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星雲大師的時代背景
第三節 星雲大師的革命宣言
佛教歷經的種種打擊,反映了教內缺乏組織整合的問題,尤其廟產興學期 間,政府計畫性地逼迫僧侶還俗、婚嫁、參與勞動,佛教千年的基業,幾乎毀於 一旦。佛陀於人間教化,佛教本因普遍深入人間,但山林遁世的形象及錯誤的修 行觀念,使佛教離群索居,遠離世間;閩南齋教的「菜堂」信仰,連帶也讓佛教 蒙上迷信低俗的色彩。有鑑於此,星雲大師受到太虛大師「人生佛教」思想的啟 蒙,著手改造佛教樣貌,極力融合出世與入世,緊密連結佛教與人間的關係。
為了使佛教復興,太虛大師所提出「教理」、「教制」、「教產」三種革命,含 括了革新應面對的課題,星雲大師也曾就此「三革」,列舉一些自己推動佛教「寧
84 見星雲大師:〈佛教寺院經濟來源〉,《人間佛教系列 5-人間與實踐》,頁 414-415。
85 見星雲大師:〈佛教寺院經濟來源〉,《人間佛教系列 5-人間與實踐》,頁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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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革命」的作法。86本節就星雲大師的「三種革命」的理念,歸納出星雲大師,
如何因應台灣佛教初期的宗教亂象。
一、教理革命
信仰是人類社會的自然現象,崇奉神明,更是中國民間信仰的特色。從「不 信」比「邪信」好,「迷信」比「不信」好,到「正信」比「迷信」好的階次劃 分,星雲大師主張人生必定需要信仰,對於民間信仰神佛不分的迷信現象,仍然 需給予尊重,維持彼此的交流往來。87
星雲大師認為,各種神明就像人間的政府制度般,各司其職,例如玉皇大帝 如總統、文昌帝君像教育部長、媽祖是海上交通部長、瘟神是衛生署長、土地公 是派出所主管、月下老人是婚姻介紹所所長、北斗星君像保險公司董事長、保生 大帝是中醫師公會理事長、五雷元帥如台灣電力公司的總經理等,因人對於現實 生活的需求,而產生的種種神祇,星雲大師給予人性化的定位詮釋。88
立基於人間佛教重視平等圓融的精神,「調和」是星雲大師解決神佛不分的 作法,藉由成立宗教間的組織,建立溝通平台,使人天二乘的民間信仰,同攝進 入五乘佛法。教理上,星雲大師對民間宗教主張:
第一、從「淨化」、「提升」的立場,引導民間信仰,從迷信、祈求的層次,
走向提升生命、導至正信的目標。89
第二、讓信仰從神權中解放出來,回歸到「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 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的「四依止」精神,將對神祇的祈求、祝禱,轉向 恢復心靈的自由,重拾自我的信心。90
86 星雲大師:〈我對佛教的寧靜革命〉,《百年佛緣 11-行佛篇 1》(高雄:佛光出版社,2013 年),頁15-16。
87 見星雲大師:〈我與神明〉,《百年佛緣 4-社緣篇 2》,頁 82-84。
88 星雲大師:〈民俗神祈〉,《佛光教科書(七)佛教常識》(高雄:佛光出版社,1999 年),
頁127-129。
89 星雲大師:〈佛教對「民間信仰」的看法〉,《人間佛教當代問題座談會(下冊)》(台北:
香海文化,2008 年),頁 261。
90 見星雲大師:〈佛教對「民間信仰」的看法〉,《人間佛教當代問題座談會(下冊)》,頁 27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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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推行五戒,鼓勵廣大的民間信仰者,各安其位,各盡其責,形成安定 社會的力量。91
從民間宗教的回應裡,可看出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理念中,博大寬容的信仰精 神,無論層次為何,都肯定個人選擇的信仰,徹底地彰顯人類信仰的神聖意義,
消弭除宗教間的對立分別。
二、教制革命
寺務運作需要制度規範,才能發揮教化的功能,教制欲改革的,回到初期台 灣佛教教內的憂患,莫過於戒律的鬆散、教育體制不全及僧信分立等問題,教外 則受限於政府錯誤的宗教政令。對於教內,日本佛教娶妻生子、寺廟傳子的影響,
造成台灣佛教,面臨戒律幾乎崩解的危機,幸好來台的大陸僧侶,扮演著重建佛 教戒律的關鍵角色,透過教育,如1948 年慈航法師興辦「台灣佛學院」,或藉由 傳戒,如1953 年白聖、南亭長老等於台南大仙寺首開戒壇等,台灣佛教漸漸地 回歸到中國佛教的傳統。92
長期以來,因為佛教流傳到各地,產生不同形貌的戒律,日本佛教的娶妻生 子、泰國佛教的托缽供養等,因各自認同接續的傳統,導致教內相互呵責、鄙視 的問題。於此星雲大師所提倡的人間佛教戒律觀,認為戒律並非一成不變,變的 是形相、戒條,唯一不變的是戒的精神,佛教的戒律應該發揮在利他性、人間性 的作用上,而非僅是鑽進生活儀軌的旁支末節,產生種種計較、對立,導致佛教 分裂。93星雲大師聲明,形式的佛教並不能代表佛教精神、義理的宗要,人間佛 教的戒律,是本源於止惡的「攝律儀戒」、行善的「攝善法戒」,到濟世的「饒益 有情戒」等大乘「三聚淨戒」的戒法,呼籲教內人士,必須考量現代化發展的需
91 星雲大師:〈佛教對「民間信仰」的看法〉,《人間佛教當代問題座談會(下冊)》,頁 304。
92 星雲大師:〈民國佛教史〉,《佛光教科書(四)佛教史》(高雄:佛光出版社,1999 年),
頁167。
