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兒童與圖畫書的存在在社會上受到不同的看待方式,因此陳致元所創作的圖 畫書相同的也受到不同的評價,筆者在進入陳致元的圖畫書之前,先對三者作進 一步探討。第一,了解「兒童」此概念的來源、定義方式與兒童文學的關係,和 兒童自主性之存在與否與意義;第二,了解圖畫書的內涵與解讀方式;第三,了 解報導評論中對陳致元作品的看法。

壹、兒童概念的相關探討

一、「兒童」概念的產生與意涵

除以「成熟階段說」來看待兒童是生理上處於發展狀態且有階段性之外,近 代多位學者在研究兒童及童年的結果上,似乎都趨向「兒童是一建構出來的概 念」。

尼爾.波茲曼(Neil  Postman)在《童年的消逝》中,於不同的時代背景與 文化環境史料中尋找兒童的身影,得知兒童群體在相異的時空中有不同的生活與 被對待的方式,接著尼爾.波茲曼以羞恥心的發展完整與否、口語溝通能力的發 展情形、印刷術發明後識字能力的與否,及兒童在社會文化環境裡是否被特別看 待,析論出童年概念是被發明出來的,所以也就會有消逝的可能性。 3

柯林.黑伍德(Colin Heywood)從社會學家普魯特(Alan Prout)和詹姆斯

(Allison James)對兒童社會學提出的新典範中,找到三個命題作為研究兒童史 的歷史學家參考,在其著作《孩子的歷史:從中世紀到現代的兒童與童年》中即 以此三個面向論述兒童與童年的概念,此三個命題分別是:「童年被理解成社會 建構物」、「童年是社會分析的一個變項,應該與其他變項如階級、性別及種族這

3 尼爾.波茲曼(Neil Postman)著,蕭昭君譯,《童年的消逝》(The Disappearance of Childhood)

(台北:遠流,2003 年),頁 15-97。

鐵三角一起考慮」、「兒童在決定自己和周遭他人的生活上具有主動性」。 4

沈恬妤在《盧梭的兒童觀及其人生論設定》一文裡,探討從歐洲中世紀到十 八世紀兒童史的進程,得到的結論是:「兒童為一流動的主體,隨著時代的的更 替,社會思想的轉換,對兒童將也有著不同的概念想法,甚至有所謂『三度的世 界觀』 的說法。……三度世界觀中,兒童是獨立的存在類型,在組成宇宙世界上,

人、兒童、萬物可以說是鼎足三立了。」 5

在兒童哲學領域裡,馬修斯(G.  B.  Matthews)指出兒童是清新充滿創意的 思想者、哲學家,他認為:「各種童年論可以刺激我們的研究,也可以挑戰我們 對兒童的理解;……但是我們要小心,千萬不能讓那些理論模型歪曲了小孩,也 不能因為這些模型,而降低了我們把孩子當作同等的人來看待的意願。」 6

在成人中心研究觀點之外,以上三位學者又加入「兒童」的觀點(主動性、

主體、思維意識),使得成人了解和研究兒童的方法得以更完整。在「兒童」是 一具建構的、浮動的、綜合的概念等意義之下,成人看待兒童時應持續保持開放、

積極主動了解的心態,以多方面的角度認識所面對的兒童。

熊秉真論述中國的兒童與童年史時,同樣指出兒童與童年是具多面向意義,

是社會與文化因素營造而成,以及主張要細心探查兒童自主性的聲息動作。 7 另 外,他還擴增領域地談到由兒童和成人合組的「人生」面向,在中國歷史曾經出 現的童年觀裡熊秉真發現:

一個「兒童」或一個人的「童年」不再是一種年齡上的絕對劃分,……兒 童與成人都變成一種相對、交錯、連續的生命過程,並非絕對、機械般固定、

階段性的對比。如此的設想,理念上說,不但可能帶給兒童另一種地位,而

4 柯林.黑伍德(Heywood, Colin)著,《孩子的歷史:從中世紀到現代的兒童與童年》 (A History  of Childhood:Children and Childhood the West from Medieval to Modern Times) ,黃煜文譯(台 北:麥田,2004 年),頁 11-2。書中引用普魯特與詹姆斯的話說明兒童被理解為社會建構物的意 思是: 「兒童的不成熟是生命的生理事實 ,但如何理解不成熟以及如何賦予意義則是文化的事實 。 」

5 沈恬妤,《盧梭的兒童觀及其人性論設定》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碩士論文,2006 年,頁 20。

6 G. B. 馬修斯(Gareth B. Matthews)著,王靈康譯,《童年哲學》 (The Philosophy of Childhood)

(台北: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1998 年),頁 42。 

熊秉真,《童年憶往:中國孩子的歷史》 (台北:麥田,2000 年) ,頁 21-3。

且可以留給成人一份純真和解放。這種對人生的構想,與晚近生物醫學論述 主導下的人生分段法及社會年齡群之角色設定,相當不同,確曾在過去時段 中被視為一種有助於兒童與成人的「雙贏」之局。 8

這樣的觀點將兒童與成人間的距離與地位拉近,讓兒童與成人都有其主體價值存 在。

二、兒童文學與「兒童」

兒童文學從文學中分類出來,說明的是為兒童而存在的文學。然兒童是不穩 定、建構出來的概念,成人對兒童的概念為何,將影響其創作出何種兒童文學,

如傅林統指出兒童文學中,成人對兒童的態度主要有三種:其一是忽視兒童的本 性,視兒童階段為成人生活的準備期,因此兒童文學在此的目的是灌輸知識、教 訓兒童、指導兒童;其二是視兒童為天真無邪的群體,成人應該尊重兒童的特質,

