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
成果報告
巢狀鑲嵌下的「國家—社會關係」:中國愛滋防治領域中
國際非政府組織與草根組織之連結
核 定 編 號 : NSC 95-2420-H-004-058-DR
獎 勵 期 間 : 95 年 08 月 01 日至 96 年 07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
指 導 教 授 : 劉雅靈
博
士
生
: 王占璽
公 開 資 訊 : 本計畫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2 年後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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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論文
指導教授 劉雅靈博士
跨界組織場域中的社會自主性:
中國愛滋 NGO 的研究
研究生:王占璽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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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組織場域中的社會自主性:中國愛滋 NGO 的研究
論文摘要
在中國國家社會關係變遷趨勢的三個重要焦點是 NGO 的發展、社會抗爭力量
的出現,以及國際行動者在中國社會事務中的角色;而在愛滋 NGO 的發展過程
中,提供了同時觀察這三種相關現象的機會。在議題範疇的視野下,本文聚焦於
以華北愛滋問題作為共同關注焦點而類型各異的 NGO,討論來自跨國、全國與地
方三種空間層次的組織的互動與連結,以及愛滋 NGO 的活動對於既有國家社會的
互動模式形成何種衝擊。
在理論觀點上,本文從「組織場域」的角度出發,援引組織制度論提供的多
層次分析策略,以便同時在社會系統、組織場域與組織行動者三個層次觀察愛滋
NGO 的發展動力與演進軌跡。此外,本文進一步針對研究現象的性質提出「跨界
組織場域」與「場域層次的社會自主性」兩項概念,以便具體說明全球在地化的
制度擴散歷程,以及此一過程如何可能推動國家社會關係的變化。在經驗分析
中,本文指出在華北愛滋問題的範疇中出現的 NGO,已經在跨國、全國與地方三
種空間層次間形成制度化的跨界組織場域,而此一跨界場域的型構、運作與影
響,形成了國家力量未能充分掌控的社會活動空間,並且在提升愛滋 NGO 組織化
程度的同時,也使其呈現出「社會運動產業」的性質。
關鍵字:國家社會關係、全球在地化、愛滋病、NGO、組織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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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寫作期間,先後獲得下列機構支持,謹此致謝!
z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
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95 年度)
z 中華發展基金「補助研究生赴大陸地區進行調查研究」
(96 年度)
謝詞
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四年前那個大年初三的晚上,愛滋病是如何突然的
出現在我的腦海中,並且快速的成為我的論文主題。而當時的我也沒有想到,這
四年來,伴隨著這個研究主題的是我在人生道路上的許多重要改變。
論文研究的對象是中國的愛滋 NGO,但是我實際接觸的卻是活生生的人,
特別是那些與愛滋病毒共同生存的朋友。基於許多原因,我沒有辦法在這裡一一
列名表示感激,只能將他們放在謝詞的前面,表達我的敬意。這些人不只作為我
的訪談對象,為我介紹這個千絲萬縷的複雜故事,也慷慨的向我分享他們的生命
經歷與日常生活。縱使他們的生命經歷多半是不堪回首的苦痛,而他們的日常生
活也總是承擔著難以言說的壓力;但是在他們每一天的生活中,卻總是以極大的
勇氣與毅力來創造不同的生命價值。在那些情境中感受的點點滴滴,或許永遠沒
有機會成為學術研究的題材,但卻在我心中留下難以抹滅的痕跡。
雖然田野的見聞豐富深刻,但論文寫作仍然需要依循嚴謹的學術準繩;而在
朝向學術工作蹣跚前進的路上,我不能不向劉雅靈老師致上由衷的感謝。對於我
的駑鈍與怠惰,老師始終以極大的寬容與耐心諄諄善誘;我曾經以為內斂寡言的
老師不擅於引導學生,卻在不知不覺中發現自己其實已經接受了最好的訓練。另
一方面,若是沒有老師長達兩年的經濟支持,我也不可能沒有後顧之憂的埋首論
文寫作。但是對我而言,從老師身上獲益最多的是老師嚴謹的自我要求與恬淡的
生活態度;因為知道老師自我要求極高,使我從來不敢混水摸魚,而在徬徨的寫
作過程中,也總是能夠從老師的言談中得到安定的力量。
熊瑞梅老師與陳志柔老師開拓了我在知識上的視野,也毫不吝惜的提供我許
多協助;這些年向這兩位師長的學習,使我能夠逐漸發現自己的立場與興趣。吳
玉山老師與吳介民老師在計畫審查與論文口試中提供的批評與建議,都讓我在一
再反思的過程中不斷受益;而吳玉山老師對後進的鼓勵與提攜也讓我深受鼓舞。
能夠讓這四位學養豐厚的老師擔任口試委員,是我的榮幸。
在超過十年的研究生生活中,受到東亞所師長諸多關照。趙春山老師、李英
明老師、邱坤玄老師、魏艾老師、關向光老師都不只是課堂上的師長,也是生活
中值得尊敬的長輩;而施哲雄老師與楊魯霞師母更是對學生有著無微不至的照顧
與叮嚀。此外,趙建民老師、冷則剛老師、寇健文老師也在不同階段給予我重要
的指引與幫助,謝謝他們。而在這段漫長的時間中,也要感謝立文學長、弘遠、
正旭、信賢、中興、小馬、綺年、湘湘等諸位學長姐,以及克倫、泓達、小明、
宇韶、幸謙、志吉、皆興等諸位同學一直以來的支持與照顧。而偉峰、冠博、祈
昱、文瑾、雅鈴、麗君,這些在博士班階段結識的學弟妹,和他們的相處總是愉
快的經驗。歐亞基金會與團結會的同事與朋友們,也分別在不同時間與我分享了
許多,謝謝他們。
有一些人同時在生活的不同框框中具有重要的意義。薛哥讓我能夠走進外人
不得其門而入的河南基層社會,也帶領我從聖經的話語奠定信仰的基礎,如果沒
有認識薛哥,很多事情都會不一樣。繼文從團結會的工作夥伴成為一起分享信仰
的屬靈弟兄,則是我始料未及的。而與我一起分享了生命中無數轉折,十七年來
情誼不變的立言,早已經無法被歸類為哪一種朋友,而已經是我重要的家人。
在這四年中,教會逐漸成為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份;懷寧浸信會的小張牧
師與師母,王哥、大瑜姐以及其他諸位長輩都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提供了重要的
支持,俊昌、允真、怡盈則是共同分享生活點滴與信心的夥伴。他們的關愛、鼓
勵與禱告,使我有更多的信心走下去。
直到最近一年,我才開始瞭解父母對於孩子的期望與付出,並不會因為學習
的順利、事業的成就或生活的安穩而有所停滯。爸爸、媽媽雖然未必能夠總是理
解我的工作和選擇,卻提供了一個讓我能夠自在發展的環境,並且總是給我完整
的體諒和包容。希望我的成長能夠讓他們感到些許欣慰。
我清楚記得,十九歲的明慧有著靈動慧黠的眼神和開朗明亮的笑容,我也還
清楚記得自己在那段年輕歲月中擁有的單純心動。許多年後,在我們決定一起共
組家庭的同時,我也開始了似乎毫無止境的論文寫作工作;在這四年中,明慧不
但始終給我無盡的愛與支持,也為我們的家庭付出許多犧牲。而對我來說,完成
論文的成就感,其實比不上看著即將周歲的豆豆依偎在她懷裡的滿足感。她一直
是我生命中無法取代的天使,謝謝她讓我的生命如此的豐富與美好。
在感謝的最後,我必須說是他按著他的計畫,安排這些不同的人和事聚集成
為我生命中美好的祝福;也是他在危難中給我庇護、在荊棘中為我開路、在徬徨
時賜我平安、在疲憊時給我力量。他在這一路上不斷的證明他的信實和能力,讓
我明明可見、無法推諉;頌讚與榮耀歸與我們在天上的父,耶和華!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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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圖表目次
縮寫與譯名對照表
第一章 導論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研究背景
3
第三節 既有觀點
14
第四節 本文觀點:場域分析的應用
18
第五節 研究設計
21
第二章 理論與概念脈絡
27
第一節 組織研究中的場域分析
27
第二節 「國家-社會」關係的場域分析
39
第三節 「全球-在地」的制度整合與跨界場域
49
第四節 分析架構
57
第三章 外部環境:華北愛滋問題的治理
61
第一節 華北愛滋問題的發展脈絡
61
第二節 國際部門:全球愛滋治理的型構與擴散
69
第三節 國家部門:中國愛滋治理的變遷與侷限
76
第四節 社會部門的參與趨勢
87
第五節 問題驅動的跨層次制度整合
97
第四章 跨界場域的型構與運作
99
第一節 發展歷程
99
第二節 制度安排
107
第三節 關係結構
121
第四節 日常互動
136
第五節 運作與影響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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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組織:跨界場域與國家權威的互動媒介
147
第一節 基層農村的組織企業家
147
第二節 全國層次的網絡企業家
167
第三節 跨國層次的制度企業家
191
第四節 場域發展、組織行動與社會自主性的變化
216
第六章 跨界場域與國家社會關係
221
第一節 組織的跨界集體行動
221
第二節 跨界場域與社會自主性
232
第三節 國家部門的結構條件
238
第四節 社會部門的變遷趨勢
248
第七章 結論
257
第一節 愛滋 NGO 的啟示:邁向公民社會之路?
