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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避免家人收看新聞,不少人離職另謀出路,教授新聞傳播的教師對任教科系 難以啟齒,後進學子視為畏途,新聞事業可謂名譽掃地。(林元輝,2007)縱然 台灣媒體新聞自由國際評比名列前茅,新聞公害卻層出不窮,新聞公信力繼而敬 陪末座,導致新聞業形象一蹶不振。

第二節 時下傳播科技蓬勃發展

從前經營出版事業成本高不可攀,規模龐大的新聞機構順勢崛起,就在當時 樹立權威鞏固地位。傳統新聞媒體組織當道的時代,牢牢緊握新聞守門權,權傾 一時,大眾只能被動接收報導,彼時「傳送者」與「接收者」的角色涇渭分明。

(Bowman & Willis, 2003)

隨著網際網路出現,啟動劇烈變革,大幅衝擊新聞事業,既有規則逐漸鬆動。

(Kovach & Rosenstiel, 2001)在網際網路上運作的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 講究開放、自由、共享及平等的精神,打破中央集權限制。除了是技術發明外,

更盼望協助使用者共同作業,讀寫並行,養成溝通互動及書寫創造的能力,

(Berners-Lee, 1999: 207)頭一回只要一台連結網路的電腦,幾乎誰都能生產新 聞,只是操作要具備專業技術,僅有少數行家使用,一般人仍是被動接收訊息的 閱聽人。(Gilmor, 2004: 18-19)

直到部落格問世,操作門檻大幅降低,人人都能輕易設置發聲平台,從此不 再只是讀者,更可以是寫手,往年追求讀寫雙向的未竟之業,終於實現。(Lawson, 2005/8/9)由於不受傳統新聞事業規範,(Bowman & Willis, 2003)本是接收方的 閱聽人開始在部落格撰寫新聞,記者不再是唯一的生產方。到了社群媒體時代,

這種水平式媒體(horizontal media)興起,能更快速便利蒐集、過濾及傳布新聞,

形成集體的廣播網絡(a broadcast network)。(The Economist, 2011/7/9: 8)此外,

當代手機高度普及,其「即刻連結」(instant connectivity)的技術特質,讓使用者 隨時隨地在移動中與他人互動,(黃厚銘、曹家榮,2015: 43)尤其內建相機,人 人隨手就可拍攝,連上網後更加快發布影像的速度。(Gilmor, 2004: 26-27)

當傳播科技條件成熟完備,任何人都能以極少成本創辦媒體,又逢積體電路 小型化,再配合網際網路的通訊技術,(ibid., 118-20),科技的特性因而出現轉變,

從單向傳遞到雙向互動、從頻道稀有到多量、從大眾到分眾、社群及個人、從同 步到異步,(管中祥,2009: 59-63),以新資訊科技為基礎的新媒體溝通模式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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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進而改寫既有媒體秩序。縱使大眾媒體仍是引導新聞走向的重要角色,卻 不再是唯一來源,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各路人馬參與新聞產製。(Gilmor, 2004)

時下傳播科技成為利器,促成網路新興媒體與自媒體遍地開花,彼此經營模 式相異。廣義而言,由一般大眾而非專業媒體組織產製的媒體,就屬公民媒體

(citizen media)。(胡元輝等,2010: 12-13)不過,公民媒體不僅別稱眾多,譯稱 也不盡相同,如另類媒體(alternative media)、地下媒體(underground media)、

基進媒體(radical media)、社區媒體(community media)、獨立媒體、社會/全 民媒體(social media)或我群媒體(we media)。名詞不同突顯特徵不同,共同精 神皆為:對抗大眾媒體,傳達多元觀點,藉此改革社會。(陳順孝,2008: 175-76)

縱使別稱眾多,核心內涵相近,另有主張強調「獨立媒體」與「另類媒體」

略有差異。除了財務及運作獨立的共同點之外,前者可能較靠近優勢權力體系,

未必會替弱勢發聲,有時也可能是某些團體的附庸;後者則常處於非主流的邊緣 位置對抗主流媒體,(管中祥,2015e: 239-40),「對抗」不僅是內容取向不同,更 與其價值觀相左,綜觀國外另類媒體研究,至少可從十個項目檢視主流媒體與另 類媒體的不同:目的、產品、媒介接收者、收入來源、發行、內容所有權、觀點 來源、結構、組織、創新與適應。(成露茜,2009: 372-73)

