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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能有哈佛嗎?

3.10 案例十:機構脈絡,哈佛個案教學

3.10.7 東方能有哈佛嗎?

其實,任何教學法都或多或少需要個案。案例教學的目的不只是用個案來說明道 理,不只是要學生參與討論,也不只是要學生在案例中了解公式要怎麼用。案例提供了 脈絡,使課堂學習更貼近現實。一份好的案例提供啟發人心的故事,故事的靈感又帶出 發人深省的巧思;巧思產生明智的行動;明智的行動使企業獲益,也造福人群。用案例 教學就是討論故事,透過故事解開謎題、打開黑盒子、了解事件的演進,也找到行動的 依據。

可是,把哈佛商學院的涉入式教學法引進到臺灣各大學後,就會出現東方哈佛嗎?

很難說,我看最少要設法回應四項挑戰。

第一,教學品質可能不增反減:在華人的情境下,教學品質可能會受到影響。案例 討論雖活潑,但經典案例尚不多,而一般個案撰寫多屬敘事,有點像包了學術外衣的商 業雜誌。若沒選好案例,常常會使討論脫節。老師指定的討論問題在案例中找不到線索,

學生分析問題時對不上案情,只好用猜的。如此一來討論品質堪慮,在結論時更不容易 出現真知灼見。學生可能在熱烈參與後,學到不多。

第二,學生可能會消化不良:每個案例討論約八十分鐘,一班有九十個學生,每人 分配到的發言時間不到一分鐘。八十分鐘一到就換場接下一個案例。一學期下來上了 30 個案例,學生到底是變成博學多聞,還是會消化不良?參與就一定會有思辨?教授 會不會只是在引導黑板上的答案?學生在一問一答的情況下,老師把黑板寫的滿滿,這 就是在培養學生批判思考?要小心,這些問題不會因為學校將一班減為四十個學生就消 失了。

第三,學生要增加的不是常識,是知識:參與式討論的目的是要帶來多元智能

(multiple intelligence),透過精采個案內容去整合跨領域之議題。但是,如果案例多在 倉促下寫成,材料中的知識成分不足,就更遑論在案例中要加入多元智能、注入思辨元 素。會不會,學生唸了許多案例之後只是增加常識,而不是增進知識?

第四,哈佛熱潮的隱憂:在一陣哈佛熱潮下,老師會不會和哈日與哈韓族一樣,只 看到哈佛參與式教學法光鮮亮麗的一面,而忽略了這種教學法到底契合不契合現況。例 如,這種教學法不一定適合每一位老師。有些教授溫文儒雅,不喜歡誇大演出。如果是 理工學科,也許傳統課堂的上課方式比較適合。不是每一種學科都需要學生「參與」。

話說回來,我上過很多歐洲老師的課,他們的「傳統教法」也很有趣。再說,也不是每 個學校都適合哈佛式教學法。有些學校的文化較保守,這種教法反而讓學生覺得老師像 小丑。

那應該怎麼辦才能有效導入哈佛的涉入式教學法?要說我才上完兩週的課程就馬 上能找到答案,肯定是騙人的。不過,我倒是有一得之愚。要引進涉入式教學法,最起 碼有三件事要注意。

一、學生要求精,不要求多:先教學生如何提問題、分享有建設性的意見,是讓學 習過程能涉入的前提。在正式上課之前,學校需要安排軟身課程,先說明如何預習與分 析案例,示範如何在課堂中提問,並教授基本的歸納、推理以及思辨技巧。沒有這些基 本功,討論品質就不佳,就算用好的案例上課效果也會受限。此外,目前臺灣學生還是

迷信修課愈多,學得愈好。如何讓學生領悟,也許修少一點課,專心把一門課的案例吸 收消化,善用思辨技巧才更能落實學習成效。臺灣個商學院學生一般缺乏工作經驗,結 合案例教學到產學實習或者是行動研究,也許對學生更有幫助。

二、老師要設法合作:不是只要備課,老師還要先釐清個案的推理脈絡,像是該先 問哪個問題,後問哪個問題,要事前佈局。如果能夠鼓勵成立非正式學習社群,將幾位 同科目或跨領域的老師組合起來,共同研討案例的教授方式或合作撰寫個案,效果應該 會更好。新進老師應該先欣賞優質作品,並學習將個案撰寫與學術研究結合。我知道這 很難,因為大家的發表壓力都很大。但是如果新進老師們都要等到升等副教授再來做,

可能就為時已晚。

臺灣教授與學生關係大多都很好,而且學校多有許多產學合作,這是特色。我們應 該思考如何將這些產學案結合到案例研究,如此一來,沒有案例文膽也沒關係。由 EMBA 或業界配合廠商提供案例,做好研究設計,由實習學生收集資料,自己來撰寫案例,既 可以當作成果,又可以用在課堂上,之後再發展為期刊論文。最後,在案例結束時,老 師最好先想好一個睿智的說法來總結,不然 EMBA 學生可不一定會放過你。我們不需 給解答,但是給個解讀應該是可以的。所有的案例在中國五千年文獻都有可呼應之處,

