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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 新深澳電廠案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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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新深澳電廠案爭議

深澳發電廠位於新北市瑞芳區,第一部機組自 1960 年開始併聯發電,三部 總裝置容量共 40 萬瓩,2007 年正式退休除役;總計 47 年來深澳電廠總供電量 超過 1120 億度(林菁樺,2018 年 3 月 15 日)。這座曾是二戰後東南亞發電量最 大的發電廠,與深澳聚落僅隔了一條馬路;照亮台灣的同時,居民曾飽受燃煤發 電之苦,騎車被煤灰熏得睜不開眼、車子放在屋外,不到一周就可在車窗上寫 字……,不論白天或黑夜,深澳的天空跟海水總蒙上一層灰(蔡惠萍,2018 年 4 月 6 日)。

電廠消失的這十來年,人聲雖少了,但漁村的生物卻豐富了。沒了電廠日夜 排放溫水及空污,空氣裡不再夾雜刺鼻煤味,更讓原本奄奄一息的生態得以喘 息。過去深澳受到軍事管制,因而完整保留生態,解除管制後,許多祕境因此揭 開神祕面紗,其中被列為台灣卅六祕境之一,宛如巨象側身矗立於海上的巨大海 蝕洞,迅速在網路上暴紅,深澳也發展成潛水的熱門景點(蔡惠萍、游明煌,2018 年 4 月 7 日)。

新深澳案的通過,讓原本平靜的小漁村一時成為全台焦點,部分居民不滿資 訊不對稱、質疑作業黑箱,同時擔心生態、觀光和漁業受衝擊。但為了逆轉偏鄉 蕭條漁村外地就業的苦境,也有居民期待電廠未來提供在地建設、就業機會並活 絡經濟:「電廠除役拆除後,伴隨著電廠而生的商業及外包清潔等工作也跟著消 失,漁村也漸趨蕭索,贊成的居民都盼著電廠帶來就業機會(蔡惠萍、游明煌、

吳淑君,2018 年 4 月 7 日)」。

回顧本案背景與重啟原因。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於 2006 年環評審查通過 後,新機組原訂 2013 年服役,但因基隆地方人士及環保團體反對卸煤碼頭興建 於蕃仔澳灣而暫緩。台電電源開發規劃於 2017 年重啟深澳計畫,是因為考量日 後北部舊發電機組陸續退役,並且考量用電量成長的北部地區需求,因此規劃新 深澳案為兩部超超臨界(USC, Ultra Super Critical)機組、裝置容量 120 萬瓩,

發電量將達舊機組的三倍,排放標準接近燃氣機組。

新深澳電廠的設立原因,政府強調攸關未來北部供電之穩定性。因為 2017 年《電業法》修正案通過,確定了「綠能先行」與「2025 非核家園」入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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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 2017 年 4 月核定的《能源發展綱領》修正案亦明定,台灣現有核電機組將 從 2018 年開始除役,至 2025 年時將完全停止核能發電。核電廠陸續除役,首當 其衝的是人口最稠密、用電量最大的北部地區。依據台電資料,北部發電之短少,

除了核一、核二廠除役(容量 324.2 萬瓩),還有基隆協和電廠 1、2 號機組(容 量 100 萬瓩)擬於 108 年除役、3、4 號機組於 113 年除役(容量 100 萬瓩),總 計 107 至 114 年,北部除役容量共 524.2 萬瓩。即使 107 至 114 年間有林口、大 潭增建機組及協和更新計畫新增容量共計 450 萬瓩,但一增一減仍將造成北部供 電缺口擴大 74.2 萬瓩。

為了解決北部地區長期供需失衡的狀況,預防供電缺口加大之危機,再加上 電廠規劃至少需時十年,政府因此將深澳燃煤電廠之改建更新案視為急迫與必 要,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環保署召開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 328 次會議,

由時任主席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下關鍵一票而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環差)」。

