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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族群同化論及多元文化教育觀

群文化認同、抗拒和適應;第五節相關實徵研究。

第一節 族群同化論及多元文化教育觀

晚近文化霸權、抗拒理論深深影響各國的文化及教育政策,本節首先探討文化 霸權、抗拒理論,接下來探究族群同化論、多元文化教育觀,以作為本研究的背景 脈絡。

文化覇權(hegemony)和抗拒理論

文化覇權

〈一〉文化霸權的意涵

由義大利哲學家Gramsci的所提出的hegemony (義大利文 egemonia),在台灣 有譯成「文化霸權」、「霸權」、「統馭權」、「言論主導權」、「主導權」、「文 化主導權」等(張君玫譯,2001),本研究採用「文化霸權」的譯名。

Gramsci 於1971在獄中札記( The Prison Notebooks)一書中修正了古典馬克 斯主義對於資產階級統治的觀點。馬克斯所區分的社會上層建構有兩個層面,一個 是「政治社會」或「國家」,其執行機構為軍隊、法庭、監獄等,主要在作為一種 暴力本質的專政工具;另一個則是所謂的「市民社會」,其是由政黨、工會、教會、

學校、文化團體和媒體所構成,是作為宣傳性與勸說性的機構,代表的是輿論。在 當代的資本主義社會中,資產階級的統治不再是古典馬克斯主義所認為的僅是透過 暴力的統治,而是更依賴對於市民社會的輿論控制,即是以文化霸權的方式行使其 控制權(引自楊洲松,2004:39)。

Gramsci於1971年的著作中指出,所謂的「文化霸權」,指的是一種宰制階層不 單是經由統治且是透過道德上及知識上之領導的行使,來率領一個社會的過程 (引 自楊洲松,2004:21)。Gramsci以文化霸權的概念來指稱一個階級化的社會秩序,

其中從屬階級遵從統治者,藉由将統治者的價值予以內化,而接受這種關係的自然 性(事情本來就是應該是這樣)(引自徐雨村譯,2005:433)。Bennet於1998年的

研究中,對Gramsci的文化霸權近一步的加以詮釋。指出「文化霸權」的形成並不是 統治者單方面意願而已,而是必需倚賴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的「共識」,即在 Gramsci 所謂的「妥協平衡」(compromised equilibrium ) 之中移動的交換與妥協的歷程(引 自楊洲松,2004:22)。J.Storey於1999的著作中指出,「妥協平衡」結合「由下」

而發與「由上」而發之兩種力量的矛盾混合。被文化霸權支配的被控制者,一方面

「抵抗」,一方面被「收編」,既包含「結構性」,也包含主動性。在某一個脈絡 的「抵抗」,到了另一個脈絡中,很可能被「收編」(張君玫譯,2001)。統治階 層為了爭奪文化的主導權,會介入處於相對位置的群體、階層及利益進行協商。亦 即,統治階層的霸權維繫過程並不是將反面的階層一網打盡,而是透過協商將對立 群體的利益收編到霸權群體的政治關係之中,因而統治階層的領導權力不是由階層 架構所提供,而是霸權在意識型態鬥爭中贏來的(引自楊洲松,2004:22)。

根據Gramsci的說法,社會之所以能夠聚合是由於被統治者看似自願地遵守支配 理念(引自陳素秋譯,2006:53)。Chris Jenks指出,Gramsci所建構的文化霸權,

使用「宰制」與「同意」兩種權威的控制模式。前者代表的是權力的強硬與粗暴面、

是社會舊有秩序的典型,而現代政治結構則透過被控制者的忠誠與收編來運作,其 中所指的是一種自願主義式的政治。事實上,這種意識型態的策略正是強制、說服 與合作的策略,只是這裡的強制已經「軟化」、說服是「隱藏」的,而合作是「單 向」的,以製造出自願主義的表象與經驗,霸權則是這種透過普通「共識」方式來 達成默許的原則(俞智敏等譯,1998)。

換言之,被支配的個人或群體,難以抵擋主流文化或者是統治者的結構性影響、

宰制,但是也有某種程度的自主性和自願性。可以透過「抵抗」、「協商」的策略,

爭取到自己所欲的利益、好處,但同時也被收編成為文化霸權下的被宰制者或者是 被支配者。是故,文化霸權的行使,並非只是粗糙的、暴力的、強迫式的,它的行 使隱含著許多巧妙的政治操弄技巧,往往能使從屬團體(subaltern groups)自願 接受不平等與壓迫的社會秩序。所以,霸權就是有權的人,贏得那些被壓迫的人同 意的一種抗爭(蕭昭君等譯,2003:290)。所有的霸權理念都提供一些解釋,說明 現存的社會秩序為何符合每一個人的利益。通常會做一些承諾(假使你耐心等下去 的話,事情就會變得更好),Gramsci和其他學者運用霸權的概念來解釋,為何人們 就算未受到強迫也會順從(引自徐雨村譯,2005:433)。

〈二〉意識形態與文化霸權

P. McLaren 於1998校園生活一書中指出,霸權的宰制,沒有意識型態的支持,

無法成功運作。意識型態滲透在所有社會生活的各個面向,而且不只是指涉共產主 義、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理性主義或存在主義等政治意識型態。意識型態指的 是,觀念、價值和信仰的生產與再現,以及個人和團體如何表達和實踐這些觀念、

