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四節、 機構立場與督導機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7
有各的困難…這樣想起來就會覺得有可能是因為中間這個進程確實也在幫 助我去重新看看有關於相對人服務這件事情。」(B-2)
「那個價值會不斷地想要去整理然後去找一些答案,督導的幫忙也是有,
機構的立場也是有…那我對我的人生經歷也是會有一些反思,就是很多東 西綜合起來,然後長出一個新的價值觀。」(E-6)
「這是需要停下來檢視自己是不是對標準被害人有一些想像,我覺得就是 在提醒自己,不要對被害人有一些既定的想像,自己在破除的時候也是在 破除一些網絡或是司法人員的想法。」(F-4)
第四節、 機構立場與督導機制
此節呈現出受訪社工所任職的單位是否有特別傾向的服務立場,或是讓社 工立基於哪些處遇觀點提供服務,以及呈現出受訪者對於其所任職單位的督導 機制與督導風格的描述。從這兩個面向中得以看見實務工作者在不同的機構立 場之下是如何看待互為相對人案件,進而影響其如何提供服務,也能瞭解在社 工與督導之間的關係是什麼樣貌,當實務工作者需要協助時督導的角色又是什 麼。
壹、 機構立場
就處遇觀點而言,機構的立場可分為女性主義與優勢觀點,以下分別針對 這兩種觀點詳細敘述之。
一、 女性主義
以女性主義觀點為立論的機構中,較為看重關係中的權力關係,即 便是互為相對人案件,服務主體仍是通報進案的「被害人」,對於另一造 的服務則較為被動,會轉介給其他網絡資源,例如相對人方案社工,採 網絡合作的方式提供互為相對人案件服務。
「我們就是以女性主義起家,我們接受的觀點就是以家內權力控制為主 軸,應該還是以我們接到的被害人為主體,也不代表我們不看這個家,但 是方式就會變成是網絡合作。」(F-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8
二、 優勢觀點
在以優勢觀點為處遇方法的單位中,則傾向不區分互為相對人案件 中被害人與相對人角色,即便進案的只有其中一造,也不排斥與未進案 的那方工作,而是在安全的前提下,以家庭的全觀角度提供服務。
「當時候我們做的概念是沒有要特別區分被害人跟相對人,就是以一個家 庭的觀念在跟家庭工作…就是優勢觀點,他本來就沒有去分,就是以一個 家庭的概念,所以我們通常會以跟被害人工作為主,然後可以接觸到相對 人也不排斥,就會跟相對人工作。」(A-2)
「我們沒有一定是只站在父權這邊,我們是比較以優勢觀點去做一些著 力,所以一開始進來我們就不會單純的認為婦女就是一個很弱勢、需要協 助的角色,相對人就單純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人…所以就會讓我們知道 很多東西其實是價值觀、文化脈絡,或是兩方互動所造成的一些結果。」
(G-1)
「我們只是用一個比較優勢的觀點去看待他,所以沒有什麼可以做或不可 以做,而是希望充權這個個案,讓個案自己有力量,用他的優點去克服這 些問題,所以不主動打電話給相對人,一方面是安全考量,一方面是不剝 奪他自己成長的能力,讓他有一個萬能的社工,但是卻弱化了我們的案 主,那我的組織也不會限制我說一定要怎麼做。」(H-2)
貳、 督導機制
在督導機制的部分,每位受訪者對於自己與督導的關係都給予相當正面的 評價,每位社工均會在需要的時候隨時尋求督導的協助,多數的單位每個月有 一次的個督,也會有一些額外的團督或外督,少部分單位則是沒有固定頻率的 個督,督導模式是隨時與督導討論。此外,對於督導風格的描述多認為與督導 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也認肯督導能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給予正向的幫助,不 管是提醒處遇的速度,或是提供不同的評估面向與角度,對於社工來說都是相 當有效的。除了督導以外,也有幾位受訪者表示,工作同儕的協助與支持也能 夠讓實務工作者隨時且即時的獲得幫助。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9
一、 隨時能獲得督導的協助
「OO 老師她個督營造的氛圍、給人的彈性跟空間,你不行的時候她會同 意你好好的休息,然後她有很多的制度是去維護社工的身心靈,例如很多 的訓練、參訪,一直在調劑社工的心靈,然後她對組織的理念很清楚,所 以只要你認同她理念的人,是可以走得滿長久的。」(A-9)
「沒有制式化的個督,是隨時有問題或是評估上有一些進展,或是覺得在 案子中看到不一樣的東西就會跟督導討論,然後或是在案子中遇到瓶頸,
覺得自己沒有辦法再介入什麼…在服務的期間少了哪塊,有時候她也會提 醒我要調整一下跟相對人會談的時候的角色…。」(B-9、B-10)
「我覺得OO最好的是督導系統真的很穩定…社工幾乎都沒什麼流動,所以 其實很多人都很資深,同儕督導也很好…她還是會有她要的立場,例如說 要協助我踩一些界線,或是提醒我不要衝那麼快…平常有一些案件特殊或 是下一步要怎麼做。」(F-5)
二、 平等的督導關係
「比較像同儕督…那剛開始從醫療系統過來的時候有遇到一些觀念、價值 的整合,那個時間點比較需要她…那我有些年度是兩個人,那時候大部分 是在個案的處理上比較貼近經驗分享,還有評估的方法…」(C-7)
「比較算是平等的狀態,就是有事情就問督導,也會說自己的一些想法,
我覺得那個關係是組織的氛圍中慢慢拉成平等的…比較願意把自己看到的 一些覺得不對、不好或不公平的事情講出來跟督導討論,那督導就可以做 一些調整,跟同儕之間的關係也很好。」(H-5)
三、 工作同儕能給予協助與支持
「每個月也會有幾次的同儕團督的部分,那同儕團督的部分不一定是現在 這個階段立即得處理的問題…。」(G-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