善用中國古典文獻,以古鑒今來解讀案例,通常效果不會比哈佛差。

三、體制要將評量標準回歸學術初衷:產學之所以不能整合,是因為官方對大學教 授的研究指標有了不正確的認知。當代過度著重量化研究而輕視質性研究,更讓案例教 學推動滯礙難行。不管基礎型或應用型,量化或質性,各種作品都應該要嚴謹。只要是 優質,都應該受到同樣的尊敬。其實,量化學者不一定要用個案教學法,而質性研究學 者應該積極整合研究與個案教學,因為質性研究都是以個案為研究基礎。其實,國科會 不一定要給錢來鼓勵案例撰寫,如果要給錢,也依據專業分等級給,不是齊頭式公平地 將預算平分。這樣只會鼓勵平庸的案例,優質案例很難出現。這道理與拍電影一樣,好 電影就要投資多一點,藝術電影要鼓勵,而一般商業電影應該不用給經費,他們自己會 找。平庸的案例自己寫,自己用,影響力也不大,也不應該給預算。

臺灣學者其實是很熱情的,應該善用這些特點,將經費用在專業社群的建立,讓各 大學優質的案例撰寫學者去形成各領域的交流活動。讓這些社群成立專業的案例評審機 制,並且跨界交流。然後,在協助他們與國外的案例教學師資交流。在中國,中歐國際 工商學院有優質的案例師資,可以請來臺灣交流。中國人民大學主辦全國的案例發表大 會,臺灣各專業社群應該主動去參與。此外,除了哈佛,美國達頓商學院(Dardon)、

瑞士 IMD、法國 INSEAD、新加坡國立大學與南洋理工學院也都有優秀師資。促成持 續交流,而不是點綴性的經費補助,案例教學自然就會發芽、茁壯、深耕。

如果政府(機構)能看見此脈絡,學術圈又能自省,面對共同的難題,這項教育創 新對臺灣就會很有意義。問題是:怎麼自省,又要從哪開始?我想起了我在哈佛案例教 學班的結業典禮上,威廉.克比(William Kirby)教授的一番話,他是社會科學學院院 長,也跨界到商學院來兼課45,他告訴我們一個多數哈佛老師都不知道的「真相」。

克比說,哈佛創立於 1636 年,這是中華歷史上的明末時期。為了要成為頂尖大學,

哈佛去拷貝英國大學教育做法。可是,當時英國的教育體制比起明末東林書院還簡陋,

與中國精緻的儒學體制差距甚遠,是小巫見大巫。後來,哈佛又去抄襲德國學術研究體 制。但比起在清初的翰林院體系,歐洲大學只能算是未開化的國度。哈佛花了很久的時 間才知道,照抄別人的做法只會變成山寨,淪為笑話。原來,早期的哈佛是跟中國的翰 林院學習,建置出適合自己的教育體制。

一百年之後,哈佛商學院為了成就頂尖學院,自法學院引進案例教學並自創一格。

又幾世紀後,哈佛商學院成為現代各大學臨摩的對象。有趣的是,三百年後,兩岸的中 國倒是反過來向哈佛取經。更有趣的是,兩岸華人學者在取經的同時,也都忘了自己的 根本,忘了自己擁有泱泱千年的精緻文化與教育體系。

兩岸學者也幾乎都忘了,西方這套蘇格拉底式的辯證法,也是在兩千五百年前同時 期的孔夫子在《論語》(記錄孔子與弟子論證的言語)所用的方式。而且,孔夫子所發 展出來的辯證心法,與因材施教的案例學習法,比起蘇夫子毫不遜色。要是再搬出莊子 的案例(寓言)式教學法,想怕蘇夫子也要甘拜下風。

當今學者,是否迷失在發表中,產出近親繁衍的學術?學術工作者、社會大眾、政 策規劃者都必須嚴肅去思考這個問題。這讓我想起派伯老教授在波士頓的話﹕「(身為 學者)你可以偶爾沒做好你的工作(像忘了準時交成績單,或這週不能來上課)。但是,

你絕對不能忘了你身為教授的使命。」(原文是﹕You can fail in tasks. But you don’t want to fail in your duty, as a professor.)

教授的使命是什麼?孔夫子說是傳道、授業、解惑。英文「professor」的原意為「開 示者」。用哈佛式的案例教學法只是眾多方法之一,不是唯一的方法,也不一定是最好 的方法,案例教學法的原則是「做中學、學中覺」,將生硬的知識轉化為體驗與感動,

融入生活中,讓知識變得實用,並付諸於行動中(Dewey, 1933; Whitehead, 1929)。只要 能協助學生博學、審問、慎思、明辨,教授又何須拘泥於哈佛或史丹佛,牛津或劍橋,

蘇格拉底或孔夫子?殊途同歸,教學方法存乎一心,任何方法都是可以悟道的,不是嗎?

在哈佛教學模式中,個案的精神是用來凸顯設定商業問題下的脈絡,以培養思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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