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顧名思義,歐盟的高等教育政策屬於「教育」領域,而「發展援助」因牽涉

88 參閱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Strategic report on the renewed Lisbon strategy for growth and jobs: launching the new cycle (2008-2010) Keeping up the pace of change, COM (2007) 803 final, Brussels, 11.12.2007.

對外事務與「外交」領域相關,「教育」與「外交」對一個國家而言,看似兩個 完全獨立的領域,然而兩者涵蓋的範圍卻有重覆交集的地方,舉例來說,本文第 二章第二節曾提及公眾外交的核心就是「理念」的傳播和「資訊」的交流,一個 國家可以以公眾外交樹立其國家的正面形象,透過提供獎學金方式讓外國公眾得 以實地瞭解其文化,這是「教育」與「外交」領域在功能上的結合,再者,本文 第三章第一節闡述歐洲高等教育國際化發展時,亦曾提及 1970 年代以前的歐 洲,針對當時尚未開始工業化國家的學生和學者展開教育援助計畫,以學生和學 者的交流進行學術合作。當時所實施的教育交換計畫更受外交政策的驅使,又例 如殖民帝國時期殖民國與新興國家間的教育合作交流,亦非由教育部門負責執行 規劃,而是由外交或發展合作部門負責,事實上當高等教育冠上國際化之名時,

一國「教育」與「外交」政策已面臨無形且深刻的整合與運用。

一、歐盟高等教育計畫

近年來歐盟在推動高等教育將其計畫分為「歐洲化」與「國際化」兩項主軸,

擔任輔導及推動角色,對內鼓勵各會員國導入「歐洲面向」,發展品質教育、推 廣終身學習,強調教育有助建立一個「歐洲知識」社會,對外則期望建立歐洲高 等教育良好名聲,吸引各地優秀人才,達到各種面向如:經濟、外交、教育之正 面效益。茲針對歐盟現行高等教育合作交流計畫分述如下:89

1.對內整合計畫

歐盟多年來不遺餘力的整合高等教育資源,其背後最大功臣,當屬伊拉斯莫 斯計畫(Erasmus)的實施,伊拉斯莫斯計畫又稱「歐洲共同體大學生流動行動計畫」

(European Comunity Action Scheme for the Mobility of University Students),幫助歐 盟成功實現歐洲各國教育資源、教育制度整合的理想。伊拉斯莫斯計畫 1987 年 正式開始實施,主要是由歐盟直接進行部份補助的統合課程,以各項方案鼓勵歐 洲大學互相承認學位、進行師資與學生的交流,涵括各領域及各階段高等教育課 程。就高等教育機構而言,每一申請經費補助的機構需先向歐盟提出申請,並簽

89 參閱歐盟官方網站。<http://ec.europa.eu/education/external-relation-programmes/doc1172_en.htm>

署「機構契約」(Institutional Contract),申請通過後可以維持三年;90

伊拉斯莫斯計畫促進歐洲大學之間的合作交流、提供學生至國外進修的獎助 學金並改善各國對於學分、文憑的承認,透過此計畫有助於歐盟境內的大學共同 開發課程並建立主題網絡(thematic network),憑藉各大學院系之間的合作,提高 高等教育質量以及在特定的學術領域發展歐洲面向,有助於歐洲整合,同時也為 歐盟的國際化與高等教育整合及交流奠定良好的基礎。整體而言,伊拉斯莫斯計 畫的實施讓歐洲學生在歐洲各國學習時所遇到的差異減少,比起去歐洲以外的國 家留學,在歐洲留學的費用更低、更安全,唯一的缺點是無法體驗到太多的異國 情調,

就學生而言,

歐盟成員國在學一年以上之大學生,提供前往其他歐盟成員國之短期學習 3 至 12 個月的交換機會,同時根據國家之間生活水平的差異提供資助,通過申請的 學生只需支付原母校的學習費用,在國外學習的學費則由歐盟支付,申請方式則 是透過歐盟各國大學生所在學校的國際合作辦公室或蘇格拉底計畫瓣公室,由學 校負責甄選,學生、學生母校和接受學校三方會簽訂一份「學習協議書」(Learning Agreement),作為學生交換期間所學課程的正式協議,交換期滿後,接受學校會 把學生所修課程的成績轉交給學生母校和學生本人,學生母校會依據協議中的規 定承認學生在他校交換期間所獲得的學分。

91

2.對外合作計畫

由於該計畫的實施促使歐洲高等教育「歐洲化」,也為歐盟奠定了「國 際化」的基礎。

許多非歐盟國家都希望能與歐盟境內的大學或教育訓練機構進行多邊合 作,根據歐盟官方網站所公佈之資料顯示目前歐盟現行的對外教育合作計畫計 有:

90 Maiworm, F., “Erasmus: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the 1990s,” European Journal of Education, vol.

36, No. 4. ; 陳怡如,〈歐盟高等教育的整合與交流—以伊拉斯謨斯與伊拉斯謨斯世界的實施與運 作為例〉,《教育研究月刊》,2006 年,頁 145。

91 Ulrich Teichler, “The Role of the European Union in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in Peter Scott, eds., The Global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USA:The Open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94.

