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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三節 既有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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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承認此種差異外,仍然需要進一步探索在這些差異背後的原因;就此,由政體性質 決定的政治機會結構以及國際社會的影響方式仍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那些在特定議 題、行動者屬性與互動模式三者之間發揮重要作用的社會機制也需要進一步辨認。事實 上,舉凡愛滋治理、環境保護、宗教發展、農村教育、乃至於少數民族獨立運動等當代 中國社會的重要議題,雖然各自因為議題性質的獨特脈絡而具有不同的發展方式,但在 掌握脈絡的特殊性之後,仍然可能在社會自主力量的發展機會、組織跨界互動的模式與 相關機制的組合型態上進行比較。

愛滋 NGO 的發展方式不僅源自愛滋問題的性質,也受到其他政治與社會機制運作 的共同影響。而辨認愛滋 NGO 的發展軌跡與社會機制應當有助於掌握其他類似議題的 發展動力,並且為不同議題之間的比較提供一個可茲探索的視角。就此,將愛滋 NGO 作為研究個案的價值在於透過對此一議題的具體脈絡與演進歷程的深入掌握,進一步辨 析國家社會關係在社會部門全球化的趨勢下可能出現的變遷軌跡與方向,以及相關的社 會條件與轉化機制的組合型態。更進一步說,若將愛滋 NGO 在社會自主力量與跨界互 動模式上呈現的獨特圖像,視為比較方法上的「最大可能個案」,亦即在既有的結構條 件下,當特定議題中的國家控制能力(或意願)較弱,而社會參與意識與國際介入程度 均強的情況出現時,社會自主能力可能變化的最大程度與面對的限制。換言之,愛滋 NGO 的研究有助於探索受到全球化影響而以 NGO 為載體的社會力量,可能發展的最大 限度為何。

第三節 既有觀點

國家社會關係的研究主要區分為「國家中心論」與「社會中心論」兩種研究取向。

80 年代末期蘇聯與東歐共黨政權的瓦解與中國民主運動,引發學界對中國公民社會的關 注與期待,並且在 NGO 的研究中形成社會中心論的觀點。34然而,公民社會作為一種 意識型態所發揮的影響力遠大於對經驗現象的解釋能力,而其理論內涵的含混與爭議也 受到來自各方的挑戰。35同時,90 年代以後的經驗研究很快發現國家的強力干預與社會 主義制度遺產仍然具有深刻影響,使中國 NGO 的發展仍然呈現出國家「自上而下」主 導的特徵。持此論者除了採用「國家中心論」的取向外,也普遍透過「國家統合主義」

說明各種社會組織是國家維護社會秩序的手段,而非具有相對自主性的社會力量的展 現。然而,隨著 90 年代佔居主導地位的國家統合主義在近年來逐漸受到的挑戰,兩種 不同研究取向也各自有所發展。以下首先回顧國家統合主義的觀點與侷限,其次介紹若

34 White, Gordon, 1993. Riding the Tiger: The Politics of Economic Reform in Post-Mao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White, Gordon, & Howell, Jude, 1996. In Search of Civil Society: Market Reform and Social Change in Contemporary Chin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5 公民社會作為一種規範性理論的影響,請參考:魏昂德,1999,〈現代中國國家與社會關係研 究-從描述現狀到解釋變遷〉,載於:涂肇慶、林益民(編),《改革開放與中國社會-西方社會 學文獻述評》,頁 57-71,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王紹光,1992,〈破除對 Civil Society 的迷思〉,

載於:周雪光(編),《當代中國的國家與社會》,台北:桂冠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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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近年來出現的重要解釋觀點,最後檢視這些觀點在解釋愛滋 NGO 活動上的問題。

一、國家中心論的研究取向

統合主義包含三個特徵:強大的國家領導力量、對利益團體自主與活動的限制、將 利益團體整合為國家的一部份並以此作為利益表達與政策推行的機制。36而國家統合主 義則進一步被界定為:「社會組織由國家機關創造,並在國家提供經費支持與賦予正當 性的情況下,成為國家的附屬機構。」37此一概念同時被學界視為描述性概念或分析途 徑並分別加以應用;前者主要被應用在對威權政體中「國家-社會」關係的描述與分析,

說明國家強勢穿透社會部門的現象;而後者則又發展出兩種不同的取向,研究歐陸社會 的學者(如 Philippe Schmitter)強調對政治結構與制度基礎的分析,研究拉美國家的學 者(如 Howard Wiarda)則重視社會文化傳統的影響。38 而中國研究學者如 Anita Chen、

Jonnatha Unger、Kenneth Foster、Margaret Pearson 等人,則紛紛據此強調轉型時期中國 NGO 的制度設計與發展方向乃是受到列寧主義黨國體制的制度遺產與慣性所決定,從 而呈現出國家主導的特徵。39

對於理解中國政府在轉型時期如何延續社會控制能力,國家統合主義奠定了重要的 基礎。但相較於前述中國 NGO 的發展圖像,國家統合主義在經驗現象上聚焦於生存於 法律框架中的 GONGO,使其無法含括在既定制度框架外活動的草根組織與境外 NGO;

著重對制度設計的靜態描述也無法充分掌握 GONGO 在組織轉型上的變化趨勢。換言 之,無法掌握組織在發展過程中面對的複雜環境與涉及的變遷機制,成為國家統合主義 主要的侷限。而在經驗現象上,中國 NGO 的發展也已經出現大量國家統合主義無法充 分解釋的異例;就此,Richard Baum 與 Tony Saich 均曾指出:中國的發展道路極為複雜,

國家在不同的政策領域中可能分別扮演掠奪者、發展者或協調者的角色,而不同型態的 社會組織也可能存在相異的發展模式與運行機制,從而使觀察「國家-社會關係」的研

36 Wiarda, Howard J., 1997. Corporatism and Comparative Politics: The Other Great "ism",. New York: M.E.

Sharpe.pp.22-24.雖然統合主義最廣為流傳的定義來自施密特(Philippe Schmitter)的界定,但 Wiarda 的界定較為簡潔,且更適於本研究後續的討論,故本研究以 Wiarda 的界定作為討論的起點。而 施密特對統合主義的說明請見: Schimitter, Philiphe, 1974. “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

Review of Politics, Vol. 36, No.1, pp. 85-131.