關於環差案的爭議,詹順貴說明,若是全新的燃煤電廠興建案,他會投反對 票,但因深澳電廠案曾動工,依法必須進行「環差」。詹順貴不諱言《環評法》

有其困境,並解釋投贊成票原因:深澳案新案機組裝置容量減少、卸煤碼頭由二 減為一,環境影響確實比 2006 年的版本小,不符合 38 條中 6 種環差案需要重做 環評的條件,所以選擇修正後通過(尹俞歡,2018 年 3 月 28 日)。但外界質疑,

此方案當初是以電廠既存的情況下進行環評,而非十年後沒有電廠的生態下進行 評估,數據早已不符現狀。

然而僅隔 213 天,行政院長賴清德就在立法院質詢中宣布停建,理由是「經 過仔細盤點,在觀塘中油第三接收站建置完成後,除了供應大潭電廠第 8、9 號 機組,尚有餘裕供應 120 多萬瓩的發電量,因此經濟部同意停止興建深澳電廠,

行政院也予以同意(丘采薇、鄭媁、張文馨,2018 年 10 月 12 日)」。「觀塘換深 澳」,政策急轉彎,環委怒批太過泛政治「證明環評玩假的」…「證明這十個月 來,政府決策錯誤、人民才是對的,更讓人民浪費時間、付出太多社會成本(侯 俐安、吳姿賢、吳淑君,2018 年 10 月 13 日)。」

政府能源政策必須設立新深澳燃煤電廠的說法,是否能夠說服媒體與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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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報告程序瑕疵:包括詹順貴關鍵一票過關環差案,環團認為「變動幅度大,理 應視為新案辦理環評」(廖羿雯,2018 年 9 月 22 日)。其後則是觀塘案的環評過 關,聯合報(2018 年 10 月 9 日)與中國時報(2018 年 10 月 9 日)皆直指觀塘 案官方代表人數優勢強勢主導過關是「環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新深澳案的第二個爭議點,是空污的健康疑慮。先是學者對深澳燃煤電廠污 染模擬,是台電報告的 3 倍(魏翊庭,2018 年 3 月 14 日)。接著環團公布與學 者共同合作完成的「深澳燃煤電廠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顯示,深澳電廠 2025 年 開始營運後至 2040 年,將造成全台累積約 576 件死亡案例,深澳電廠帶來的 PM2.5 更將籠罩全台(廖德修、劉宗龍,2018 年 9 月 11 日)。空污議題亦引起 北部縣市候選人紛紛表態反建新深澳電廠。事實上,新深澳案長達 12 年時間才 過關,時空變遷早已物換星移。深澳燃煤電廠在國際降低碳排、國內反對空污的 氛圍下過關,無疑讓社會大眾對施政決策感到愕然與反感,媒體自然大做文章。

但政府決定興建燃煤電廠的政策作為之下,是否針對空污風險妥善向人民溝通,

值得檢視。

第三,海洋生態保育爭議。不僅堤防等開發區範圍高度重疊瑞芳保育區,「當 地資深潛水教練王銘祥,還在深澳漁港附近、象鼻岩海域中發現 10 個籃球場大 的珊瑚群」(廖羿雯,2018 年 9 月 22 日),新北市農業局發布新聞稿直指「從未 詳盡調查設置防坡堤會對漁業資源、深澳灣的生態、港灣內的漂砂和淤積產生什 麼影響(廖羿雯,2018 年 9 月 22 日)」。

第四,深澳燃煤電廠政策反覆令人質疑政府所宣稱的為了穩定供電「必要 性」。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在 5 月 9 日的環評大會上,說明因應 2025、2026 年備 用容量率將分別降為 14.9%、13%,證明深澳電廠確實有興建必要的說法,環團 無法接受(廖羿雯,2018 年 9 月 22 日)。能源局在 10 月 11 日仍嚴正澄清「深 澳電廠可確保全國電力供應穩定」,強調其必要性,但隔日賴揆就宣布停建。台 灣從「很需要」深澳電廠變成「不需要」深澳電廠,政治一下子出現翻轉,箇中 關鍵恐怕不是「能源問題」而是「政治」問題了(賴怡君,2018 年 10 月 13 日)。

此外,新深澳案從環評過關到停建這段期間,還交織糾葛著燃料爭議、電價、

新北與中央公文大戰、公投案、候選人口水戰等多個議題盤根錯節牽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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