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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循環經濟立法介紹

第三章 外國循環經濟相關法制之立法背景與特色比較 42

第二節 日本循環經濟立法介紹

第一項 日本發展循環經濟立法實踐主要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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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循環型社會的建立,還是循環經濟體系的構築,都需要與之相 對應的循環經濟法制體系,形成政府主導型的社會運行機制。目前,日本 已經建立起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體系,形成政府主導型機制,為循環經濟 發展提供了基本保障。觀察日本的環境保護與治理,是沿著 20 世紀 70 年 代的「末端治理」,80 年代的「管端預防」和 90 年代「循環經濟」的歷史 脈絡發展的218

第一款 日本循環經濟法制發展的社會背景

日本循環型社會的提出源於廢棄物的大量產生,二次大戰後,日本為 恢復因戰爭帶來的國土荒廢,希冀趕上當時發達的歐美國家,全國進行產 業復興,隨著日本經濟的復甦,城市化步伐加快,出現大量廢棄物,嚴重 破壞自然界正常的物質循環219

日本發展循環經濟的現實背景如下220:第一,自然資源短缺。日本為 一島國,地域狹小,人口眾多,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貧乏,經濟發展所 需要的資源能源仰賴國外進口,易受國外物質能源價格波動的衝擊,於 20

217 參照平岡正勝,循環型社会の形成に向けてこれまでの步みと今後の課題,かんきょう,2000 年 10 月,第 25 卷,第 10 期,頁 6-11;佐野角夫,循環型社会の形成に向けた企業の取り 組み,かんきょう,2000 年 10 月,第 25 卷,第 10 期,頁 12-14。

218 參照范連穎,日本循環經濟的發展與理論思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 年 10 月,第 1 版,第 1 刷,頁 69 以下。薬師寺 敬済,「循環型社会形成推進基本法」の問題--定常開放系 のエントロピー論の視座から,名城論叢,名城大学経済・経営学会,2003 年 3 月,第 3 卷,

第 4 号,頁 211-224;郝敏,構建循環經濟法律體系若干問題的研究,河北法學,第 25 卷第 10 期,2007 年 10 月,頁 96 以下。

219 參照俞金香、何文杰、武曉紅,循環經濟法制保障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 年 4 月,第 1 版 第 1 刷,頁 35。

220 參照沖 和尚,循環型社会形成推進基本法について,かんきょう,2000 年 10 月,第 25 卷,

第 10 期,頁 18-21。

世紀 90 年代泡沫經濟崩潰之後,日本經濟產業結構變得遲緩,過份依賴 國外原料及市場的矛盾日益突出,隨著經濟規模擴大,自然資源的匱乏愈 來愈制約著日本經濟的發展速度,提高資源利用率,走上循環經濟之路自 然成為日本的最佳選擇221

第二,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導致嚴重的環境代價。20 世紀 50、60 年 代,日本進入以重化學工業為核心的高速發展時期,產業結構迅速向重化 工業轉移,使得日本迅速躍升成為世界經濟大國。由於重化學工業單位產 值的污染物排放量大於其他產業,所以日本全國的污染廢棄物產量和排放 量就以高於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速率持續增加,正因為污染排放日益嚴 重,嚴重影響和破壞生態環境,並以公害的形式帶給日本國民的健康和財 產重大的影響及危害,迫使日本政府開始注重污染的治理,但是在經濟發 展至上優先的觀念為主導下,不足以控制污染的增加,環境污染情形並未 受到真正的抑制,直到 90 年代後期,焚燒垃圾所產生的有害物質及嚴峻 的資源稀少問題,才使得日本政府不得不謀求通過建立循環型社會系統化 解環境壓力222

第三,廢棄物劇增導致掩埋場所不足223。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收入 水準的提升,日本開始進入「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污染」時期,

此種社會經濟模式導致生態失衡,降低國民的生活質量,也造成資源的過 度消耗和環境污染的加劇。尤其是廢棄物排放量的增加使得廢棄物處理成 為日本的難題,到了 20 世紀 90 年代後期,日本廢棄物產生量劇增,由於 可用的土地有限,廢棄物增加和最終掩埋場不足的矛盾日益顯見224

第四,國際因素。全球推行可持續性發展策略的情勢下,1997 年聯合 國氣候大會通過「京都議定書」規定,全球工業化國家到了 2012 年將溫 室氣體排放總量在 1990 年的基礎上減少 5.2%,其中日本減少 6%。日本

221 參照田中 勝.松藤敏彥.角田芳忠.石坂 薰,循環型社會評價手法の基礎知識,技報堂出 版,2008 年 7 月,第 1 版,第 2 刷,頁 1-18。

222 參照日本弁護士連合会,公害対策・環境保全委員会,青森・岩手県境大規模不法投棄事件 に関する調査報告書,2004 年 6 月,頁 1-4,網址:http://www.nichibenren.or.jp/ja/opinion /report/data/2004_39_2.pdf#search='大規模不法投棄問題 pdf.'(最後查詢日期:2011/05/30);

俞金香、何文杰、武曉紅,循環經濟法制保障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 年 4 月,第 1 版,第 1 刷,頁 38 以下。

223 參照杉浦正行,循環型社会の形成に向けて,かんきょう,2000 年 10 月,第 25 卷,第 10 期,頁 15-17。

224 參照俞金香、何文杰、武曉紅,循環經濟法制保障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 年 4 月,第 1 版 第 1 刷,頁 47-49。

為二氧化碳第四排放大國,在減排二氧化碳方面面臨巨大的國際壓力,一 方面為解決承擔國際義務與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的矛盾,從根本上轉變經濟 發展模式,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出於提高自身國際地位與形象的目的,急 欲加強環保和發展環境外交,建構循環型社會就成為日本新選擇225

