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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一貫之道

第二章 治道

第一節、 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一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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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治道

從上一章的敘述中,已經約略敘述過二程所處的時代背景轉變以及其學術大要,而 在《二程集》中,可以看到這樣的一段敘述,應可視為二程對於政論的概要說明:

聖人治天下之道,惟此二端而已。治身齊家以至平天下者,治之道也。建立治 綱、分正百職、順天時以制事,至於創制立度,盡天下之事者,治之法也。1 在這段話中,分出了「治道」與「治法」這兩個面相,那麼這兩項的說法又是從何而出?

對現代人而言,論到政治時往往會比較關切的是為治之法,也就是實際的法令制度,但 對理學家而言,現實中的制度往往隨著時代變遷而必須有所興革,有其時代性。2既然制 度會隨著時移世易,那麼在論及政治時,首先還須論到它的根本處,這個根本處便是「治 道」。創制立法,制訂禮樂刑政等「治法」,均是源出於此。因此在這一章中,將試圖先 說明在二程心目中的「治道」,再於下一章中闡述根據其「治道」所構築出的「治法」。

第一節、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一貫之道

二程在論及治道時,開宗明義便說:「聖人治天下之道,惟此二端而已。治身齊家 以至平天下者,治之道也。」表示在他們看來,這樣一種修齊治平的次序,是聖人用以 平治天下的根本道理。統治者如果能夠按照這一番道理順勢施政的話,是最能讓全天下 人安和樂利的治理方式。而這樣子的道理要落實在人間,「治身齊家以至平天下」是必 須要依照以下的方式進行:

《大學》曰:「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人之學莫大於知 本末終始。致知在格物,則所謂本也,始也;治天下國家,則所謂末也,終也。

治天下國家,必本諸身,其身不正而能治天下國家者無之。格猶窮也,物猶理 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窮其理,然後足以致之,不窮則不能致也。格物者適 道之始,欲思格物,則固已近道矣。是何也?以收其心而不放也。3

1 程頤,《二程集》(下),河南程氏經說卷第 2,頁 1036。

2 如伊川便說:「『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與從周之文不悖。從先進則為時之弊言之,彼各 有當也。」相關論述參見第三章第四節「因時而立政」。

3 程頤,《二程集》(上),河南程氏遺書卷第 25,頁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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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經論道則有之,少有及治體者。「如有用我者」,正心以正身,正身以正家,

正家以正朝廷百官,至於天下,此其序也。其閒則又繫用之淺深,臨時裁酌而 應之,難執一意。4

「如有用我者」出於《論語》,5記載了孔子希望能在政治上有所施展的心情。在這裡二 程引用了這句話,所針對的對象同樣是對有意為政者而發。是要以格物致知這樣的一種 學問為根基,進而領導眾人、匡濟天下。而「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 矣。」也正是說明了這樣的一種次序。

對士人而言,進位必須以進德為前提,進於德,方進於位。齊家治國的方法,無非 是「將欲治人,必先治己。」如下所述:

故君子之治人,治其不及人者使及人而已。將欲治人,必先治己。故以忠恕自 治。責子之孝,而自知乎未能事父。責臣,責弟,責朋友,皆然。故惟安常守 中務實,是乃治己之務。6

治家之道以正身為本,故云反身之謂。爻辭謂治家當有威嚴,而夫子又復戒云:

當先嚴其身也。威嚴不先行於己,則人怨而不服。故云:威如而吉者,能自反 於身也。孟子所謂: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也。7

與此同時,既然治國是要以事父、責臣、責弟、責朋友,行於妻子的方式,就必然不是 純靠一套法理制度,故二程又說:

必有《關雎》、《麟趾》之意,然後可行《周官》之法度。8

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則無序而不 和。9

就如同要先有詩教中至誠感發之意,方能行《周官》法度,對二程而言,制度其實是第 二義,人心義理才是第一義。人如不仁,即使禮樂制度再詳盡也只是徒具形式,不是長 久之道。齊家如此,領導鄉里州縣如此,治國平天下亦然如此。

4 《二程集》(上),河南程氏遺書卷第 1,頁 20。

5 〔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論語注疏》,收入〔清〕阮元,《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漢 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頁 147-2。

