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論述分析與符號學詮釋的哲理
第二節 歧異的遊戲場與遊戲規則:斷裂知識型下的論述實踐 . 30
在身體與精神二分傾向的 Descartes 式思考中,理性我思獲得壓倒性的優勢 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輕忽了身體與主體的關係;Foucault 式的主體思考,則 強調事件與主體的關係,及其在身體上作用的痕跡、書寫或銘刻,主體在此分析 下是一種結果。
他在藉由《Madness and Civilization》探照歷史上的身體時指出,中世紀時 的身體是區辨下的產物;17 世紀時的身體處於外在規訓中;到了 19 世紀,身體 的規訓轉為幽微內在的方式,我們可以嗅出這些身體論述中,所隱含的主體連結
(Foucault,1961∕1965)。在《The Order of Things》與《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中,身體雖非直接的關注焦點,然而《Madness and Civilization》中,
隱含在身體的主體概念卻浮現了,他發現主體是特定知識建構下的結果,因此具 有特定時期的歷史性(Foucault,1966∕1970;1969∕1972)。到了《Discipline and punish》,身體與主體的關係更為密切,它們在知識與權力的作用下,都是被規 訓的臣服對象(Foucault,1975∕1977)。身體與主體的對位關係,或者位置的重 合,及其與自我、認同及性別的關係,顯然是我們在探究首式視覺文化的重要論 才有人的概念(Foucault,1966∕2002)。也就是說,特定時期內均有一種屬於該 時期共享的總體知識觀,而近代數百年的知識型可概分為文藝復興、古典與現代 三個類屬。
在此語言秩序架構之下,Foucault 對於主體、知識、真理、權力與自我技術 的學術興趣,以及從中衍生的身體主體與日常生活關切,恰如一根根粗細不一的 縫紉針,成為我們在織就一件件合身的身體論述時的利器;經由他如 X 光透視 式的論述分析,身體作為權力運作對象的敘事,顯得清晰可見。因為他和各學術 領域的曖昧關係,Foucault 理論似乎可以由許多角度與觀點切入,也適合組織縫 紉乍看下並不相關的門徑。
Foucault 式論述,提出許多和首式論述分析關係密切的觀點,以及具體可行
的方法。他在談及論述的定義與特性時,指出論述是關於世界的特定知識,是形 議。Foucault 所謂的論述具有時間性,係特定時空架構下的情境、對象與關係。
他早期以知識考古學的分析方法,掘挖出特定時代論述的運作規則,也就是說,
他試圖解析論述,以掘挖出特定知識的運作方式,而在《Discipline & Punish》之 後,他的方法比例上則明顯轉向系譜學(genealogy)。系譜學並不以普遍性與常 數作為理解的固定模式,這樣的分析散發一種不連續的概念。系譜學所關注的是 事件,以及事件背後,關於命運、控制機制,或建構性主體在權力關係上的偶發 衝突、機會和錯誤。同時,那些被忽略的,傳統上較低的存有和知識,正是系譜 學有興趣的對象。這些都有別於傳統的歷史分析(Smart,1985)。換言之,系譜 學專注在論述如何形成這個議題,同時對於被忽略的存有和知識,有濃厚的興趣
Foucault 指出,倘若我們可以確切解釋出某種包含秩序、相關、位置與作用,或
轉變的規律;那麼,我們便已走在論述形構(discursive formation)的道路上;
換言之,論述形構係包含論述中各部分關係的傳散(dispersion)系統(Rose,2001:
136-137)。以此觀之,則首式建構出的特定視覺性,也可以視作一種論述,並屬 於某種論述形構。 volonté de savoir)所以託寄與植基之處。也就是說,上述關於禁制的言論、對瘋 狂的劃歸,以及對真理的主觀意志,這三種排他性法程序熔鑄成論述(Foucault,
1970∕1981)。
內在本質性程序以歸類(classification)、定序(ordering)以及配佈(distribution)
三種原則,互相支撐作用。許多評論註釋,隨著各社會的主要敘事而來,以個別 性或自我性形式,不斷重敘、複述並且循環產製論述,表現方式可能變異,卻因 具有一致性,而顯得稀薄(rarefaction)。即使許多學科獲得建構許可,卻能認知 前述所謂真理與謬誤的命題,因此僅可在狹隘的範疇內活動。Mendal 的豌豆遺 傳發現,不能獲得 19 世紀生物學家認同,即因為他的發現不位處當時的論述地 平線內所致。換言之,即便有人能夠陳述「事實」(truth),然而卻只能在真理體 制下,不斷在論述的規則下,一再重新趨動論述。我們經常習於只見到作者的富 饒多產、評論的增殖多樣,以及學科的無限發展性,卻忽略論述的限制性原則,
因而很可能無法使其發揮多元建設性角色(Foucault,1970∕1981:51-64)。
最後一項程序,既非對權力的掌控,也不在避免論述中不可預測的危險,而
在確定論述適用的條件、握持權力的特定個體,並避免人人可以接近使用。其中,
儀式規習(rituals)界定發言個體的資格、姿態行為、情況,以及一系列必需伴 隨論述的符號(signs);這些儀式規習並且確定話語的陳述或限制功效。而教育 系統則可以繼續或改變論述挪用、知識與權力(Foucault,1970∕1981:51-64)。