一般而言,台灣社會對「非專業媒體機構記者」的稱呼與區分大致有「獨立 記者」與「公民記者」兩者。獨立記者依工作形態又可再分為「供稿多家媒體的 自由撰稿人」及「創辦或受僱於獨立媒體的獨立媒體人」,(陳順孝,2014: 33-38), 按收入類型而言,又有正職與兼職之分,收入來源幾乎都是多元組合而成,至少 有九種:供稿大眾媒體、供稿獨立媒體、出書版稅、政府補助或委辦、公益組織 贊助、學術機構支持、公眾捐款、演講或擔任評審或審查人等專業服務、產品開 發與銷售。(ibid., 39-40)至於獨立記者的資歷,有的曾任職主流媒體隨後轉任,

有的首次做記者就投身其中。公民記者則來自各行各業,多數業餘,不以此維生,

單純因關切公共事務而投入,未必受過新聞專業訓練。

對於特別標示「公民記者」的區別,不乏有聲音認為多此一舉。一來相對「公 民」的概念是「主流」還是「非公民」?主流媒體的記者就沒有「公民」的身分?

(管中祥,2012/4/30)二來憲法釋字第 689 號否認採訪權為新聞機構記者所專 屬,而是「一般人」的權利。(孫窮理,2014c/10/18)事實上,社會多以此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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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認定的稱呼,用意在突顯相較一般人的無暇顧及,公民記者卻願意打頭陣從事 資訊產製與傳播。

這群新形態的報導者,借助各式科技工具,紀錄突發事件,再向世人報導第 一手消息,或投入事件調查,集結群眾力量率先披露,繼而引發各媒體蜂擁報導,

(胡元輝等,2010: 16-17)或扮演蒐集及傳遞災害情報的「資訊志工」(information volunteer)的角色。(吉見俊哉,2004: 225)此外,在部分公部門的採訪現場及社 運場合也常見他們的身影。

「人人都是記者說」或許有些言過其實,但產製、傳布及評論新聞的人數確 實日益增加,(The Ecnomist, 2011.7.9: 10)而且是一種傳播行為的普遍能力。

(Hartley, 2009)對公眾廣泛參與新聞報導的現象,學界以「參與式新聞」

(participatory journalism)稱之,並進一步提出定義:「個別或群體公民扮演蒐集、

報導、分析與傳布新聞資訊的積極角色。目的在提供民主所需的獨立、可信、切 確、廣泛與適切的資訊。」(Bowman & Willis, 2003: 9)另稱「公民新聞」(Citizen Journalism),強調以公民為主體,不論新聞活動主體及服務對象都是公民,公民 才能真正擁有新聞自由,以落實民主監督,新聞載體是網路新興傳播工具。(姜 華,2014: 211, 213-14)

在台灣社會的實況中,公民媒體發展活躍,有的以公共議題為導向,有的則 是媒體組織、個體戶或社會企業創設,更有因應特定議題而生。公眾或深或淺參 與新聞內容製作,以行動實踐新聞人權,案例俯拾皆是。(胡元輝等,2010: 24-25)綜言之,台灣公民新聞傳播體系是由個人媒體、資訊平台及專題媒體分進合 擊共同組成。(陳順孝,2008)

這股公眾參與新聞的浪潮,促成「傳送者」與「接收者」的界限消融,漸漸 鬆動由上而下的階層體系。(Gilmor, 2004)以大眾傳播理論描述「接收媒體訊息 者」的概念而言,早期,在想像皮下注射的年代,接受媒體訊息的是「受眾」。 接著各類大眾傳播媒介興起,除了報紙、雜誌、廣播與電視,加以大效果退燒,