6 《二程集》(下),河南程氏經說卷第 8,頁 1155。

7 《二程集》(下),周易程氏傳卷第 3,頁 888。

8 程顥, 《二程集》(上),河南程氏外書卷第 12,頁 428。

9 《二程集》(下),河南程氏經說卷第 6,頁 1136。

5,頁 1126、1129。

13 〔宋〕王應麟,《玉海》(合肥,黃山書舍,2008)[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 34,頁 669:宋仁宗天 聖五年(1027 年),賜新第進士王拱辰《大學篇》,自此之後登第者必賜《儒行》、《中庸》或《大 學》。

14 參見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第 4 章;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金觀濤、劉青峰:《興盛與危機──論中國封建社會的超穩定結構》(臺北:谷風出版社,1987);張 光直,《中國青銅時代》(上海:三聯書店,1983),頁 52-53;杜正勝,《吾土與吾民──中國文化 新論,社會篇》(台北:聯經,1982),頁 10-13;閻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北京大 學出版社,1996),頁 54-96。

15 谷川道雄,〈中國的中世——六朝隋唐社會與共同體〉,收入氏著《中國中世社會與共同體》(北京:

中華書局,2002);王善軍,《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頁 11-16。

16 〔宋〕歐陽修,《新五代史》(合肥:黃山書舍,2008)[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卷 36,頁 160。

17 舒大剛,〈兩宋時期的孝悌文化〉,《宋代文化研究》00 期(2011),頁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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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使亂臣賊子懼;有些是正被殺者的罪名,使暴君凶父懼。18可說周代之後的中國,

是超出於宗族血緣本位之上,成為了一個倫理本位的社會。在這樣的情況底下,所有社 會上的組織均以「家」為模型,將所有社會關係納入,一概家庭化之。可以看到秦統一 中國後,「化家為國」、「宇內一家」,所有的貴族家庭都消失了,只剩下皇帝一家,所有 的官員都成為皇帝的家臣。在漢唐之間,皇帝除為天地之子,也是這一家所有人的大家 長、為民之父母,同時稱官員為民之父母的說法也甚為流行,君臣之間的關係性質更逐 漸「父子化」,人間秩序主要由君臣、父子等基於血緣及擬制血緣的倫理關係所建構。19 而將此番原理書之於文,載之成冊的,先有《大學》,宋有《西銘》。對二程而言,這種 本於五倫的組織方式是道,亦是天理,凡身而為人便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因此他們再三 強調:

先生曰,有人問明道先生,如何是道。明道先生曰,於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婦 上求。20

人道者,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類皆是也。21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天理具備,元無欠少,不為堯存,不為桀亡。父 子君臣,常理不易,何曾動來?因不動,故言「寂然」;雖不動,感便通,感非 自外也。22

認為是要以這樣的一種淵遠流長,同時又是社會基本組織秩序的的君臣父子關係,同時 也是人生最根本、最普遍的道理來作為治道,也是為政的根本。再加上《大學》中以格 致誠正的個人修養作為治國平天下的前提,也和二程以聖人之學為先的思維如出一轍。

故對宋代士人而言,不管在朝在野,均可依照《大學》中「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的教誨,

由身、家、國至於天下的網絡次第行之。在這之中,士人對上作為有望進入政府的一員,

對下則領導鄉里、化行鄉黨,就成為了流動於此一層層上下網絡間的有效連結。若行至 盡善處,能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鰥寡孤獨無不得其養。」

23此為二程心目中人倫正、風俗淳的純王之政。由上可知,格致誠正可以進於修齊治平,

是因為在《大學》中特殊歷史背景的預設,其中包括了家國同構,以及心性之學是讓家

18 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頁 98-108。

19 以上參見甘懷真,〈中國中古時期的君臣關係〉、〈中國中古時期的「國家」型態〉,收入《皇權、禮 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臺北,臺灣大學出版社,2004);高明士,《東亞古代的政治 與敎育》(臺北,臺灣大學出版社,2004);劉榮升,〈”父母官”稱謂考〉,《河北學刊》05 期(1996)。

20 程顥,《二程集》(上),河南程氏外書卷第 12,頁 432。

21 《二程集》(上),河南程氏外書卷第 4,頁 372。

22 《二程集》(上),河南程氏遺書卷第 2 上,頁 43。

23 程顥,《二程集》(上),河南程氏文集卷第 2,〈南廟試策五道〉,頁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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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天下安頓的根本。何以心性之學能讓家國天下安頓?這個道理會在第二節做進一步的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