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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德懷術專家意見調查問卷結果分析

壹、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構面之適切度

本研究於彙整焦點團體座談會之專家意見後,將指標修為 5 個層面、14 個項目、

43 檢核指標,再請 13 位體育班專家針對「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構面」進行適切 性評估。就主要架構而言:層面指標 A (政策願景) 、層面指標 C (專業人力) 、層面指 標 D (資源統整) 、層面指標 E (績效表現) 均認為 100 %適用,惟層面指標 B (課程發展) 有 2 位 (15.38 %) 專家認為指標名稱可再修訂。

針對有 2 位專家 (A3、C3) 提出層面指標 B (課程發展) 的指標名稱可再修訂部分,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編撰之「教育大辭典」,課程發展 (Curriculum Development)係指將 教育目標轉化為學生學習的方案,並強調實際行動與發展演進,且課程發展的重點在於 強調課程目標、內容、活動、評鑑程序所發展的「過程」,包含課程決定的互動和協商,

亦即課程發展所重視的焦點是有關教學計畫的過程、人員組織和人際互動等 (國家教育 研 究 院 雙 語 詞 彙 、 學 術 名 詞 暨 辭 書 資 訊 網 , 2018 , 擷 取 自 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14074/?index=2) 。由於學校是培育人才的搖籃,課程是 教育活動所不可或缺的要素,是學生學習的內容及經驗,課程發展與實施,也是學校教 育最關注的焦點,更被視為是學校學校過程的心臟 (吳清山,2005) ,因此,課程發展 在學校教育的重要性可見一般。

雖然在學校設立體育班的目標在於培育具運動潛能的學生運動員,然而體育班是 班級的一部分,且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4 條規定,體育班的課程,

應依體育班課程綱要實施,課程發展仍是體育班經營管理的核心價值。因此仍予以保留 指標層面B (課程發展) 的名稱。

經過模糊德懷術專家意見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專家們對於本研究所建構「中小學 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之層面指標,認為尚完整與適切,因此保留「政策願景」、「課程 發展」、「專業人力」、「資源統整」及「績效表現」等五層面。

貳、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項目指標之適切度(%)

就 14 個項目指標的名稱而言,專家認為可再修正或不適合的項目名稱計 7 個,包 含:項目指標 A-2 (理念目標) 有 1 位 (7.69 %) 認為可再修正;A-3 (班級經營) 有 3 位 (23.08 %) 認為可再修正;B-1 (規劃執行) 有 2 位 (15.3 8%) 認為可再修正;C-3(人力 發展)有 1 位(7.69%)認為不適合;D-1 (場地設施及規劃)有 2 位 (15.38 %) 認為可 再修正;D-2(友善校園)有 2 位(15.38%)認為可再修正、有一位(7.69%)認為不 適合;D-3(全員參與)2 位(15.38%)認為可再修正。茲就專家建議修正之意見,說 明如下:

二、 保留項目指標 A-2(理念目標)不予修正

專家 (B2) 提出項目指標 A-2 修正為「政策目標」之建議,因本研究之指標架構係 透過文獻探討並參酌臺北市優質學校教育指標而形成架構雛形,並以引導中小學體育班 優質發展為目標。參酌國內外學者於描述「優質」學校之相關指標時,多以「理念目標」

為其指標項目,而檢核指標為依據上級教育政策及學校教育目標,掌握教學方向,徹底 執行有關教育活動 (引自劉興欽,2010,頁 149)。爰本研究所建構之「中小學體育班績 效管理指標」以發展優質之中小學體育班為目標,就「理念目標」一項,其檢核檢指標 包含: (一) 、學校對於經營體育班有明確核心價值,能定期召開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議,

確認體育班發展計畫; (二) 、學校能體認教育的主體是學生,培養學生基本能力是教 育重點目標; (三) 、學校能根據體育班發展需求,擬定體育班發展之短、中、長程計 畫。「理念目標」之名稱除涵蓋能符合法定規定及體育政策目標外,尚蘊涵中小學設立 體育班的核心價值,因此保留本項目指標名稱。

二、保留項目指標 A-3(班級經營)不予修正

專家 (C3、C4、C6) 提出項目指標 A-3 名稱修正的建議,其中一位專家 (C6) 具體 建議修正為「設班經營」,一位專家 (C4) 建議可將此項目指標移至層面 D (資源統整) 。 因本研究為建構「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自應以「班級」為經營主體,其檢核 指標已涵蓋體育班設班相關規定,因此保留本項目指標名稱。

三、項目指標 B-1(規劃執行)修正名稱為「課程規劃」

專家 (C3、C5) 提出項目指標 B-1 名稱修正的建議,一位專家 (C5) 具體建議修正 為「課程規劃」。考量修正為「課程規劃」能更清楚表達本項目指標之意涵,因此修正 項目指標 B-1 名稱為「課程規劃」。

四、保留項目指標 C-3(人力發展)不予修正

專家 (C5) 提出項目指標 C-3 名稱修正的建議,並具體指出「人力發展」與項目指 標 C-2 (專業精進) 差異不大」,爰建議修正本項目指標名稱。惟從檢核指標可清楚得知,

指標項目 C-2 及指標項目 C-3,其內容有明確差異,C-2 (專業精進) 強調體育班所聘之 專任運動教練,能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規定,每年定期參加專業進修,

以增進教練專業知能;C-3 (人力發展) 則針對體育班之教師及專任運動教練均能夠適才 適所,展現專業並能協助學生實現自我,因此保留本項目指標名稱。

五、保留項目指標 D-1(場地設施及規劃)修正為「場館設施」

專家 (A3、B2) 提出項目指標 D-1 名稱修正的建議,其中一位專家 (B2) 具體建 議修正名稱為「場館設施」。考量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7 條規定,

