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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科學園區回饋機制現況

第四章 新竹科學園區現況及回饋機制源起

第二節 新竹科學園區回饋機制現況

第二節 第二節 新竹科學園區回饋機制現況 新竹科學園區回饋機制現況 新竹科學園區回饋機制現況 新竹科學園區回饋機制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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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 、回饋機制的緣起 回饋機制的緣起 回饋機制的緣起 回饋機制的緣起

科學園區雖然帶來了地方的發展與繁榮,但是地方所付出的成本與代價也是不可考 量的。新竹科學園區在地周遭的居民心中是一個「特區」,而它的主管單位「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簡稱科管局)是隷屬於國科會,也是屬於中央三級單位,其設置地區的 新竹縣市政府則是屬於地方政府,因科學園區開發所帶來的污染及外部性問題(例如 水、空氣污染或是交通壅塞等),都需仰賴科管局與地方政府共同去處理,因為園區內 部由中央或縣市政府的授權都得由科管局自行解決外,園區外的污水管線設置、污水排 放、交通道路的擴建以及因大量人口遷入而所需教學資源必須增建的問題,都還是得新 竹縣、市政府自行處理,因此形成地方治理上的困難,因為為了能夠完善的解決這些問 題,必須運用大量的資金,但地方政府的經費並不足以支付,所以得藉由科管局補助地 方政府建設經費予以補助。

但是,因為所要處理的問題太多,相對所要花費的金錢也太多,科管局所補助的經 費往往入不敷出,也因此發生了「聯電環評案」中新竹市政府向廠商收取回饋金的風波。

前新竹市長蔡仁堅的任內,為了廣徵各項公共建設計畫所需經費之財源,即由新竹市環 保局研訂「新竹科學園區事業回饋金徵收及管理辦法草案」,後又修訂為「新竹市新竹 科學園區環境使用費徵收及管理辦理草案」,後來被廠商所反對。新竹市政府又在88年 7月13日擬推動成立「財團法人環保基金會」,須籌募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之基金,召集 園區廠商在市政府召開「環保基金」籌備會議,向與會廠商籌募款項,但也因與會廠商 反對而作罷。1999年7、8月間,市長蔡仁堅以「新竹之心-東門城廣場美化設計工程」

新增照明設施缺少預算經費為由,親自向園區廠商聯電、台積電等半導體司要求籌募1 千5百萬元的款項,有關廠商認為該企劃案尚有諸多疑問而加以拒絕,後經科管局長王 弓及行政院副院長劉兆玄出面協調,最後以同業公會之名義捐贈750萬元予市政府。市 政府感覺未收到預期效果後,便不再主動提出出贊助募款,轉而改變策略,嘗試建立廠 商回饋地方建設的機制(廖健瑞,2002)

再加上新竹縣長林光華為了阻撓園區三期土地徵收,導致當時的園區與地方政府的 關係緊張,所以在2000年李界木局長上任後,其認為必須改善園區與新竹縣市政府的關 係,所以在2003年起召開了「園區縣市首長高層會議」,並且訂定了「科學工業園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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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局補助地方政府建設經費要點」,開始建立起園區對地方的回饋機制。

而回饋金是否真的落實回饋在因受科學園區成立而苦的周遭居民身上,也是本論文 的研究重點之一。

貳 貳 貳

貳、 、 、 、新竹縣市政府與科管局合作現況 新竹縣市政府與科管局合作現況 新竹縣市政府與科管局合作現況 新竹縣市政府與科管局合作現況

科學園區成立以來,為了解決及緩和地方政府及周遭民眾反彈聲浪,也陸陸續續建 立了許多合作機制,分別為科學園區與新竹縣市首長會議、環保監督小組、補助地方建 設經費及園區周遭村里長座談會,以下分別簡單介紹:

一、園區縣市首長高層會議

園縣市首長高層會議的由來是由當時的科管局局長李界木所發起的,並於91年3月 20日首度由科管局召開了第一次的科學園與新竹縣市首長高層會議,其表示,園區與新 竹縣、市首長高層會議的目的在於建立一個經常性、良好的溝通、協商與合作機制,整 合三方面的資源,以迅速、有效的方式解決園區與縣、市間的共同問題(林玉雯,2005)。

因為在此之前,科管局與縣市政府沒有特定的協調機制,發生問題時都只能以行政作業 的方式往返公文或是由相關業務單位對口討論,高層之間很少有互動,因此常會造成溝 通不良的困境。

所以,在科管局與新竹縣市政府都有意願的狀況下,共同決定往後每季召開一次會 議,並由科管局、新竹縣、新竹市輪流主辦,而參加人員為科管局局長、新竹市市長、

新竹縣縣長、市議會議長及園區同業公會理事長等。並且在召開會議前,會先由三方業 務單位先提案,召開前會議討論,之後才召開正式會議,作出最後的決議。

而會議內容大多為新竹縣市政府希望科管局能夠對於園區周邊之環境能夠給予經 費補助,以解決園區人員及車輛,還有園區廠商進駐所帶來的各種環保、交通教育等問 題。(詳見附錄二)故,類似的溝通平台對於科學園區和新竹縣市政府都是相當重要的。

