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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共享建築空間案例

第三節 案例比較

一、 國內外共享建築空間案例比較

(一)、 共享建築空間的經營模式

針對當前各種空間的龐大需求和技術的快速發展,與空間有關的共享經濟 活動已成為一種新趨勢,光共享空間所提供的服務的類型就相當廣泛,涵蓋住 宿、寵物照顧、工作空間、生活空間等。本研究案中所擬之商業模式以共享辦 公室WeWork 為主要標的,並參考共享住宿空間 Airbnb 之資源共享方式,國外 共享建築案例與本研究之商業模式比較整理於表 6-1,國內共享建築案例比較整 理於錯誤! 找不到參照來源。。歸納各企業異同之處,首先,易於操作的系統可 以增加用戶的使用動機,因此各項共享企業盡可能簡化操作流程,如優化應用 程式介面、線上租約流程和付款方式等。在服務內容方面,基於共享性,可以 觀察到「彈性」是共享活動的共同優勢,共享平台透過媒合資源的供給者與需 求者,可以提供相對於傳統空間租用更彈性的時間、規模、價格、服務內容,

進而最大化閒置資源的使用率,現今更透過結合大數據、物聯網等科技技術,

進而提升「使用者的體驗」以及交易過程的「安全性」。此外,「社群」是共 享空間另外一項特點,共享環境匯聚了來自四面八方的企業或個人,形成具有 集聚效應的辦公/生活社群,成員間的互動連結將創造加乘的效益與體驗。

表 6-1、國外共享建築案例與本研究之商業模式比較

項目 Airbnb WeWork 本研究之商業模式

共享空間類型 共享住宿空間 共享工作空間 共享工作空間

資源提供者 房屋擁有者 WeWork 空間擁有者、設備製 造商

項目 Airbnb WeWork 本研究之商業模式 家,超過3,000,000

筆房源

6-2、國內共享建築案例比較 據上形成模糊的界線。以 Airbnb 為例,Airbnb 在許多國家存在關於「短租套房」

的法規糾紛,如在台灣經營的 Airbnb 房源並非真正的共享經濟,而是日租套房 等非法旅宿的包裝掩飾,根據 Airbnb 的網站分析報告,在台北市裡,屬於房東 分享(shares room)的房源數量僅佔總數的 8%,其餘 92%為套房出租和整層出 租[117]。依國內法令規定,如果短租私人住宅的行為沒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 取得旅館或民宿登記證卻提供旅客住宿,經營短期住宿服務是違法的,因為非 法旅宿可能有潛藏的風險,如消防建管、監控管理和保險等機能不完善的情況,

行政機關可以根據相關法規裁處罰鍰或要求停止營業。政府規制體系應根據共 享經濟本質、特徵、機制及風險分布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而在法規跟上共享 經濟的快速發展之前,更重要的是每個平台在經營共享活動時也應盡量滿足相 關的法規要求,以共享空間來說,每個平台都有責任輔導空間提供者在公共安 全、消防設備、汙水排放、環境衛生和使用者保險方面完成符合台灣法規的程 序。

在獲利能力方面,共享經濟的不同的商業模式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成本收益 問題,甚至長期虧損。即使是共享經濟的領導者,在各自行業基本上已經接近 壟斷,用戶總量和收入總額非常大,但這些公司仍面臨虧損問題,共享經濟的 獲利能力受到質疑。共享辦公室的獨角獸企業 WeWork 也不例外,WeWork 仍 在快速增長,2016 年,WeWork 的年收入為 4.36 億美元,2017 年為 8.86 億美 元,2018 年為 18.21 億美元,增長率幾乎保持 100% 之上。然而,WeWork 仍然 是一家虧損的公司, Wework 在 2019 上半年的營收為 15.35 億美元,虧損 9 億 美元。共享經濟需要考慮商業模式的長期可持續性,即成本效益的可持續性,

如果商業模式無法解決長期成本效益問題,那麼所產生的資源浪費可能會超過 其創造的價值。作為面對不特定人的服務平台,判斷用戶需求是共享經濟平台 需解決的首要問題,因為用戶需求具有動態變化的特徵,其變化不僅是由用戶 需求的變化引起的,也與共享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應用的程序、技術以及成本等 因素相關。其次,共享經濟平台只有具有足夠的用戶黏性才能持續獲利。因此,

