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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伊朗最高宗教領袖、政治派系與核能政策

第一節 最高宗教領袖在伊朗權力結構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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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伊朗最高宗教領袖、政治派系與核能政策

根據憲法規定,最高宗教領袖為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凌駕於行政、

立法、司法三權之上,對國家政策有最終的決策權。而伊朗的核能政策包含能源、

科技、經濟、外交與國防等面向,是國家重要的施政項目,因此與最高宗教領袖 的權力行使息息相關。更進一步地說,核能政策的決策權力掌握在最高宗教領袖 的手中。

儘管最高宗教領袖得以透過正式與非正式權力,在伊朗的政治體系中說一不 二,但在實際運作上,最高宗教領袖也受到政治派系的牽制,這也正是為何在外 界看來,核能政策反覆不定的原因之一。在本章,筆者將討論最高宗教領袖在伊 朗權力架構中的地位、現任最高宗教領袖 Khamenei 的合法性來源,以及其與政 治派系的互動,來檢視最高宗教領袖如何影響核能政策。

第一節 最高宗教領袖在伊朗權力結構中的地位 一、 最高宗教領袖的權力:正式與非正式權力

最高宗教領袖的權力可分為正式與非正式權力,1前者來自憲法所賦予最高 宗教領袖之職權;後者則是透過最高宗教領袖的私人網絡,諸如侍從、姻親關係 等呈現。在以下篇幅,筆者將從最高宗教領袖如何在伊朗政治中行使正式與非正 式權力,以此討論其在伊朗權力結構中的地位。

(一) 正式權力

前述提及,最高宗教領袖的正式權力源於憲法和其他法律上的規範。其中,

憲法對最高宗教領袖的職權與限制有明確的規範,又是一國的根本大法;故在討 論最高宗教領袖的正式權力時,需逐一分析伊斯蘭革命以來,憲法中所賦予最高

1 Eva Patricia Rakel, Power, Islam and political elite in Iran: a study on the Iranian political elite form Khomeini to Ahmadinejad, (Lieden: Brill, 2009), p.14.

的問題,在 Khomeini 作為最高宗教領袖期間(1979 年到 1989 年),因為 Khomeini 的個人威望以及革命後兩伊戰爭下的國家緊急狀況,暫時平息了質疑的聲浪。5然 而,自 1979 年憲法的運作以來,Guardian Council(憲法監護委員會,確保國家 法令合乎伊斯蘭律法規範的機構)、立法權以及行政權之間衝突不斷;6同時,在

2 Asghar Schirazi, The constitution of Iran: politics and the state in the Islamic Republic, (New York:

I.B. Tauris Publishers, 1997), pp.46-47. Translaed by John O’Kane.

3 王振容,「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政治體制探究」,阿拉伯世界研究,2014 年第 2 期,頁 54。

4 王宇潔,「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淺析」,西亞非洲,2006 年第 3 期,頁 38。

5 Asghar Schirazi, op. cit., p.76.

6 同註 3,頁 41。

7 Anoushirvan Ehteshami, After Khomeini The Iranian Second Republic, op.cit., pp.34-35.

8 Said Amir Arjomand, After Khomeini: Iran under his successor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p.38.

9 Anoushirvan Ehteshami, After Khomeini The Iranian Second Republic, After Khomeini The Iranian Second Republic (London:Routledge,1995), p.36.修憲小組於 1989 年 4 月 25 日招開,而 Khomeini 於 6 月 3 日逝世,同月 4 日專家會議選舉時任總統的 Khamenei 繼任 Khomeini 為伊朗最高宗教 領袖。修憲活動於 7 月 8 號結束,修憲公投與總統大選於同月 28 日舉行。

10 Ibid., pp.38-39.

11 Ibid., 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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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明文確立最高宗教領袖的權力;12

第四,設立 Expediency Council,裁定議會及 Guardian Council 之間的立法爭 議;13

第五,在司法權部分,廢除五人合議制,改由一人擔任 Head of Judiciary,

並由最高宗教領袖指派之;14

第六,廢除總理職位,總統成為唯一行政首長;同時,新設立的國家安全會 議由總統主持。

1989 年修憲的目的是為解決 Khomeini 逝世後,若繼任者缺乏領袖魅力無法 服眾,而導致在權力交接過程中可能出現政權動盪,從而做出的制度性規範。15 儘管 Khomeini 於修憲工作結束前逝世,然而,修憲工作的內容卻是遵照 Khomeini 身前的指示所行;而之後修憲公投所獲得的高支持率,更是 Khomeini 透過其威 望給新一代領導人的遺澤。16

