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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究背景

一、中小學體育班是我國發展競技運動的重要政策

體育的目的對個人而言,不外乎在身體的實踐力行中,可以獲得健全的體格,理 性的行為及良好的適應能力;對民族及國家而言,體育則可以促使族群祥和與國家安定 (蘇錦雀,2003) 。以學校為範疇之學校體育,係一種透過計畫性的身體活動,也是學校 教育的重要一環,不僅是我國教育及體育的重要課題,更是國家發展的重要基石 (洪嘉 文、鄭志富,2004;洪嘉文,2009;陳柏愷、鄭志富、牟鍾福,2017;魏士欽、吳國銑,

2008) 。

學校體育實施的範疇,包含全民運動 (sports for all) 及競技運動 (competitive sports) ;在競技運動方面,主要的政策是透過成立體育班來培訓具運動潛能的學生。依 據《國民體育法》第 15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培育優秀運動人才,得提出計畫 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設立體育班;教育部體育署依據《國民體育法》於 2013 年 (民 國 102 年) 訂頒公布之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學校體育的發展策略之一為強化優秀運動 人才培育機制,因此,在中小學設立體育班的政策目的,係植基於強化優秀運動人才培

育之政策目標,期望能早期發掘具運動潛能的學生,施以計畫性及系統化之教育,傳授 體育專業理論與技能,俾能充分發揮渠等之運動潛能,達到鼓勵優秀運動選手追求卓越、

爭取榮耀及發展競技運動與適性發展之目標 (黃意玉、楊宗文,2010) 。盱衡世界各國 體育運動發展趨勢,多將運動競賽成績視同為國力之具體體現,因此莫不將競技運動視 為主要發展目標,並基於精進競技運動成績之考量,競相採取積極措施,以培植具發展 潛力之運動選手 (Funahashi, et. al., 2014) ,尤其青少年階段選手的培訓一向被視為競技 運動選手培訓的搖籃,其扎根工作更顯重要。

綜觀目前世界各國青少年運動選手的發展,主要係透過學校體育、運動俱樂部及 體育運動學校等培訓體系 (鍾秉樞等,2012) ;在臺灣,體育班是重要的學校體育政策 (蘇錦雀,2018) ,也是國家重要競技運動政策,體育班所培訓之青少年選手,不僅是國 家優秀運動選手的搖籃,也是銜接培訓運動選手培訓體系不可或缺之一環,更是國家未 來在國際大型運動賽事奪金奪牌的希望 (張俊一,2009;Petry, Steinbach, & Burk, 2008);

因此,在中小學設立體育班,不僅對於培育優秀運動人才與提升國家競技運動水準,扮 演舉足輕重的重要角色,體育班實施成效的良窳,更攸關我國競技運動能否永續發展 (李坤培,2006;李昱叡,2013;施致平、黃蕙娟,2006;詹俊成,2003;蘇錦雀,2018) , 體育班對於國家體育發展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探討我國中小學體育班政策起源,可追溯於 1968 年 (民國 57 年) 時的臺灣省政府 教育廳指定省立臺中第一中學校及臺中女子學校等辦理之體育實驗班,此為學校設立體 育班之濫觴;可惜,因實施成效不佳及學校管理不便等因素,在 1974 年 (民國 63 年) 即 輔導其結束體育班實驗班=之經營 (張瑞鈴,2015) 。之後教育部基於培養優秀運動人 才,進而提升國家競技運動實力等考量,於 1984 年 (民國 73 年) 訂定「國民中小學體 育實驗班實施計畫」並指定臺北市麗山國中等 8 所國民中、小學試辦體育實驗班 (如表 1-1) ,期許設立體育班之學校能建立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特色 (李坤培,2006;黃意玉、

楊宗文,2010) 。前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為對具有運動潛能之學生,施以有系統之專項運 動運訓練,復於 1997 年 (民國 86 年) 訂頒「臺灣省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實施計畫」,再 於 1998 年 (民國 87 年) 修訂「臺灣省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成績考查試辦計畫」 (洪嘉

文、詹俊成,2005) 。惟截至此一階段,中小學體育班仍僅屬試辦計畫階段,並未納入 法制規範全面開放學校申請辦理。

至學校體育班正式納入法令規範,係自 2002 年 (民國 91 年) 6 月 25 日教育部修 正公布之「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 16 條之一「中等學校為培育優秀運動人才,得 提出計畫報經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成立體育班」規定,惟當時排除國民小學為適 用對象。中小學體育班政策納入法律位階的規定,則始自 2011 年 (民國 100 年) 10 月 25 日修正公布之《國民體育法》第 13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培育優秀運動人才,得 提出計畫報經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設體育班;其設班基準、員額編制、入學測驗、

編班方式、課程教學、訪視評鑑、停辦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之規定,

爰教育部據以於 2013 年 (民國 102 年) 4 月 20 日訂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 辦法》作為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推展學校體育班政策之法源依據迄今。

表 1-1

1974 年國民中小學體育實驗班及其實驗之運動種類一覽表

縣市別 學校名稱 實驗之運動種類

臺北市 麗山國中 桌球

臺北市 玉成國小 游泳、體操

臺南市 (時為臺南縣) 關廟國小 桌球

臺東縣 寶桑國中 游泳、桌球

臺東縣 仁愛國小 游泳、桌球

宜蘭縣 公正國小 桌球、體操

高雄市 五福國中 桌球、體操

高雄市 四維國小 桌球、體操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張瑞鈴 (2015,頁 69) 。臺灣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歷史軌跡之 探究 (1968-201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未出版碩士論文) ,臺北市。

