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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樑斷裂預警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1 災害肇因及現行預警系統運作方式

2.1.3      橋樑斷裂預警

豪雨及湍急的河川對於橋墩的沖刷,易使得橋墩的穩定度降低,甚至失去平衡而造 成意外,這些都會影響橋樑的安全。因此必須有一套合理的封橋機制,一方面監測目前 橋樑的狀況,另一方面則對於雨量和河水沖刷的力道進行分析,以便在斷橋發生之前能 夠封橋,避免人員與財產上的損失。劉惠文(2008)彙整土石流與水流的衝擊力對於橋樑 結構損壞之影響,分為基礎損壞、橋墩結構損壞、橋台損壞及上部結構損壞四種類型,

本研究分別整理如下:

一、 基礎損壞

基礎損壞包含橋樑結構的獨立基腳、樁基礎及沉箱基礎有損壞之情形。當土 壤承載力不足、混凝土剪力破壞、錨錠破壞及鋼筋撓曲降伏時,獨立基腳易損壞。

任何一種破壞均可能造成橋樑下部結構之傾斜、倒塌,亦會造成橋樑上部結構的 破壞。

二、橋墩結構損壞

受到洪水沖刷或土石流衝擊效應,側向作用力增加造成橋墩傾斜、傾倒或相 對位移。橋墩受到過大的力量衝撞時,導致維持橋樑結構之混凝土脫落,甚至使 得橋墩主鋼筋外露斷裂。

三、橋台損壞

溪流的凹岸有河岸側向侵蝕沖刷的力量,土石流和洪水沖刷導致基腳掏空,

使得坡腳失去側向支撐力,增加下滑的動力。因此橋台下的地基承載力不足,導 致橋台或橋墩基礎產生基礎位移、傾斜或旋轉,甚至有落橋的情形發生。

四、上部結構損壞

上部結構損壞起因於地震力之作用,土石流或河水通常是從下部結構進行破 壞,而使上部結構失去應有的支撐,以致於落橋毀壞。其中可分為兩點敘述如下:

(一) 若土石流流動深度高於橋面版,甚至高於橋面版時,土石流的衝擊力會造成橋 樑斷裂,或上部結構會有推移錯位的情形。

(二) 橋柱、基礎或橋台任一結構破壞,皆可能導致上部結構連同破壞,例如橋台傾 倒而導致橋面版失去支撐而落橋。

劉英英(2010)則發現以八八水災而言,許多中斷的橋樑是因為位於偏遠地區,政府 並沒有辦法經常性的照顧。並且這些橋樑其實並非位於200 年以上的洪峰流量之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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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這些橋樑的型態為單跨的橋樑,沒有橋墩立於河中阻礙水流,多跨橋樑及長跨距吊 橋的數量則較少。另外,當橋墩的距離較短,或橋墩的半徑較大時,則沖刷的深度較其 他橋樑深。發現在超大的洪水中,一般設計的橋樑均被嚴重沖刷。在不同的洪峰深度下,

對於橋墩沖刷的深度與橋墩半徑也有密切的關係。因此若為長跨距的橋樑設計、盡量避 開河流主要流經的路線、改變橋墩的形狀,或採取減低與水流衝擊的截面積等方式,才 能夠讓中上游地區往下游沖刷的河流和砂石,能較不破壞橋樑之結構。

黎杰侖(2006)指出橋墩地樁的側向位移改變量,將受到沖刷深度的影響。一開始的 位移現象可視為線性關係,但當相同的側向力量加諸於橋墩時,隨著沖刷深度的增加,

地樁水平位移增加的幅度亦愈趨明顯,近似於拋物線而非線性關係。研究發現當橋墩的 地樁裸露情形越來越嚴重時,若以相同的外力加諸於橋墩時,橋墩可能應聲倒塌的機率 就越高。代表橋墩若要承受大量從中上游地區往下沖刷的水流或泥砂時,則必須有較穩 固的地樁。

何鴻文等(2007)指出若作用於橋樑的外力,已大於橋樑結構能抵阻之外力時,將使 得橋樑有失去平衡、傾斜、位移、下陷或崩塌毀損之情形。國內對於橋樑的監測預警系 統,早期著重於監控橋樑結構體的傾斜、變位及沉陷等物理量變化,但對於橋樑基礎遭 沖刷之監測較不為關心。監測預警系統的觀測項目可分為「橋樑基礎沖刷深度」及「橋 樑結構的完整性」兩大部分,分別敘述如下:

一、 橋樑基礎沖刷深度的觀測,其目的在於即時反映橋墩的沖刷掏空深度,以便於判 斷橋樑的安全性。其項目包含:(1) (最大)沖刷深度、(2)沖刷回淤的深度、(3)水位、

