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村(里)幹事相關研究成果
表 2-1 國內村里幹事相關文獻彙整表(續)
位和功能,以臻政府司再造組織變革的目標,這是本研究的貢獻。
王啟東(2003),研究架構,主要以結構功能論,作為理論與實證對話之基礎,
用社區主義的觀點,來前瞻未來基層組織的走向。論文首先敘述世界各國近年所 興起的社區主義理論與觀點,以及我國村里的沿革,尤其是政府遷台至解嚴後,
村里長收入大幅提高,及引各方競選使角色世俗化,更強化了樁腳的角色。又面 臨社區發展協會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其功能的競合之形成及演變過程,與今後 之動向,設想做一分析,最後,透過理論層次、制度比較,以及實務層面,提出 理論反思、研究發現與前瞻評估。
廖宗侯(2005)對村里幹事在面對清寒家戶及辦理社會救助調查時,其工作歷 程包含更多交互影響及動態循環的過程,因此,研究村里幹事在執行社會救助初 審的影響學因素,希望進一步了解村里幹事在現行政府科層體制、福利制度及社 會救助法規運作,形成自己的價值觀及貧窮歸因。並反映出來面對清寒家戶的態 度及行動。及對初審制度及審查行為產生基礎性的影響。
莊慧鴛(2005)經研究得知,臺北市的里鄰組織受到其組織內部結構的變遷與 強化、成員的充裕與參與、及經費的分配之不同所產生的質變,及其與其他地方 基層組織如社區發展協會及公寓大廈組織的互動,所產生的循環回饋效應,以及 政府部門的配合與支持,業已經由其開放的系統自行透過輸入、轉化、輸出的流 程來完成其組織目標。這種基層組織的運作模式,正逢啟萌階段,政府有必要給 予全力的協助,並透過各種技術性的指導與支援,讓臺北市全部的里鄰組織也能 儘速跟進,一起成長萌芽。如此將有助於地方基層組織的強化,使地方基層組織 能更健全發展,政府、地方與市民三方面將共蒙其利。
伍晉弘(2006)以高雄市各區公所里幹事為對象,希望探討領導型態、組織承 諾對工作績效的影響,同時檢驗組織承諾在領導型態與工作績效中所發揮的中介 效果,並針對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作為管理上的參考。
廖南貴(2007)以花蓮縣村里行政人員(村里長與村里幹事)做研究分析基於對 局理論一競合關係為概念建構模式,配合角色功能理論及社區發展理論為輔助,
採用靜態的文獻分析法配合動態的「問卷調查法、深度訪談法」,針對各項與本論 文相關資料,予以研讀、分類、比較、整理。並將村里長與村里幹事、村里辦公 處及社區組織的角色功能項目作為競合關係的比較,提出實證分析之調查結果,
綜合前述文獻回顧的學理研究、基層組哉現況探討及實證分析等,依序簡要整理 各項研究發現。筆者從政治、法律、社會、及行政四個面向觀察後,提出短期及 中長期等八項建議,期能對我國村里制度之改革,有所裨益。
由前述文獻可歸納出村里幹事在工作投入及經驗學習與人力資源管理運用成 效等各方面,所探討的問題包括有:
(一)里幹事配置合理化殷切孔急,有關村里行政區域調整方案應提供台東縣政 府修改村里幹事配置合理化之法規,建立合宜之制度,明確訂定村里長與 村里幹事之關係,確立村里幹事行政中立之立場,以符合現在之時勢,加
強機關之服務功能。
(二)有關村里長村里幹事之定位及功能之重疊,應可供縣府當局予以重新思 考,對村里幹事之工作簡化、人力的分配做適宜的調整讓村里幹事之考核、
管理能落實。
(三)加強工作簡化之推動,講究民眾導向的施政,以提昇工作效率,村里幹事 工作項繁雜,約有三十二項之多,作業程序又瑣碎,令人詬病,唯有村里 工作事項業務單純化,明確規範里長與里幹事關係,儘快調整里鄰編組合 理化等措施,確實值得政府當局儘速研議,取得共識,付諸實現。
綜上所述所有相關文獻中得知,村里幹事相關文獻仍不多見,研究者發現多 數散見在論文的部份章節中,或是文章的片斷,尤其是實務上的描述,更少有文 獻加以整理,缺乏較完整求證考驗,信度及效度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