257
第二節 理論對話
268
第三節 後續研究
272
參考文獻
附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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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目次
圖次:
圖 1-1:愛滋病毒在中國的流行與分佈(2007) 3 圖 1-2:1985-2007 中國 HIV/AIDS 累計報告人數成長趨勢 4 圖 1-3:中國 NGO 的發展環境 6 圖 1-4:中國愛滋防治領域中不同類型組織的數量分佈 8 圖 1-5:各種 NGO 在社會空間中的相對位置 9 圖 1-6:愛滋 NGO 涉及的四種主要目標 10 圖 1-7:跨界場域的三維分析框架 23 圖 2-1:制度創造與擴散中「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的過程 35 圖 2-2:制度化的多階段模型 38 圖 2-3:不同政體類型中社會自主性的作用層次 47 圖 2-4:多層次分析的四種形式 51 圖 2-5:三種跨層次的場域分析 54 圖 2-6:跨界組織場域的分析要素 56 圖 3-1:1986-2007 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愛滋防治上財政投入的變化趨勢 79 圖 3-2:中央防治經費免費藥物的比例與使用群體分佈(2003-2005) 82 圖 3-3:「國家社會動員項目」(2005-2007)之經費分佈:對象與內容 89 圖 3-4:華北七省基層草根組織:區域分佈與活動性質(2007) 91 圖 4-1:境外 NGO 涉入中國醫療與愛滋事務的成長趨勢(1979-2004) 102 圖 4-2:PWHAs 參與的金字塔 108 圖 4-3:會議與培訓活動:主辦單位與會議主題的分佈(2007-2008) 113 圖 4-4:組織屬性與數量分佈圖 123 圖 4-5:溝通網絡與合作網絡(核心邊陲視角) 125 圖 4-6:溝通網絡分佈圖 127 圖 4-7:合作網絡分佈圖 128 圖 4-8:溝通網絡中的角色分化 130 圖 4-9:合作網絡中的角色分化 131 圖 4-10:溝通網絡中的互動框架 131 圖 4-11:合作網絡中的互動框架 132 圖 4-12:三場會議案例的會場座位配置與資訊流動方向(示意圖) 143 圖 5-1:焦點案例的網絡位置(河南省) 149 圖 5-2:焦點案例的網絡位置(全國層次) 169 圖 5-3:中國性艾協會的收入結構與收支趨勢(2004/01-2009/04) 174 圖 5-4:跨界場域中的全國性組織:資源、利基與關係 183 圖 5-5:全國層次焦點組織在場域中的實際互動範圍 186 圖 5-6:焦點案例的網絡位置(跨國層次)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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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7:境外 NGO 的影響範圍 212 圖 7-1:愛滋治理的變遷軌跡:不同部門的認知與回應 258 圖 7-2:愛滋 NGO 的結構條件:國家、社會與國際部門的互動 260 圖 7-3:國家、場域與組織的互動 261表次:
表 2-1:測量場域結構化程度的兩種指標 33 表 3-1:愛滋 NGO 法律地位與資源關係的三項調查(單位:%) 93 表 4-1:專業社群的部分成員 114 表 4-2:四個組織聯盟的基本背景 117 表 4-3:溝通與合作網絡的基本資料 124 表 4-4:場域成員的主要角色類別 132 表 5-1:地方層次焦點案例的比較:抗爭經驗與組織活動 162 表 5-2:全國層次焦點案例的基本屬性 168 表 5-3:境外組織的組織形式與法律地位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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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與譯名對照表
一、西文部分
西文縮寫 中文譯名/西文全名CCM 全球基金國家協調委員會/ Country Coordinating Mechanism
CDC 中華人民共和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FPD (農村)既往獻血者/former plasma donor
GONGO 政府主導的非政府組織/Government organized NGO
IDU 針具毒品使用者/Inject drug user
INGO 國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MSF-B 無國界醫生比利時部/Medecins Sans Frontieres Belgium
MSC 瑪麗斯特普國際組織中國辦事處/Mary Stope International, China
NGO 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SW 性工作者/Sexual Worker
GPA 全球愛滋病防治計畫/Global Plan of AIDS
GIPA Great Involvement of PLWHA(People living with HIV/AIDS)
UNAIDS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the Joint United Nations Programme on HIV/AIDS
UNESCO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ICEF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the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WHO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二、中文部分
中文縮寫 中文全名 中國性艾協會 中國性病艾滋病防治協會 愛滋病 / 艾滋病 後天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症候群(HIV/AIDS) 愛知行 北京愛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 愛之方舟 愛之方舟感染者信息支持組織 紅樹林 紅樹林支持組織 CHAIN 中國紅絲帶網(全國艾滋病信息資源網絡)China HIV/AIDS Information Network
柯林頓基金會 Clinton HIV/AIDS Initiative
蓋茨基金會 比爾與梅琳達蓋茨基金會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全球基金 全球抗擊愛滋病、結核病和瘧疾基金
the Global Fund to Fight AIDS, Tuberculosis and Malaria
聯合基金 Collaborative Fund
救世軍(香港) Salvation Ar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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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問題意識
