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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指導國小客家歌謠比賽不同背景變項音樂教師之自我效能及教學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新北市指導國小客家歌謠比賽不同背景變項音樂教師之自我效能及教學

本節主要分析新北市指導國小客家歌謠比賽不同背景變項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 情形,結果如下:

一、不同背景變項音樂教師之自我效能差異情形

(一)不同學經歷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1.不同學歷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學歷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學士、碩士、博 士,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1。

表 4-4-1 不同學歷音樂教師自我效能差異情形

最高學歷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學士 5 41.60 6.58 .364

碩士 20 45.00 7.49

博士 0 0 0

總計 25 44.32 7.32

*P<.05. **<.01.

由上表可知,不同學歷音樂教師在「自我效能」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碩士學歷平 均分數高於學士學歷,自我效能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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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最高學歷畢業學校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學歷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師範型、藝術型、

一般型,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2。

表 4-4-2 不同最高畢業學校音樂教師自我效能差異情形

最高學歷畢業學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師範型 15 43.73 8.67 .893

藝術型 4 45.00 6.77

一般型 6 45.33 1.68

總計 25 44.32 7.32

*P<.05. **<.01.

由上表可知,不同最高學歷畢業學校音樂教師在「自我效能」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

一般型平均分數高於藝術型;藝術型高於師範型,顯示一般型畢業學校教師自我效能最 高。

3.不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 為 1~5 年、6~15 年、16 年~25 年、26 年以上,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3。

表 4-4-3 不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音樂教師自我效能差異情形

指導客家歌謠經歷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1~5 年 17 42.88 7.06 .326

6~15 年 7 46.85 7.79

16~25 年 1 51.11 0

26 年以上 0 0 0

總計 25 44.32 7.32

*P<.05. **<.01

100

由上表可知,不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音樂教師在「自我效能」表現上沒有顯著 差異,指導經歷越久之音樂教師自我效能平均分數越高。

(二)不同年資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任教總年資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 1~5 年、

6~15 年、16 年~25 年、26 年以上,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4。

表 4-4-4 不同任教總年資音樂教師自我效能差異情形

任教總年資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1~5 年 0 0 0 .234

6~15 年 13 45.84 6.33

16~25 年 10 41.40 8.46

26 年以上 2 49.00 1.41

總計 25 44.32 7.32

*P<.05. **<.01

由上表可知,不同任教年資音樂教師在「自我效能」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指導 26 年以上音樂教師平均數大於 6~15 年音樂教師;6~15 年音樂教師平均數大於 16~25 年音 樂教師,顯示指導 26 年以上音樂教師自我效能最高。任教年資越長之教師,雖不一定同 時具有豐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的經驗,但其在教學能力和教學資源的累積,對於教師指 導客家歌謠教學有幫助。但任教 6~15 年音樂教師自我效能表現優於 16~25 年音樂教師,

則顯示雖教學經驗的累積對客家歌謠比賽有幫助,但真正影響指導客家歌謠教學的自我 效能還是參加客家歌謠比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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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客語能力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客語能力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精通、優、

尚可、不理想、極不理想,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5。

表 4-4-5 不同客語能力音樂教師自我效能差異情形

客語能力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精通 2 48.50 3.53 .514

優 4 47.50 6.75

尚可 3 46.33 4.93

不理想 7 40.57 5.53

極不理想 9 44.22 9.48

總計 25 44.32 7.32

*P<.05. **<.01

由上表可知,不同客語能力音樂教師在「自我效能」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客語能 力精通之音樂教師自我效能最高,客語能力不理想之音樂教師自我效能最低,極不理想 為次低,此結果亦與通過客語認證考試教師自我效能越高一致。大多數教師認同客語能 力程度越高,有助於指導客家歌謠比賽,雖然本研究中指導客家歌謠教師普遍客語能力 為不理想或極不理想,但教師仍會尋求其他資源協助,克服困難。

(四)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是或 否,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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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6 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客語生活學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是 8 42.12 3.39 .314

否 17 45.35 8.47

總計 25 44.32 7.32

*P<.05. **<.01

由上表可知,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在「自我效能」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

非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自我效能高於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部分教師雖為客語生活 學校教師,但本身並不具備客籍背景,客語能力亦不佳,故在自我效能表現上較低。由 上述可知,其指導客家歌謠比賽教師之自我效能與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教師無關。

二、不同背景變項音樂教師之教學行為差異情形

(一)不同學經歷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

1.不同學歷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學歷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學士、碩士、博 士,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7。

表 4-4-7 不同學歷音樂教師教學行為差異情形

最高學歷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學士 5 119.20 4.86 .364

碩士 20 123.20 16.13

博士 0 0 0

總計 25 122.40 14.58

*P<.0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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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不同學歷音樂教師在「教學行為」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碩士學歷教 學平均數高於學士學歷,代表其行為表現優於學士學歷。

2.不同最高學歷畢業學校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學歷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題項主要分為師範型、藝術型、

一般型,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8。

表 4-4-8 不同最高畢業學校音樂教師教學行為差異情形

最高學歷畢業學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師範型 15 122.40 17.02 .994

藝術型 4 121.75 16.27

一般型 6 122.83 7.11

總計 25 122.40 14.58

*P<.05. **<.01.