(4)水流流速。其中由沖刷深度與回淤深度之監測,可得知在洪水侵襲的期間,其 橋墩遭河川沖刷裸露的情形,進一步判斷承載力是否有所不足。另外,由水位與 水流流速之監測,可得知通過橋樑的河水單位流量。平時觀測的結果可以觀察該 河段內的沖刷深度與水流流量及流速之間的關係。

二、 橋樑結構完整性的監測,是因為河道遭受沖刷時,可能使得橋墩的垂直承載力降 低,土壤的側向支撐力也會下降,使得橋墩可能產生沉陷、變形傾斜、位移等狀 況,甚至橋樑將會倒塌,故必須透過相關物理量之監測管理,以提升行車安全。

其項目包含:(1)結構體的反應頻率;(2)結構體的沉陷量;(3)結構體的位移量;(4) 結構體的傾斜量。其中結構體的沉陷量、位移量及傾斜量主要是監測其結構是否 有異常的變化,使得橋樑結構有不穩定或承載能力不足的情形發生。當結構體的

完整性降低時,橋樑的反應頻率也就隨之改變。

預警值的設定主要考量的因素,包含橋面上的行車安全與舒適感、橋面下結構系統 安全性與強度無虞,以及橋梁結構穩定性無虞等。門檻值的設定標準一共可以分為兩種,

共通點為都有預警值(Alert Levels)與行動值(Action Limit)。根據林福來(2002)對於預警值 與行動值的定義,預警值為設計之標準,若監測的數據達到預警值時,相關單位應提高 警覺,並增加觀測頻率,甚至採取必要措施;行動值為有危害行車安全的標準,因此緊 急應變措施必須在觀測值超過預警值,並且未超過行動值前立即處理。

何鴻文等(2007)整理橋墩沖刷的警戒值、行動值之設定方法,如下所示::

一、 最大沖刷深度=河床下降量+洪水時可能最大的沖刷深度。

二、 注意值=設計基本容許沖刷深度。

三、 警戒值=設計最大容許沖刷深度。

四、 行動值=危險臨界沖刷深度。

陳松堂(2010)整理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版颱風豪雨期間封橋標準作業程序,封橋的時 機如下所示:

一、各橋樑的警戒水位與封橋水位:

(一) 列為重點監控的橋樑:

1. 警戒水位及封橋水位依現場狀況檢討與分析後訂定。

2. 颱風豪雨過後應重新檢討。

(二) 其他橋樑:

1. 警戒水位:距離橋樑樑底1.5 公尺。

2. 封橋水位:距離橋樑樑底1.0 公尺。

二、有下列情形但未達封橋標準時,仍得提前辦理封橋:

(一) 橋樑欄杆、伸縮縫有變位,橋台或橋墩有傾斜、下陷及土石淹沒之異常狀況,

或其他部位有異狀者。

(二) 橋墩附近水流流況有特殊流況(如橋樑上下游側突然有繞流或側向侵蝕等狀 況),或有其他異常河床變動時。

(三) 橋樑上游如有水位站及雨量站時,觀察水位與雨量資訊,於過去數小時內河川 水位急遽上漲,且上游集水區持續降下豪雨時。

(四) 夜間無法辨識水流狀況時,亦得以封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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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強烈地震後,發現欄杆及橋面版伸縮縫變位過大,橋面版隆起、斷裂,橋台、

橋墩傾斜或下陷等有立即性危險者。

(六) 事故部分車道受阻或雙向交通阻斷。

(七) 橋樑引道邊坡研判有坍塌之虞者。(順向坡滑動之虞) (八) 其他天然災害或人為事故等事件。

(九) 無預警已達封橋標準之狀況。

本研究彙整上述研究者所提及的橋樑斷裂之肇因與影響,如表2.3 所示。

表2.3 橋樑斷裂肇因與影響之相關文獻整理

作者與年代 說明

黎杰侖(2006) 橋墩地樁的側向位移改變量,將受到沖刷深度的影響。隨著沖刷深度 的增加,地樁水平位移增加的幅度就增加越快,近似於拋物線關係。

劉惠文(2008) 橋樑崩壞可以分為基礎損壞、橋樑結構損壞、橋台損壞,及上部結構 損壞。

何鴻文等 (2007)

監測預警系統的觀測項目可分為「橋樑基礎沖刷深度」及「橋樑結構 的完整性」兩大部分。「橋樑基礎沖刷深度」包含(1) (最大)沖刷深度、

(2)沖刷回淤的深度、(3)水位、(4)水流流速。「橋樑結構的完整性」則 包含 (1)結構體的反應頻率;(2)結構體的沉陷量;(3)結構體的位移量;

(4)結構體的傾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