2005 年,我已經選定以中國的非政府組織(NGO)作為博士論文的方向,並且開 始尋找合適的經驗主題。在浙江無錫十數個行業協會的訪談中,我發現這些所謂的民間 組織絕大多數是在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被割離出來,並且因此在組織結構上有高度的相 似性;然而,它們的運作能力與角色也與行業本身的發展趨勢有密切關係。換言之,除 了宏觀的結構條件外,組織的發展也繫於所處產業的具體變遷脈絡中。後來,我並未深 入行業協會的研究,但當時的調查卻留下兩個深刻的印象:中國的民間力量仍然受到國 家力量的強大制約,以及產業部門對組織發展的影響。 在尋覓新的經驗主題時,我在不同場合分別認識了三位在中國從事愛滋救助工作的 朋友,包括一位在國際 NGO 工作的中國留學生、一位投身感染者維權運動的北京「憤 青」,以及一位在河南農村收容愛滋孤兒的台灣人。他們為我帶來許多關於華北農村愛 滋疫情的故事,但是當時的我既沒有被農民的苦難所打動,對國家的壓迫也不覺驚訝; 讓我疑惑的是:在這個看似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議題中,除了政府主導的 GONGO 外,竟然也同時出現了各種具有同樣敏感性質的體制外組織行動者,包括國際組織、國 際 NGO、維權組織、農村草根組織;它們如何能夠各自突破中國政府的限制開展活動? 而它們的同時出現又意味著什麼? 原本簡單的疑惑卻因為搜尋發現的相關研究幾乎是零,而迅速轉化成無法抑制的好 奇心;而在好奇戰勝了來自駭人疾病、警察國家與畢業規劃的三重恐懼之後,隨之而來 的是研究計畫、補助經費、論文題目與田野調查。1然而,在逢人問事、道聽途說的旅 程中,我的見聞為我帶來更多新的問題,在由既有的研究文獻、媒體報導與我的田野觀 察所交織勾勒出的中國 NGO 發展圖像中,愛滋 NGO 的故事是如此突兀,使它似乎成 為一個既有理論無法解釋的異例。兩則田野報導有助於展現這些故事的粗略圖像。 2006 年底,一場由 UNAIDS(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與中國性病艾滋病協會共同 在湖北武漢舉辦了一場會議。2這次會議的背景是關於全球規模最大的資金援助機構: 全球基金(Global Fund)在中國的協調機制(CCM,全球基金中國協調委員會)中,需1 論文寫作期間,先後獲得國科會「獎助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95 年度)與 中華發展基金「補助研究生赴大陸地區進行研究調查」(96 年度)兩項補助,謹此致謝! 2 依據中國現行法規,「中國性病艾滋病協會」的名稱即顯示出該組織與中央政府部門的密切聯 繫。而組織名稱中「艾滋病」一詞,乃因中國社會對「後天性人類免疫缺乏症候群」(HIV/ADIS) 的通用譯名與台灣社會略有出入,不同譯名涉及兩岸對此疾病在意義認知上而非文字系統上的差 異;因此本文將在指涉組織名稱、官方文書等專有名詞時沿用此種譯法,他處則使用台灣社會慣 用之「愛滋病」譯名。此外,第六章將針對全球基金 CCM 改革與武漢會議進行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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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遴選來自草根組織的代表;3此前,缺乏合法地位的草根組織在中國政府主導的 CCM 中並沒有參與權利。武漢會議的主旨是召集全國草根組織對此一代表的選舉程序進行公 開討論與表決;與會成員包括超過一百個來自全國各地的草根組織,以及五十餘個以觀 察員身份出席的國際 NGO 與各界人士。會中,一群來自不同農村的感染者衝上主席台 強佔麥克風,針對國家的漠視與壓迫、資源分配向國家部門高度傾斜,以及感染者缺乏 參與機會等弊病提出強烈指責;他們的聲音也具體影響了會議的結果。參與會議的草根 組織共同透過表決決定,草根組織將透過普選產生一個新的意見表達機制:「非政府組 織工作委員會」,並由其推選代表草根組織參與 CCM 的代表。數週後,在會議同意的選 舉程序下先後產生了「工作委員會」的成員與 CCM 草根組織代表;而前者則包括了許 多曾在武漢會議中上台嗆聲的感染者。 2007 年中,三百名農民感染群體在河南 Z 縣發動集體抗爭,他們衝進縣府挾持縣 長,要求發放積欠感染者的「低保」津貼。4這是一起農村中典型的「依法抗爭」事件, 而特別之處在於超過三分之一的群眾來自車程約二十小時外的兩個不同地級市,在其居 住地的感染者領袖動員下搭乘大客車遠赴 Z 縣支援此次抗爭。5而主導與支持此次抗爭 的幾位感染者領袖,除了在各自生活的農村中接受國際 NGO 的補助、以草根組織的形 式為感染群體提供服務外,同時也是在武漢會議中強佔主席台事件的參與者。 這兩起事件呈現出關於中國愛滋 NGO 的若干重要面向。全球基金反映出一組在國 際機構與農村社會之間的資源流動關係,而資源在兩方之間的流動不但存在特定的制度 安排(如 CCM),並且也涉及不同性質行動者(GONGO 與國際 NGO)的廣泛參與。武 漢會議與 Z 縣抗爭則說明基層草根組織不但已經具有高度的權利意識與跨區域集體動 員的能力,其行動更涉及對國家統治秩序的挑戰。而重複出現在兩起事件中的行動者, 則說明不同現象的內在聯繫。換言之,愛滋 NGO 是一個由全球化力量驅動的產業部門, 並且在其在地實踐的過程中展現出社會運動的性格。 相較於我在無錫的印象,愛滋 NGO 的社會運動性格意味著截然不同的國家社會互 動圖像,而在此一社會議題中出現的產業化趨勢則延伸了我對部門與組織間關係的研究 興趣。而本文的問題意識,便是在中國愛滋治理事務中,全球在地化的過程如何導致國 家社會關係的變遷。而由此提出的具體問題則在於:愛滋 NGO 的全球在地連結是如何 運作的?涉入此一議題的各種組織及其互動關係如何影響不同組織的行動?社會部門3 由聯合國前任秘書長安南發起的全球基金(Global Fund),是國際社會投入中國愛滋防治工作最 龐大的援助之一,該機構自 2002 年起已經投入超過數千萬美金。中國協調委員會(CCM)則是 協調該機構在中國的援助計畫與資金分配。全球基金的組織架構、CCM 的工作內容,以及在 2006-2007 年間 CCM 選舉制度改革的相關資訊,請見:賈平,2008,〈2007 年中國全球基金項目 國家協調委員會以社區為基礎的組織和其他非政府組織類別代表選舉總結報告〉,網址: http://www.ngocn.org/?action-viewnews-itemid-25409。 4 此一抗爭事件未見於媒體報導,其背景與過程是由策劃該次活動的感染者領袖轉述。訪談記錄。 5 關於農民集體行動中「依法抗爭」模式的討論請見:李連江、歐博文,1997,〈當代中國農民 的依法抗爭〉,載於:吳國光(編),《九七效應:香港、中國與太平洋》,頁 141-169,香港:太
平洋世紀研究所。;O'Brien, Kevin J., & Li, Lianjiang, 2006. Rightful Resistance: Contentious Politics in Rural China,. Cambridge and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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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因此產生不同的自主能力?國家在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以及這個研究對於瞭 解中國國家社會關係的變遷動力與可能軌跡能夠提供何種啟發? 在本章中,將針對上述提問的具體脈絡與本文的分析架構展開討論。首先,NGO 參與中國愛滋治理的情況仍然少為外界所悉,本文將藉由與中國 NGO 發展趨勢的對照 指出愛滋 NGO 的重要活動特徵以及此一主題的研究意義;其次,本文將回顧關於中國 NGO 研究的重要觀點,檢視這些觀點在解釋愛滋 NGO 活動時的侷限。隨後,將介紹本 文的研究取向與主要觀點,本文在組織場域(organization field)的研究取向下發展出兩 個分析概念:「跨界組織場域」用以掌握發生在「全球-在地」間的組織互動與制度整 合過程,「場域建構的社會自主性」則用以彰顯社會自主性在此一過程中的變化。最後 說明研究設計與章節安排。第二節 研究背景
