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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能源政策問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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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能源政策問題背景

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於 2018 年底公布針對國人能源轉型感知度的 調查,結果顯示高達 82%的台灣民眾關心能源政策發展,卻有 44%受訪者認為 目前主要發電方式是核能,有 57%民眾不清楚政府非核家園 2025 年再生能源發 電達到 20%的政策目標(廖羿雯,2018 年 12 月 5 日)。同年 2 月公布的「台灣 電力使用與能源轉型民意調查」顯示,95.6%受訪民眾不清楚我國進口能源比例

「95%以上」,高達 99.4%的受訪者不知道「台灣 2050 年的減碳目標應較 2005 年降低 50%」(林靜怡,2018 年 5 月 7 日)。兩項調查都突顯我國能源轉型的公 民溝通與風險溝通仍然不足,以至於民眾對能源政策產生誤解。

台灣地狹人稠,天然資源有限,超過 9 成能源仰賴進口。為顧及國家能源安 全、避免過於仰賴單一能源而遭外國「鎖喉」,發電方式採用多元性彈性方式,

包括核能、火力(燃煤、燃氣、燃油)、水力、風力、太陽能發電。跟歐美及日 韓相比,台灣發電結構的特色為:進口依存度極高、能源種類偏向適合海運的化 石能源以及低碳天然氣進口量不易擴充(楊任徵,2004,頁 89)。

能源政策是「選擇題」,不是「是非題」。不同的選擇,衍生不同的風險;不 同時期的社會氛圍對同樣事件也會有不同的風險感知,政府擬定政策時,應審慎 考量風險的變動性而擬定適切之風險溝通政策。例如核能發電曾列為十大建設與 十二大建設,過去長期做為台灣基載電力,但隨著世界三大核災(美國三哩島事 件、烏克蘭車諾比事件、日本福島事件)的陸續發生,核能風險引起台灣社會高 度重視,反核運動升溫鼎沸,媒體報導推波助瀾,迫使政府投入人力物力致力於 核能風險之溝通。近年來,空氣污染成為政府能源風險治理新挑戰,媒體持續報 導空污對人體的危害,激發大眾關切燃煤電廠排放物造成的健康風險;政府因此 修法《空污法》,包括曾列世界最大(2006~2017 年)的台中火力等發電廠,需 於空氣品質惡劣時配合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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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新深澳電廠案)是蔡英文政府 2016 年首度執政 後,於《電業法》修法明訂 2025 年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下,第一個通過設立的 燃煤電廠。位於新北市的新深澳電廠案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分 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環差案);5 月 9 日獲環評大會通過,進入可開發階段;10 月 12 日因「中油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案(觀塘案)」過關而 宣布停建。新深澳電廠案過程中引起多番爭議,成為只存在 213 天、突然急轉嘎 然而止的能源政策。

中華信評發布 2018 年中信用展望報告,列出台灣產業當年下半年可能面臨 的 9 大「主要風險」,其中「能源政策風險正逐漸提高」,…尤其「供應的穩定度 風險正不斷擴增」(孫中英,2018 年 8 月 8 日)。王京明(2017)針對 2017 年 1 月立法院三讀的新版《電業法》探究可能的風險有:過度管制的市場機制失靈風 險、土地抗爭等社會衝突風險、電價與成本脫鉤的經濟風險等。就新深澳案而言,

要面對的除了供/缺電風險、經濟風險之外,還可能擴及生態環境風險、居住正 義風險、健康風險(如燃煤空污或核能輻射),甚至不同政黨利益的政治風險等。

德國學者 Beck 出書《風險社會》,指出科技就像一柄雙面刃,它在給人類帶 來巨大福祉的同時,也潛藏著對人類社會的各種威脅,成為現代社會風險的重要 根源之一(Ulrich Beck, 1992/汪浩譯,2004,頁 182)。過去的風險是可以透過 感官加以感知的,現代文明面對的新型式危險(如核能污染、流行傳染病、食品 安全)是不能被人類直接認知與掌握的,如今的風險隱身於科學的公式叢林中

(Ulrich Beck, 1992/汪浩譯,2004,頁 7、52)。

政府當局對於新深澳案面臨的風險並非無感。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 5 月 3 日至立法院進行能源政策專案報告時,多次提到能源轉型必須面對的風險議題:

「轉型過程中需以確保國家能源供應穩定與安全為前提,規劃各類能源在各階段 的合理結構,並加強資訊公開、公眾參與及政策風險溝通(行政院,2018 年 5 月 4 日)」。報告書中的目標則提到:「建構穩定、可負擔及低風險之能源供需體 系」;綱要方針則分別於能源安全、環境永續、及社會安全分別強調降低風險並 加強風險溝通。

在風險溝通過程中,政府的功能為,以科學為基礎進行決策,並促進公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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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政府頻頻喊話積極護航,包括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親自解釋:「不建電廠 未 來北部會缺電」(林良昇、施曉光、劉力仁、賴筱桐,2018 年 3 月 21 日)、經濟 部長亦強調:「北部若無深澳電廠 區域電力將失衡」(黃佩君,2018 年 3 月 22 日)。可見政府溝通思維除了重視非核家園的核能風險之外,更高度聚焦於缺電 風險的建構,是否漠視社會大眾關心的空污健康風險?是否達成公眾信任?令人 好奇。

