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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資料蒐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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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資料蒐集方法

壹、 資料蒐集方法

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方式進行資料蒐集,主要先連絡受訪者,說明研究主題 與目的,以及訪談的進行方式,取得受訪者同意後,以受訪者需求為主,約定訪 談時間與地點。訪談地點均安排在安靜的機構會談室,確保談話內容不會被其他 人聽見,以及錄音能有最佳品質。訪談前,每位受訪者均事前以電子郵件郵寄訪 談大綱(表三-2)。一方面是在訪談前給受訪者參考,有訪談之心理準備,也有充 足時間回想優勢案例的操作細節,避免回應內容過於簡短;另一方面也提醒筆者 要留意和問哪些問題。

正式訪談前,請受訪者簽署訪談同意書,並告知將全程錄音。訪談的過程中 則隨時觀察受訪者的非語言表達,進行訪談內容重點筆記。每次訪談結束後立即 聆聽錄音檔,謄錄逐字稿整理資料。

貳、 研究工具

一、 研究者本身:

在質性研究的資料蒐集當中,研究者本身就是一個「研究工具」,而研 究工具的靈敏度、精確度和嚴謹程度,對於研究的質量是相當重要的(陳向 明,2002)。研究者自大學及碩士班學習課程,修習家庭暴力與優勢觀點課 程,並於 2015 年參與為期兩天的優勢觀點個案管理訓練。除了課程學習之 外,研究者從事監督會面工作,具有 2 年以上相關服務經歷,對於本研究掌 握的靈敏度、分析的判斷力有所助益,故能協助研究者取得研究所需的相關 資料。

用編碼登錄(coding)的技巧來進行概念化分析(conceptualization),本研究採取 Neuman 的編碼步驟 (陳榮政,2014;王佳煌、潘中道、蘇文賢、江吟梓,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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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軸編碼(axial coding):

此為整理資料的第二個過程,旨在刺激研究者去思考概念和主題之間的 連結,透過對於資料的第二次過濾,將開放性編碼中設想的所有編碼加以組 織,並藉由把編碼分成主要與次要的層次,藉以顯示他們之間的關聯性。

第一階段的開放性編碼著重資料本身之分析,主軸編碼著重的則是綜合 歸納,或比較不同資料之間的符號編碼,試圖在資料中建構出主軸概念。換 言之,主軸編碼是協助研究者在概念或主題之間,尋找共通與相異之處,使 研究者能夠更進一步的檢視概念之間的相關性。

三、 選擇性編碼(selective coding):

質性資料分析最後一階段為選擇性編碼,在進行完上述兩個階段之後,

研究者即可開始選擇能彰顯研究目的的主軸概念,以做為詮釋研究問題的根 據。研究者透過檢視先前的編碼,以辨識並且選擇出一些特定的資料,這些 資料將能夠支撐已經發展出來的概念性編碼類別。結果應該是能夠歸納出命 題或假設,並整合於研究有關的條件或結果。

貳、 研究嚴謹度:

本 研 究 在 資 料 的 嚴 謹 度 上 , 乃 是 採 用 可 信 性 ( credibility)、 可 轉 換 性 (transferability)、可靠性(dependability)、可確定性(conformability)等四種方式確認 資料的嚴謹度(引自潘淑滿,2003;姚美華、胡幼慧,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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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可信性(credibility):

即內在效度,意指研究蒐集資料的真實程度。為確保所蒐集資料之真實 性,研究者在訪談過程中,採取開放的態度,與研究參與者建立關係,並透 過與文獻對話,以及與指導教授定期討論達到此目的。

二、 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

「外在效度」(externalvalidity)或「可推論性」(generalizability)。意指 本研究的發現若於相近的情境下,是否具有推論轉移之可能性。雖然質性研 究難以做到完美的可轉移性,但透過研究者詳盡說明與描述研究的進行與資 料分析過程,讓其他提供監督會面服務之社會工作者、研究者與民眾能充分 理解本研究,並參閱本研究進行資料的移轉及運用。

三、 可靠性(dependability):

即內在信度,意指資料的穩定性與一致性。研究者藉由本章節,試圖完 整詳述本研究的進行過程,包括研究參與者之選取、訪談進行說明、資料整 理與分析等。並在分析過程中不斷自我反思,定期與指導教授討論分析架構 與方向,以避免個人的主觀偏見而影響研究之客觀性。

四、 可確定性(confirmability):

亦即「客觀性」(objectivity),指研究所獲得之資料確實來自於受訪者之 角度,非來自於研究者的偏誤認知。本研究透過遵守研究倫理,研究者在訪 談過程中採取開放態度、避免批評式對話以及引導式問題,並在訪談後,將 分析結果做受訪者資料驗證,與受訪者共同檢視分析結果,並請其確認內容 是否符合實際想法,以體現本研究的可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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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研究倫理

一、 告知後同意(informed consent):

研究者會充分告知研究參與者及其所屬社會福利機構,研究的本質、訪 談的時間,以及其有自由拒絕及隨時退出研究的權利。透過研究者提供受訪 者充足的研究資訊,讓受訪者在充分思考與自願的情境下簽署研究同意書。