就 1989 年修憲後的憲法來看,繼任的最高宗教領袖 Khamenei 有以下的正 式權力:

1. 監督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的運作。(憲法第 57 條)

2. 與 Expediency Council 協商後,決定國家總體政策。(憲法第 110 條)

3. 監督國家總體政策的執行。(憲法第 110 條)

4. 安排公投。(憲法第 110 條)

5. 為三軍統帥。(憲法第 110 條)

6. 對外宣戰、媾和及動員軍隊。(憲法第 110 條)

7. 對以下職位任命、免職與接受辭呈:(憲法第 110 條)

(1) 六名 Guardian Council 的成員。(總共十二名,其中六名由最高宗教領袖

12 Ibid., pp.39-40.

13 Ibid., p.38.

14 Ibid.

15 Ibid., p.2.

16 Said Amir Arjomand, op. cit., 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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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剩餘六名 Head of Judiciary 提命,議會任命)17 (2) Head of Judiciary。

(3) 官方電台與電視網絡的負責人。

(4) 武裝力量的主要負責人。

(5) 革命衛隊的統帥。

(6) 軍事與安全的統帥。

8. 協調三軍。(憲法第 110 條)

9. 調和行政、立法與司法之間的關係。

10. 透過 Expediency Council 處理無法由政府行政、立法與司法機構解決的問題。

11. 大選後任命總統。(憲法第 110 條)

12. 在最高法院或是議會裁定總統瀆職後,彈劾總統。(憲法第 110 條)

13. 發佈特赦或是減刑。(憲法第 110 條)

14. 當總統無法視事時,最高宗教領袖得同意第一副總統代理總統職務。若遇第 一副總統無法視事的情況,最高宗教領袖得以指派其他人選前述職務。(憲法 第 131 條)

15. 國家安全會議所決議之事項,需合乎最高宗教領袖於國家總體政策中所揭櫫 的原則。最高宗教領袖所指派的兩名代表,為國家安全會議當然成員。國家 安全會議所決定之事項,需經最高宗教領袖同意後,方產生效力。(憲法第 176 條)18

透過憲法所規定的正式權力,最高宗教領袖的權力運作在行政、立法與司法 三權之上;同時,因為最高宗教領袖是由選民選舉專家會議後,再由專家會議選 舉而出,未如總統與議會,因具備直接民選的基礎,需要向民眾負責。除了最高 宗教領袖的負責對象不明之外,議會、專家會議與 Guardian Council 對最高宗教

17 同時可見憲法第 91 條。

18 前述所列 1 到 15 項有關最高宗教領袖在憲法上的正式權力,可見”Iran (Islamic Republic of)'s Constitution of 1979 with Amendments through 1989,” constitution.org,

<https://www.constituteproject.org/constitution/Iran_1989.pdf?lang=en>(18042016).retrived 1/12/2016

第一,因為 Guardian Council 中有半數人選為最高宗教領袖所指派;

第二,Guardian Council 在篩選議會與專家會議候選人時,基本上都是遵行

19 Clifton W. Sherrill, “After Khamenei: Who Will Succeed Iran's Supreme Leader?,” Orbis, Vol.55 No.4(2011), p.633&635. 可見 Eva Patricia Rakel, op. cit., pp.38-39; Said Amir Arjomand, op. cit., p.61&121.

21 Asghar Schirazi, op. cit., p.154.星期五祈禱會的領袖多為最高宗教領袖所指派,原先職務是維繫 各地有關宗教事務的運作,但在實際上的運作卻包含了宣導最高宗教領袖的政治理念以及核查各 地方政府是否有違背最高宗教領袖理念的狀況。同時星期五祈禱會也是保守派宣傳政治理念的平 台,特別被用來佈達最高宗教領袖的外交政策理念。可見 Eva Patricia Rakel, op. cit., p.35.