一、愛滋病在中國:問題的輪廓與性質
愛滋病的主要傳播媒介是血液與體液,而其傳播管道主要是血液交換、針具注射與 性行為;換言之,社會行為是導致愛滋感染的原因,而愛滋疫情在群體與區域中的擴散 則涉及特定社會群體的行為模式與相應的社會機制。 圖 1-1:愛滋病毒在中國的流行與分佈(2007) 資料來源:清華大學愛滋病綜合研究中心(作者重繪) 中國愛滋疫情主要集中在「針具使用者」(即吸毒群體)、「性工作者」與「既往獻 血農民」(即賣血農民)三種社會群體中;吸毒感染者集中在雲南、廣西與新疆等毒品 集散地區,也是中國最早出現群體性感染的社會群體;性工作者則集中在性產業發達的 東南沿海省分如廣東;而因「有償獻血」而造成感染的農民群體則集中在河南與周邊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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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6 (圖 1-1)至 2005 年底,上述省份感染人數均已超過一萬人,雲南、河南兩省更超 過三萬人。80 年代中期,愛滋病毒隨著外籍旅客與國際捐贈藥物進入中國,開啟了中國 政府對抗愛滋病的漫長路程。7 至 2007 年底,中國政府公布已經確診的愛滋感染者即達 到 223,501 人,估計感染數量則超過 70 萬人8 。二十餘年的發展歷程依照疫情擴散的速度 可以分為四個階段:9 (見圖 1-2)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50000 85-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年份 數量 AIDS HIV 圖 1-2:1985-2007 中國 HIV/AIDS 累計報告人數成長趨勢 資料來源: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國艾滋病中國專題組,「中國艾滋病防治 聯 合 評 估 報 告 (2007) 」 , http://www.unaids.org.cn/download/chn-54%20Joint%20 Assessment%20Report%20-%202007.pdf。(作者重製) 說明:(1)2004 年開展既往採供血人群大篩查,導致當年愛滋病患顯著增加;(2)2007 年疫情數據 僅至當年 10 月。 (1)境外傳入期(1985-1989):病毒主要經由外國旅客、歸國人士或進口血製品傳入, 每年病例僅以個位數增加,而防治政策的重心則在於試圖「拒愛滋病於國門之外」10 ; (2)本土滋長期(1990-1993):出現經由性行為感染的國內病例,疫情增長速度開始 逐年增加,而防治重心在於性病患者、男同性戀等邊緣群體; (3)群體擴散期(1994-2002):西南吸毒人群與華北獻血人群中先後發現群體感染, 每年感染人數則以超過 30%的速度增加;6 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國艾滋病中國專題組,2007,〈中國艾滋病防治聯 合評估報告(2007)〉,網址: http://www.unaids.org.cn/download/chn-54%20Joint%20Assessment%20Report%20-%202007.pdf。 7 1981 年愛滋病毒在美國加州發現,其後快速的透過全球化的人員與商品流動向世界各國傳播。 對於愛滋病的全球擴散動力的解釋請見:Altman, Dennis, 1999. “Globalization, political economy, and HIV/AIDS." Theory and society, .No.28, pp. 559-584.中國首次確認的病例是 1985 年在北京協和醫院
就診的一名美籍阿根廷青年,其後發現早在 1982 年由國際藥廠所捐贈的一批「VIII 因子」(血友 病藥物)中即有若干已遭愛滋病毒污染,其後並導致四名血友病患者感染。曾毅,2004,〈艾滋 病的流行趨勢、研究進展及遏制策略〉,北大線上,網址: http://edu.beida-online.com/dxtjsp/data/data1.jsp?id=leczengyi。 8 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國艾滋病中國專題組,〈中國艾滋病防治聯合評估 報告(2007)〉。 9 王占璽,2007,〈愛的進行式:中國愛滋問題的發展與治理〉,高雄,2007 年中國政治學會年會 暨「制度、治理與秩序」學術研討會,義守大學主辦。 10 李楯,2004,《愛滋病在中國:法律評估與事實分析》,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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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面增長期(2003 迄今):2004 年疫情報告人數在加強對華北農民的檢測下迅 速提高,其後疫情擴散速度與影響範圍均仍全面擴大。 愛滋疫情的持續擴散將為中國社會帶來巨大的衝擊。專家統計中國若維持目前 30-40%的年增長率,未來數年間造成的社會經濟損失將高達 4,600~7,700 億人民幣,約 佔每年 GDP 的 1.8~2.2%;11 而若疫情全面失控則可能使社會經濟秩序全面崩潰,今日南 撒哈拉非洲國家便是前車之鑑。就此,聯合國組織曾警告中國已瀕臨愛滋病大規模爆發 的前夕、前美國總統柯林頓也指出疫情失控將使中國經濟發展的成就倒退二十年;12 中 國學者則將其稱為:「中國發展的定時核炸彈」13 。而其嚴重性也已經引起中國領導層級 的重視,並將其視為是「關係到中華民族素質和國家興亡的大事」14 、「關係經濟發展、 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和民族興衰」的艱鉅任務15 。然而,中國政府至今雖然已經投入數 十億人民幣在愛滋防治事業上,快速提升的疫情數據卻顯示其成效仍然相當有限。二、中國非政府部門的發展與愛滋 NGO 的活動
(一)非政府部門的發展框架與變遷趨勢 80 年代以後,中國 NGO 開始迅速增加,對於社會各層面運作所產生的影響也日益 重要。然而,中國政府仍然對社會自主力量的組織化程度維持緊密的控制,並且透過法 律環境與政治環境設定 NGO 的發展框架。建構法律框架的核心原則是「雙重管理體制」 「分級登記制度」與「非競爭原則」:16「雙重管理」要求 NGO 在向民政部門進行登記 時,必須先行尋找與其活動性質相關的政府部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並且同時接受兩者 的監督與管理;「分級登記」則規定主管機關(包括業務主管與民政部門)必須與組織11 相對而言,2003 年的 SARS 造成的經濟損失估計約佔當年 GDP 的 1.3%。請見:丁元竹,2004, 〈2010 年:中國的三種可能前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論文庫,網址: http://www.usc.cuhk.edu.hk/wkgb.asp; 江振昌,2006,〈中國步入風險社會與政府管理轉型—以 SARS 事件為例〉,《中國大陸研究》,第 49 卷第 2 期,頁 45-67; 曾毅,〈艾滋病的流行趨勢、研究進 展及遏制策略〉。 12
UNAIDS, 2002. “HIV/AIDS: China's Titanic Peril." The UN Theme Group on HIV/AIDS in China,
http://www.unchina.org/unaids, 2006/12/10; Watts, Jonathan, 2003a. “HIV could blunt progress in China, Clinton warns." Lancet, Vol. 362, No.9396, pp. 1636-1636.
