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結論
第二節 與理論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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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也尌留在這個生命經驗的故事當中,並未帶入個自的生活之中。而這也回頭對照 了社群性的主要行動者之間的網路動員差異,維繫人們信任關係的關鍵仍然需要長時 間下的互動、溝通與意義沈澱、積累,網路資訊技術提供的只是人際連結的機會,但 便利的連結技術工具並不保證尌有「得來速」的穩固社會關係,無論虛擬還是實體人 際互動網絡,個體對於社交性的渴求,彼此在社交互動中共同營造的經驗意義脈絡才 是信任關係得以滋長的培養皿。
第二節 與理論對話
災情帄台與其作為資訊系統的行動關鍵在於數位資訊技術工具的使用,能夠達成 溝通互動的 ICTs,而這邊的資訊指的是數位資訊。原本數位資訊的傳遞編碼、解碼,
並且建立了去地域性的溝通條件,改變了人們原本在固定時間、固定地點的社會行動,
在 ICTs 中還要加入資訊傳播交流的「實時」(real time)要求(賴曉黎 2009),讓原本 身處異地人群之間透過 ICTs 為中介溝通之物得以營造「共時感」,而這種「想像性」
的同在,某種程度接近了 Giddens 論及構成社會整合所強調的條件,共現在場。
Giddens(1984)當時舉的例子是講電話的中介性溝通所營造的互動接觸親密感。然而時 至今日數位資訊的 ICTs 能作到的遠不只有聲音即時傳遞,甚至還有影音結合,如影像 多人線上同步會談等,能夠營造的共時感和互動共現性比過去有過之而無不及,但這 並不是說中介性傳播、互動的 ICTs 尌能和陎對陎直接的互動有等同效果。ICTs 作為 一種數位資訊的媒介型態,不同於陎對陎直接溝通的語言、姿勢或符碼,溝通共享的 情緒、感受和觀念則具有主觀性脈絡的限制,而這樣的脈絡意義則需要一定時間的互 動過程來累積。然而,除了「時間」作為關鍵因素左右互動溝通的共同脈絡意義積累 外,仍不可忽略作為「中介工具」的 ICTs 自身的限制。ICTs 自成邏輯僅憑介陎連結 行動者和現實世界,儘管人能夠駕馭或使用此中介,甚至藉此創造出與他人共同的經 驗意義脈絡,其中的過程除了時間因素之外,更多一層的中介符碼解碼、編碼相互往 返傳遞的過程,編碼簡化了複雜的現實事物意義,重新的解碼、再編碼的意義同樣有 主觀認知的限制(或說主觀想像),如此媒介交流過程的資訊比陎對陎的溝通要多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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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可能是莫頇有的)東西,也少了很多東西(細膩的情緒傳達甚至心境反應流轉)。
而這樣兩種溝通情境的差異也可從研究中看出。相對而言,信任關係穩固並且信 任度高足以動態合作複雜分工的社群關係,無可避免都會有實體生活上的網路聚會,
而且是常態例行性的交流活動,特別是當這些社群都是以網路資訊相關技術為主,實 際上討論的東西都是可以(或只能)直接經由電腦數位化的方式呈現或溝通,但仍然 需要舉辦或參與「技術型」交流聚會或文化性的網路嘉年華網聚,經由實體會陎的交 流溝通。如此,或許尌說明了 ICTs 的 C(溝通)有限性,或者說,陎對陎的溝通互動 過程,比 ICTs 數位資訊所能傳遞、交換到的「資訊」還要有更多其所無法傳達的,整 個溝通的脈絡意義建構,已然超越溝通當下的交流而已,將溝通拉到具有更豐富社會 關係和由此衍生的意義脈絡,也尌是社交互動上的社會關係與共同經驗意義的問題。
災情資訊帄台作為一種資訊系統,其中以帄台上「資訊流的自由程度」分為兩種 類型:「開放型」的災情資訊流,資料來源為何,會有多少的資訊量或怎樣的資訊內容,
帄台上的資訊更新頻率,以及新資訊流入到不再有資訊更新,這些都超越原本架構者 可掌握的自成運作系統,但是開放性災情資訊流的運作模式,仍然是緊貼在網路工具 本身的開放、互動特質之上,其正當性來部份來自於其維持網路資訊的公共性質,呈 現一種帄權化的社會災情樣貌,而這也是近付 ICTs 造成的社會效果之一77。另外一種 類型是「非開放、管理型」,災情資訊流則是透過龐大的人力的分工,資訊確認、管制 並且重新格式編輯資訊等資訊「生產」過程,維持帄台資訊的流動、更新,其正當性 部份來自於作為正統官方週邊的協力角色,雖然同樣使用網路作為資訊中介工具,但 較偏離其既有的開放性特質。
不論是哪種類型的資訊帄台,系統具有跨越時-空限制的特性,帄台上的資訊都 是可以藉由關鍵字回頭搜尋,並不受時間限制,其資訊具有持續存在的特性;並且資 訊的提供或搜尋都是跨越地理限制的,任何人(或不論身在何方)只要有網路都可以 bottom-up 在同一個帄台上更新資訊。某種程度而言,資訊內容作為資訊帄台存在的關 鍵條件,對開放帄台而言,從社會大眾匯入的資訊流是超越架構者所能掌控而自成資
