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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文化的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文化的意涵

一、文化的定義與特徵

文化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人類離不開文化,文化就像人的影子,

文化無所不在,人類與文化朝夕相伴。關於文化的定義與界定已有數百種之多,

各家眾說紛紜,至今我們仍無法明確的將文化下一個完整的定義。

張占一(1990)提到文化可依在交際過程中的功能性分為知識文化和交際文 化,「知識文化」經常以知識或內容的方式在交際過程中出現,但它不會直接影 響交際;「交際文化」是語言文化間的差異,它會直接影響交際成功與否的文化 因素。胡文仲、高一虹(1997)談到若從外語教學的角度來看文化,文化是一個 特定團體的生活方式,它包括了日常生活、風俗習慣,也包含隱藏在各方面的價 值觀念。而周小兵(2009:105)在《對外漢語教學導論》一書中提到:

文化在漢語實際是『人文教化』的簡稱。『文』是基礎和工具,包括語言和 文字;『化』是教化。『教化』是人們精神活動和物質活動的共同規範,也 是各種規範在產生及傳播,最後得到認同的過程。

根據以上學者們對文化的定義,可知文化可分為精神文化與物質文化兩方面,且 文化具有教化的功能,它是活動的共同規範,是人們在活動過程中的總和。學者 們亦從外語的角度來看文化的定義,對第二外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有了重要的貢 獻。而周思源(1997)針對是否要為文化下定義,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說:我 們應該對文化採取一個廣泛的理解—『文化就是生活』。雖然文化的定義有數以 百種,從學者們對文化的看法,我們可得知,文化是由社會所產出的物質生活方 式,文化是由社會生產關係所反映的意識形態,最重要的是文化就遍佈在我們日 常生活當中

而在中世紀晚期,「文化」在西方最早的文化含義是指庄稼的種植和動物的 飼養;後來,被用來描述對人的心智培養。顯然,「文化」一詞受到人們的關注 且被延伸到培育這樣的一個觀念。西方最早的英國人類學家 E. Tylor(1871)被 譽為「文化學之父」,他在《Primitive Culture》一書中說文化是一個複雜的整體,

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們作為社會成員而獲得的一切 能力與習慣。」Kluckhohn(1944)提到文化是所有歷史上產生的生活模式,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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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模式存在於任何時間,是人們的行為指南。美國人類學家 Brislin(1993)談到 文化可以解釋為是具有共同信念和經驗,且具有能讓相同價值觀與對某一歷史感 興趣的人所能知曉的集合。而英國傳播學家 R. Williams(1961:41-43)為文化 下了三個廣泛的定義:

(一)文化可指智力、精神和美學的發展過程,屬於智力或藝術活動的文化。

(二)一個族群在一個時期的某種特別生活方式,屬於生活方式的文化。

(三)指意實踐(signifying practices),屬於發展意義上的文化。

由以上西方學者對文化的定義可知,文化概括的範圍非常廣泛,不僅是人們的生 活方式、藝術活動,或是具有實踐性質的皆稱之為文化。文化是一個民族的共同 經驗和歷史,我們可透過文化來了解一個民族的生活型態與歷史發展。

綜觀中西方各學者對文化下的定義後,可發現從不同的角度來看文化,人們 對於文化亦呈現多樣化的觀點。若要將文化下定義,研究者贊同 E. Tylor(1871)

的看法,文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是信仰、風俗習慣或是生活方式,都是屬於 文化的層面;若從對外漢語教學的角度來看,研究者較認同張占一(1990)的說 法,簡單的將文化分為知識與交際兩項,在第二語言學習中,需對語言的知識文 化有所了解,且擁有足夠的詞彙量及語法結構後,我們才能進一步的學習隱藏在 語言背後的文化因素,才能讓在面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交際得以成功。

關於文化的定義至今仍未有一個正確的說法,然而我們可通過學者不同定 義,找出文化的特點。研究者綜合劉珣(2000)、呂必松(2007)、劉宓慶(2007)、

朱志平(2008),針對華語教學中的文化特徵做了以下歸納:

表 2-1 文化特徵

學者 文化特徵

劉珣 1.創造性。2.民族性。3.社會性。4.系統性。5.記錄性。6.變易性。

呂必松 1.社會性。2.多樣性。3.系統性。4.階段性。

劉宓慶 1.民族性。2.傳承性。3.流變性。4.兼容性。

朱志平 1.民族性。2.地域性。3.傳承性。4.變異性。5.穩定性。6.統攝性。

資料來源:研究者者自行整理 由以上的文化特徵,可看出文化是代表一個民族的文化特色,在生活過程中汰換 更新該民族的文化,互相包容,適應新的時代;隨著時代的演變,文化亦記錄了 人們過去的思想與生活方式,帶給現代社會一個新的傳承價值。

