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保險業未來發展與限制
第三節 未來展望-重新定義未來的保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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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維護,協助保險業建立更為安全的資訊安全策略。以美國為例,聯邦金融機 構檢查委員會(Fede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xamination Council)發展出針對資安 維護的評估系統,以協助金融業辨識可能的資安問題並加以防範;以中國而言,
2015 年發展出針對戶聯網支付、借貸和保險等的監管原則,以促進戶聯網金融 的應用。327我國 2016 年 8 月曾舉辦「推動 FinTech 配套-資訊安全」座談會,探 討我國發展金融科技可能面對的資訊安全問題及因應措施,328顯示政府方面有打 算進行資訊安全防護相關政策之推動,並開始注意有關金融科技的資訊安全議題。
第三節 未來展望-重新定義未來的保險業
一、消費者
科技不斷進步之下,消費者勢必使用更多不同的科技產品,獲得資訊的管道 也隨之增加,因此善用這些科技所帶來的益處,並取得最適的資訊如保險商品之 比較,不再處於被動的角色,而是積極了解新科技之於保險業之影響,藉此鞭策 保險業提供更為客製化之服務,以及更符合消費者需求之產品。另一方面,有鑑 於保險業未來亦將資訊科技融入其保險產品或是服務中,消費者應以更為開闊的 心態接納此服務或是商品,再者,消費者在享受保險科技所帶來之便利的服務之 餘,更應適時注意個資的問題,亦即主動了解保險業是否合法取得個人資料以及 是否妥善運用,避免自身權益遭受損害。
二、企業
在保險業務方面,「人」的因素是十分重要的一環,消費者的需求往往是商
327 溫紹群,陳威棋,陳鴻棋 (2016)。 金融科技(FinTech)之資訊安全議題-金融創新破浪勝 出的贏家。財金資訊季刊,86,6-9。
328 陳鈺馥(2016 年 8 月 23 日)。台灣發展金融科技 曾銘宗籲要有資安配套。自由時報。取 自: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03794 (最後瀏覽日:2017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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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所在,有鑑於目前網際網路的發達和消費者思維的改變,消費者可以透過更多 管道取得保險商品及服務的資訊,對於保險相關知識之判斷能力有別於以往。因 此,傾聽消費者的需求儼然成為在金融科技之中發展新商品的重要影響因素329, 與消費者關係之貼近是因應金融科技衝擊之第一步。另外,引進大數據分析或是 人工智慧等技術可能因此讓保險從業人員面臨淘汰的威脅,又未來的發展趨勢可 能朝向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鏈結以進行保險的運作,因而保險公司存在與否便 產生危機,故無論是保險從業人員或保險公司整體的營運,應提供更為客製化的 商品,並彰顯以人為本的細緻化服務,提升自我的價值,展現出技術或機器無法 取代的服務品質。再者,保險從業人員應與時俱進,除了專業能力上的自我進修,
更要提升與客戶互動的品質,透過人與人的溝通和互動,適時地關懷保戶,展現 溫暖的服務330,避免淪為科技發展下被汰換的角色。
金融科技的發展也為保險業的法令遵循帶來另一種創新的可能性-法遵科 技(Regtech),法遵科技一詞緣起於金融科技之下,是由監理(regulation)和科技 (technology)組合而成,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將之定義為法遵科技是使用科技 以協助現行的法律遵循原則並使之更為有效率331;國際金融協會(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IIF)則是將法遵科技定義為運用新科技遵循並符合法規要 求,以達到更有效率的風險控管。332正如金融科技和保險科技等名詞的出現,法 遵科技是將新興科技應用於蒐集各國法律監理規定,並藉此協助企業能夠在符合 法律規範之下從事各項經營活動,進而降低法律風險。法遵科技的出現,讓保險 業者發展商品與經營模式之餘,也能利用新科技處理法令遵循的問題,降低公司 的營運成本,以達到經營更有效率的情形。
329 許資旻(2016)。保險下一個未來,從傾聽消費者開始!現代保險,332,70-71。
330 彭金隆(2016)。溫暖服務與冰冷科技的競爭。財務顧問,332,14-15。
331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2016). Project Innovative: RegTech. Retrieved from:
https://www.fca.org.uk/firms/project-innovate-innovation-hub/regtech (last visited: Jan. 10, 2017).