13 楊京京,2005,〈HIV/AIDS:中國發展的定時核炸彈〉,《科學對社會的影響》,2005 年第 3 期, 頁 19-25。 14 莫凡,2004,〈溫家寶闡述中國和平崛起五要義,重申中國永遠不會稱霸〉,新華網,網址: http://www.southcn.com/nflr/llzhuanti/hpjq/zyyl/200405100911.htm; 溫家寶,2004,〈全社會共同努力 有效預防和控制艾滋病〉,載於: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編),《中國 艾滋病防治政策文件匯編》,頁 1-5,未出版。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0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通 知〉,網址:www.chain.net.cn/document/20070604173925187952.pdf。 16 王信賢,2007,〈官僚競爭下的市場中介組織:當代中國「國家--社會」關係新詮〉,載於:徐 斯儉 & 吳玉山(編),《黨國蛻變:中共政權的菁英與政策》,頁 267-308,台北:五南。;王信 賢、王占璽,2006,〈夾縫求生:中國大陸社會組織的發展與困境〉,《中國大陸研究》,第 49 卷 第 1 期,頁 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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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範圍之行政層級相對應;而「非競爭」則指在同一行政區域中活動性質相同或相似 的組織不得重複成立。 圖 1-3:中國 NGO 的發展環境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法律環境為 NGO 的發展建立了極高的進入障礙,但由黨國體制決定的政治環境卻 透過「分類控制」的管制邏輯,容許民間力量在法律框架外有限發展。17就此,國家依 據不同組織的活動性質在「形成潛在威脅」與「協助政府提供社會服務」上所呈現的程 度差異做出主觀的認定與區別,並在確保政權合法性不受威脅的前提下,進行不同方式 的介入與控制。18 圖 1-3 中呈現出 NGO 發展的具體框架與國家的四種主要管制策略。象限 I 是涉及 重要社會群體的動員而對政權穩定有重要影響的組織類別,就此國家若非早已全面壟斷 並納入黨政系統(如工會、婦聯),便是透過行政手段干預其運作(如居委會)。而對於 聚集在象限 II 中,同樣涉及政權統治能力但具有政治改革意識的組織,國家則採取嚴格 禁止的強勢作為。相對而言,象限 IV 中包括能夠協助國家發揮治理功能,卻無顯著威 脅性的組織,國家主要透過法律框架維繫控制能力;事實上,能夠進入法律框架取得合 法地位的 NGO 多數具有明顯的政府背景。然而,由於政治框架允許的實際生存空間遠 大於法律規範框架,因此仍然有許多社會治理功能較低的聯誼性組織存在於象限 III,國 家對此採取有限放任的作法,任其自然發展而少加干涉。就此,2007 年民政部統計之各 類社會組織約有 38.7 萬(包含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但並未註冊登記17 俞可平,2006,〈中國公民社會:概念、分類與制度環境〉,《中國社會科學》,2006 年第 1 期, 頁 109-122。;康曉光、韓恒,2005,〈分類控制:當前中國大陸國家與社會關係研究〉,《社會學 研究》,2005 年第 6 期,頁 73-89。 18 王信賢,2006a,《爭辯中的中國社會組織研究:『國家--社會』關係的視角》,台北:韋伯文化; 康曉光、韓恒,分類控制:當前中國大陸國家與社會關係研究〉。 威脅程度高
I
納入體制
IV
積極管理
II
嚴格禁止
III
有限放任
威脅程度低 分類 控制 服務程度 高 服務程度 低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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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草根組織卻已超過 800 萬。19 在國家以控制與約束為基本導向的制度設計下,中國 NGO 的發展環境反映出「國 家統合主義」的基本特徵,並且使 NGO 的活動呈現「合法組織遠低於實際存在組織」、 「活動領域敏感性低」,以及「跨域活動少」三項特徵。20然而,中國社會的快速變遷已 經逐漸衝擊上述發展框架的穩定性,並且具體展現在三種 NGO 組織的變遷過程中。 首先,被排拒在法律框架外的草根組織雖然面對欠缺制度合法性的窘境,但也脫離 了隱含在正式制度設計中的國家統合機制。而隨著中國社會的快速變遷,許多以緩解新 興社會問題為目標的草根組織開始出現。在環境保護、農民工權益等領域活動的 NGO 透過在國家控制框架的縫隙間尋找生存發展的機會,逐漸模糊了國家在有限放任與嚴格 禁止之間設定的政治框架,而其蓬勃發展也成為新興的關注焦點。21 其次,緊密依附於政府部門的 GONGO 雖然擁有政治環境與法律要件上的合法性, 但未必能獲得官方長期支持,因此也必須在快速變遷的社會環境中,藉由提升組織自主 性與進行組織轉型來強化社會服務功能,以便擴大組織生存的利基(niche)。此種需求 一方面可能使其逐漸脫離與行政部門的臍帶關係,另一方面也可能導致相互之間出現資 源競爭的關係。22 再次,90 年代後在中國開展工作的各種境外 NGO 也開始快速增加,並在不同領域 中透過與國內不同部門的交往互動,逐漸成為影響中國社會運作的新興行動者。23雖然 中國政府對於這種「外來滲透」始終保持高度疑懼,但是既需仰賴外來的資金與技術以 改善政府的治理能力,亦需透過對這些跨國行動者的接納以便表現融入國際社會的誠 意,使其無法有效的進行「防堵」。24此外,跨國行動者通常擁有龐大的資源、明確的行 動目標與獨立完整的運作架構,也使中國政府難以進行有效控制。19 〈2007 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社會組織部分)〉2007,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網址: 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30672&dictionid=2201&catid=; 王名、劉培峰等, 2004,《民間組織通論》,北京:時事出版社,頁 16。 20 王信賢、王占璽,夾縫求生:中國大陸社會組織的發展與困境〉。 21
裴敏欣(Minxia Pei)便強調對於中國 NGO 的研究應當聚焦於這些草根組織之上,尤其是相關 現象對地方政治的影響。Pei, Minxia, 1998. “Chinese Civil Association: An empirical Analysis." Modern China, Vol. 24, No.3, pp. 285-318.
22
例如在原由共青團成立的中國青少年基金會、政協委員梁從誡成立的知名環保團體「自然之友」 等組織中均已出現類似趨勢。
23
Zhang, Xin, & Baum, Richard, 2004. “Civil Society and the Anatomy of a Rural NGO." The China Journal, .No.52, pp. 97. Shelley, B., 2000. “Political globalisation and the politics of 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s: The case of village democracy in China."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35, No.2, pp. 225-238. 馬秋莎,2006,〈全球化、國際非政府組織與中國民間組織的發
展〉,《開放時代》,2006 年第 2 期,頁 119-138。
24
90 年代初期的「反和平演變」反映了中共領導人對國際勢力的疑懼,而近年東歐「顏色革命」
風潮不啻又是一記警鐘。「顏色革命」之意涵與中共官方對東歐「顏色革命」之認知,請參見:
辛岩,2005,〈『顏色革命』 的警示〉,《黨史文匯》,2005 年第 12 期,頁 54-55; 潘如龍、戴錚
