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風險溝通與風險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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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新深澳案前中後三個階段中,引起媒體報導的相關議題主軸概有:供缺 電衍生的興建必要性議題、環評制度議題、燃料選擇與空污議題、環境保育議題、
觀塘案議題、電價議題、政治與選舉議題等。
第二節 風險溝通與風險建構
壹、風險社會與風險
傳統的風險管理模式是沿襲自 1950 年代以來基於傳統現代之工業社會架構 下,強調經濟理性、經濟安全與社會安全為管理動機…基本上它過於強調科技知 識對風險管理的有效性,而忽略了此等風險在不同社會文化背景下,高度工業化 之後所產生的可變性、複雜性與危害性,這正是 1980 年代以來 Beck、Giddens、
Luhmann 等人所主張的在風險社會中的現代風險之概念(袁國寧,2007,頁 48)。 宋明哲(2001)於《現代風險管理》一書中則提到,風險理論發展迄今,大體可 歸納為兩類:一為客觀實體派的風險理論;二為主張建構派的風險理論…人文學 者開始以後實證論的思維,思考風險在後現代社會中的角色以及人們建構的方 式,稱之為「風險建構理論」。德國學者 Beck 主張的風險社會理論即屬其中著名 且影響深遠者。
Ulrich Beck(1992)在《風險社會》一書中提出觀點表示:在進步的現代社 會中,當社會在生產財富時,也系統性地把社會對風險的生產帶了進來。意指,
科技發展如同雙面刃,一方面是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一方面也為個人健康或環 境生態帶來許多的不確定性的風險(Ulrich Beck, 1992/汪浩譯,2004,頁 182)。 科技發展,不再是全然的正面效益;科技發展過程中,恐將伴隨著難以辨識的潛 藏風險。
「風險社會」其核心問題在於現代工業社會所支柱的安全與控制體系已喪失 了解決由其所衍生之社會、政治、生態與個人等危機的效力(周桂田,1988,頁 95)。人類的日常生活不僅處處與風險密不可分、風險徹底滲透到人類生活、社 會體系、政經結構的各個環節,並成為當代人類社會發展變遷的主要結構與動能
(Ulrich Beck, 1992/汪浩譯,2004,頁 182)。風險社會裡不存在「受害者/非 受害者」的區別,而是「受害者/尚未受害者」的區別。所有的絕對的安全與完 好無缺都將成為虛妄的謊言,因為迴力棒效果的催討,成為現代化風險下的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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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只是時間的問題,那些尚未受波及的遲早也會變成那些受波及的(Ulrich Beck, 1992/汪浩譯,2004,頁 32-33)。
袁國寧(2007,頁 55)探討現代社會風險倫理發現現代社會風險特質有:
一、風險的可測性下降:動態風險形成風險的外部性(externalized risk)增加,
風險的存在與分配已與文化、社會結構、經濟發展、工業化社會、社會價值觀密 不可分,而其風險測度之複雜性與困難度大幅提高。二、風險分配社會的來臨:
由階級形式所形成財富分配不等之社會現象轉移至風險分配所形成的社會不平 等。三、風險溝通成為風險管理程序之核心議題。四、具有社會責任的風險評估:
其風險評估不僅是一個理性過程也是一個心理問題與社會問題,故其風險評估尚 還包括第二秩序觀察,即對於觀察之觀察,就是要觀察自己與別人如何觀察,來 建構一個負責任之風險評估(Luhmann, 1991)。
風險的定義,學者各有所本。Hansson (2002)認為「風險」概念包含了三個 面向:第一,「風險」指涉無法確定某一不受歡迎事物是否會發生;第二,在某 些情況下「風險」所指涉者是不受歡迎事物發生之機率(probability);第三,「風 險」通常指稱計算不受歡迎事物或行動發生之機率乘上其嚴重程度。陳瑞、周林 毅(2015,頁 7)於《風險評估與決策管理》一書中提到,風險的意義可以分為 三種解釋:某種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不幸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事件可能產生不 同結果的變異。鄭燦堂(2007,頁 32)則認為風險構成之要件有三:(1) 須為不 確定。(2) 須有損失發生。(3) 須屬於將來。綜觀上述學者們對「風險」的描繪,
歸納風險之必要條件有「不受歡迎之事的發生率」、「若發生則會有損失」、「發生 在未來之時間特性」,因此本研究選擇以鄭燦堂所列之三要件作為風險定義。
有關能源政策的風險研究,Cordoves-Sáncheza & Vallejos-Romerob (2019)以 智利 LaAraucanía 地區風力電和水力發電的使用為題,進行 12 次半結構式訪談 後,確定了五種主要的風險類型為:環境、社會文化、視覺、經濟和政治制度,
