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智能障礙者的意義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使用多媒體輔助教學,設計高職啟智班學生性騷擾防治課 程,並探討其成效。本章將探討與本研究相關主題的文獻,內容共分為四 節來進行探討:第一節說明智能障礙者的意義;第二節在探討智能障礙學 生性發展與性教育;第三節在性擾防治教育課程內容與智能障礙性教育的 相關研究做概述;第四節多媒體電腦輔助教學與相關研究之探討;藉由此 四部分建立本研究之理論架構與研究基礎。
第一節 智能障礙者的意義
本節將智能障礙之意義分兩部分說明,依序為智能障礙者的定義與分 類及身心特質。茲分述如下:
一、智能障礙者的定義與分類
智能障礙者由於普遍受到教育、醫學、社會及心理學家等的關注,因 此,各領域均依其專業觀點來界定智能障礙。以下就美國智能障礙學會
(American Association on Mental Retardation;簡稱 AAMR)和我國教育 部和內政部所界定之定義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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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國智能障礙學會
於 2002 年續修訂智能障礙定義為「智能障礙係指在智力功能和適應 行為上存有顯著之限制而表現出的一種障礙,所謂適應行為指的是概念
(conceptual)、社會(social)、和應用(practical)三方面的技能,智能 障礙發生於十八歲之前。」此定義有五項重要假說(Luckasson, et al., 2002):(1)個體目前功能的限制,表現在和個體相同年齡之同儕團體和相 似文化背景之典型環境。(2)確實的鑑定應考量文化、語言的不同、以及 溝通、感官、動作和行為方面之差異。(3)個體目前功能的限制,通常和 個體其他方面的長處或能力同時存在。(4)描述個體智力功能和適應行為 上的限制,其主要目的是發展個別化支持系統。(5)經過一段時間適當的 支持輔助後,智能障礙者各方面的功能通常會有所改善(引自鈕文英,
2003)。
(二)我國教育部和內政部的定義
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2004),指個人之智 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嚴重困難 者;其鑑定標準如下:
1.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2.學生在自我照顧、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學科學習等表現上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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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依據內政部「身心障礙者保護法」(1997)的規定,智能障礙者依障 礙程度可以分為以下四等級:
(1)輕度智能障礙者
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兩個標準差到三個標準差(含)
之間,或其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 9 歲至未滿 12 歲之間(最高到小學 5-6 年級的心智年齡),在經過特殊教育教育與訓練之下,可以部份獨立自理 生活,以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
(2)中度智能障礙者
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準差至四個標準差(含)
之間,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六歲至未滿九歲之間(最高到小學中低年級 的心智年齡), 在他人監護指導下僅可部份自理簡單生活, 在他人庇 護下可從事非技術性的工作(例如在庇護工廠工作),缺乏獨立自謀生 活能力。
(3)重度智能障礙者
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四個標準差至五個標準差(含)
之間,其成年後心理年齡大多在三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間(最高到小一或 是幼稚園大班的心智年齡),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 賴人長期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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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極重度智能障礙者
智商未達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五個標準差,成年心理年齡未 滿三歲(心智年齡完全是嬰兒階段),無自我照顧能力,亦無自謀生活能 力,須賴人長期養護。
二、智能障礙者身心特質
智能障礙者是一群異質性相當大的群體,並不是每個人的特徵都一 樣;因此要完整的說明智能障礙者的特徵並不容易;Wehman, Renzaglia 與 Bates(1985)提出智能障礙學生常會有溝通技能,生活自理能力、動 作技能、認知及職業障礙,並常會有不適當之社會行為。綜合何華國
(2002),林美和(2001),陳榮華(2001)及陸 莉、黃玉枝、林秀錦、
朱慧娟等人(2000)之觀點,將智能障礙者身心特質分為生理和動作、學 習特徵、職業適應等,茲分述如下:
(一)生理和動作
輕度智能障礙的兒童和其他一般兒童不論在身體、動作,甚至在外表 上都沒有明顯的差別,但是如果障礙程度越大,他們在生理和動作方面的 差異就會越明顯。
1.生理方面:與同年齡的兒童相較,智能障礙兒童的身高、體重及骨 骼的發展較差,而且發展速率也慢,且成熟較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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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動作發展方面:智能障礙者的發展順序和正常兒童相同,但在視動 控制、平衡、上肢協調、速度與靈巧上較差,表現稍佳的是跑步 與敏捷性、雙側平衡、體力與反應速度,惟仍多次於普通兒童。
(二)學習特徵
1.記憶力方面
(1)短期記憶力較差,看到的東西很快就忘記。
(2)學習的事物一但經過不斷地練習變成長期記憶比較不容易忘記。
2.注意力方面
(1)注意力不易集中及持久,因此上課時常做些與課堂無關的事,
甚至妨礙上課秩序。
(2)注意力廣度較小,不能同時注意較多的東西或學習工作。
3.遷移類化能力方面
(1)在應用已有知識或技能到新情境的能力上有缺陷。
(2)無法使用舊有經驗來形成規則以解決日後相類似的情形。
4.組織能力方面
(1)不善於組織學習材料,因此項缺陷也就嚴重影響到他們回憶已 學得材料的能力。
(2)因為沒有運用邏輯組織的方法貯存訊息,造成他們在提取記憶 時顯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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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學習動機方面
(1)由於過去長期失敗的歷史,導致對自己的內在資源缺乏信心,
遇事則偏於外在導向(outer-directedness),對事情的成敗,
亦多偏於外在制握,期內再制握較一般人遲緩。
(2)對學習具有失敗的預期,為逃避這種不愉快的經驗,傾向於避 免造成失敗的情境,對於自己會降低期望及標準,因而消極的影 響其學習動機和意願。
6.語言溝通方面
由於智力發展遲滯,對於複雜的語言學習過程受到許多的限制,智力 愈低則語言溝通的問題愈嚴重。
(1)常用字彙,文法規則等的理解與運用常較同年齡的普通兒童為 晚,且說話缺陷(如構音問題)的情形,也十分普遍。
(2)有些智能障礙者喜歡用手勢和動作來表達需要說話時音量太大 或太小、聲音沙啞、聲調錯誤與說話速度過快(迅吃)與過慢(口 吃)等現象。
(3)在語言的質與量上都比同年齡的一般兒童差,除了發音不清楚、
不準確或有錯誤的情形外,語言理解力比較差,常用的語彙比較 少,說的語句比較短,比較少說出抽象內容的語句,也比較不會 配合情境適切地表達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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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業適應
1.輕度智能障礙者所能從事的工作以半技術性或非技術性工作為主。
2.對於中度智能障礙者而言,在嚴密的督導之下,他們也能從事一些 非技術性的工作,在職業的發展上,中度智能障礙者較輕度智能障 礙者的發展有限,在職業的安置上,以支持性就業和庇護工廠居多。
3.由於學習及工作能力皆相當有限,重度智能障礙者常需仰賴他人的 照顧,因此他們的生產力更是有限。
綜合上述得之智障者在學習、溝通表達、及職業適應上比一般人有更 大的困難,尤其顯現在情境變化及彈性應變能力上。但是並非每一個智能 障礙學生都擁有相同而一致的特質,他們常有顯著的個別差異及個別內差 異,而障礙的程度也只是教學上的參考並不能反映學生真正的學習需求。
故在教學上,應考量學生個別差異與教育需求,設計符合學生所需選擇有 效的教學策略;故本研究利用多媒體輔助教學對特殊學校高職智能障礙學 生性騷擾防治課程之教導。以符合學生對性騷擾的預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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