學校於申請核定設體育班時,應檢附的資料包含學校訓練場地、設備及器材;核准設立 體育班之後,應優先考量對於學校運動場館設施之管理而非規劃,爰依專家建議修正本 項目指標名稱為「場館設施」。

六、保留項目指標 D-2 (友善校園) 不予修正

專家 (B1、C3) 提出項目指標 D-2 名稱修正的建議,專家 (A3) 提出本項目指標 不適合的建議。依據教育部於 2012 年 (民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函頒之友善校園實施 計畫 (教育部,2018) ,所稱「友善校園」係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

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意,其主要內涵包含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體制、

人權教育、公民教育及生命教育等 (教育部,2018) 。考量校園內與運動選手相處時間 最長也最頻繁互動的人,非運動教練莫屬,且近年來教練與選手之間發生的性平或體罰 案件頻傳,已嚴重影響體育運動的形象 (龔憶琳,2010) ,體育班學生從事運動訓練的 時間較一般學生長,與運動教練接觸的頻率,也較一般學生頻繁,避免類似的運動性平

或體罰案件發生,是指標的意旨,與教育部友善校園計畫辦理內容相符,且更需學校統 整資源協助體育班學生免於運動性平或體罰,營造一個對運動訓練友善的校園,爰本項 目指標名稱不予修正。

七、保留項目指標 D-3 (全員參與) 不予修正

專家 (意見 B1、C5) 提出項目指標 D-3 名稱修正的建議,惟未提出具體之修正名 稱。考量本項指標之意旨在於期許學校整合內、外部資源協助體育班運作營運,推動體 育班的業務絕對不是僅由學校體育組或學務處負責,而係學校全部成員的責任,因此保 留本項目指標名稱,不予修正。

綜上,專家們對於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構面之適切度分析表如表 4-5 所示;

專家們對於項目指標之修正意見整理如表 4-6,並將修正情形統整如表 4-7 所示。

表 4- 5

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構面適切度分析表

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構面

指標適切性

適用 修正後適用 不適合 層面指標 A:政策願景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A-1 共築願景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A-2 理念目標 92.31 7.69 0.00 項目指標 A-3 班級經營 76.92 23.08 0.00 層面指標 B:課程發展 84.62 15.38 0.00 項目指標 B-1 規劃執行 84.62 15.38 0.00 項目指標 B-2 課程實踐 100.00 0.00 0.00

(接下頁)

表 4- 5

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構面適切度分析表 (續)

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構面

指標適切性

適用 修正後適用 不適合 層面指標 C:專業人力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C-1 人力配置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C-2 專業精進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C-3 人力發展 92.31 0.00 7.69 層面指標 D:資源統整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D-1 場地設施及規劃 84.62 15.38 0.00 項目指標 D-2 友善校園 76.92 15.38 7.69 項目指標 D-3 全員參與 84.62 15.38 0.00 層面指標 E:績效表現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E-1 學生成就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E-2 適性輔導 100.00 0.00 0.00 項目指標 E-3 永續經營 100.00 0.00 0.00

表 4- 6

專家對於項目指標修正意見彙整表

項目指標名稱 修正前 修正後 修正或未修正原因 項目指標 A-2 理念

目標

理念目標 理念目標 參酌國內外學者描述「優質」學校相 關指標,多以「理念目標」為指標項

目,爰保留原名稱,不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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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6

表 4- 7

見調查篩選,確認 5 個層面、14 個項目指標、43 個檢核指標,並修正 2 個項目指標名 稱。有關本研究之指標層面、項目指標及檢核指標之變動情形,詳如表 4-8 所示。

表 4- 8

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修正調整結果一覽表

研究方法 指標調整情形 指標數量變化

文獻探討 7 個指標層面

28 個項目指標 50 個檢核指標 焦 點 團 體 座 談

(二次)

刪除:2 個層面、9 個項目指標、2 個檢核 指標

修正:2 個項目指標、13 個檢核指標 整併:7 個項目指標

新增:0

5 個指標層面 14 個項目指標 43 個檢核指標

模糊德懷術 保留:5 個指標層面、14 個項目指標、43 個檢核指標

修正:2 個項目指標名稱

5 個指標層面 14 個項目指標 43 個檢核指標

綜上,本研究完成建構「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體系」,詳如表 4-9 所示。

表 4- 9

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體系

層面 項目 檢核指標

A政策願景

A-1 共築願景 A-1-1 能實現體育班設立目標

A-1-2 學校成員能認同設立體育班之目標,發展學 校體育特色,達成體育班政策願景

A-2 理念目標 A-2-1 學校對於經營體育班有明確的核心價值,能 定期召開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議,確認體育 班發展計畫

A-2-2 學校能體認教育的主體是學生,培養學生核 心素養是教育重點目標

A-2-3 學校能根據體育班發展需求,擬定體育班發 展之短、中、長程計畫

A-3 班級經營 A-3-1 體育班發展之運動種類,能符合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4 條規定,以亞 運、奧運、世大運及學生運動聯賽之競賽種 類為原則

A-3-2 體育班學生之入學方式,能符合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2 條規定

A-3-3 體育班招生之學生人數,能符合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3 條規定

A-3-4 體育班學生之培訓及出賽符合高級中等以 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8 條規定

A-3-5 學校能利用多評量以了解體育班學生學習與 運動訓練成效

A-3-6 學校對於教師 (教練) 與學生的成就能予以 肯定

(接下頁)

表 4- 9

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體系 (續)

中小學體育班績效管理指標體系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