(1)與美國及加拿大以每 5 年為一階段所簽署的教育協定:此協定於 2001 年開 始,著重於協助高等教育與職業訓練的跨大西洋多邊合作。

(2)田普斯(Tempus)計畫:又名「泛歐大學教育交流計畫」(Trans-European Mobility Scheme for University Studies),目的是透過高等教育合作計畫支援中、東歐國家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CEECs)進行改革重建。田普斯計畫主要 目標共有二點:一是提高 CEECs 國家中高等教育體系的品質及支援其發展;二 是藉由大學合作以及學生與學者的交換,鼓勵 CEECs 與歐盟會員國進行頻繁的 互動。主要涵蓋國家範圍包括前蘇聯、西巴爾幹半島國家及蒙古:此計畫於 1990 年開始實施,主要目標在建立一個跨越歐洲的高等教育流動性計畫,讓歐盟境內 的大學與鄰近的西巴爾幹半島、東歐、中亞甚至是地中海區域的國家建立夥伴合 作關係。田普斯計畫執行至今已進行至第四階段,第一階段計畫從 1990 年至 1994 年、第二階段計畫從 1994 年至 1998 年、第三階段計畫從 2000 年至 2006 年,第 四階段計從則自 2007 年至 2013 年,第四階段計畫可分為三個行動方案:

a.聯合專案計畫(Joint Projects)

行動方案一主要目的是促進高等教育機構與歐盟會員國間學術交流合作,透過課 程與網路的建置達到知識傳播與交流,分為兩種模式:一為國家級專案計畫 (National Projects),由夥伴國家的教育部推動有利於國家的合作計畫;二為跨國 專案計畫(Multi-Country Projects),顧名思義著眼於跨國間國際合作,側重在區域 優先。

b.組織架構發展措施(Structural Measures)

同樣分成國家級與跨國之專案計畫模式,旨在改善夥伴國家之整體高等教育體 系,包括國家法律層面問題、組織合作、評估及該國高等教育政策的擬定,透過 共同進行研究、研討會議、講習會議、訓練課程等學術交流方式完成夥伴國家高 等教育系統改革。

c.輔助措施(Accompanying Measures)

由國際田普斯辦公室(National Tempus Office)策畫相關宣傳活動,拓展其高等教

育改革理念。

(3)阿爾發 ALFA(Amérique Latine Formation Académique)計畫:以拉丁美洲國家為 主:主要由拉丁美洲 18 個國家所組成的網絡執行此計畫,負責向歐盟執委會提 案各項合作計畫。

(4)伊拉斯莫斯世界(Erasmus Mundus)計畫:涵蓋上述計畫中未提及的世界上其他 國家,EM 計畫重視歐盟與第三國間的溝通與合作,屬於高等教育的合作及流動 性計畫,資助歐盟境內高等教育機構設立碩士學程以提昇歐洲高等教育機構在第 三國的吸引力。

這些計畫持續至今已協助建立了成千上百的夥伴關係與網絡,所涵蓋層面遍 及學生、教授、學校國際關係中心人員、專家及品質保證機構,這樣的努力都是 為了達到在 1999 年的波隆那宣言中所做的在 2010 年前建立歐洲高等教育區的承 諾,同時,透過這些跨國教育合作模式及學分轉換制度的建立,成為推動歐洲高 等教育供給變化的新動力來源。92

二、歐盟發展援助政策

國際援助的趨勢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為協助歐洲重建的馬歇爾計 畫,由於美國的援助使得當時的歐洲從戰後的過度耗損中重新站起,國際援助的 主體不一定是以國家為單位,許多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銀行等也以不同計畫 方式進行國際援助,因此國際援助潮流的演進及目標的變遷,連帶影響了歐盟的 援外政策。綜觀近代國際發展援助重點與計畫類型,除了發起援助的主體有所不 同外,各時期的援助目標、發展重點及計畫形式皆有不一樣的走向。(參閱表 3-2)

92顧建新,《跨國教育發展理念與策略》(上海:學林,2008 年),頁 148。

表 3-2 各時期援外發展回顧與概要

資料來源:筆者譯自 Finn Tarp, Foreign aid and development: lessons learnt and directions for the future, (London:Routledge, 2000), p. 81.

若要回溯歐盟發展援助政策的運作,早在羅馬條約時期就已開始,早期歐盟 且不連續。直到 1982 年執委會提出「彼薩尼備忘錄」(Pisani Memorandum),制 定出發展政策的六點具體目標:(一)對開發中國家自我的奮發努力提供援助;(二)

以農業發展為優先,促進這些國家達成本國糧食的自給自足;(三)開發人力資 源,並兼顧文化的發展;(四)發展在科學研究及應用研究方面的自主能力;(五) 對既有的自然資源做有系統的應用;(六)重建並維護生態之平衡。93

由於本研究是從獎學金切入探討歐盟運用公眾外交之方法,因此筆者觀察 EuropeAid 網站中所列「教育」類別之援助計畫,發現 EuropeAid 除將田普斯計 畫列為教育援助計畫外,也將 EM 計畫列為教育援助計畫之中,其實「伊拉斯莫 斯」與「伊拉斯莫斯世界」獎學金計畫雖同樣屬於歐盟執委會在「教育、技職訓 練」類別中提供高等教育獎學金的計畫,然而「伊拉斯莫斯」計畫屬於歐盟終身 學習計畫(Lifelong Learning Programme),而「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則屬於歐盟 對外政策及計畫(External Programmes & Policies)中的一部份,顯示歐盟欲藉由教 育援助計畫以拓展歐盟對外關係的企圖,下一章中即詳細介紹 EM 計畫背景起 源、運作模式及成效評估,藉以瞭解歐盟如何運用獎學金拓展對外關係,以達成 公眾外交之效用。

彼薩尼備忘 錄的提出,將歐盟的開發援助政策從原本單一的經濟面向擴及至教育、環保、文 化等各領域,時至今日,歐盟的發展援助政策目標更為明確,為因應範圍越來越

彼薩尼備忘 錄的提出,將歐盟的開發援助政策從原本單一的經濟面向擴及至教育、環保、文 化等各領域,時至今日,歐盟的發展援助政策目標更為明確,為因應範圍越來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