37 Schimitter, “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

38 Asama, Paul S.,2005,〈統合主義與比較政治〉,李培元譯,載於:H. Wiarda(編),《比較政治 研究的新方向》,頁 31-44,台北:韋伯文化。

39 Chan, Anita, 1993. “Revolution or Corporatism? Workers and Trade Unions in Post-Mao China."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29, pp. 31-61.; Unger, Jonathan, & Chan, Anita, 1995. “China, Corporatism and East Asian Model."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33, pp. 29-53.; Foster, Kenneth W., 2001. “Associations in the Embrace of an Authoritarian State: State Domination of Society?"

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Vol. 34, No.4, pp. 84-109. Foster, Kenneth W., 2002.

“Embedded Within State Agencies: Business Associations in Yantai." The China Journal, .No.47, pp.

41-65. Pearson, Margqret, 1994. “The Janus Face of Bussiness Associations in China: Socilist Corporatism in Foreign Enterprise "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30, pp. 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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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者陷入「瞎子摸象」的困境。40

面對上述侷限,採取國家中心取向的研究者試圖修正或延展國家統合主義的解釋邏 輯,並且呈現在「官僚自利」與「行政吸納社會」兩種新興觀點上。王信賢提出的「官 僚自利-競爭」觀點認為國家統合主義預設了國家部門的內部一致性,從而忽略了政府 部門相互競爭的官僚行為機制往往成為國家推動社會組織發展的內在動力。41就此,經 濟領域中行業協會與專業協會的興起,往往是政府部門「汲取」社會資源或壟斷市場利 益的工具,而環保組織的發展則涉及環保總局為擴張行政權力而進行的社會動員。42而 康曉光則延續「分類控制」的架構提出「行政吸納社會」的觀點,指出中國政府對於不 同性質的組織化社會力量已經發展出更為細緻的控制與吸納策略,同時也藉由增加公共 物品的提供以降低社會群體對社會組織在功能上的需求,從而避免獨立於國家的組織化 社會力量成為國家權威的挑戰者。43

(二)社會中心論的研究取向

國家統合主義的侷限也促使社會中心論的研究途徑重新出現在 NGO 研究中;相對 於早期對公民社會的想像,近年的研究則更重視經驗現象的掌握與新興理論觀點的應 用,並且對於組織內部運作的自主性與外部資源動員的能力提出深入觀察。相關研究主 要以生存在法律框架外的草根組織與境外 NGO 作為對象,並指出這些組織若能有效的 汲取並整合外界資源,仍可消解國家的干預能力並提升組織的影響力。

Zhang 與 Baum 對新疆農村教育組織的調查指出,草根組織利用與 INGO 的緊密關係 獲得穩定的財務支持,並以工作績效為籌碼長期迴避當地政府的干預,由此創造組織運 作的高度自主性。44此外,社會人類學者朱建剛、高丙中也從類似的角度進行組織內部 運作的研究。45楊國斌(Guobin Yang)則指出在環保領域中,擁有資源動員知識與能力 的「組織企業家」(organizational entrepreneurship)藉由甄募自願者與整合各種異質資源

40 Saich, Tony, Mar., 2000. “Negotiating the State: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The China Quarterly, .No.161, pp. 124-141.;亦見:王信賢、王占璽,<夾縫求生:中國大陸社會組 織的發展與困境〉。

41 王信賢,2005,〈組織社會學與當代中國研究評述:反思與實踐〉,載於:石之瑜(編),頁 213,

台北:翰蘆圖書; 王信賢,《爭辯中的中國社會組織研究:『國家--社會』關係的視角》; 王信 賢,2006b,〈將社會帶回?中國大陸中介組織的發展與理論省思:以 W 市商會與行業協會為例〉,

《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 18 卷第 2 期,頁 293-326; 王信賢,〈官僚競爭下的市場中介組織:

當代中國「國家--社會」關係新詮〉; 王信賢、王占璽,夾縫求生:中國大陸社會組織的發展與 困境〉。

42 王信賢,<將社會帶回?中國大陸中介組織的發展與理論省思:以 W 市商會與行業協會為例〉。

43 Xiaoguang, Kang, & Heng, Han, 2007. “Administative Absorption of Society: A Further Probe into the State-Society Relationship in Chinese Mainland." Social Science in China, Vol. 2007, No.Summer pp.

116-128; 康曉光,2008,〈行政吸納社會—改革開放時代中國大陸國家與社會關係初步研究(亞 洲基金會研究報告)〉,中國人民大學非營利組織研究所,網址:

http://www.nporuc.org/html/achievements/20081007/123.html。

44 Zhang, & Baum, “Civil Society and the Anatomy of a Rural NGO.".

44 Zhang, & Baum, “Civil Society and the Anatomy of a Rural N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