研究者在正式進行訪談前,會事先向受訪者完整說明研究同意書的內容,使 其明瞭整個研究目的與過程,以及訪談中錄音工具的使用。若受訪者瀏覽完 同意書,皆表示無異議,研究者才會讓受訪者簽署研究同意書。

二、 匿名與保密原則(anonymity and confidentiality):

在整個研究進行過程和書面報告呈現上,皆以匿名方式來代替研究對象 的真實姓名,且本研究書面報告所提供研究對象的相關資料,無法使他人辨 識出研究對象為何者,並且透過保密(confidentiality)讓研究對象的隱私資 訊不被公開,研究者會妥善保存研究參與者的訪談同意書。本研究謹遵守上 述原則,完成研究後即刪除任何可辨認研究參與者身分的資訊,保護其隱私,

並確保研究資料僅限於論文發表,或將來有機會投稿研討會及期刊等學術目 的使用。

三、 避免欺騙和隱瞞(dishonest and deception):

本研究會明確告知研究主題及研究目的,不採取隱瞞、欺騙的方法進行 研究,且會取得受訪者同意後才會進行相關學術研究發表。研究者謹守誠實 與公開,尊重被研究者的權利,不運用研究者的優勢或為了研究方便,隱瞞 研究目的或研究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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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分析

本章依據訪談資料進行分析,共分為四節進行說明,以回應本研究欲探討之 研究問題,包含處遇初期三方的服務樣貌、優點模式的運用、促進案家復元的錦 囊與運用優點處遇的復元樣貌。

第一節整理了受訪社工對於三方(即探視方、同住方、未成年子女)普遍於 處遇初期的樣貌;第二節分析並歸納出社工如何運用優點處遇模式於會面服務;

第三節以促進案家復元的錦囊為題,整理社工在會面服務中促進案家復元的心態 與策略方法;第四節則整理四位社工運用優點模式促進案家復元的故事。

第一節 處遇初期三方的服務樣貌

壹、服務樣貌

一、憤恨不平的探視方

需要提供監督會面服務的家庭,大部分都經歷離婚、家庭暴力、爭 奪子女等高衝突創傷,以致於父母暫時需要社工的協助進行親子會面。

社工與來到會面場所的每一個家庭相遇,而每一個家庭都擁有屬於自己 的樣貌,經歷了一些傷,也各自涵有對於生命經驗的詮釋。

當探視方被標籤為家暴相對人,受到種種的限制以及網絡的要求,

來到監督會面服務處所,往往把自己包成刺蝟,對體制感到憤恨不平。

「探視方會說我只是管教小孩呀!跟太太有一些衝突而已,為什麼 要受到限制來到這裡?甚至他會覺得所有的網絡都相信同住方那一套,

可是其實同住方才是很嚴重對小孩管教,然後懲罰小孩的對象。可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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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他只是打了小孩一次,就被判保護令,他就是完全很淡化或否認暴 力,來這邊就會很像刺蝟的一個人來到這裡。」(梅花)

「他告訴我說你不覺得我來這邊很像探監嗎? 」(桃花)

當探視方因為諸多訴訟,看到的結果是離婚,妻離子散,頓時從人 人稱羨的人生勝利組,走向沒落與有苦難言的困境。

「離婚對他們而言,就是我的人生就失敗了,我是一個廢物什麼,

我怎麼會被告?我怎麼會是家暴的相對人?他們帶著這種,也貶抑自己,

也覺得我怎麼會這樣?我的朋友會怎麼看我?就是高社經地位,那些人 會怎麼看待他?所以就會變得是很封閉,他們可能會不想跟朋友接觸,

會不想讓他們知道這件事情,甚至會覺得我為什麼還要到這邊來看我的 女兒,我這麼久沒有看到我的女兒!他們就會帶著這樣的心情來。」(櫻 花) 」

「他列了一張密密麻麻的表示他們互告的原因和事件,他就告訴我 說,我真的覺得我看到裁定要來這裡看小孩,他直接大哭,我真的不知 道我為什麼要來,對他來說是罪大惡極的人才會來。對探視方來講我怎 麼讓他把我的孩子搶走了,那是一種自責的情緒。」(桃花)

二、排斥與防衛的同住方

同住方,來到監督會面服務處所,一邊帶著過往尚未處理好,關係 的斷裂與創傷,一邊撐起擔任孩子主要照顧者的角色,對於孩子要跟對 方見面感到排斥,甚至對於社工人員往往也抱持著懷疑與不信任。

「媽媽跟爸爸其實是關係衝突還有斷裂的這樣子。」(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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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方也會我怎麼會讓我和我自己的孩子陷入困境和受傷害?

一開始他有告訴我他很不喜歡這種感覺,因為他不想再跟這個人有所接 觸和見面,他很反彈心理壓力也很大。」(桃花)

「同住方某部分而言他們很容易趕著走,或者是他們不願意留時間,

或是他們覺得不必要談,甚至覺得你跟探視方是同盟的。」(櫻花)

三、左右為難的夾心餅乾

孩子被牽涉在其中,往往是最無聲的受害者,經歷了父母的訴訟衝 突,所言所為都有可能成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對未成年子女來說,更

孩子被牽涉在其中,往往是最無聲的受害者,經歷了父母的訴訟衝 突,所言所為都有可能成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對未成年子女來說,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