勤,2005,〈『顏色革命』與國際非政府組織〉,《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onology of China(Socail Sciences Edition)》,第 7 卷第 4 期,頁 77-7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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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愛滋 NGO 的活動圖像 活動在愛滋治理領域中的 NGO 主要是在 2002 年之後快速增加,此一趨勢與本世紀 初華北愛滋問題的爆發及中國政府在 2003 年愛滋治理政策的變遷有關。然而,愛滋 NGO 的活動圖像卻與前述 NGO 的整體發展情況迥然相異;並且存在四項特徵,包括:多元 化的組織類型、複雜的組織目標、緊密的組織連結與具有社會運動性質的組織活動。 (1)多層次、多類型的組織行動者: 愛滋問題的複雜性吸引了不同層次、不同部門的利害相關者(shake-holder)共同參 與。(圖 1-4)根據「中國愛滋病名錄(2006/2007)」所收錄的組織資料,屬於非政府部 門的三類組織行動者(「感染者組織」、「民間組織」、「基金會」)已將近 80%,而其中包 含高達 150 個由各地感染群體組成、以改善群體生存困境為目標的「感染者自助組織」。 此外,各達 20 個的「聯合國與多邊機構」與「政府部門與項目」分別說明國際社會積 極參與以及政府內部跨部會治理的特徵;相對而言,私營企業部門的參與相當有限,反 映出中國社會中企業仍然對於承擔社會責任缺乏認知的整體狀況。25 150 17 10 20 14 20 感染者自助組織 民間組織、NGO與社會組織 基金會與贊助機構 聯合國機構與多邊機構 私營企業 政府部門或項目 圖 1-4:中國愛滋防治領域中不同類型組織的數量分佈 資料來源:中國愛滋病名錄(2006/2007) 事實上,各種愛滋 NGO 在組織背景與基本屬性上存在極大差異。考量組織的活動 範圍以及中國非政府組織發展的現實環境,可以藉由「全球-地方」的地理空間尺度與 「國家-社會」的社會空間向度建構一個簡單的分類框架,以便指認不同類型的非國家 部門行動者(non-state actor)大致的相關位置。在圖 1-5 中,以水平與垂直虛線分別區 隔出傳統國家主權的行使範圍,與目前中國政府所設定之法律與政治框架的涵蓋範圍; 而其中至少包括八種組織行動者。這些組織各自在擁有的目標與資源,面對的制度脈絡 與回應的行動策略上均不相同;以下由 NGO 所處的空間層次分別提出說明:25 中國愛滋病資訊組織名錄協調組,2007,〈2006/2007 中國艾滋病名錄〉,中國艾滋病資訊,網 址:http://www.china-aids.org/2006_directory.pdf。14 家私營企業多為愛滋防治相關產業,如製藥公 司或保險套業者。鑑於其影響力相當有限且無涉本文討論題旨,下文不再就其角色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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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5:各種 NGO 在社會空間中的相對位置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跨國層次中的行動者主要包括「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IO)與「國 際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INGO)兩類。26跨國層次對
應的制度脈絡涉及組織的原初環境、中國政府的管理策略與政治現實,以及愛滋治理領 域的現實狀況。首先,跨國行動者仍須在發源的組織環境中汲取資源並取得組織合法 性,也受到原初組織環境的制約;例如聯合國體系的國際組織必須遵循聯合國的既定規 範,而各種境外 NGO 則多從母國社會汲取活動資源並受其制約。其次,兩者在進入中 國時面對不同的管理規範,前者具有國際合作性質,通常循外交管道建立駐華機構並享 有外交優遇;後者則在目前中國政府仍未確立完整管理法規與主管機關的情況下,通常 必須自行尋求進入管道,與國家的互動關係也各不相同。27再次,跨國行動者也必須在 中國社會的現實脈絡下,依照組織各自的理念與環境條件決定實際工作的目標與策略。 在全國層次包括 GONGO 與草根組織兩類;前者是指獲得國家法律認可、具有強烈 政府背景,並在全國範圍協助政府推動愛滋防治相關工作的非政府組織;後者則指由民 間自發成立、跨越不同省分推展愛滋防治工作,並試圖影響國家相關政策的組織行動 者。該層次的制度脈絡包含了國家設定的正式法規制度、非正式的管理策略以及愛滋治 理領域的具體現實。不同制度脈絡互相影響且共同型塑國家層次行動者的制度環境,也 決定了行動者對外在環境的認知與相應的策略選擇。
26 在中國愛滋治理領域中,雖然亦有其他國家透過雙邊關係模式涉入相關活動,但均以他國向中 國單向援助、並成立獨立運作機制之形式存在,例如前文於研究背景處所提及之「中英項目」。 但此種機制並不能視為獨立的國家行動者,而其實際運作方式則較為接近聯合國系統的國際組 織,故將其一併列入「國際組織」類別。 27 目前中國政府雖然已有對於境外 NGO 的管理辦法,但在欠缺完整管理機制與明確主管機關的 情形下,中國政府甚至對於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實際數量、活動範圍與投入金額等基本資料都無法 全面掌握。請見:馬秋莎,<全球化、國際非政府組織與中國民間組織的發展>。另一方面,至 2007 年為止,循官方管道得以在中國進行登記註冊的境外 NGO 僅有 11 個,而其中涉及愛滋防 治工作的便有三個;在愛滋領域未能登記卻實際開展活動的境外 NGO 則超過二十個。 社會 地方 全球 全國性 草根組織 國家 地方性 草根組織 全國性 GONGO 地方性 GONGO 地方政府 國際 NGO (法律框架) (主權疆界) (政治框架) 國際組織 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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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層次的 NGO 也包括 GONGO 與草根組織兩類,但主要侷限在縣級以下區域開 展活動。目前地方性 GONGO 數量較少,主要是由縣級官員主導成立,但不受中央層級 同性質組織的轄制;基層草根組織主要是感染者或「高危」群體自行發起的互助組織, 擁有綿密的農村社會網絡與動員能力。地方層次制度脈絡的組成與國家層次相仿,但地 方社會中愛滋問題的性質使制度的實際運作樣態迥異於國家層次。一般而言,疫情擴散 的背景與程度決定地方政府封閉的程度,也直接影響基層草根組織的生存空間,例如河 南省政府對草根組織的強硬程度便遠超過鄰近諸省。 (2)多種組織目標的並存與交集 愛滋問題的治理並非單純的公共衛生事業或社會救助工作,而在涉入愛滋治理事務 時,不同的 NGO 往往也具有不同的目標與行動取向;這些目標大致可分為四種面向: 防治愛滋擴散、救助弱勢群體、發展公民社會,以及維護感染者權益。(圖) 圖 1-6:愛滋 NGO 涉及的四種主要目標 具有公共衛生或醫療服務背景的組織,主要關切愛滋疫情的擴散是否得到有效控 制,而從事慈善救助活動的組織則以協助弱勢的感染群體改善生活困境為主;這兩類組 織都需要與感染群體直接接觸,並且透過投入感染群體內部的「社區建設」,引導在地 的感染者協助其推展工作。另一方面,愛滋病與人權議題的緊密連結也吸引了關注公民 社會發展的組織涉入此一領域,希望藉由提倡感染群體的權利保障與強化 NGO 的組織 能力,加速公民社會在中國的成長。此外,以感染者為主體的組織以改善自身的處境為 出發點,因此同時涉及上述三種不同的工作範圍。 抱持不同目標的組織行動者所欲改變的現狀各不相同,而其策略與行動方式也存在 差異。以抑制疫情為目標的組織傾向於與政府的衛生、防疫部門建立合作關係,而在基 層從事救助弱勢群體工作的行動者則需要與地方民政部門維持較為緊密的聯繫;相對而 言,強調公民權利的組織則往往與中國政府形成對立的關係。然而,由於這些目標的內 涵彼此並不衝突,而且經常能夠在實踐層面相互強化,因此一個組織往往會將其他目標 視為達成其核心目標的手段,或者同時具有兩個以上的核心目標,並在此一領域呈現出 多種組織目標交疊的現象。 發展公民社會 維繫群體權益 防治愛滋擴散 救助弱勢群體 UNAIDS、無國界醫生、 柯林頓基金會、中國性病 艾滋病協會…… 美國民主基金會、開放 社會基金、愛知行研究 所、亞洲促進會…… UNICEF、救世軍、樂施 會、智行基金會、英國 救助兒童會…… 以感染者為主體的 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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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緊密的連結活動 在愛滋問題的治理上,不同類型的組織面對不同的制約,因此這些行動者很難獨立 開展工作,而必須藉由互動與合作關係的建立來整合彼此的資源與需求。國際層次的組 織具有技術與資源上的優勢,而以社區為基礎的基層草根組織則提供了涉入高危險群體 推動實際工作的可能性,組織間的連結(connection)則使兩者得以提高實現各自目標 的可能性。事實上,中國境內的愛滋 NGO 有半數以上接受跨國組織的資源挹注,而草 根組織依賴國際資金的比例更超過七成;同時,超過六成的愛滋 NGO 與跨國組織有合 作關係。28 組織之間頻繁的互動與合作必然強化資訊與資源的流動,也存在協調與控制的需 求,從而發展出規範組織行為與互動關係的制度安排。在愛滋防治領域中,組織間的分 工合作關係逐漸出現類似經濟活動中「全球商品鏈」(global commodity chains)的形式。29而隨著不同組織在組織目標與行動策略上的差異,組織連結的形式與內容也趨於多樣
化,並形成綿密複雜的組織互動網絡(inter-organizational network);而近年愛滋 NGO 的組織聯盟開始出現,進一步說明組織間網絡已經呈現出結構化(structuration)的趨勢。 另一方面,組織的連結也涉及理念的擴散,行動者除了依循各自的目標開展工作 外,也會試圖影響具有不同目標的組織接受其理念,以便更有效的推動目標的達成。而 具有資源優勢的行動者對於其他組織的挹注,其目的除了開展具體工作外,也在推廣其 核心理念。因此組織間的互動關係並不僅止於垂直的資源交換,也廣泛涉及各種形式的 資訊傳遞、平行連結與集體行動。而不同理念的相互碰撞與融合,逐漸產生不同行動者 都能接受並視為理所當然(taken-for-granted)的價值體系與行動規範。 透過跨界組織連結的活動,使分屬不同空間層次的組織行動者得以此提升組織活動 的能量與擴展影響的範圍,提高達成目標的可能性。而組織連結的增加同時影響了組織 目標與行動的調整、組織網絡的發展與結構化以及制度安排的型塑與運作;這些社會互 動過程往往是發生在國家依循主權範疇建構的制度框架外,從而也對國家與社會的既有 互動模式產生具體的衝擊。 (四)社會運動產業 雖然中國政府希望非政府部門能夠扮演協助政策推動的角色,但愛滋 NGO 的目標 與行動卻涉及對現行體制的改變與衝撞,從而展現出社會運動的性質。就此,MaCarthy