綜合以上學者對文化的定義,文化的分類與特徵,我們可知文化是個複雜的 集合,概括了人類的物質、制度及思想等各方面,它是人們共同擁有的,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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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及創造發明,它代表一個民族的特色。文化亦扮演傳承的角 色,通過文化,我們可以了解一個民族的演進歷史,可作為後人研究探討的依據。

二、文化的分類

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莊曉萍等人(2010)等提到隱藏於文化的背後就是權 力的象徵,占主導地位的階層的文化被視為精英文化、高雅文化,處於社會底層 的老百姓文化則被視為低俗文化。從文化與權力兩者的關係中,可已隱約了解這 是一種文化霸權的體現。由此可知,現今的社會生活,除了輩分階級的倫理道德 制度之外,以財富來區分階級,亦成為了社會變相認知。

當我們面對不同文化時,文化的表現方式也會不相同,有的容易察覺,有的 則不易觀察。胡文仲(1999)指出文化可分為顯性和隱性,顯性的文化是指服裝、

音樂、飲食、禮儀等,主要是物質和制度層面的文化,顯性的文化可容易察覺。

隱性的文化是指價值觀、交際模式等,主要是思想觀念層面的文化,需透過交際 過程才能了解此文化層面的意義。H. H. Stern(1992)根據文化的結構及範疇將 文化分為大 C 文化與小 c 文化。大 C 文化指的是經濟、政治、哲學、教育、文 學藝術、思想觀念及價值體系;小 c 文化指的是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行為準則、

社會組織和人際關係等。由以上學者的論點可知,表層文化、知識文化屬於顯性 文化,可以直接察覺;而深層文化則屬於隱性文化,如:在交際過程中語句的言 外之意,學習者無法直接從字面了解語句所表達的意思,是需要通過進一步了解 文化的內涵,才能理解其意義。

我們從不同的角度來看文化,對文化的理解重點也會有所不同,有的強調社 會的生活方式,有的強調群體的共同行為規範。研究者歸納R. Williams(1961)、 劉珣(2000)、陳申(2001)、葉德明(2002)、婁毅(2006)、方麗娜(2009)、白 家楹(2010)、趙春秋(2010)、高劍華(2012)、趙叡珍(2012)學者們對文化分 類的看法,依文化的內容,做了以下分類:

表 2-2 文化的分類

學者 文化類別 說明

R. Williams

理想性文化 文化為一種具有世界性價值的人類完美狀態與過程。

記錄性文化 文化為人類智慧與創作的主體,詳盡地記錄了人類的 思想與經驗。

社會性文化 文化被描述為一種特別的生活方式,這種方式代表了 在習俗與日常行為中特定的意義和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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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結

無論是廣義的文化,還是狹義的文化,文化是人類的日常生活方式。文化是 一種社會現象,當個體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成為社會中的普遍觀念和行為模 式,或社會群體產生共同的意識和共同規範,這便是文化現象。若僅對文化下定 義,研究者贊同 E. Tylor(1871)的看法,文化的內容涵蓋甚廣,無論是信仰、

風俗習慣或是生活方式,都是屬於文化的層面;但若從對外漢語教學的角度來 看,研究者則認同張占一(1990)談到的知識文化與交際文化,學習語言的目標 是希望能熟練的運用所學進行語言交際,學習者擁有足夠的詞彙量及語法結構 後,需對該國的基本知識文化有所了解,且熟悉隱藏在語言背後的文化因素,才 能在實際情境中達到成功的交際;在教育理念中,若能將語言教學及文化教學合 而為一,便是最完美的外語教學。

文化是群體共享的,文化具有民族性、共享性、群體性,文化亦能與其它社 會群體做區分的特性。各種文化現象以一定的方式互相連繫,才能構成社會上文 化的一部分;它網絡了社會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社會價值觀等,在社會上具 有相當的作用存在。不同的民族,擁有不同的文化,文化有其存在的理由,我們 必須互相尊重、彼此交流,發展多樣性的文化。文化的發展過程,通過世代的傳 承保存,又不斷地創新和吸收新文化,隨著時間的演變,汰舊換新發展了符合當 代的文化特色,產生新時代的文化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