過去的研究指出,政府在面對公共政策風險時,政府相當重視「依法行政」,

遵循國家標準、相信專家與科技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並質疑民眾之論述不懂專 業(杜文苓、施麗雯、黃廷宜,2007,頁 86)。而且政府對民眾進行科技風險的 溝通模式,常被批評過於倚重專家論述或政府獨斷式的決策(Wynne, 1996;轉 引自李明穎,2011,頁 164),引不起民眾興趣又流於形式,對其中的風險資訊 更充滿高度不信任。政府在新深澳電廠案的風險溝通中,是否能突破以上窠臼,

達成有效的風險溝通?這啟發了研究者的研究動機。

目前政府政策溝通的管道非常多元,包括記者會、新聞稿、專訪、自媒體或 廣告合作等。尤其進入網路時代,國家發展委員會自 1998 年起就推動《電子化 政府計劃》,至今已邁入第五階段…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已全數導入 Web 2.0 社群媒體的應用(呂文瑄,2017,頁 12)。不過,雖然大多數政府已有成立不少 粉絲專頁,顯示也開始重視此平台並企圖利用此平台做一些推廣。然而,政府目 前經營平台的想法,仍是單向的傳遞訊息,或是少部分願意進一步與民眾互動,

但仍未有正式的程序或是後續的標準處理流程(杜凱琳,2018,頁 131)。相較 之下,官方新聞稿的發布不僅可以避免口頭說明的遺漏與錯誤,也可以成為訊息 固定發送的管道方式,可以說是我國政府與新聞界重要且最常運用之溝通管道

(臺錦屏,1991)。

政府新聞稿可以被定義為組織與媒體溝通的主要方式,以及通過新聞媒體與 公眾的互動(Choi & Park, 2010 ; Sleurs, Jacobs & Van Waes, 2003;轉引自 Choi, 2017)。Gilpin (2008, p.16)認為,新聞稿除了作為傳播信息的有效手段之外,還能 透過建構事件和組織角色的相關敘述來幫助組織身份認定。因此本研究將從政府 機關所發布之新聞稿,探究其風險溝通之方式與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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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媒體在風險溝通中的角色為何?許多民眾不會主動了解社會事 務,「大眾媒體」成為了現代人獲取資訊重要的來源,對於一般大眾的風險信任 建構佔有相當重的份量(朱元鴻,1995,頁 35)。周桂田(2004)認為,媒體傳 遞不同的風險見解不只建構了公眾對風險感知,也扮演了引導公眾處理風險的角 色,而產生程度不一的風險宣傳與溝通效果。而儘管目前網路時代的新媒體發布 新聞更顯效率,但 Monika 等(2016, p.639)認為,由於出版的緊迫性和讀者回應率 的差異,印刷媒體的觀點可能與類似的電子媒體文章不同;尤其報紙擁有悠久的 傳統和歷史,他們在公共領域具有關鍵功能。這也是本研究選擇以平面媒體的報 紙做為研究對象之一的原因。

媒體如何建構詮釋新深澳案的風險?平面媒體先是持續質疑新深澳案環評 程序正義:「環保鬥士變燃煤推手 深澳電廠 1 票過關」(洪安怡,2018 年 3 月 15 日)、「環保署打假球 民眾不是笨蛋」(葉德正,2018 年 5 月 11 日)、「環評史上 最黑暗!」(董俞佳、林河名、鄒秀明,2018 年 10 月 9 日)。接著針對空污風險,

揭露「學者模擬污染值 是台電 3 倍」(魏翊庭,2018 年 3 月 14 日),報導環保 團體的質疑(董俞佳,2018 年 3 月 19 日),並引述桃園、宜蘭、基隆等空污可 能影響區的縣市長候選人發言。而轄管新深澳電廠所在地的新北市政府,炮火猛 烈頻頻見報,前後陸續拋出拒發生煤許可證、電廠堤防位於保育區、訴願(施鴻 基,2018 年 7 月 18 日)等議題反建新深澳。加上時值選舉,新深澳電廠更成為 候選人政見競逐之地。綜觀媒體聚焦新深澳案的風險概有:環評的程序正義風 險、空污的健康風險、保育的環境風險、電價的經濟風險,以及新北地方對立中 央加上選舉氛圍的政治風險。

政府在多數風險議題擔任管理與監督的責任,民眾是政府主要的風險溝通對 象;但是在當代社會裡,政府的溝通必須透過媒體傳遞,因此政府的訊息如何被 媒體呈現值得關注(邱玉蟬、游絲涵,2016,頁 185)。既然政府政策需要媒體 的報導,媒體又能夠建構公眾的風險感知,研究者因此以新深澳案議題的風險建 構與溝通為例,欲探究層面包括:

首先,政府部門重視哪些風險議題?是否過於強調缺電風險護航政策而輕忽 人民高度感知的空污健康風險?

其次,空污、環評等議題頻頻見報,媒體所重視的風險議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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