反映了受訪者所感知最重要風險的陳述。Djerf-Pierre、Cokley 與 Kuchel (2016) 以再生能源為題,比較瑞典和澳大利亞兩家報社的報導,演繹出五種框架包括經 濟、環保、科技、政治與民間社會框架。就新深澳案的政府新聞稿與媒體報導而 言,同樣出現上述所提包括經濟風險如電價、保育與開發的環境風險、能源風險 如電力供應充足與否的推測、空污排放的預測、燃料與機組選擇等、政治風險例 如環評制度與候選人競爭等,以及民間社會對於興建燃煤電廠不同反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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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深澳案所激盪的社會風險,符合上述鄭燦堂(2007)所定義「不確定性、會有 損失發生、屬於將來」的風險三要件。
貳、風險建構
Beck 認為不同條件、不同程序、不同媒介和不同的行動者,將產生不一樣 的風險建構。所以,風險就是一個開放性的政治建構過程,此建構過程在公共領 域中進行檢討、爭論和協調,公民學習風險知識並參與其中,針對科學實踐、風 險社會進行協商而達成「風險理性」共識(Ulrich Beck, 1992/汪浩譯,2004,
頁 259、300)。
在風險社會中,由於未來風險的不可見性以及相關風險知識的複雜性,因此 掌握知識的專家顯得格外重要。Beck(1992)認為,知識在風險社會中屬於一個 主宰的地位,在風險的地位之上,是意識(知識)決定存在的,在區分危險的所 有方面,是由知識去界定的,因此可以了解到,知識在風險社會當中是擁有如此 重要的地位,一般來說,知識更是掌握在專家的手上,所以在現代社會中,專家 存在著相當重要的地位。現代化風險處境便陷入一種必然的風險知識依賴,一般 民眾唯有等待專家提供的風險論述方能確認自身的風險感受(Ulrich Beck, 1992
/汪浩譯,2004)。
民眾對於自我在控制風險的能力缺乏,導致個人效能感偏低,讓個人感到無 助,因而更仰賴管理機構(陳憶寧,2014,頁 229)。科技官僚對風險溝通中訊 息、管道的釋放方式,影響了公眾的風險感知,甚至反饋回對科技政策的信任(李 明穎,2014,頁 1)。Gilpin (2008)指出,新聞稿也可以被視為一種自傳性敘述,
組織通過該敘述來表達和談判其身份。將新聞稿重新概念化為一種敘事類型,提 供了一種在事件展開時研究身份建構過程的方法,而不是依賴解釋不一致的事後 重建。因此本研究將政府新聞稿納入研究範圍,以更完整觀察新深澳案之風險建 構。
而在風險建構過程中,人們對於風險的感知與信任影響最大的來源為大眾媒 體,因其掌握著資訊流通的管道,對於一般大眾而言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訊息來源
(黃懿慧,1994)。Cottle (1998)亦認為媒體是社會建構風險的場域,在場域中風 險主要是由大眾媒體的影像再現與論述所建構而成。媒體傳遞不同的風險見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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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建構了公眾對風險感知,也扮演了引導公眾處理風險的角色,而產生程度不一 的風險宣傳與溝通效果(周桂田,2004,頁 12)。
記者於產製新聞過程中,除了自身專業素養及立場外,包括組織意識形態、
社會氛圍、新聞產製流程等因素,都會影響報導的角度與呈現,而消息來源也是 影響的因素之一。謝君蔚、徐美苓(2011,頁 149)認為,消息來源對風險的認 知與定義,不僅是自身認知框架後的產物,與新聞工作者再現後的框架亦不可分 割,故值得深入探討。
消息來源是新聞的資料來源,消息來源可能是人或組織,也可能是書面資料
(鄭瑞城,1991)。因為礙於媒體人力有限,記者在蒐集新聞資訊的過程中,也 需要消息來源藉由發布公關稿或召開記者會等方式主動提供資訊,相對的,消息 來源也希望和記者建立良好的互動,進而影響記者報導對自己有利的消息(常如 梅,2011)。
政府部門經常是媒體消息來源之一,但媒體並不會完全依附政府的說詞,而 會依其目的主動找尋消息提供者、選擇或突顯議題,並以其自身理解或組織需求 詮釋風險,左右社會視聽對風險事件的解讀。不過媒體對於風險的建構不全然是 正面效果。蘇蘅、陳憶寧(2010)研究疾病管制局不實新聞,檢視記者和疾病管 制局官員在新聞定義上的差距,發現記者尋找的是新聞性,但官員卻認為科學才 是重點。這種差距進一步惡化兩方關係,並造成更多不實新聞。
除了政府部門是媒體的消息來源之外,部分研究科技風險報導的研究指出,
媒體在風險議題經常引述科學家(謝孟哲,2011)。陳憶寧(2011)發現科學家 雖然普遍認為現在的科學新聞過於簡化及娛樂化,但也有科學家指出媒體有其考 量,並會配合媒體滿足觀眾需求。因此雙方對媒體的期待、認知和互動均會影響 新聞產製,而記者本身可能也在工作環境不斷調整報導策略。還有研究指出,政 治人物和民間團體對新聞產製發揮影響,特別是能源議題;因為能源政策必然牽 涉政治過程,因此政府和民間的意見也會影響報導方向(楊韶彧,1993)。
新深澳案的相關政府部門與機構包括:開發單位的台電公司、負責電業籌設 擴建及施工許可及執照核發的能源局、電業法主管機關且主管電廠籌設的經濟
新深澳案的相關政府部門與機構包括:開發單位的台電公司、負責電業籌設 擴建及施工許可及執照核發的能源局、電業法主管機關且主管電廠籌設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