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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爭議不斷,「媒體採訪區」最終暫緩實施,「媒體聯絡人」則保留設置。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2015/1/5)臺北市市長柯文哲出席市政會議記者會表示,
未來群眾運動不設採訪區,且警察將有明確標號標示,若對群眾施暴,可立即辨 別。但基於「對等原則」,希望記者穿上採訪背心並攜帶證件,實際執行辦法再 由市警局擬定細節。(顧荃,2015/1/6)
消息一出,部分記者認為採訪背心無濟於事,真正問題出在警方法治素養不 足,才會不正視記者的採訪權。且記者改穿背心佩戴證件,往後警方會知道媒體 正在拍攝,將可能造成選擇式執法。再者,任何人都應免於國家暴力,記者並無 特權受警方特別保護。標示身分其實是為明確分辨「記者」與「抗爭者」,其與 設置採訪區的邏輯如出一轍。(郭安家、湯佳玲,2015/1/7;徐沛然,2015/1/8)
記協亦發布聲明嚴正反對,表示記者的身分認定是當下的自我抉擇,不得以此舉 為辨識身分的手段,任何記者有權免遭驅離,亦有權向警察要求新聞服務,且若 因無法即時取得背心與採訪證而遭驅離,等同變相侵害新聞自由。(台灣新聞記 者協會,2015a/2/17)
第二節 警察阻擋採訪施暴記者
2007 年 3 月 11 日,青年樂生聯盟前往時任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官邸陳情,當 時《苦勞網》特約記者徐沛然及黃詩凱遭警方以「假記者」為由逮捕。(苦勞網,
2008/12/9;徐沛然,2015/1/8)5 月 28 日,樂生保留自救會及青年樂生聯盟前往 臺北市捷運局抗議,時任《台灣立報》記者胡慕情跟隨遭警方壓制帶入捷運局內 的聲援者,員警無視她出示報社工作證,依舊阻擋入內,但其他主流媒體卻得以 順利採訪。不滿差別待遇,胡數度拍打玻璃門要求入內採訪,事後《中天新聞》
以〈女子自稱「記者」闖捷運局,拍玻璃叫囂〉為題報導。(胡慕情,2007/5/29)
2008 年 11 月 4 日,時任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下榻台北圓山飯店,現場並 無設置管制區,亦無任何公告非媒體不得拍照錄影,恰好在現場拜訪友人的紀錄 片工作者陳育青,以隨身攝錄器材順手拍攝,警方出手阻擋,聲稱她在管制區採 訪,並以無採訪證件為由強行逮捕。(陳育青,2008/11/4)6 日晚間同一現場,民 眾包圍抗議陳雲林來台,現場一陣混亂,警民爆發激烈衝突。在現場採訪的《民 視》記者蔡孟育手持貼有民視標誌的採訪麥克風,胸前掛上記者識別證,鎮暴警 察卻視而不見,不分青紅皂白持警棍毆打,旁人大喊是記者,又充耳不聞,蔡孟 育重重挨了三棍,當場頭破血流,右眼與鼻樑血流如注,警方無人理會,最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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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抬上採訪車自行送醫急救。事後,內政部長與警方高層親自登門道歉,坦承 員警誤判情勢打傷記者。(王瑞德、陳慧貞,2008/11/8)
2008 年 12 月 3 日,總統馬英九在西華飯店召開國際人權記者會,青年樂生 聯盟前往陳情,表達保存樂生的訴求,《苦勞網》特約記者蕭立峻及《公民影音 行動紀錄資料庫》記者與其他同業守候現場,警員表示不曾見過他們,兩名記者 出示記者證及名片後,警員態度依舊,更一口咬定是陳情群眾,口頭要求盤查身 分,但並未執行,而是直接強拉至五十公尺外,只讓主流媒體留在現場採訪。(蕭 立峻,2008/12/3)同一場合,《影子政府》記者也遭警方驅離,受到重重警力包 圍看管。(苦勞網,2008/12/09)
2012 年 3 月 28 日,臺北市政府強行拆除士林王家,《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 料庫》記者楊鵑如多次向警方申明記者身分未果,遭阻擋拍攝架離現場,立委尤 美女在旁向警察證實楊的記者身分,警方回覆「現在媒體不能進去」,但是許多 其他同業都在裡面。(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2012/3/28)同一場合,士林分 局警備隊連姓小隊長及林姓員警,持手電筒照射在場記者的攝影鏡頭,意圖干擾 拍攝。隔日,警政署長王卓鈞為此不當行為向社會道歉,兩名員警遭懲處,各記 申誡1 次與申誡 2 次。(楊宗興,2012b/3/30)
2013 年 3 月 27 日,在華光社區拆遷案的現場,《自由時報》及《壹電視》攝 影記者遭警方妨礙拍攝,並強行架離現場。(鐘聖雄,2013/3/27)事後警政署回 應「查無此事」,指現場部分自稱媒體的採訪人員未配戴識別證,導致警察無法 辨識記者身分,或過於接近現場執法人員,引起無可避免的肢體接觸,但未發現 員警蓄意粗暴推擠及阻礙採訪等行為。(孫偉倫,2013/4/10)4 月 24 日,華光社 區執行第二次強拆,在正式驅離抗議民眾前,現場劃設禁止區域及取景角度極不 理想的採訪區域,法務部官員更要求在場記者必須持記者證換證,才可留在現場 採訪。(鐘聖雄,2015/1/7)另外,《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前往現場例行新 聞工作,中途遇警方盤查身分,隨後以「沒有聽過的媒體」為由回絕記者採訪。
(管中祥,2013/5/26)
2013 年 8 月 15 日,聲援大埔的「台灣農村陣線」成員佯裝成中國觀光客,