93 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戒學〉,《人間佛教戒定慧》(高雄:佛光文化,2013 年),頁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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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尊重不同宗派所繼承的傳統,應將重點放在戒律所帶來的建設性意義。94 另外一個教內的隱憂,在於佛教出現許多擾亂視聽的言說、跡象,追根究柢,
星雲大師認為,問題在於教團組織鬆散,沒有審核僧眾資格的機制,加上佛教教 育並未納入教育體系中,弘法人才的素質不一,因此產生僧伽水準低落、僧信缺 乏互助等問題。95為了整合佛教內部,星雲大師的教制改革,建議設立「僧伽教 育制度、組織教典編輯委員會、訂出正法道場標準、建立僧才推薦制度、建立發 言人制度與危機處理小組…」96,使佛教組織健全。
為了真正落實教制的革新,星雲大師從佛教文化出版、佛教教育、佛教弘法、
佛教社會福利、佛教社團組織、國際宗教文化交流等,重新開拓了佛教的視域,
具體實踐並建置諸多渠道,翻新了佛教積弊已久的制度。「為使中國佛教重新確立 於國際宗教界,籌組佛教總部、僧伽法庭,訂立各種法規,普及僧眾教育,應是當前佛 教迫切之道」97,星雲大師高瞻遠矚地策畫,佛教未來應具備的制度格局,也形塑 出〈怎樣做個佛光人〉中,「制度領導」的宗風思想。
從教內的制度,擴及到與政府相關的教外制度,宗教政令的改良,是星雲大 師深度關切的面向。星雲大師認為,寺廟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應該區分成世俗法 令,及宗教信仰的兩個層面。佛教不離世間國法,宗教人士犯法,仍然需要接受 國家的制裁,依世法程序管理;但是宗教界屬於信仰的部分,星雲大師建議,應 該將管理權回歸至宗教團體自身,政府僅需就土地、稅捐、兵役等問題訂立原則 性的規範,否則便產生過去出現「外行人領導內行人」的狀況,出家人不懂信徒 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董事會等組織名目,委請地方士紳與政府溝通,產生寺 方與士紳間,彼此權力、財產爭鬥的問題。98為了杜絕教界的風波,星雲大師建 議政府應改革不當的法令,例如「監督寺廟條例」第六條,對於「住持」的資格,
94 星雲大師:〈我對人間佛教的體認〉,《人間佛教藝文學報》,雙月刊第 1 期(高雄:佛光山 人間佛教研究院,2016 年),頁 8-27。
95 見星雲大師:〈民國佛教史〉,《佛光教科書(四)佛教史》,頁 169。
96 星雲大師,《星雲日記 43-隨喜功德》(高雄:佛光出版社,1997 年),頁 141。
97 見星雲大師:〈民國佛教史〉,《佛光教科書(四)佛教史》,頁 169。
98 星雲大師:〈佛教組會〉,《僧事百講 5-組織管理》(高雄:佛光文化,2012 年),頁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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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大師認為應該明訂由宗教士擔任,避免鄉民代表、地方士紳以其他名義認 定,以財力勢控佛教會等現象。99
佛教的革新不僅於政令上的調整,健全各級教會及道場內部組織的重要,也 是星雲大師關注的層面,舉例而言:100
第一、制度改革:住持選舉制、僧眾序級考核、佛光親屬會、功德主會、檀 講師制度等,落實民主制度,成立考核機制,連結僧眾與親屬、信徒之間的關聯,
倡導寺院功能多元化。
第二、教育改革:推動僧伽、居士、兒童、慈善等佛教教育,以及學校教育、
職業教育、婦女家事教育,以及各種職業訓練班等社會教育。101
第三、文化改革:成立美術館,編輯佛教文學書籍、重編大藏經等。
第四、弘法改革:歌舞傳教、電視弘法、人間福報、雲水書車、遠距教學、
網路視訊等。
第五、儀軌改革:短期出家、佛化婚禮、菩提眷屬、青少年成年禮,以及兩 天一夜傳授在家五戒、菩薩戒。
第六、福利改革:訂定僧眾休假、醫療、進修等福利辦法,以及成立公益信 託基金,從事各種社會公益等。
佛教的制度面呈現豐富多元的表現方式,星雲大師藉由制度的改革,使佛教 與大眾密切地關聯結合,提供個人及社會改造生活的資源,佛教也得以滲透延伸 地更深遠、入世。
三、教產革命
佛教欲弘化於世,不但要有法財的收入,更要有管理及使用的智慧。關於財
99 見星雲大師:〈佛教組會〉,《僧事百講 5-組織管理》,頁 150。
100 星雲大師:〈我推動人間佛教〉,《百年佛緣 12-行佛篇 2》(高雄:佛光出版社,2013 年),
頁314。
101 星雲大師:〈我辦大學等社會教育〉,《百年佛緣 4-社緣篇 2》(高雄:佛光出版社,2013 年),頁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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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佛教最為人詬病者,是出家人走向極端的銀貨兩訖,產生商業化的經懺佛事,
衰敗了宗教儀式的神聖性。中國傳統佛教中,經懺佛事是寺院重要的經濟來源,
然而如何善用經懺佛事?寺院經濟如何合理運用?從星雲大師提出以下的幾點 疑問,先思考佛教的財產如何定位:
佛教的財產是屬於教會所有?寺院所有?還是各自所有?
佛教的財產如何用法,是教會決定?
住持決定?還是會計決定?102
寺院金錢財物的擁有、使用,星雲大師認為,佛教的取財之道,必須維護僧
寺院金錢財物的擁有、使用,星雲大師認為,佛教的取財之道,必須維護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