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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

本節探討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之相關文獻,由於服務導向組織公 民行為為組織公民行為之延伸,過往文獻在組織公民行為多為廣泛性的 探討,現今組織公民行為逐漸朝向更具體、更深入的應用方向發展,以 求在實務應用上能更適用且具有研究價值,因此,本節首先會提到關於 組織公民行為之定義以及對組織的影響,接著闡述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 為之定義,說明衡量之構面以及相關文獻之研究,茲分述如下。

一、組織公民行為之定義

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s, OCBs)之概念 淵源於 Katz(1964),以角色理論為出發點,指出組織的順暢運作,不 能只依賴員工完成組織要求的角色內工作,仍需要員工表現出超乎角色 要求的創新與自主行為。Bateman 與 Organ(1983)認為組織公民行為 是一種未被組織正式規範在工作說明書中的要件,但卻被組織所需的主 動行為,此種行為有利於組織之運作,且能提高組織之效能。此種行為 亦為組織無明確訂定的行為規範,也不受正式的獎懲系統所約束,而是 成員基於對組織利益的主動、自發行為(Smith, Organ, & Near, 1983)。

Organ(1988)主張組織公民行為是非正式工作需求的員工表現,對組 織內而言,可以使組織運作更有效率、提升組織績效;對組織外而言,

則可以提高服務品質、增進客戶之滿意度(Morrison, 1996)。 二、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之定義

早期有關組織公民行為的研究多為廣泛性的探討,惟在實務應用上,

某一範疇特定的組織公民行為相對於通論的組織公民行為,往往格外具 有價值(Borman & Motowidlo, 1993)。因此,組織公民行為逐漸朝向更 具體、更深入的應用方向拓展,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乃是組織公民行

為的延伸。服務導向係指員工透過熱忱、禮貌和真誠的態度,提供優質 的服務以滿足顧客所需(Cran, 1994;Hogan, Hogan, & Busch, 1984),由 於服務導向是員工能力、學習意願、動機和態度的結合,因此不僅決定 了員工與顧客互動的服務品質,也是影響顧客對於組織整體觀感的重要 因素(Payne & Webber, 2006)。

Bettencourt、Gwinner 與 Meuter(2001)指出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 為是針對與顧客接觸之第一線服務人員提供服務時所展現之熱忱、盡責 等態度,以滿足顧客所需之組織公民行為,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不僅 能夠建立組織與顧客間的有效溝通橋樑,亦象徵該組織對顧客的重視程 度(汪美玲、鄭雯憶,2007)。

三、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之構面

(一) Van Dyne、Graham 與 Dienesch(1994)指出服務產業中的第 一線服務人員,由於其需要對外服務的特殊角色,對應出下列 三種面向的公民行為:

1. 忠誠(loyalty):員工對外服務的表現,代表著公司,可能 因 員 工 的 表 現 而 提 升 或 減 損 組 織 的 形 象 ( Bowen &

Schneider, 1985;Schneider & Bowen, 1992),因此員工的忠 誠公民行為顯得非常重要,不僅對外會擁護組織的產品及 服務,更需表現出是組織的擁護者,也會維護並提升組織 的形象。

2. 參與(participation):藉由將顧客所需的資訊傳達予組織,

以及對服務傳遞提出改善的建議,促成外部環境和內部作 業間策略性的連結(Zeithaml, Berry, & Parasuraman, 1988)。

因此,員工的參與公民行為,是配合顧客不斷變化需求的 基本能力,藉由個人的主動性,特別是在溝通上,使組織

中每個人都能去改善服務傳遞的品質,並能更精準的掌握 顧客的需求。

3. 服務傳遞(service delivery):員工在與消費者接觸時,其展 現的行為會直接影響顧客的感受,服務品質相關的研究亦 證實員工可靠、負責、有禮貌的行為,在服務傳遞過程中 非常重要(George, 1991;Parasuraman, Zeithaml, & Berry, 1988)。因此第一線服務人員展現服務傳遞之組織公民行為,

其本質即是在服務傳遞的環境中表現出認真的態度。

(二) Bettencourt、Gwinner 與 Meuter(2001)參酌 Van Dyne、Graham 與 Dienesch(1994)提出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的觀點,將其 分為忠誠(loyalty)行為、服務傳遞(service delivery)行為、

參與(participation)行為等三構面。

1. 忠誠:係指員工對於組織的產品、服務以及形象均表認同並 維護。

2. 服務傳遞:指員工在進行服務時,能夠盡心盡力,表現出認 真的態度。

3. 參與:意指員工主動、自發地投入,特別是在資訊與建議的 溝通上,以提升組織整體服務品質。

(三) Payne 與 Webber(2006)依據 Bettencourt、Gwinner 與 Meuter

(2001)研究之構面,認為員工的利他主義(altruism)比參與 更具服務的意涵,因此以利他代替參與,衡量之構面分別為忠 誠(loyalty)、服務傳遞(service delivery)與利他(altruism)。

1. 忠誠:係指員工透過對外提升組織的利益與推廣其形象作為 對組織忠誠的表現。

2. 服務傳遞:提供服務給顧客時,能夠盡責的提供服務給顧客,

積極的回應顧客的需求與問題。

3. 利他:當面對顧客服務時,能夠直接的針對需要幫助的人給 予協助。

四、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之相關研究

Borman 與 Motowidlo(1993)以及 Podsakoff、Ahearne 與 Mackenzie

(1997)指出近年來與組織公民行為相關的研究領域及對象,有逐漸轉 向服務導向的員工及服務產業的趨勢,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等相關研 究已漸漸受到重視。Bettencourt、Gwinner 與 Meuter(2001)之研究為 首次將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應用於服務業,調查不同的前因變項對於 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各個構面之解釋力,前因變項包括三大類:工作 態度(工作滿足、知覺組織支持)、人格特質(服務導向、同理心)、服 務顧客的知識(了解顧客特質的知識、與顧客互動策略的知識),研究 結果顯示員工之工作態度可有效預測忠誠公民行為,其人格特質可有效 預測服務傳遞公民行為,而對服務顧客的知識則能有效預測參與公民行 為。近年來,相關文獻指出組織的服務氣候、內部行銷、管理者的領導 風格,個人的工作價值觀等因素都會直接影響到員工服務導向組織公民 行為的展現(汪美伶、鄭雯憶,2007;高瑞新,2011;張德儀、李欣怡,

2008;許順旺、林笠倫、張姮燕,2010;童惠玲、曾妤珮,2011;羅雅 瓊,2012;嚴秀茹、林育理、戴淑賢,2004),顯示服務導向組織公民 行為之研究為近年來之趨勢。

小結

根據上述之文獻探討,本研究採用 Bettencourt、Gwinner 與 Meuter

(2001)所提出之定義,此為多數研究所採用,係指服務導向組織公民 行為是針對與顧客接觸之第一線服務人員提供服務時所展現之熱忱、盡

責等態度,以滿足顧客所需之組織公民行為。而考量警察特殊的業務特 性,若以利他之構面衡量將更具服務之意涵,因此本研究之量表係採用 Payne 與 Webber(2006)所發展之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量表,此量表 係修正自 Bettencourt、Gwinner 與 Meuter(2001)之研究,構面包含忠 誠、服務傳遞、利他,以適用本研究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