由上表可知,不同最高學歷畢業學校音樂教師在「教學行為」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

一般型平均分數高於師範型;師範型高於藝術型,顯示一般型畢業學校音樂教師教學行 為最佳。

3.不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題項主要分 為 1~5 年、6~15 年、16 年~25 年、26 年以上,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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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9 不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音樂教師教學行為差異情形

指導客家歌謠經歷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1~5 年 17 120.05 15.42 .436

6~15 年 7 128.57 12.44

16~25 年 1 119.00 0

26 年以上 0 0 0

總計 25 122.40 7.32

*P<.05. **<.01

由上表可知,不同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音樂教師在「教學行為」表現上沒有顯著 差異,指導 6~15 年之音樂教師平均數最高,顯示教學行為最佳。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歷 越長,經驗亦更加豐富,有助於教學,且教師個人的特質如積極樂觀、勇於克服困難、

喜歡接受挑戰等正向思考的態度亦會影響教學行為。

(二)不同任教總年資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任教總年資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 1~5 年、

6~15 年、16 年~25 年、26 年以上,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10。

表 4-4-10 不同任教總年資音樂教師教學行為能差異情形

任教總年資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1~5 年 0 0 0 .633

6~15 年 13 124.07 12.99 16~25 年 10 119.10 17.76

26 年以上 2 128.40 5.65

總計 25 122.40 14.58

*P<.0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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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不同任教總年資音樂教師在「教學行為」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指導 26 年以上音樂教師平均數大於 6~15 年;6~15 年音樂教師平均數大於 6~25 年,顯示指導 26 年以上音樂教師教學行為表現最佳。任教總年資越長之教師,雖不一定同時具有豐富 的指導客家歌謠比賽經驗,但其在教學能力和教學資源的累積,對於教師指導客家歌謠 教學時有幫助。

(三)不同客語能力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不同客語能力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精通、優、

尚可、不理想、極不理想,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11。

表 4-4-11 不同客語能力音樂教師教學行為差異情形

客語能力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精通 2 117.50 2.12 .837

優 4 126.25 12.99

尚可 3 129.33 15.50

不理想 7 118.85 8.61

極不理想 9 122.22 20.40

總計 25 122.4 14.58

*P<.05. **<.01

由上表可知,不同客語能力音樂教師在「教學行為」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客語能 力尚可之音樂教師平均數最高,顯示其教學行為最佳,客語能力精通之音樂教師平均數 最低,顯示其教學行為較差。經訪談後瞭解,大多數教師認同客語能力程度越高,有助 於指導客家歌謠比賽,本研究中指導客家歌謠教師普遍客語能力雖不理想,但教師因此 與其他教師進行協同教學並尋求其他資源,以彌補自身條件不足的部分,無礙其教學行 為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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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

本題為調查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教學行為之差異情形。選項主要分為是或 否,各題項統計結果見表 4-4-12。

表 4-4-12 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情形

客語生活學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是 8 119.00 7.708 .436

否 17 124.00 16.87

總計 25 122.40 14.58

*P<.05. **<.01

由上表可知,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在「教學行為」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

非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平均數高於客語生活學校音樂教師,顯示其教學行為優於客語 生活學校音樂教師。指導客家歌謠比賽教師之教學行為與其自身內在因素及背景相關與 是否為客語生活學校教師則無關。

雖有相關研究顯示教師自我效能與行為與其任教年資、學歷、教育背景相關(朱陳 翰思,2000;張俊紳,1997;何郁玲,1999),但本研究以音樂教師為對象,結果顯示不 同背景變項之新北市指導國小客家歌謠比賽音樂教師自我效能與教行為無明顯差異。

此結果與孫志麟(1991)、劉威德(1994)、洪宏魏(2009)、簡鈺蓁(2007)的研究一致,

孫志麟以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顯示不同教育程度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上並無顯著差 異;劉威德指出不同任教年資之國小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上無顯著差異;洪宏魏則指出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數學學習領域教師在自我效能無顯著差異;簡鈺蓁的研究則指出教 學行為與背景變項未具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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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研究結果與訪談內容相互對應後發現,不同背景變項教師自我效能及教學行為無 明顯差異。教師普遍認為客語能力及教學資歷等,確實對指導客家歌謠比賽有所影響,

將研究結果與訪談內容相互對應後發現,不同背景變項教師自我效能及教學行為無 明顯差異。教師普遍認為客語能力及教學資歷等,確實對指導客家歌謠比賽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