28 牛彩霞,2005,〈中國參與艾滋病預防控制的草根非政府組織調研報告〉,《中國性科學》,第 14 卷第 11 期,頁 8-17。 29
Gereffi, Gary, 1994. “The Organization of Buyer-Driven Global Commodity Chains: How U. S. Retailers Shape Overseas Production Network". In G. Gereffi & M. Korzeniewicz (Eds.), Commodity Chain and Global Capitalism (.pp. 95-112). London: Praeger.事實上,西方學者在研究歐美愛滋防治工作時,早 已發現類似的現象,並以「愛滋工業」描述不同類型組織的合作與互賴關係。Cindy, Patton,1992, 〈愛滋工業:被害者、志願者、和專家是如何建構出來的〉,譚石譯,載於:陳光興 & 楊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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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Zald 認為:30 社會運動是一個群體中的一組意見與信念,代表在一個社會中追求改變某些 社會結構要素與/或報酬分配的偏好。 社會運動組織是一個複雜或正式的組織,並將自身的目標確認為對社會運動 或對立運動的偏好並試圖完成這些目標。 所有將目標訂於實踐一個社會運動的廣泛偏好的社運組織共同構成了社會運 動產業,這是一個社會運動在組織上的相似體。 90 年代末期,中國政府曾經將愛滋疫情視為高度敏感的政治議題,並且採取封閉壓 制的方式回應相關的社會訴求。雖然近年來在控制愛滋疫情與救助感染群體等宏觀目標 上,國家、國際與社會部門的立場漸趨一致,但國家主導的治理模式卻仍然在政策制訂 方向與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各種「政府失靈」的問題;而非政府部門的行動者因此提出 各種相異於政府的治理方案。這些治理方案隨著組織原本的目標而各有偏重,並且在訴 求方式上有溫和或激烈的差別;但共同之處都是在試圖影響並改變政府設定的制度安排 與政策資源的實際配置。另一方面,在當前中國社會的政治秩序中,愛滋 NGO 不僅因 為缺乏法律承認而使其活動受到限制,也缺乏表達利益與訴求的體制內管道。事實上, 即便是由政府關係良好的組織,在推動性質溫和的救助活動時,也經常被國家(特別是 地方層次)視為對統治權威的挑戰而屢受阻礙,更遑論由維權組織涉入動員、具有「抗 爭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性質的集體行動事件。31 整體而言,愛滋 NGO 在追求更多的參與空間與具體治理方案的實踐上,具有明確 的改革意圖,並且往往在實際活動中挑戰由國家設定的統治秩序,從而展現出社會運動 組織的性質。而關注共同議題與面對相似處境的愛滋 NGO,不僅透過組織連結活動推 動了資源與資訊的流動以及各種治理方案的的匯集與融合,同時也藉此作為塑造「策略 構框」(framing)與建構「行動劇碼」(action)的平台,從而形成一個具有共同偏好與30
McCarthy, John D., & Zald, Mayer N., 1977. “Resource Mobilization and Social Movements: A Partial Theor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82, No.6, pp. 1212-1241..
31 例如 UNESC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經在 2005 年欲在河南上蔡進行一項關於愛滋致孤兒童 的調查計畫,卻屢遭地方官員阻饒而無法推動。此一計畫最後委託來自香港的智行基金會,藉由 該組織在農村社會建立的網絡關係完成調查工作,而該基金會則在 2006 年遭到地方政府指控「洩 漏國家機密」並被迫停止運作。訪談記錄:UNESCO。此外,由河南省「婦聯」成員成立的「河 南社區發展研究中心」曾經在 UNDP(聯合國開發計畫署)資助下,試圖在農村感染群體推動社 區建設與關懷工作,也在 2007 年因為「眾所皆知的敏感原因」而停止相關活動。私人通信。「眾 所皆知的敏感原因」云云,轉錄自該組織負責人與筆者的通信內容。而具有「抗爭政治」性質的 事件,除了可以參考本章開頭引述的兩則田野故事外,亦可從海外媒體對愛滋維權人士如高耀 潔、胡佳、萬延海等人的報導略窺端倪。請參見:Watts, Jonathan, 2003b. “Human rights organisation blasts China over HIV/AIDS cover-up." The Lancet, Vol. 362, No.9387, pp. 879; 〈中國以「泄露國家機 密」逮捕萬延海〉2002,大紀元新聞網(2002/09/06),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2/9/6/n213585.htm; 何平,2008,〈美國亞洲促進會抗議中國拘押艾 滋活動人士〉,網址:http://www.ntdtv.com/xtr/b5/2008/08/21/a187803.html ;〈高耀潔被禁領獎安 南表遺憾〉2001,BBC 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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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範圍的「社會運動產業」。32三、比較視野下的愛滋 NGO 研究
相對於中國非政府部門發展的整體趨勢,愛滋 NGO 的活動呈現相當獨特的圖像。 對於此一圖像的描述與解釋必須放在更為廣泛的中國社會變遷脈絡中思考,才能掌握相 關研究能夠在何種面向上增進對國家社會關係的理解。就此,中國黨國體制逐漸放棄對 社會的全面控制,以及全球化對於社會生活的影響與日俱增均已是不爭的事實,而問題 便應聚焦於在此一趨勢下「國家-社會」關係的變遷方向、軌跡與程度,以及辨認導致 變遷出現的社會條件與轉化機制為何。 此一過程涉及兩種重要的變遷動力:社會部門的「全球在地化」過程以及「國家- 社會」互動模式的變化;而兩者的交互作用則具體呈現在三種相互連結的面向上:新興 問題的治理需求、利害相關群體的多元化,以及跨越空間界限的理念擴散與社會動員。 首先,中國社會的變遷已然深刻鑲嵌於全球化的進程從而導致各種新興社會問題,並且 在社會內部產生新的治理需求,考驗既有政治體制的回應能力。其次,社會力量不再滿 足於由國家單方面界定治理需求與治理方式,並且促使問題轉化為議題,導致各種新興 組織的出現並提出不同的訴求。而國際社會也積極介入此一過程,使關注議題與政策的 行動者更加複雜。最後,與特定議題相關的理念擴散或資源流動不再僅限於國家主權與 行政層級所界定的空間層次內,而由此建構出的互動平台往往為社會力量創造了新的動 員方式與組織形式,從而對於由國家權威設定的既有統治秩序產生新的衝擊。在此一過 程中,議題範疇(issue domain)在界定問題性質、對應的行動者組成以及互動行為的目 標與範圍上,具有重要作用;並且能夠呈現出三者相互影響的脈絡。33 在不同的議題範疇中,問題、行動者與互動方式這三個面向的具體內涵、發展程度 與對應的運作機制可能有所不同,從而在國家社會關係的圖像上呈現具體差異。然而,32 以愛滋藥物問題為例,中國政府雖在 2003 年後全面向感染群體提供免費抗病毒藥物,但在藥 物發放、更替與用藥教育上均常見嚴重疏漏,並對感染群體的生命延續與生活品質產生直接而明 顯的威脅。藥物議題除了廣受不同類型 NGO 的關注與支持外,也被維權組織視為近年抗爭的重 點;NGO 經常從事教導感染者正確使用藥物的「藥物依從性」教育活動,但在傳播用藥知識的 同時,也間接促使感染群體在藥物議題上產生對政府的不滿。 藥物問題是愛滋治理的核心議題之一,而其涉及相關知識與衍生問題均甚為繁複,且在不 同層次呈現出不同的爭議面貌,例如在國際層次便涉及「藥商/專利權」、「國家/強制授權」、「非 政府組織/生命權」的複雜爭論。僅就本文討論之範圍而言,需要理解的要點有三:其一,僅中 國政府免費提供之愛滋藥物便有上百種,而用藥需依照患者發病時程、體質、「機會性感染」等 變數進行準確的搭配組合,否則極易引發貧血、眼盲、白血病、糖尿病等嚴重副作用,甚至導致 患者提早死亡。其二、藥物使用需嚴格遵守服藥規律,服藥方式錯誤將快速導致耐藥性。其三, 目前藥物最遲均會在用藥五至十年後出現耐藥性,屆時將需要投入「二線藥物」持續控制。而在 國際專利保護下,中國政府目前仍未全面取得「二線藥物」的複製權利,亦無力負擔高昂藥價; 但是耐藥性危機已經開始在中原感染群體中普遍出現,可能因此導致的大規模死亡亦迫在眉睫。 33