二、中小學設立體育班之數量雖逐年增加,品質卻有待提升

自中小學體育班政策正式納入法令規範後,設立體育班的學校不減反增,體育班 數量逐年攀升。依據教育部學校體育統計年報資料,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 班,總計有 676 校、1,862 班,其中高中 (職) 142 校、國中 341 校、國小 193 校,在 106 學年度,設有體育班之學校數增加至 721 校、1,894 班,其中高中 (職) 143 校、國中 373 校、國小 205 校,由此顯見,社會少子女化的趨勢嚴峻,一般的普通班級擔心面臨 被裁併之危機,然而體育班卻有逐年增班的逆勢成長的現象。

進一步分析中小學體育班之分布現況:依教育階段別而言,以國中階段的體育班 校數最多;如以學校所在地之行政區域區分,全國 22 個縣市中,只有離島的金門縣及 連江縣未有學校設立體育班,顯示體育班在各縣 (市) 之發展十分普遍,已儼然成為各 縣市政府培訓運動選手的途徑。中小學體育班在各縣 (市) 的蓬勃發展,帶動縣 (市) 政 府對於基層選手培訓工作重視,因此,中小學體育班發展日益成熟,對於國內發展競技 運動的角色日趨重要 (李坤培,2012) 。

從歷年來體育班學生參賽的成績表現,中小學體育班確實為我國具「運動特殊才 能」之選手提供專項運動訓練環境,並培育出不少在國際上卓越表現之競技運動選手。

舉例而言,我國代表隊在近年的亞洲運動會、奧林匹克運動會、國際單項運動錦標賽 及 2017 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等國際頂級競技運動賽會,均有亮眼的成績表現,而這些 國家運動選手約 95%來自學校體育班培育,其優異的競技表現讓國人對於臺灣體育的 未來更加充滿憧憬及希望 (何卓飛,2018;黃志雄,2013) ;然而,依據前教育部體育 司及目前的教育部體育署歷年來對於各體育班實地訪視的結果,發現因各縣 (市) 資源、

發展特色與文化屬性差異,且因發展之運動種類過多,各縣 (市) 學校體育班發展成效 不一,體制混亂、人才流失、資源分配不公、學生學業低落等問題,進而影響體育班 學生生涯發展與國家運動成績 (程瑞福,2011) 。此外,體育班學生因過度操練或參賽 次數頻繁致使課業學習與運動訓練比重失衡的情形嚴重,體育班學生課業成績低落常 被認為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 (陳棟遠,2018;詹俊成,2003) ,也時為立法委員在立 法院質詢教育部的議題。基於中小學體育班是我國重要之競技運動政策,攸關國家競 技運動績效及運動選手生涯發展甚鉅,而從教育的角度,中小學體育班的發展,除了

增進術科培訓外,也必須能兼顧學生課業成就,才能落實「適性揚才」,因此,研擬有 效之解決策略,改善目前中小學體育班面臨的問題,讓體育班的品質提升,培育「學 術兼備」的學生,實有其重要性。

三、因應國際優質教育的趨勢,追求優質中小學體育班的訴求

「優質」通常被用來形容人、事或物之本質或品質有超越或特出之處,在質與量 方面都有高品質,因而有優異之成績或貢獻 (楊念湘,2008) 。面對重視教育品質及提 昇學校教育成效的國際趨勢,唯有透過創新經營的方式來改善服務品質,為因應劇烈的 市場競爭,必須提高學校運作的效能,優質的學校教育才能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吳清基 2005;陳柏愷、鄭志富、牟鍾福,2017) 。

張明輝 (2004) 認為優質學校除能提供學生公平正義的教育機會及適性揚才的教 育環境,更強調創造豐富多元的教育活動及優質的學習環境。吳清基 (2006) 進一步指 出,優質的學校教育,包含校長的領導、學校的行政管理、課程的發展、教師的校學、

學生的學習、資源的整合、全體教職員的專業發展及學校文化與價值觀念之培育。如果 每一所學校都是品質卓越的優質學校,從教育的積極而言,更能確保學生的素質,提昇 整體國民的教育水準 (劉興欽,2010) 。

「優質」亦可被視為具備競爭力,優質的教育除了有品質的保證外,也具備教育 競爭力。為提昇學校教育競爭力,追求卓越優質的學校教育,國內外紛紛提出優質學校 教育計畫,例如美國的磁性學校 (Magnet school) 、藍帶學校 (Blue ribbon school) 及新 美國高中 (New America high school) ;英國的燈塔學校 (Beaco school) 、專家學校 (Special school) ;香港提出「優質學校改進計畫」 (Quality School Improvement Project) ; 在我國,教育部自 96 學年度起實施「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及「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 案」,對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投入軟體及硬體資源,並組成專家諮詢輔導團隊,輔導學 校達到優質目標;此外,教育部也辦理高中職學校評鑑,期能透過專業評鑑制度,檢視 各高中職辦學績效,並以評鑑結果做為學校申請認證成為優質高中質之門檻 (楊孟山、

「優質」亦可被視為具備競爭力,優質的教育除了有品質的保證外,也具備教育 競爭力。為提昇學校教育競爭力,追求卓越優質的學校教育,國內外紛紛提出優質學校 教育計畫,例如美國的磁性學校 (Magnet school) 、藍帶學校 (Blue ribbon school) 及新 美國高中 (New America high school) ;英國的燈塔學校 (Beaco school) 、專家學校 (Special school) ;香港提出「優質學校改進計畫」 (Quality School Improvement Project) ; 在我國,教育部自 96 學年度起實施「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及「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 案」,對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投入軟體及硬體資源,並組成專家諮詢輔導團隊,輔導學 校達到優質目標;此外,教育部也辦理高中職學校評鑑,期能透過專業評鑑制度,檢視 各高中職辦學績效,並以評鑑結果做為學校申請認證成為優質高中質之門檻 (楊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