共享經濟平台需要充分利用技術優勢,準確提高有效供給,強化平台經營管理,

以實現持續而健康的發展。

二、 服務型態走向效益經濟(Outcome Economy)

共享經濟種種創新商業模式的興起,不僅僅是科技進步所帶來的產業轉 變,更是這個社會正逐步形成效益經濟(Outcome Economy),使用者購買的不再

是產品或服務,而是產品或服務所提供的效益,也就是從整個使用體驗或相關 服務所獲得的效益。在日常生活中較顯而易見的即為空間和交通價值鏈的轉 變,運用線上平台整合線下的實體服務,提供了大眾在住宿、交通上的新選 擇,更逐漸改變社會過去對於私人房屋、汽車如何運用的傳統價值觀。本報告 歸納空間和交通方式不斷在需求推動中逐漸形成的新型服務模式,如表 6-3 所 示。

6-3、各類型空間與交通的服務模式

項目 類型 取得方式 服務內容 企業案例

空間

買屋 房仲 房屋所有權 永慶房屋

租屋 房東 房屋使用權 房屋擁有者

共享住宿 平台媒合 房屋使用權(共享) Airbnb

咖啡廳 消費 第三空間 星巴克

共同工作空間 平台媒合 工作空間、設備(共享) WeWork

交通 (移動 力)

買車 實體汽車商 汽車所有權 TOYOTA

租車 租車行 汽車使用權 格上租車

汽車共享 平台媒合 汽車使用權(共享) ZipCar

計程車 路上招車、電話預約 乘車 台灣大車隊

汽車共乘 平台媒合 乘車(共享) Uber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由空間服務的商業模式轉變來看(見圖 6-10),人們對空間的需求可以分為 居住、旅遊和工作。針對居住空間,人們根據經濟能力或居住需求選擇購買或 租用房屋,而現今市區空間不足與房價持續上漲的問題,使得社會中的年輕族 群多被迫於只能選擇租屋;而共享住宿則是在城市閒置空間過多與網際網路發 展下,提供了人們旅遊時除了旅館與民宿以外的住宿選擇;在工作空間方面,

由於微型創業者、自由工作者等從事新形態工作的人出現,以及人們對上班以 外時間工作空間的需求,咖啡廳成為住家和工作場所以外的第三空間,不過隨 後人們認為咖啡廳內人來人往,經常過於嘈雜,且私人物品與資訊缺乏安全 性,因此促成了共享工作空間產生,基於共享空間的租用時間與價格彈性、科 技方便性與工作型態改變等因素,人們可以隨時間到不同空間中工作,工作場 所成為了一項個人的消費選擇[118-120]。

圖 6-10、空間的服務模式轉變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由移動服務的商業模式轉變來看(見圖 6-11),價值亦從作為交通工具的

「汽車」轉變為使用者的「移動體驗」。過去人們偏好擁有自己的車,然而在

租車成為城市居民購買汽車的替代方案;而科技發展又促使性質類似於租車的 汽車共享商業模式興起,讓隨選即需的創新服務(on-demand service)得以實現。

在乘車相關服務方面,類似於傳統計程車的載客模式,則在科技創新中出現另 一共享經濟的應用─汽車共乘,提供比計程車更便宜且快速的乘車服務,成為 城市居民搭乘傳統大眾運輸、計程車或自己開車以外的新選擇。

圖 6-11、移動力的服務模式轉變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第四節 小結

本章從國內外共享建築空間的案例,分析了各案例的營運模式,進而探討 這些共享空間當前面臨的困境與限制。目前國內已營運的共享空間服務內容包 含住宿與生活空間、工作空間、寵物空間等,共享空間能夠提供相對於傳統行 業較「彈性」的服務內容,且在科技輔助下,提供使用者「安全」、「便利」

的使用體驗,甚至透過創造共享空間中具有集聚效應的「社群」,在滿足城市 人民空間需求的同時,增加社會效益。即使共享空間在全球各地實行過程不盡 順遂,多在法律限制與獲利能力的議題上遭遇挑戰,然而,近年來技術帶動社

會整體服務模式的轉變,強調產品與服務提供的「效益」,將會是持續推動未 來像共享經濟這樣創新商業模式的主要驅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