價值和信仰。簡單的說,意識型態指的是感覺和意義的生產過程,它也是一種看待 世界的方式,一組複雜的觀念,各種型態的社會實踐、儀式、和表徵,我們也往往 傾向於接受它們的存在是自然、而且是常識性的性格。它是社會世界中意義和權力 互相交會的結果。風俗、儀式、信念、和價值觀,往往讓個人在社會文化秩序下產 生扭曲的自我定位,因此讓他們停留在那個定位上,掩飾權力不平等的關係,這就 是所謂的「意識型態的霸權」(引自蕭昭君等譯,2003:293-294)。Story於1993 年指出,在意識型態霸權運作過程中,人們所普遍接受的觀念顯得「自然」、「無 可避免」或「普世皆然」。於是,從屬階級主動支持且同意這些確立自身從屬地位 價值、觀念、目標與文化意義(引自陳素秋譯,2006:53)。上述簡言之,說明霸 權此一概念會讓被支配者不自覺、自願的接受意識形態的支配。

再者,就如同Hall於1996年所論述,因為不同的意義可能源自於相同脈絡或實 踐事物中,是以意義總是一個充滿著衝突的潛在場所。文化領域對文化研究而言就 是個意識型態鬥爭的主要場所,是「收編」(incorporation) 及「反抗」 (resistance ) 的地方,也是霸權可能勝利或失敗的地方 (引自楊洲松,2004:22)。Bennett 於1998 年指出,Gramsci 的霸權理論突顯意識型態對於文化實踐的接合(參與及表達)具 有可變性與可動性,意即,某個特定文化實踐並不必然永遠負載同一個意識型態的 意義。霸權理論對於階層化約論的柄棄,也促使文化研究能更正確地將視野擴展到 文化鬥爭的其他領域,例如性別、種族以及年齡等。Gramsci 將差異與矛盾視為是 文化及意識型態存在的基本方式,也為文化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理論基礎(引自楊洲 松,2004:42)。

〈三〉主流宰制文化、附屬文化、和次文化

McLaren於1998年的著作(蕭昭君等譯,2003:287-288)中對主流宰制文化、

附屬文化和次文化做如下的定義:

主流宰制文化,指的是那些社會實踐和社會再現的內容,反映的是一再確認特定社

會階級的人所擁有的價值觀和利益,而這個特定的階級正是掌握控制社會的物質和 象徵財產的一群人。在社會關係上,附屬於這個主流宰制文化的一群人,他們就是 生活在附屬文化中。團體的次文化,則是這二種母文化 ( 主流文化與附屬文化 ) 下的類目。次文化中的個體,通常運用獨特的符號和行為表現,以便在主流文化之 外,形成他們的身份認同。

McLaren在此書中更進一步的指出,在社會結構位居附屬的團體或者是次文 化,對主流宰制文化所一再倡導的主流行為規範不是那麼的遵從,許多成員會有從 事反對主流中產階級文化的活動。但是,次文化的性格通常也比較是妥協的,而不 是真正抗爭反對的。如勞工階級次文化、中產階級郊區幫派、光頭族、機車族等等,

有其獨特的價值觀和生活實踐方式,企圖瓦解和挑戰主流文化的宰制規範。儘管次 文化或附屬文化的成員,試圖抗拒和挑戰,但是很諷刺的是這些成員也很容易受到 商業和意識型態收編。 McLaren同時也指出,個體並不是居住在文化或社會階級中,

他們是用生命在實踐階級或文化關係,有些是主流的,有些是附屬的。換言之,個 體生命同時會受到這兩種文化的影響,但也有進出兩種文化涉入程度的選擇。

總之,文化霸權的行使主導權在主流族群,形成宰制附屬文化團體和次文化的 情形,但是卻也無法完全掌控附屬文化團體或是次文化。附屬文化和次文化往往會 以抗爭,以保有他們對意義的生產、定義和合法化的權力,以抗爭表達對抗生命中 真實的壓迫。

此外,主流族群與附屬團體的宰制或者是抗拒行為,除了公開層面之外,還有 一些比較沉默的層面。James Scott於1990年運用公開文本(public transcript),

來描述宰制者與受壓制者之間公開、公共的互動關係----權力關係的外殼;運用隱 藏文本(hidden transcript),來描述人們私底下對權力的批判,這是在當權者 無法看到的地方所進行的(引自徐雨村譯,2005:433)。

〈四〉全球化和新的文化霸權

隨著世代時間的更迭,文化思潮的典範在改變當中。在21世紀的後現代,因為 去中心的特性(張君玫,2001:184),民族主義和國家主義的思潮已經淡化,文化 霸權的掌控不一定是在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者是一個特定的族群。而是,會分散 在個個競逐的群體中,形成多方競逐的局面,讓人們陷入新的文化霸權宰制中(周 德禎,1999)。

尤其是「全球化」的到來,更是影響著文化霸權行使的掌控型態。跨國企業、

現代科技和資訊、同質化的理念和思潮,在在影響著全球各地的國家政策(梁崇銘 譯,2005:115)。換言之,現今影響一個族群或是個人的文化因素,已經不只是在 一個國度的範圍而已,族群和個人同時會被國內外的強勢文化所影響。

綜合上述,社會隱含各種意識形態霸權的操弄,政治、教育、文化等範疇都難

綜合上述,社會隱含各種意識形態霸權的操弄,政治、教育、文化等範疇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