332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2016). Regtech In Financial Service: Solutions For Compliance And Repor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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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般人而言,專利的取得順理成章地聯想到科技產業、半導體產業或是 設計產業,然而在電子商務崛起後,金融產業亦逐漸重視專利帶來的商業可能性。
而專利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可以透過專利交易回收研發的成本,或作為未來專利 授權和專利訴訟的利器之一,甚至是在進行併購時可以提升公司整體價值,以獲 得更有利的談判地位。333保險業在金融科技相關專利的訴訟當中,美國 Progressive 保險公司曾控告 Safeco、Allstate 和 State Farm 公司侵害其關於 UBI 保單之專利 權334。藉此,專利的取得與否,在未來金融科技的發展可能會是另一個商機所在。
反觀我國保險科技專利的狀況,於 2010 年至 2014 年間金融保險類相關的專利申 請所占比例不高335,據統計,我國金融科技相關專利數與美國、日本或是中國相 比,遠低於上述國家336,足見我國保險業尚未在專利管理方面有完善的佈局。未 來,專利管理方面亦是保險業需要重視的一個領域,以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
三、政府及主管機關
面對金融科技的來襲,保險業者方面不得不正視創新和改革的議題,然而在 此之下,新的商業模式可能帶來更多經營方面的不確定性,以及消費者權益維護 和消費糾紛潛在的問題。因此,主管機關對於保險業者的監理應屬維持保險公司 財務穩健,並督促其落實清償能力以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337再者,於業務面應 恪守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原則,無論透過增修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法律條文,又或者 是增進業務人員保險專業能力,皆是落實此原則的體現。338而對於金融科技帶來 的挑戰與革新,政府機關應以更開闊的心態接納,觀察產業需求並適時地調整心 態,避免造成與保險業現況產生落差的思維,才能度過金融變革的環境,進而迎
333 周延鵬(2016)。FinTech 開放式創新-從專利佈局交易與企業併購談起。金總服務雙月刊,
19,7-21。
334 蔡茜堉(2016)。FinTech 專利前瞻趨勢與挑戰-金融科技專利現況。
335 蔡茜堉,同前註。
336 Relecura Inc. (2015). FinTech: An IP perspective.
337 朱家儒(2016)。唯有體制健全保險業才能邁步向前。現代保險,332,58-59。
338 朱家儒,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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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險業者、主管機關和消費者三贏的局面,引領產業未來再創高峰。
對於政府或是主管機關而言,最大的難題莫過於在促進保險業創新的同時適 時地監理保險公司,在這之中取得產業發展和監理之間的平衡。故,法令的引導 和適時地協助是政府在金融科技發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對於許多保險業者而 言,大數據的取得是發展新穎保險商品的基礎,亦是保險程序中重要的參考依據 之一。以健保數據為例,我國在全民健康保險方面執行多年,目前主要提供學術 之用途,未來若能取得相關資料作為保險業商品之數據,創新保單之研發便不用 捨近求遠仰賴海外的數據。339故,本文認為我國政府機關或是金管會或許可以尋 求跨部會的合作,並建立共同的大數據資料庫結合雲端系統,協助大數據資料的 取得,以讓保險業能夠獲得更為完整的資源,設計我國自有的費率結構且更貼近 真實的風險。
礙於防止道德風險和身分認證問題的限制,核保問題始終是一個難以突破的 障礙,我國目前網路投保僅開放部分民眾較為容易了解且較為簡易的險種,投保 的保額亦較低。未來在人工智慧及其他新科技發展之下,增進核保技術之評估並 加速核保程序之效率,我國主管機關或許能開放更多元的險種供消費者進行投保。
另有鑑於金融科技屬於金融業與科技業之整合,應用範疇橫跨多個產業,因 此在人才培育方面亦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專業人才不僅需要有技術背景的基礎更 需要懂得商業化的應用,才能在金融科技衝擊之下找到屬於自己的利基。以長期 根本基礎而言,我國應從金融科技人才的培育著手,跨領域系所合作或產學計畫 的研擬,以達到雙專業能力之培養,並因應未來趨勢。340又基於科技之發展日新 月異,所需之人才恐須短期培育,以現有之保險專業人員或是科技領域專家培養 第二專長,迅速融入金融科技的領域之中,以因應新科技之發展。
339 許資旻(2016)。放眼保險創新,「數據」是關鍵!現代保險,334,56-57。
340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2016)。金融科技發展基金上路。金總服務雙月刊,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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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監理沙盒是給予企業在正式推出新產品或服務前的試驗空間,若試驗成 功則可能影響法律或是監理方面規範的修正,我國政府或是主管機關在面對監理 沙盒機制時,需要有開放的心態面對新科技帶來的改變,並且從中協助參與之企 業,例如我國金管會所成立之金融科技辦公室341在往後監理沙盒推行時,可以由 專業委員提供專業意見供參與之保險企業參考,以主動態度積極參與監理沙盒之 運作,或者我國主管機關可以透過成立專案小組的方式,以協助監理沙盒之推廣。
而監理沙盒後的正式推行更是需要仰賴其他政策或是法規的配合,因此我國未來 在監理沙盒修正法案通過後,勢必要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以扶植新創保險公司 或是傳統保險業在監理沙盒試驗後能順利進行。
34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註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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