22 Masoud Kazemzadeh, “Hassan Rouhani's Election and Its Consequences for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Interests, Vol. 36 No. 2 (2014), pp.128-129; Clifton W. Sherrill, op.

cit., pp.634-635; Anoushirvan Ehteshami, After Khomeini The Iranian Second Republic, op.cit., pp.50-51; Sherrill, Clifto, Ibid.最高宗教領袖的代表可見於各政府、社會以及軍方機關,與前述機 關的正式運作機制並行存在。

23 Eva Patricia Rakel, op. cit., 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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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租、以及意識形態上與各政治派系的合縱連橫,來加強自身的地位。在正式與 非正式權力的交錯運作下,最高宗教領袖可忽視正式制度諮詢、討論,逕自執行 其所偏好的政策,繼而傷害國家政策的透明性與可信度;24這也是最高宗教領袖 的影響力得以深入伊朗社會各個層面的主要原因。

二、 從 Khomeini 到 Khamenei:

Khamenei 作為最高宗教領袖的正當性

前述提及,1989 年修憲的目的是為解決 Khomeini 逝世後,若繼任者缺乏領 袖魅力無法服眾,而導致在權力交接過程中可能出現政權動盪,從而做出的制度 性規範。25確立以正式制度,而非最高宗教領袖的個人魅力,來維持政權的穩定 性。

然而,必須注意,Khamenei 被專家會議選為最高宗教領袖的當下,1989 年 的修憲活動尚未結束,1979 年的憲法仍具效力。26因此,若按 1979 年的憲法規 定,Khamenei 並未具備憲法第 107 條以及第 109 條所規定的最高宗教領袖應有 的

marja’yyat 宗教地位,

27其當選為違憲行為,未有合法性。而在 Khamenei 繼 任最高宗教領袖一事上,不只存有憲法上對其宗教地位的爭議,許多高階教士也 並不贊同由宗教階級與學識相對低落的 Khamenei 繼任最高宗教領袖。28同時,

在原先被預定為下任最高宗教領袖的 Hussein-Ali Montazeri29仍具相當支持度的 狀態下,使得 Khamenei 作為最高宗教領袖的正當性在繼任之初便遭受許多挑

24 Kieth Crane, Rollie Lal, and Jeffrey Martini, Iran’s political, demographic, and economic vulnerabilities, (CA: RAND Corporation,2008), p.7.

25 Ibid., p.2.

26 同註 3

27 Said Amir Arjomand, op. cit., p.36.

28 Asghar Schirazi, op. cit., p.78.

29 Montazeri 是參與伊朗伊斯蘭革命的領導人之一,師從 Khomeini,曾被 Khomeini 指派為下一 任的最高宗教領袖;但卻因其支持提升政治透明度與公民權利,與 Khomeini 產生歧見,被解除 職務,繼任者的資格被取消。儘管 Montazeri 在 Khomeini 晚期失勢,但卻被伊朗政治中的改革 派視為精神領袖,在伊朗國內不乏支持者,對主政的保守派教士以及最高宗教領袖 Khamenei 而 言,Montazeri 一直是政治與宗教上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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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

為加強繼任的合法性,最高宗教領袖 Khamenei 向保守派教士靠攏,以彌補 自身因宗教地位與學識不足的缺陷;同時也善用最高宗教領袖身為三軍統帥的身 分及與個命為對的特殊關係,加強與武裝力量的聯繫。30而在意識形態與外交政 策上,最高宗教領袖 Khamenei 選擇延續 Khomeini 的反美路線,31但在作為上卻 更加彈性務實、更強調伊朗的國家利益,也以此展現自身與 Khomeini 的差異。32 筆者認為,最高宗教領袖 Khamenei 在鞏固最高宗教領袖地位的手段中,最成功 是將自身塑造成伊朗政治派系中,不可或缺的調停與平衡角色;33並與職掌 Guardian Council 和專家會議的保守派教士,在支持教法學家治國體系的共識下,

善用憲法中的正式權力和私人網絡的非正式權力,成為保守派的利益守門員,阻 擋對保守派利益和其最高宗教領袖權威有所威脅的挑戰者。34

30 Asghar Schirazi, op. cit., pp.78-79

31 Ibid., p.61.繼任者若能夠將自己的政策與 Khomeini 所主張的意識形態有所聯繫,將有強化政策 的正當性,並有利政策的推行。

32 John Murphy, Ali Khamenei, (NY: Infobase Publishing, 2008), pp.94-95.與 Khomeini 相比,

Khamenei 的意識形態相對溫和、務實。在 Khamenei 擔任總統時期(1981 年至 1989 年),Khamenei 與時任議會發言人的 Rafsanjani 主張應在對等的前提下,與美國來往是可以接受的選項;同時,

在兩伊戰爭中,Khamenei 也認為停戰、接受安理會決議才是最符合伊朗國家利益的選項。至於

在兩伊戰爭中,Khamenei 也認為停戰、接受安理會決議才是最符合伊朗國家利益的選項。至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