Hoffman, Andrew W., 1999. “Instituitional Evolution and Change: Environmentalism and the U.S. chemical Industry."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No.42, pp. 351-371; Laumann, Edward O., & Knoke, David, 1987. The Organizational State,. 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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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承認此種差異外,仍然需要進一步探索在這些差異背後的原因;就此,由政體性質 決定的政治機會結構以及國際社會的影響方式仍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那些在特定議 題、行動者屬性與互動模式三者之間發揮重要作用的社會機制也需要進一步辨認。事實 上,舉凡愛滋治理、環境保護、宗教發展、農村教育、乃至於少數民族獨立運動等當代 中國社會的重要議題,雖然各自因為議題性質的獨特脈絡而具有不同的發展方式,但在 掌握脈絡的特殊性之後,仍然可能在社會自主力量的發展機會、組織跨界互動的模式與 相關機制的組合型態上進行比較。 愛滋 NGO 的發展方式不僅源自愛滋問題的性質,也受到其他政治與社會機制運作 的共同影響。而辨認愛滋 NGO 的發展軌跡與社會機制應當有助於掌握其他類似議題的 發展動力,並且為不同議題之間的比較提供一個可茲探索的視角。就此,將愛滋 NGO 作為研究個案的價值在於透過對此一議題的具體脈絡與演進歷程的深入掌握,進一步辨 析國家社會關係在社會部門全球化的趨勢下可能出現的變遷軌跡與方向,以及相關的社 會條件與轉化機制的組合型態。更進一步說,若將愛滋 NGO 在社會自主力量與跨界互 動模式上呈現的獨特圖像,視為比較方法上的「最大可能個案」,亦即在既有的結構條 件下,當特定議題中的國家控制能力(或意願)較弱,而社會參與意識與國際介入程度 均強的情況出現時,社會自主能力可能變化的最大程度與面對的限制。換言之,愛滋 NGO 的研究有助於探索受到全球化影響而以 NGO 為載體的社會力量,可能發展的最大 限度為何。第三節 既有觀點
國家社會關係的研究主要區分為「國家中心論」與「社會中心論」兩種研究取向。 80 年代末期蘇聯與東歐共黨政權的瓦解與中國民主運動,引發學界對中國公民社會的關 注與期待,並且在 NGO 的研究中形成社會中心論的觀點。34然而,公民社會作為一種 意識型態所發揮的影響力遠大於對經驗現象的解釋能力,而其理論內涵的含混與爭議也 受到來自各方的挑戰。35同時,90 年代以後的經驗研究很快發現國家的強力干預與社會 主義制度遺產仍然具有深刻影響,使中國 NGO 的發展仍然呈現出國家「自上而下」主 導的特徵。持此論者除了採用「國家中心論」的取向外,也普遍透過「國家統合主義」 說明各種社會組織是國家維護社會秩序的手段,而非具有相對自主性的社會力量的展 現。然而,隨著 90 年代佔居主導地位的國家統合主義在近年來逐漸受到的挑戰,兩種 不同研究取向也各自有所發展。以下首先回顧國家統合主義的觀點與侷限,其次介紹若34
White, Gordon, 1993. Riding the Tiger: The Politics of Economic Reform in Post-Mao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White, Gordon, & Howell, Jude, 1996. In Search of Civil Society: Market Reform and Social Change in Contemporary Chin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5
公民社會作為一種規範性理論的影響,請參考:魏昂德,1999,〈現代中國國家與社會關係研
究-從描述現狀到解釋變遷〉,載於:涂肇慶、林益民(編),《改革開放與中國社會-西方社會
學文獻述評》,頁 57-71,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王紹光,1992,〈破除對 Civil Society 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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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近年來出現的重要解釋觀點,最後檢視這些觀點在解釋愛滋 NGO 活動上的問題。一、國家中心論的研究取向
統合主義包含三個特徵:強大的國家領導力量、對利益團體自主與活動的限制、將 利益團體整合為國家的一部份並以此作為利益表達與政策推行的機制。36而國家統合主 義則進一步被界定為:「社會組織由國家機關創造,並在國家提供經費支持與賦予正當 性的情況下,成為國家的附屬機構。」37此一概念同時被學界視為描述性概念或分析途 徑並分別加以應用;前者主要被應用在對威權政體中「國家-社會」關係的描述與分析, 說明國家強勢穿透社會部門的現象;而後者則又發展出兩種不同的取向,研究歐陸社會 的學者(如 Philippe Schmitter)強調對政治結構與制度基礎的分析,研究拉美國家的學 者(如 Howard Wiarda)則重視社會文化傳統的影響。38 而中國研究學者如 Anita Chen、 Jonnatha Unger、Kenneth Foster、Margaret Pearson 等人,則紛紛據此強調轉型時期中國 NGO 的制度設計與發展方向乃是受到列寧主義黨國體制的制度遺產與慣性所決定,從 而呈現出國家主導的特徵。39 對於理解中國政府在轉型時期如何延續社會控制能力,國家統合主義奠定了重要的 基礎。但相較於前述中國 NGO 的發展圖像,國家統合主義在經驗現象上聚焦於生存於 法律框架中的 GONGO,使其無法含括在既定制度框架外活動的草根組織與境外 NGO; 著重對制度設計的靜態描述也無法充分掌握 GONGO 在組織轉型上的變化趨勢。換言 之,無法掌握組織在發展過程中面對的複雜環境與涉及的變遷機制,成為國家統合主義 主要的侷限。而在經驗現象上,中國 NGO 的發展也已經出現大量國家統合主義無法充 分解釋的異例;就此,Richard Baum 與 Tony Saich 均曾指出:中國的發展道路極為複雜, 國家在不同的政策領域中可能分別扮演掠奪者、發展者或協調者的角色,而不同型態的 社會組織也可能存在相異的發展模式與運行機制,從而使觀察「國家-社會關係」的研36
Wiarda, Howard J., 1997. Corporatism and Comparative Politics: The Other Great "ism",. New York: M.E. Sharpe.pp.22-24.雖然統合主義最廣為流傳的定義來自施密特(Philippe Schmitter)的界定,但 Wiarda 的界定較為簡潔,且更適於本研究後續的討論,故本研究以 Wiarda 的界定作為討論的起點。而 施密特對統合主義的說明請見: Schimitter, Philiphe, 1974. “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 Review of Politics, Vol. 36, No.1, pp. 85-131.
37
Schimitter, “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 38
Asama, Paul S.,2005,〈統合主義與比較政治〉,李培元譯,載於:H. Wiarda(編),《比較政治
研究的新方向》,頁 31-44,台北:韋伯文化。 39
Chan, Anita, 1993. “Revolution or Corporatism? Workers and Trade Unions in Post-Mao China."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29, pp. 31-61.; Unger, Jonathan, & Chan, Anita, 1995. “China, Corporatism and East Asian Model."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33, pp. 29-53.; Foster, Kenneth W., 2001. “Associations in the Embrace of an Authoritarian State: State Domination of Society?" 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Vol. 34, No.4, pp. 84-109. Foster, Kenneth W., 2002. “Embedded Within State Agencies: Business Associations in Yantai." The China Journal, .No.47, pp. 41-65. Pearson, Margqret, 1994. “The Janus Face of Bussiness Associations in China: Socilist Corporatism in Foreign Enterprise "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30, pp. 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