b,P.113)。

從第一種類型提問可看出,其或是在問題之後立即給予說明解釋、或是作為 後續段落、章節的引言,目的皆不是在向學生提出問題來引導思考。因此,此種 類型的提問,並不屬於引導探究學習的問題,故不列入本研究統計和分析的範疇。

第二種類型的提問如下列範例:

(1)為了消弭就業上的性別歧視,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規定,雇主在徵才時除 非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外,不能基於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基於此,

徵才公告上幾乎不會出現限定性別的公告,但仍發生某航空公司雖未於 徵才公告限制性別,實際上卻只錄取女性空服員的情形。請問你對這樣 的規定有什麼樣的看法呢(三民版第二冊,2020,P.43)?

(2)男女生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否應一致?你支持國際公約對男女結婚年齡須 滿18 歲上嗎?請說明理由(南一版第一冊,2019,P.22)。

(3)關於涉及人民基本權利的議題,究竟能否作為公投事項?又應如何界定 哪些社會事務屬於基本人權、哪些不是?能否有客觀具體的標準(龍騰 版第二冊,2019b,P.70)?

自第二種類型提問可知,此類問題在詢問學生對於問題內容的看法、觀點,

並需要學生使用課程提及的概念作為思考基礎,提出相關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主張。

因此,這類問題具有「引導後續探究」的可能性,方為本研究的分析標的。

本研究根據表 4-1-1 列出之人權概念項目,檢視各冊教科書相關內容中的提 問,並進行次數計算。檢視範圍除課文本身外,作為概念補充和思考練習的圖片、

照片文字、小百科、新聞時事議題、課後閱讀、隨堂練習與評量等,亦包含於計 算範疇中。統計結果如下表所示:

98 資料來源:三民版(2019)、三民版(2020)、龍騰版(2019a)、龍騰版(2019b)、 南一版(2019)、南一版(2020)公民與社會教科書。研究者自行整理。

根據上表的統計結果,教科書中平均每課有 14 個與人權相關內容的提問,

但提問的數目明顯與課次主題相關:三個版本的教科書內,「政府體制」課次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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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相關內容的提問均顯著較少,其他如「國家主權」和「所得、貿易」等課次中 的提問數目也比較少。

表4-3-1 的統計結果,亦呈現了 108〈公民與社會課綱〉與 99〈公民與社會 課綱〉在教科書編寫方式指引的差異。若將兩個課綱下的教科書內容進行對照,

即可發現明顯不同:99〈公民與社會課綱〉並未要求教科書內容的編寫,應以提 問方式為之;以三個版本的教科書第一冊第三課「人與人權」為例,書中皆探討 了人權理念的發展歷程、日常生活中的人權議題及人權保障與立法三項人權相關 議題,但內容多是以敘述、說明的方式呈現概念內容,鮮有透過提問方式引導學 生思考的文句出現(三民版第一冊,2018;南一版第一冊,2016;龍騰版第一冊,

2016)。與此相對,108〈公民與社會課綱〉闡明教科書之編寫,應反映學習內容 條目的提問精神,藉此提供學生進行探究學習的素材(國教院,2018:49)。而根 據表 4-3-1 的統計結果,各版本教科書與書中各課有關人權內容的提問,皆有一 定數量。是故教科書中人權相關概念提問的統計,呈現了課本在數量上試圖呼應 108〈公民與社會課綱〉探究學習目標的企圖。然而,教科書中的提問,具有什麼 樣的特色?能引導學生達致何種程度的探究學習?這些問題須進一步針對這些 提問進行質性分析,方能評估教科書呼應 108〈公民與社會課綱〉之探究學習宗 旨的情形。

貳、教科書中人權概念提問分析

綜合審視教科書中與人權概念相關的提問,主要可以發現其具有「多為開放 式、無固定答案的提問」、「多利用議題或閱讀文章進行提問」、「僅有少數提問提 供兩難或衝突情境」、「較缺乏與同儕溝通、分享意見與產生行動的提問」等特色。

以下分別就前述特色與其對應探究學習目標之情形進行討論,並於其後分析教科 書中提問內容的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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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為開放式、無固定答案的提問,可作為探究學習的開端

除了作為後續課程引文的提問,以及提問後立即給予答案或進行解釋的提問 外,教科書中與人權概念內容相關的提問,多屬開放式、無固定答案的問題。例 如:「現代社會預設公民為一種普遍性身分,歷史上漸次除去財產、性別、種族等 限制。但你認為不具有『公民對談』精神的社會成員,可以擁有公民身分嗎?為 什麼(三民版第一冊,2019,P.9)?」、「你認為國家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利用數位 科技來監控人民(南一版第二冊,2020,P.33)?」、「究竟如何界定社會處境不 利群體?…上述對於女性與原住民族的相關保障,有其過去的脈絡背景,然時至 今日,是否可能有某些面向的保障,同樣形成對其他群體成員的不平等呢(龍騰 版第一冊,2019a,P.39)?」上述問題皆未有標準答案,詢問的是學生對於該議 題的自身觀點,以及可能選項的判斷與理由。對探究學習而言,這類問題是屬「有 意義的問題」,其需要學生利用課程中所習得的「公民身分」、「科技發展對社會規 範的影響」與「社會處境不利群體及權利保障」相關知識,作為思考問題的基礎,

再將知識運用至問題情境中,做出判斷。

質言之,公民與社會科本在探討各種人為活動和社會現象,這些活動與現象 往往無法以是/否或有/無來歸結。故採用開放式、無固定答案的提問,可讓學 生利用課程內容知識,對問題進行解釋和判斷,而有別於單純的是非有無回答。

據此,開放式、無固定答案的提問,可視為探究學習的開端。

二、利用議題、閱讀文章和圖表進行提問,引導學生連結課程概念,

並促進探究技巧

如湯梅英(2001)所指出,透過人權議題相關的生活事例與當前社會問題的 討論,可協助學生培養對人權概念和人權價值更敏銳的覺察與認識。各版本教科 書中,均有與課程相關的議題討論、文章閱讀提問設計,藉此引導學生對議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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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探究思考。以下分別以教科書中的實例進行說明。

行探究思考。以下分別以教科書中的實例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