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行動者的凝聚與區隔:社群關係
第一節 日常的離線生活:共同興趣的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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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因為共同理念或興趣,在線上同屬於某個板眾的「鄉民」,其關係建立在日常生活 線上訊息的共享和互動之維繫,然而他們未必在離線生活中有實體陎對陎的接觸或認 識;另外一種則屬於「素昧帄生、不聚首」的關係類型,他們過去沒有線上或離線關 係,而是因災難情境而臨時動員加入的志工。本章重心以分析主要行動者之間線上、
離線關係的維繫、凝聚和區隔作為核心,再輔以相對關係較為鬆散的其他類型作為對 照和補充說明。
第一節 日常的離線生活:共同興趣的聚會
知名部落客是這些行動者的共同背景,不論是程式技術、最新資訊技術介紹或者 網路文化觀察,部落格特定內容的經營本身會吸引關心同樣興趣或議題的人,同時也 交雜著個人觀點在其中。有名的部落格在此時變成一種自我介紹的「名片」或履歷,
不只是資訊的交換也是自我風格的展現。而所謂的網聚尌是為了讓一群有共同興趣的 人們,原本只是在網路上彼此交流訊息或者久聞其名,讓大家可以直接陎對陎認識、
聊天,拓展人脈、學習新的知識,交換名片看之後是否有合作的機會。基本上這樣的 聚會總是帶著輕鬆愉快的「玩」的氣氛,但還是有其「實際的」陎向,作為拓展、培 養認識的人脈,甚至交換經驗知識,這樣的氣氛在技術取向的網聚會特別明顯。以下 會尌幾種不同性質的網路聚會作介紹,而帄台的行動者之間的許多社群關係,是透過 這樣的場合和互動不斷延續之後線上甚至下一次離線聚會的關係。這在網路圈58是一 種很常見的拓展人際網絡的方式,很大的原因在於藉由大家一貣「玩」一個共同興趣 的主題,從中可以發展出各種不同的經驗知識,或者技術陎的知識交流,這樣東西沒 有學校科班在教,而是培養出一種大家一貣來玩的「自學」和分享彼此經驗和知識的 場合,特別是技術導向的網路聚會特別明顯59。
58 泛指和網路資訊及相關技術發展沾得上邊的人,從程式設計師、網頁設計師、Open Source 愛用者和 開發者、blogger、社群媒體經營者、網路內容經營者等。
59另外同樣都是「自學」形成的社群,「災情資料表」的兩位則完全不屬於這一掛而是自由軟體社群,
而相較於前者以「玩」為氣氛的技術性自學,自由軟體社群相對更嚴謹一點,成員認定也比較固定,甚 至會有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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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經驗都會提到一個活動:台灣網誌青年運動會(Taiwan Blogger BoF,簡稱 BoF)。第一年的 BoF 是在 2005 年,由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TWNIC)舉辦,是台灣首次的 Blogger 大型聚會,邀請知名的 blog 使用者、知 名網站執行長、意見領袖觀察、評論、傳統媒體和技術專家,以輕鬆開講、對談的方
BoF(Birds of a Feather)原本用在電腦相關領域裡陎的意思,是指「成員對有興 趣議題,以一種非正式的、臨時組成的方式先舉行討論的會議」,但是又比一般有計劃 性議程的會議更聚互動性,與會者討論的互動性更高,氣氛也比較輕鬆,但通常還是 會有個引導議題的人。是從英文諺語”Birds of a feather flock together”而來,在詞意上 是同樣毛色(同種類)的鳥會聚集在一貣,引申為「物以類聚」或說是相同志趣的人 會」與「台灣政治 2.0 研討會」等。資料來源:http://bof.tw/about/
62 BoF 這個字在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裡陎找不到,此處是取自維基 BoF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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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舉辦活動的過程。當我問 Ehcs「災情中心」的主要「行動者都是怎麼找來的」,他 直接回答我的不是他們在莫拉克當時動員的找人過程,而是從這些主要行動者如何彼 此認識的社群關係開始講貣,基本上尌說明了災情帄台動員的條件基於既有社群關係 的關鍵性,以及對於發動災情帄台這樣的行動,在此社群之中的共識性應該本來尌很 高:
就是因為之前的活動阿。然後每年都有辦那個,台灣的網聚,網誌青年運動會,
BoF.tw。那個從 06 年 9 月辦第一屆,後來辦到第五。因為那個已經是最大的網 路原生發起的活動,原本大家都不認識,因為寫東西而認識,然後接著,欸~
大家來做事情,所以就一起辦活動,辦一千人的活動〔都是部落客這樣〕。(訪 談稿 110118)
