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文獻探討文獻探討文獻探討
為使本研究能在具體的理論基礎支持下發展出適合的研究架構,首 先進行廣泛的文獻回顧及資料收集。本章希望藉由文獻探討瞭解目前文 化創意產業以及展覽產業的發展現況及範疇,並且藉由參展動機、績效 與展覽環境因素指標的探討以發展本研究之架構。
第一節第一節
第一節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
一一一
一、、、 、 文化創意產業定義文化創意產業定義 文化創意產業定義文化創意產業定義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對於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 的定義為: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內容的本質上是無形 資產與具文化概念的,而且通常由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而以產品或服務 的形式來呈現。文化產業也可以被視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或 是在經濟領域被稱為的未來性產業(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或在科技領 域稱之為內容產業(content industries)( UNESCO,2003)。
而我國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中,將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為:
「源自創意或文化累積,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及 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類別」(2007 臺灣文化創 意產業發展年報,2008)。
目前世界各國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有不同的認定方式,但在大致 上可分為兩個方向:其中之一為「創意工業」(creative industries)其定義 為:注重文化產業中經濟效益與就業機會所產生的社會效益,主要代表 國家有:英國、紐西蘭、澳洲、香港與台灣。另外之一則為「文化產業」
(Culture Industry),並無一致性的定義,乃採取因地制宜的作法,代表國 家有:美國、中國、芬蘭(鄭智偉,2003)。
Kunzmann (2003)認為,由於文化一詞對於不同背景或專業領域的人 而言,具有不同之意義,故對於文化產業之定義與地域性之認知與傳統,
以及地方潛力與現況息息相關,故世界各國對文化產業的認知便會因國 情而有所不同,因此本研究主要以台灣之文化創意產業為主要研究範圍。
而楊敏芝與辛晚教 (2001)則依據文化產業之特質進行劃分三類別定 義及內涵:
1. 大眾消費型文化產業:
大眾消費型文化產業強調的是「生產活動與大眾消費心理需求結 合,主要依賴全球性經濟網路下的消費市場並配合傳播新技術所產生,
不具空間依存性,主要包括流行文化產業(流行服飾、化妝品、家飾、
電影、音像產品、廣告媒體、設計品牌)與文化事業(圖書、報刊、雜 誌、文化刊物、文藝培訓業、印刷業等)」。
2. 設施型文化產業:
設施型強調的是「消費活動與空間經營的重要性,具有空間依存性,
通常與大型土地開發與都市計畫連結,不僅常列為都市旗艦開發計畫,
也往往成為都市再生的主要策略,如會議產業、娛樂產業、體育產業、
文化設施產業等,其中『博物館』便是文化設施產業的要角」。 3. 地方型文化產業:
地方型文化產業具空間與地域依存性(geography dependency),是利 用地方文化之獨創性、創作性塑造出屬於當地獨有之文化圖像,將地方 居民內發性的空間、活動與產品轉化為可消費的商品或體驗,以吸引遊 客至地方消費,故常成為地方經濟再生與文化保存延續重要策略。
二二二
二、、、 、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產業概況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產業概況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產業概況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產業概況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包括: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
文化展演設施、設計產業、出版、電視與廣播、電影、廣告、數位休閒 娛樂、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創意生活產業等十三個類別,
負責的主管機關有文建會、新聞局、經濟部、及內政部,下表 2-4 為文 化創意產業各類別所隸屬的主管機關與產業說明。
表 2-1 文化創意產業範疇
主管機關
(二) 營業額及附加價值 1. 營業額
就整體文化創意產業觀察,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總體營業額(不含設 計品牌時尚產業)為 5,862.3 億元較前一年成長 0.89%,但其成長幅度不如 2005 年(4.41%)來得大。由各行業別來看(不含設計品牌時尚產業),以廣 告產業營業額最多,為 1,416.12 億元,其次是廣播電視產業共有 1,013.39 億元,兩者和 2005 年相比也都分別呈現 0.34%和 0.40%的成長值。