第二款 日本循環經濟法律體系制定歷程

在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污染的經濟生產模式中,日本於 20 世紀 60 年代產生了嚴重的公害問題226。當時,日本政府於 1967 年制定並 頒布了《公害對策基本法》227,雖然針對公害問題制定了實施相應的環境 管制,但這些措施主要還是在公害產生之後對污染及廢棄物進行治理,屬 於環境管制末端治理模式。70 年代,日本屬仍然繼續沿用末端治理的方式 處理廢棄物,但自從 1973 年第一次石油危機發生後,日本省能源、省資 源的理念產生,這是從生產源頭實施減量化原則的首次體現228。80 年代,

日本轉向從生產和消費源頭防止污染的管端預防(源頭預防)理念,但是 傳統線型物質流的經濟增長模式「資源─產品─廢棄物排放」沒有改變。

到了 90 年代以後,為全面有計劃實施環境保護政策,日本政府於 1993 年 廢止了《公害對策基本法》,制定了《環境基本法》229並於 1994 年 12 月 制定了《環境基本計畫》230,提出以循環經濟為永續性發展的方針,內容 主要有○1 以環境承載小的資源循環利用為基礎,構築環保節約型經濟社會 體系;○2 實現人與自然生態間的協調和長期共榮共存;○3 在公平負擔環保 費用的前提下,由國家、地方公共團體、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環境保護231

225 參照尹小平、王洪會,日本循環經濟的產業發展模式,現代日本經濟,2008 年第 6 期,頁 42 以下。

226 昭和 44 年版公害白書,網址:http://www.env.go.jp/policy/hakusyo/search.php3(最後查詢日期:

2011/05/30);平岡正勝,循環型社会の形成に向けてこれまでの步みと今後の課題,かんき ょう,2000 年 10 月,第 25 卷,第 10 期,頁 6。

227 公害対策基本法,昭和 42 年,第 5 卷,法律第 132 号,參照大気環境の情報館,高度経済 成長と公害の激化,網址:http://www.erca.go.jp/taiki/history/ko_gekika.html(最後查詢日期:

2011/05/30)。

228 環境白書,昭和 49 年版,網址:http://www.env.go.jp/policy/hakusyo/search.php3(最後查詢日 期:2011/05/30)。

229 環境基本法,平成 5 年制定,法律第 91 号,最終改正為平成 20 年,法律第 83 号。

230 參照日本環境省資料,第一次環境基本計画,平成 6 年 12 月 16 日閣議決定。

231 參照周實,日本發展循環經濟主體責任論,現代日本經濟,2007 年,第 3 卷(總第 153 期), 頁 30-33;范連穎,日本循環經濟的特點及發展現狀,現代日本經濟,2006 年,第 1 期,頁 52。

4 促進國際環境合作232。日本於《環境基本計畫》首次提出「實現循環型 社會體制」的概念233

2000 年日本定位為循環型社會元年,並召開一系列被稱為「環境國 會」的會議,把建設循環型社會提升為基本國策,謀求制定作為循環型社 會基本架構的法律。建構循環型社會的目的,就是通過生產、流通、消費、

廢棄等社會經濟活動的全過程,使資源和能源得到循環利用,進而控制廢 棄物的產生量並使之得到妥適的處置,積極的減輕環境的負荷,實踐經濟 社會的永續發展234

日本《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235於 2000 年 6 月公布,2001 年 1 月開始生效。同時對 1970 年制定的《廢棄物處理法》236,1991 年制定 的《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237進行了修改,並通過三部新的法律《建築材 料再生利用法》238、《綠色採購法》239和《食品資源再生再用促進法》240, 再加上 1995 年已經制定的《容器包裝再利用法》241和 1998 年制定的《特 定家用電器再生利用法》242,2002 年日本通過了《報廢汽車再生利用法》

243,構成了以《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為核心,以相關個別法為輔 的循環型社會法體系244

232 參照謝芳.李慧明,日本逆向制造與循環型企業的構建,現代日本經濟,2006 年,第 5 期,

頁 21-22。

233 參照財団法人クリ-ン.ジャパン.センター,循環型社会キーワード 3R リデュース・リュー ス・リサイクル,財団法人経済調查会,2002 年 1 月,初版,頁 18-65。

234 參照財団法人クリ-ン.ジャパン.センター,循環型社会キーワード 3R リデュース・リュー ス・リサイクル,財団法人経済調查会,2002 年 1 月,初版,頁 22-25。

235 參照循環型社会形成推進基本法,平成 12 年,法律第 110 号,轉引自日本環境省,網址:

http://www. env.go.jp/recycle/circul/recycle.html(最後查詢日期:2011/05/30)。

236 廃棄物の処理及び清掃に関する法律,昭和 45 年,法律第 137 号,簡稱「廃棄物処理法」。

237 參照資源有効利用促進法,平成 3 年(1991 年)4 月 26 日制定,法律第 48 号。

238 參照建設工事に係る資材の再資源化等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2 年(2000 年)5 月 31 日,法 律第 104 号。

239 參照国等による環境物品等の調達の推進等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2 年,法律第 100 号,稱

「グリーン購入法」。

240 參照食品循環資源の再生利用等の促進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2 年,法律第 116 号,簡稱「食 品リサイクル法」。

241 參照容器包装に係る分別収集及び再商品化の促進等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7 年,法律第 112 号,簡稱「容器包装リサイクル法」。

241 參照容器包装に係る分別収集及び再商品化の促進等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7 年,法律第 112 号,簡稱「容器包装リサイク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