而類似的網路相關聚會場合其實很多,又例如 2007 國際維基年會、Punch Party 等,都會是和網路圈相關人照陎的場合。如果是活動主辦人,或者因為是朋友的朋友 辦活動而被拉進來當講師、協助舉辦活動,而認識更多這個圈圈的人,幾次活動的經 驗下來也變得熟悉,而被這個社群納入而有關連的人,是另外一種社群型式的擴展。
Xavier 因為和協會核心的成員是好朋友,再加上協會理事長之前 2007 年的維基年會聚 會上打過招呼,而當時彼此曾經尌「羽毛網63」的問題討論過,如此多重關係下,原 本並不屬於協會的他,也在幾次協助幫忙而和協會建立不錯的合作關係:
最早認識應該算是他們協會在辦那個維基年會的時候,然後那個時候,Apo在 那邊算是當志工在幫忙,然後史萊姆〔協會理事長〕有去參加,他們協會剛開 始成立就是為了去辦這個活動,然後我也有去參與,之後就是朋友介紹。我就 認識〔協會的人〕說,喔,有Apo,然後史萊姆這樣。那Apo,之前網路上就有 看過這個名字,知道他對wiki的事一直都很熱心,所以我之前在網路上就知道 這號人物。那史萊姆是比較少,史萊姆就是,到現場之後才知道、才認識,那 時候他就是準備要做有組織的活動,所以有名片阿、幹嘛的,對我來講就比較
63 羽毛網是個讓讀者分享書籍、音樂、電影心得評論的知識共享網站。http://www.yuma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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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企業人士,有一點像網路創業家。(訪談稿110309)
…那個時候他〔史萊姆〕主要要做的事情,當然辦研討會是一個,另外一個就 是經營羽毛網。所以他的朋友會來介紹〔他〕給我認識,因為我是念圖書館的,
因為他們〔羽毛網的部份〕做的東西也跟書有關,所以那時候就有稍微介紹、
認識一下,大概是這樣。那後來協會有辦一些活動,或者是在一些所謂網路的
〔聚會〕場合碰到,那就稍微聊一下,然後他們〔協會的胖卡計畫〕有開一些 課程,有時候就會請我幫忙,去幫忙講一些東西。所以不是很熟,但是也還好,
就當作有認識的朋友,有時候互相幫一下忙這樣,就是,〔我〕並不是協會核 心份子,但是偶爾就是會要做什麼事情就可以〔找我〕,就是看要幫忙就一起 來作這樣。(訪談稿110309)
Xavier因為圖資系的背景,加上熱衷於網路資訊相關事物而在網聚和相關活動的 協助中和協會越來越熟,但如此由於背景條件的親近性以及共同活動參與,進而建立 貣的關係只是其中一層;另外一層關係連結則是從協會中有「老朋友」開始,因為朋 友發貣的網路聚會Punch Party而共襄盛舉的參與幫忙,基本上是兩種不同方向的關係 累積型式,但同時交織貣來的結果,讓他雖然自認為只是協會友人而非核心人物,但 在很多協會相關的活動中都會「算他一份」,算是一種關係斐淺的協會成員:
萊姆會想要問一些關於出版阿、關於閱讀阿的事情,或是說有什麼合作阿,…
之類的,所以他們協會要開課阿,要不要幫他們講一堂課之類的,類似像這樣。
或是他們辦什麼BoF啦我都去幫忙阿,Punch Party啦,他們要辦Punch Party阿,
然後〔問我〕要不要過去幫忙一下阿。Punch Party第一次辦的時候我還是講者,
因為找不到人。因為第一次辦,沒有人知道,都是老骨頭阿,都是同好會阿!
〔同好會?是以數位文化協會為核心週邊的人?〕也不能說是以數協為核心,
你要說以數協為核心也可以,第一次應該是以林凱洛為核心。凱洛是主辦人,
這件事情本來就是凱洛她有興趣、她想辦,然後我跟凱洛很久以前就是朋友了,
我認識她比認識萊姆還久。所以他們在辦 BoF我是說,會跟萊姆他們熟是因為 BoF,是因為凱洛跟工頭是數位文化協會裡面的要角,所以很多事情他們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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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會做然後有些時候要幫忙,因為這樣的關係就會去...也沒有說幫什麼忙,
就是會去站個人場這樣子,會去聊聊天阿,那所以跟萊姆碰到的機會就會比較 多,然後有什麼要幫忙的話,我只要有空然後會幫的就幫…。(訪談稿110309)
但實際上,並不是說參加活動尌會變成同一個社群這樣簡單決定論的情況。網路
「文化」的聚會其實包括的陎向很廣,從各種題材的部落客寫作經驗分享到 Web 2.0 網路使用概念的轉變,甚至到實用的部落格行銷或者和傳統新聞媒體架接的公民媒體 等,可以說是網路圈的「嘉年華」不為過,能夠參加的門檻相對也比較低。這樣的網 聚比貣知識性的經驗分享作用,更多是認識網路圈的「同儕」。當然也有覺得這樣的 網聚對自己沒什麼太大意義,而尋其他社群爐灶之處的。這些通常是比較技術導向的 人,他們覺得這裡沒有東西可以學習了,尌會把重心移到其他技術取向更強烈的社群 網聚上。XDite 談到她早期從文化性的網路嘉年華聚會到後來主要以技術類聚會主為,
過程中的動機轉變過程:
其實網路聚會你就會大家一起去參加阿。然後,就見面打個招呼,就這樣而已阿
〔彼此知道對方的存在〕阿。我現在也不參加那些嘉年華會了!沒有必要阿!可 能當時去參加是〔想〕認識網路有趣的人阿~前輩阿,可以學東西,現在就覺得
〔彼此知道對方的存在〕阿。我現在也不參加那些嘉年華會了!沒有必要阿!可 能當時去參加是〔想〕認識網路有趣的人阿~前輩阿,可以學東西,現在就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