二、環保監督小組

由於科學園區所排放出的廢水及廢氣,影響周遭民眾生活品質,再加上人民對於環 保議題日益重視,科學園區為了順應潮流,於是在新竹地區環保人士建議下,由公正第 三團體協助監督以昭公信,因此在清大統計所黃提源教授提議成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並獲得國科會前主委黃鎮台同意,且交付科管局儘快遴聘專家 學者、居民代表、環保團體代表、縣市主管機關代表、園區事業代表等,成立了「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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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工業園區環境保護監督小組」,目的在於協助國科會監督科管局是否落實執行環保 工作,並協助科管局與居民及主管機關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地方之和諧(董良生,2000)。

所以自民國88年12月起,小組依園區規模分別設置委員人數為8至14人,由下列人 員組成之:

(一)專家學者2至4人。

(二)環保團體代表1人。

(三)園區所在地縣、市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代表各1人。

(四)園區周邊村里長或議員代表2至5人。

(五)園區廠商代表1人。

(六)科管局代表1人。

依照「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環境保護監督小組設置要點」規定,環保監督小組每二 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如有必要召開臨時會議。環保監督小組的任務為:

(一)參與科管局委外專案計畫之審議及考核。

(二)監督科管局環保事務之執行。

(三)協助監督管制物品之處理流程及成效。

(四)協調各方意見,提出改善建議,並追蹤成效。

(五)協助園區環保爭議事項之處理。

(六)其他園區環境保護相關問題之監督事項。

而從歷年環保監督小組的會議紀錄來看,成員大都認為環保監督小組的功能希望不 是僅限於對科學園的環保事項背書而已,希望能夠有效檢討及監科學園區內的相關環保 議題,進一步形成環保政策,再訂定可執行的辦法,更希望資訊能透明化,加速解決產 官環保的問題。科管局的網站上都會公布歷次環保監督小組的會議紀錄,以及園區廠商 和科管局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水質檢測資料,提供民眾上網查詢,因此,在環保監督小組 的監督下,科管局也愈來愈重視環保品質的提升,有正面的功效。

三 三 三

三、補助地方經費

新竹縣、市政府在科學園區成立後,為了解決環保、地方財政問題、交通及排水等 問題,都會向科管局申請補助款,但是由於沒有相關的法令規定,而新竹縣、市政府仍 需按照預算程序向科管局領據核銷。於是新竹縣、市政府在91年召開園縣市首長高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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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上表示,希望科管局能訂定補助新竹縣、市地方建設經費的固定合法機制,所以科管 局擬定「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補助地方建設經費處理原則」,並獲得行政院於民國92年 3月核定,之後科管局就按照此規定於93年至今,每年分別於預算內編列補助新竹縣、

市政府的經費。

表 表表

表4-7::::科管局補助地方政府建設經費一覽表科管局補助地方政府建設經費一覽表科管局補助地方政府建設經費一覽表科管局補助地方政府建設經費一覽表((((新竹市新竹市新竹市新竹市)))

年度 補助金額 備註

93年度 9350萬元 94年度 8250萬元 95年度 5500萬元 96年度 4620萬元 97年度 4620萬元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新竹市政府:新竹市政府新竹市政府(新竹市政府((截至(截至截至97年度資料截至 年度資料年度資料)年度資料)) 說明

說明說明

說明:::經費補助比例按照科學園區在新竹縣:經費補助比例按照科學園區在新竹縣經費補助比例按照科學園區在新竹縣經費補助比例按照科學園區在新竹縣、、、、市佔地比例分配市佔地比例分配市佔地比例分配市佔地比例分配。。。。

而經費支用範圍及事項如下(詳細規範請詳見附錄四):

受補助之經費,由縣(市)政府運用於園區邊界向外延伸三公里範圍內區域,且其 運用實施、建設下列事項及計畫為限:

(一)交通改善項目。

(二)加強地方與園區警政之設施、裝備及其專案性計畫。

(三)加強地方與園區消防之設施、裝備及其專案性計畫。

(四)加強地方與園區環保之設施及其專案性計畫。

(五)均衡或提升地方與園區教育、文化水準及其專案性計畫。加強園區周邊 醫療與保健。

(六)辦理園區特定區土地使用、規劃及都市計畫之檢討。

(七)其他經園區管理局與地方協調同意補助之項目。

此外,管理局年度預算中另編列「協助園區週邊社區發展經費」,金額約1000萬元,

補助對象為園區所在縣市政府、鄉鎮公所等。而科管局對於補助經費的運作,為了避免 縣、市政府挪用他處而非實際回饋周邊鄰里,所以才會有所限制,但是不是真的確實執 行,保障周邊鄰里的權益,也是本研究所要討論的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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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里長座談會

從民國85年起,科管局為了達到敦親睦鄰並且暸解鄰里的需求,開始舉辦園區周邊 鄰里的村里長座談會,建立一個良好的溝通平台。座談會每年舉辦一次,自94年起改為

從民國85年起,科管局為了達到敦親睦鄰並且暸解鄰里的需求,開始舉辦園區周邊 鄰里的村里長座談會,建立一個良好的溝通平台。座談會每年舉辦一次,自94年起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