而細究 2006 年整體營業額成長趨於緩和之因,除了因為臺灣文化創 意產業由政府推動以來已經歷 5 年時間,成長趨於穩定之外;單就個別 產業分析,文化展演設施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視覺藝術產業三 者,和 2005 年相比成長率的衰退幅度最大。而視覺藝術產業、文化展演 設施產業和出版產業分別呈現了 8.89%、24.66%、8.43%之負成長(2007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08)。
2. 附加價值
附加價值為計算每 1 生產過程或生產部門對產品所做的增值,即產業 的產出營業額扣除中間投入成本之後的數值。2006 年總體文化創意產業 (不含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共創造了 3,071.52 億元的附加價值,和 2005 年 相比衰退了 0.43%。行業別中(不含設計品牌時尚產業)以建築設計產業的 附加價值最高,共有 629.91 億元,和前一年相比成長了 2.03%;而成長
率最高的為數位休閒娛樂產業,成長率為 13.99%,其次是設計產業的 廣告產業 140,404,031 141,125,342
(0.51%)
三三三
三、、、 小結、 小結小結小結
根據文獻探討本研究對於文化創意產業之定義主要以台灣在「文 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中的定義:「源自創意或文化累積,透過智慧財 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及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 境提升之產業類別」為主。
根據產業業概況,本研究範圍主要以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廠商為 主,其廠商產業範疇有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工藝產 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電影產業等 13 個產業別,而每年的產業營 業額成長率逐漸趨於平緩,因此本研究希望藉以展覽之方式提升文化 創意產業之年營業額,也引發本研究以文化創意產業為研究範圍之動 機。
第二節第二節
Bonama (1983)
商業展覽為製造商、配銷商、及其它賣主對所邀請對象-包括 現有顧客、潛在顧客、供應商、及其它的商業團體及新聞媒體 (但不包括一般性社會大眾)展示他們的產品或者其服務。
Donald, Jason, Keith and Burdick (1987)
商業展覽是一種活動推廣的型態,主辦單位邀請廠商設立攤位 並且將該公司的產品展示給有興趣的參訪者。
Shoham (1999)
認為買賣雙方可藉由商業展覽會面、並進行互動。對於國際行
Tanner(2002) 商業展覽可提供買賣雙方面對面接觸的機會,且藉由此機會作
成交易所需花費的成本遠低於使用電話推銷花費的成本。
Czinkota and Ronkainen (2007)
在商業展覽過程當中,製造商、經銷商以及參展人員可將公司 產品給現有和潛在的顧客、供給者、其他產業夥伴及新聞界。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二二
二、、、 展覽構成主體、 展覽構成主體展覽構成主體展覽構成主體
在一個展覽會舉辦中,「主辦單位」、「參觀民眾」、「參展廠商」是最 主要的三個構成主體,「周邊廠商」周邊廠商是協助這三個構成主體,以 使展覽會能順利展出的團體;對於展覽會的舉行,可以產生影響的個人 或團體,就是展覽會不得不重視的「意見領袖」(溫月
、段恩雷,2008)。有關展覽的構成主體,詳細說明如下(溫月
、段恩雷,2008):(一)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是展覽活動的推動者,負責訂定展期,安排展覽所需之各 項軟硬體,並發動廣告文宣、徵集參展及參觀者組織。展覽主辦單位的 身分有展覽公司、產業公會、產業商會及政府機構等。
在確定要辦理展覽之後,主辦單位首先會決定展出的產品、展覽的 時間以及展出的場所。展出的產品一經確定,參加展出廠商的產業屬性 即告確定,參展觀眾的職業或生活屬性是主辦單位另一項要求的決定。
1. 展出的地點
對主辦單位而言,為了使展覽成功,供應商及參觀者的數量非常重 要,因此對於主辦單而言,地點的選擇具有很大的影響力。
2. 展覽的時間
展出的時間就是展覽的起止日期,在開始日期方面,主辦單位通常
會以需求者的需要以及參展廠商的產品開發週期而決定;至於展出的天 數,通常會以展場面積的大小,以及前來參觀人數,計算出可以維持一 定訪客密度的天數,而後以此為展期。
3. 展出的產品
主辦單位對展出產品的選擇,通常會配合展出地點進行,經過分析 可以徵集足夠的廠商參展後再行決定。
(二) 參展廠商
參展廠商是展覽會中展示陳列其產品或服務的組織,而且是繼主辦 單位確定後,第一個出現的展覽構成主體。
(三) 參觀觀眾
參觀觀眾是經由參觀參展廠商的陳列展示,從而獲得生活或工作需 求滿足的一群人,通常依據不同的觀察與分類方法分為四類:
1. 學習者(Educational seekers):沒有採購意願或能力的觀眾,所以他們 參觀的目的旨在學習;
2. 求解者(Solution seekers):這是因為遇到困難而展覽會中尋求解決方 法的觀眾。
3. 應酬者(Social visitors):當時並無採購意願的老客戶是這類觀眾的主 要構成者,因此他們參觀展覽的目的較偏向與供應商維繫友誼;
4. 真買主(Buyers):這是以採購為目的的觀眾。
(四) 展覽周邊服務業
一般來說,較具代表性的展覽周邊服務既有展覽攤位設計與裝潢承 攬業、展品運輸及報關業、參展顧問服務業、旅行服務業等等。
(五) 意見領袖
展覽的籌辦非常需要動員目標群體的參與,所以各級政府、產業團 體或是在社群中具有一定影響力者,是自早期以至於今,各種展覽會所 不可或缺的支援力量,而新聞媒體則是另外一類的展覽外部主導力量,
在展覽會舉行期間,新聞媒體都會群聚採訪,展覽主辦單位也會利用這
在展覽會舉行期間,新聞媒體都會群聚採訪,展覽主辦單位也會利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