至行政院突襲潑漆、丟雞蛋抗議。時任《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記者鐘聖雄在現場 採訪,兩度表明記者身分,仍一再遭阻擋拍攝,隨後更遭六名員警粗暴驅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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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跌坐在地,不僅眼鏡掉落,雙臂也有瘀血傷痕。(蘋果日報,2013/8/16;媒 體勞動權資料庫,2013/8/20)鐘受訪進一步解釋,當時一名便衣人員兩度要求查 驗身分,強調依行政院規定,採訪必須至公關室登記,緊接著指揮六名警方包圍。
不久,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抵達,開口向便衣人員說:「你就負責跟他吵!」
隨後便衣開始阻擋鏡頭、出言挑釁,更以手肘頂住胸口架拐子,干預採訪近二十 分鐘。事後,方仰寧表示,自己無權指揮保六便衣人員,只要求移往旁邊處理,
但懷疑鐘參與此次抗爭。(謝文華,2013/8/16)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為此發布聲明嚴加抗議,呼籲行政院與內政部落實檢 討警方執法手段,切莫言行不一,並限期主動提出說明。對於行政院強調「行政 院院區是管制區域」、「記者只能待在記者室與記者會場」及「採訪須申請」,《公 視新聞議題中心》則回應:「處在類似的警民衝突情境,任何一個記者,在已經 表明身分、並且不影響公權力執行的狀況下,都背負著必須站在事件第一線進行 紀錄與採訪的責任。記者必須這樣履行責任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要監督公權 力是否遭到濫用。也正因為背負著這個重大的責任,新聞自由必須受到充分的保 障。我們相信這是第四權存在的意義。」(吳東牧,2013/8/16)論者也質疑在官 署外採訪須受強迫登記的規定,且記者手持攝影設備採訪,對行政院公物絲毫不 構成損害,警方沒有驅逐記者採訪的權力(王健壯,2013/8/19)
2014 年 3 月 19 日,正值太陽花學運期間,李惠仁凌晨於立法院議場內採訪 拍攝,遭四名以上警員強行拖出場外,李的身上因而有多處擦傷及瘀青,攝影器 材也受損,後來更因妨礙公務遭起訴。(劉奕霆,2014/3/19;陳慰慈,2015/5/6)
23 日,反服貿群眾佔領行政院,警方在驅離作業執行前,以維護媒體安全為由,
先行驅離現場媒體,媒體因而無法拍下院內暴力驅散的過程。(管中祥,2015d/1/1)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24 日發布「譴責 323 警察暴力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聲明稿 表示,警方先隔離記者,再對抗議民眾施暴,不僅阻礙記者記錄真相,且記者遭 警方暴力拉扯與毆打個案統計逾十起,嚴重侵犯新聞自由。(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2014b/3/24)此事也引起國際關注,香港記者協會發布「抗議台北警方粗暴對待 記者」聲明,(香港記者協會,2014/3/24)國際記者聯盟(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 IFJ)更公開譴責,認為限制媒體採訪,甚至對其使用武力,目的是 為掩蓋攸關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並以「危險的先例」(a dangerous precedent)
形容警方過分濫權的行徑,呼籲台灣當局未來應確保新聞從業人員能夠安全採訪。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 201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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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 28 日,反核群眾佔領台北市忠孝西路與中山南路路口,警方執 行驅離勤務時,《蘋果日報》記者張君豪在忠孝西路天橋上拍攝,先遭一名霹靂 小組幹員拉住肩膀阻擋採訪,張隨即出示記者證,強調自己在執行採訪作業,不 會妨礙警方執法,員警則回覆:「你這樣就是妨礙公務,信不信我辦你!」隨後,
開始以肢體推擠,張踩空樓梯跌落在樓梯台階上,眼鏡、手機與攝影鏡頭散落毀 損。由於跌倒疼痛,他向警方示意要稍作休息遭拒,兩名警員左右開弓強行架離 下橋,導致張雙手的手肘至手腕多處擦傷。(蘋果日報,2014/4/29)張君豪解釋,
當時員警以「淨空天橋」之名驅離記者,在場的採訪媒體質疑其作為,警方完全 不予理會。(張君豪,2014/4/29)另名《蘋果日報》記者葉郁甫在中山南路拍攝 一名警員持警棍猛打「公投護台灣聯盟」車頂上的擴音器,突然有位鎮暴警察以 警棍朝葉的手部揮擊,手上的相機立即摔落,攝影工作因而中斷。(蘋果日報,
2014/4/29)此外,《公視》也有三名記者遭水柱及群警人海戰術強行驅離。(台灣 新聞記者協會,2014a/5/7)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回應,驅離行動是為「防範民眾向天橋下方丟擲物品」, 以免造成民眾或員警受傷。對兩位《蘋果日報》記者受傷一事深感遺憾,並表示 若司法調查結果顯示有執行過當情事,除將追究相關責任外,也會向兩名記者致 歉及賠償相關財物損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2014b/4/28)
針對 3 月 23 日反服貿群眾佔領行政院,4 月 28 日反核四群眾佔領忠孝西 路,警方接連侵犯新聞採訪自由,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SNG 攝影記者聯誼會、公視工會、民視工會、中視工會、
媒體改造學社、獨立媒體協會、台北市記錄片工會及台北市傳播產業工會等團體,
媒體改造學社、獨立媒體協會、台北市記錄片工會及台北市傳播產業工會等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