因此改稱為「閱聽人」。後來,「閱聽人」乃因應媒體而建構的概念,在網路時代 已不適用,因此變通之道是將其視為「使用者」。然而,「受眾」、「閱聽人」與「使 用者」仍有傳統或單向的意味,無法彰顯出雙向動態的傳播過程。如今,公眾不 單是消費者(consumer),也同時是生產者(producer),故而以「生產性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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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sumer)或「生產性使用者」(produser)稱之,另因自單向接受訊息進化為

「讀寫並用」,也有「讀寫者」之稱。(O’Sullivan, Hartley, Saunders, Montgomery

& Fiske, 1994: 26;Bowman & Willis, 2003: 9;吉見俊哉,2004: 254-55;Shirky, 2008: 73, 78;Ritzer & Jurgenson, 2010)

由此可見,讀者身處在愈趨複雜的新聞生態系統(news ecosystem),他們是 消息來源(sources)、參與者(participants)及傳播者(distributors),不僅吸收新 聞,也會分享、開拓與補充,與其形成動態的關係。(The Ecnomist, 2011.7.9: 2)

以戲劇舞台的概念比喻,不僅是台下觀賞的觀眾,更是登台演出的演員。(張讚 國,2013)如此一來,新聞傳遞形式從講課(lecture)轉變為對話(conversation)。

(Bowman & Willis, 2003)

過去新聞內容一律由主流媒體作主,現在不再完全受其標準左右,大眾不僅 有參與的機會,甚至也能立大功。2009 年八八水災,各地網友彙整災情及協助救 災,彼此串聯分工,成為官方救災及主流媒體報導最重要的資訊提供者。2014 年 太陽花學運,傳播科技使用與整合能力益發純熟,傳播效應前所未見。最初立院 議場內部的網路直播畫面,是來自一台架在拖鞋上的平板電腦,速度超前主流媒 體出動的 SNG 車。隨後架設無線網路直播現場動態,打造資訊入口匯聚訊息,

利用行動載具聯絡溝通,使用線上協作平台,讓所有使用者快速彙整、編輯與發 布資訊,再結合社群媒體拉抬聲勢,串聯支持群眾走上街頭,聲勢遠遠壓過反應 慢半拍的主流媒體。

除了消融「傳送者」與「接收者」的界限,更可能反過來引領主流媒體跟進 議題。2002 年 12 月,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洛特(Trent Lott)在同黨參議員瑟蒙德

(Strom Thurmond)的百歲壽誕慶生會上,讚揚瑟蒙德主張的種族隔離政策。此 番言論一出,主流媒體起先未關注,反而是以馬歇爾(Joshua Marshall)為首的 眾部落客大幅討論,議題漸漸發酵,報導媒體暴增,最終洛特被迫請辭黨團領袖。

(Shirky, 2008: 63-66)2010 年 6 月,苗栗縣政府以擴大開發竹科園區竹南基地 之名,強制徵收大埔農地,9 日凌晨出動大批警力封鎖道路,派怪手鏟平即將收 成的稻田。公民記者大暴龍率先披露此事,將農民拍攝的蒐證影片製成〈當怪手 開進稻田中⋯〉影音報導,上傳至 PeoPo 公民新聞平台,進而帶動網路媒體持續 追蹤,原先忽視的主流媒體也跟進報導,議題逐漸浮現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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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新形態報導者日趨普遍,新聞民主監督模式就從「委託-代理」演變為「公 民個體直接履行監督」,該模式具有顯著的集群效應:公民發布一則新聞,隨即 帶動更多人參與,不斷湧現更多新資訊或新觀點,直到輿論發酵,最終監督機制 得以生效。(姜華,2014: 220, 224)此現象反映公眾不再滿足代理式新聞學,直

當新形態報導者日趨普遍,新聞民主監督模式就從「委託-代理」演變為「公 民個體直接履行監督」,該模式具有顯著的集群效應:公民發布一則新聞,隨即 帶動更多人參與,不斷湧現更多新資訊或新觀點,直到輿論發酵,最終監督機制 得以生效。(姜華,2014: 220, 224)此現象反映公眾不再滿足代理式新聞學,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