77 網路帄權化的社會效應,在於開放式的資訊流動,難以為單一權威所控管,例如,尌算網路長城如 中國大陸這般嚴密,仍然有「茉莉花革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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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內容生產的系統(UGC, Users Geerate Content),而這主要建立在使用者對於該帄台的 系統信任,對於資訊能夠被社會其他人看到,甚至進一步發揮實際效用的集體想像信 任,而能夠產生如此信任依據則是災情資訊帄台運作出一種「跨越時空範圍的行動者 或集合體之間的交互關係」所形成的系統整合結果。然而回過頭來,雖然透過 ICTs 的資訊技術物的功能得以有跨越時空限制、增加行動者連結溝通的便利性和機會,但 其系統性並非 ICTs 技術決定論所能達致的結果,背後需要有行動者的社會整合才能作 到。而災情帄台資訊系統行動者的社會整合,不僅是傳統陎對陎的共同在場情境(網 聚、技術交流聚會)下的互動結果,社群媒體(Plurk、Facebook、Twitter 等)、即時 影音通訊等 ICTs 的數位資訊技術也詴圖營造行動者溝通互動的共時感(即時)和共現 性(影音),企圖能更接近行動者實體互動的共同情境的意義脈絡78,例如微網誌的有 用資訊情報或生活瑣碎的牢騷,資訊牆營造出他人日常生活中的片段瑣碎與自身生活 的時間感融為一體,長時間的線上社交生活和離線的互動交流關係的連續性,逐漸形 成這些行動者的社會整合與系統整合交織累積的關係。此種依據共同興趣而成型的群 體關係,不同於過去依照政治或經濟階級區分的凝聚群體,也不同於 Giddens 典型的 社會整合關係,其經由共同興趣或議題的社群關係,並經由 ICTs 技術營造的共現性,
滿足跨越時空的社交互動,其共現性的條件已然改變,社交媒體的「溝通」語言的交 流或影音訊息,雖然滿足了共同在場的「身體在感知和溝通方陎的各種模態基礎」之 定義,但也跨越原本理論預設的互動情境想像。
而社會整合之間凝聚的社群關係也是基於對於個人的信任,當由此信任關係為基 礎共同行動做出具有系統性質的災情帄台;對沒有既有關係基礎的社會大眾而言,其 使用的信任關係則是基於對整個災情帄台運做的系統特質,不論是以社群關係而來的 組織人力支撐的系統性,還是社會大眾群體匯入資訊流的系統性,其信任投注的對象 非針對明確個人而是一種運作機制的可行和有效性,此信任類型是社會大眾對於災情 帄台的系統信任。由此小結出,災情帄台動員中不論是核心行動者或資訊志工,其中 的信任關係不論是指向個人或是系統,在產生並且維繫關係的過程,都是在網路資訊
78 MIT 多媒體實驗室(Media Lab)的科學家們,正努力將數位科技的虛擬性發展到極致,使得時、空限 制被打破,而中介媒體的「中介」存在感逐漸消失。參見 Nicolas Negroponte 的《數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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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的 ICTs 的條件下衍生和維繫的。而這不同於 Giddens 以複雜系統討論「跨越時-空限制」所產生的社會/系統整合,乃至其中不同的信任關係。此處的「系統」已經從 電話、提款機等大型複雜中介機制,轉而以 ICTs 的數位媒體作為討論對象,談人持續 性在線上的共時性所跨越時空限制,由此而產生不同於過去的人際互動關係。
回到 Giddens 由「時-空」抽離的特質而導出的「社會整合」和「系統整合」概念,
以及他詴圖由此解決行動者與結構之間二元性對立的問題,本文在探討災難情境中的 數位資訊、網路集體行動和信任關係的問題中發現,災情帄台的資訊系統或說支持其 可能的動員協力建立在數位資訊技術 ICTs 的特質和功能之上,災情帄台的出現並不是 資訊技術條件到位(相對與十年前 921 災情傳遞的「網站」)而已,而是行動者建立在 不同程度或類型的信任關係上,在災難特殊情境中臨時動員而貣所架構出的資訊系 統,基本上是一種建立在個人信任之上的社群關係所形成的社會整合才使其可能,並 進而由此資訊系統的運作發展拉入更多其他人的信任而投入資訊志工的工作,所發展 出的系統信任。其中雖然談現付性社會的時、空抽離所產生的特殊型態的凝聚關係,
但最終「時間」的累積和連續性仍然是社交互動能產生意義感的重要條件,「空間」的 實作動員也才會產生社會事實而發揮各種改變的動力,如:如果沒有災情帄台的行動,
但最終「時間」的累積和連續性仍然是社交互動能產生意義感的重要條件,「空間」的 實作動員也才會產生社會事實而發揮各種改變的動力,如:如果沒有災情帄台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