反對第一種對兒童的看法,因此,傅林統認為此種觀念的成人創作出的書是能使 兒童真心喜愛的書;其三是前兩者的折衷,認為兒童期有它的意義,以及童書要 能引起兒童的真正興趣,但非讓兒童任意生長,應該將其導向真善美的境界。

Deborah Cogan Thacker 和 Jean Webb 在《兒童文學導論:從浪漫主義到後現 代主義》中,探討從十九世紀浪漫主義到二十世紀後現代主義等不同時代背景的 經典兒童文學作品中,也見到與上述相似的兒童觀,其中 Thacker 和 Webb 也看 見作者和讀者在文本的產生方面具有某種權力關係, 10 這說明著變遷的兒童觀,

讓兒童文學作家為兒童創作出不同的作品,而兒童自己對其所閱讀的兒童文學作 品有積極和消極的作用等差異。

培利‧諾德曼(Perry Nodelman)在《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裡提到:「目前 的文學作品、玩具與遊戲以及電影電視當中所傳達之意識形態,會如何影響孩子

8 熊秉真,《童年憶往:中國孩子的歷史》,頁 38-9。

9 傅林統著,《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台北:富春文化,1998 年),頁 55-6。

10  Thacker, Deborah Cogan & Webb, Jean 著,楊雅捷,林盈蕙譯,《兒童文學導論:從浪漫主義到 後現代主義》 (Introducing Children’s Literature:from Romanticism to Postmodernism) (台北:天 衛文化,2005 年)。

對自己和所處世界的看法。」 11 這提醒我們:關於童年的文學和電影,界定和維 繫著我們大人想要凌駕兒童之上的權益,也操縱著我們想要兒童具備多少凌駕他 們自己之上的權益。一般大眾對童年具有近似的假設,這是一個社會文化中所存 有的意識形態,談論兒童文學時可留意自身對兒童的看法所隱含的意識形態,並 判斷和決定這些意識形態中,所存在關於自己和彼此的假設是否合理或明顯,並 也鼓勵兒童對那些做出決定。 12

以培利‧諾德曼在鼓勵成人及兒童辨識與判斷吸收的訊息中所隱含的意識形 態這一觀點,猶如班雅明(Walter Benjamin)曾提及的說書人透過交換經驗來解 放自己與觀眾的力量,以及他將觀眾對電影那些製作與再製作能有部分控制權,

設定為認同電影的重要性之前提, 13 兩者都說明吸收訊息者對訊息本身的自覺性 以達到再創造之重要意義。所以當一些兒童文學理論書籍中,述說著為兒童創作 的文學應該如何符合兒童性,或為兒童而書寫的各類兒童文學創作者,在進行創 作時,如何想像著兒童性,以及倡導兒童文學應該具備,和提供兒童哪些特性或 功能等等的同時,也很需要提醒自己和教導兒童反讀文本中的各類意識形態,避 免讓創作和閱讀兒童文學成為只是複製再造的過程,讓人類文化與經驗的傳承流 於死水一攤,甚者,也需要去思考讓兒童文學與兒童本身都具有創造性的意義,

讓兒童真正成為世界的希望,人類的未來。

從以上「兒童」在人類的社會文化裡是一浮動概念,以及兒童與成人並非決 然斷層的概念,還有兒童文學在功能上具陶冶和教化的目的等方面可以看出,這 些觀念底下其實都是成人在定義兒童、成人在為童年尋找意義,這除了表示成人 和社會對兒童的重視之外,也說明了「兒童」和「童年」在普遍社會文化和個人 的人生里程裡其實具重要價值。另外,由馬修斯、柯林.黑伍德、熊秉真等兒童

11 培利‧諾德曼(Perry Nodelman)著,劉鳳芯譯,《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The Pleasures of  Children’ s Literature)(台北:天衛文化,2002 年),頁 115。

12 同上註,《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頁 89。

13 此處關於班雅明理論的詮釋參考自傑克.齊普斯(Jack Zipes)著,張子樟校譯,《童話.兒童.

文化產業》 (Happily Ever After :Fairy Tales, Children, and the Culture Industry) (台北:東方,2006 年),頁 232。

哲學與童年史研究者主張加入兒童主體的觀點進行研究,以及兒童和兒童文學創 作者間具有的權力關係,並鼓勵兒童反讀文本等等的觀念中可以推論出,在成人 的主觀世界裡已發現兒童自主意識的存在,並且與成人意識具有交互影響的作 用。

三、兒童自主之相關論述探討

(一)兒童自主意識的發現

繼兒童是被發現的群體之後,兒童擁有自主意識,被以主體視之即是在「兒 童」被發現之後的另一波兒童被關注與討論的焦點。

盧梭於《愛彌兒》中說,教育兒童是要教他懂得如何生活,他說:「生活,

並不就是呼吸,而是活動,那就是要使用我們的器官、使用我們的感覺、我們的 才能,以及一切使我們感到我們存在的本身的各部分。生活得最有意義的人,並

並不就是呼吸,而是活動,那就是要使用我們的器官、使用我們的感覺、我們的 才能,以及一切使我們感到我們存在的本身的各部分。生活得最有意義的人,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