就上述 Foucault 關於論述程序的觀點,似乎有幾點值得討論。
可能對於頭髮的創造、觀看,以及觀看再創造,有其著力點。再者,或許 Foucault 援引教育的初衷是中立的,甚至是批判的;卻很難讓人不讀出教育在論述活動上,
那種可以被操作的政治性暗示。然而,我們卻可以矛盾相攻,將此論述的能動性, 以翻轉。其次,論述必須以斷裂式實踐(dissentious practices)看待與處理,因 為論述彼此交叉錯越,有時並置、彼此排除,或者互不覺察。同時,在具體性原 則 上 , 我 們 不 能 將 論 述 變 為 先 存 的 符 號 化 遊 戲 ( a play of pre-existing significations);我們不能想像世界只有一張易讀的臉,供我們解碼;世界並非我 們知識的共謀者(accomplice);也沒有一種先驗推論的天命(pre-discursive providence),迎合我們的利益,來配置這個世界;我們必需將論述設想為我們加 諸事物上的破壞(violence);而就是在這樣的實踐中,論述事件找到自己的規律
(regularity)原則。最後,我們要看論述事件可能的外在狀況,要看是什麼引起 這些事件的偶然系列(aleatory series)。也就是說,我們要以事件的概念,對抗 創造的概念;以系列(series)對抗整體(unity);以規律對抗獨創(originality);
然後以可能性狀況對抗符號化,如此我們可以此四種概念,注意到論述的物質性 與事件性、偶然性與斷裂性,以及論述組成的原因及過程 (Foucault,,1970∕
1981:66-67)。
知識與權力,在 Foucault 的論述中,占有重要的分量。他強調權力創造知識, 期的社會文化道德中,自我知識其實是照顧自我的結果。從 Descartes 到 Husserl 的哲學架構,自我知識,躍居知識的主要位置。到了現代,自我知識則成了基本。
西方宗教上,基督教作為救贖與告解的宗教,有十分嚴格的義務規範。在前幾個 世紀時,早期基督教的自我技術,是一種真理遊戲,例如以身體戲劇性的顯示懺 悔,是顯露(disclose)自我的表現;然而,這種自我的顯露,卻是對一種對自 我的放棄(renunciation)宣告(Foucault, 1988)。西方希臘羅馬文化,以及基 督教,對於文化影響深遠;希臘羅馬文化與基督教,與頭髮自我技術發展的關係,
因此值得我們以論述進一步分析。
在權力面向,和馬克斯學派的觀點迥異,Foucault 指出權力無所不在的性格,
並認為權力並非由社會頂端,強加在受壓迫的社會底層。相對的,權力不為特定 人或團體所有,哪裡有權力,哪裡就有抵抗(resistence);而抵抗的方式具有多 種樣態(Foucault 1976∕1978;Smart,1985)。權力也非集中式的由國家或機 構掌控,而是細膩的技術與狀態,權力的微觀物理學 (micro-physics)有助於圖 解其運作。與其說權力是任何人可以攫獲的特權(privilege),不如說權力置身於 網絡的關係處境,並持續的處於具有張力的活動運作狀態;換言之,只有運作中
的權力,才是存在的(Foucault,1975∕1977)。
當我們說權力是行動加諸在其他行動上的模式;當我們將這些行動描述為人 對他人的治理,這當中其實涵蓋一個重要的元素,也就是自由(freedom),因為 權力只能運作在自由的主體身上。然而,自由與權力是互斥的,它們沒有面對面 的遭逢,只有繁複的交互作用;在權力核心中,是自由的頑強與不妥協。因此,
在定義自由時,Foucault 認為,與其談論本質性的自由,不如用具有交互刺激意 味的「較勁」(agonism)較好。因為權力與自由之間,存在微妙的依存關係。他 提出幾個重點,供我們研究權力關係之用,這些方向分別是審視區別與差異和權 力運作間的關係、權力運作的目標、權力運作的方法、權力的建制化形式,以及 權力運作理性化(rationalization)的程度(Foucault, 1982)。
一如前述,本文借重 Foucault 理論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於他的身體論述,有 助於本文研究首式。在他的著作中,人的身體是讓論述表演的一個著名的競技場 (Foucault,1975∕1977)。權力透過社會身體運作,而權力如何運作及權力運作 的效果,一直是 Foucault 關注的焦點。從知識、物質、技術,以及他們在人身 體中的活動、力場與效應中,他認為人的身體是理解權力運作的適切對象
(Foucault,1975∕1977)。依此思路,則首式作為主體身體的一部分,便是權力 運作的一個力場;在此力場裡,身體被影像化。
歐洲古典時期的假髮或者現代時期的 punk,都是知識與權力,在首式上行 過的痕跡,也是力場的銘刻。Foucult 在《Discipline & Punish》中,細述西元 19 世紀初,權力由斷頭臺與公開行刑的方式,轉向新知識權力與技術。身體表面的 刑罰因為太過暴力與粗糙,對於人的掌握不夠精準與深入,充滿太多不確定性,
也大冒群眾情緒恣流的風險,因而不再是權力的寵臣。懲罰方式轉化後,身體以 工具或媒介之姿現身,肉身之痛不再是刑罰組成要素,權力喪失之苦取而代之,
懲罰由身體轉為對主體的規訓。新職業興起,決定施罰與受罰的主體,新的主體 性-「馴服的身體」(decile body)也於焉誕生。馴服的身體置身於全景敞視建
懲罰由身體轉為對主體的規訓。新職業興起,決定施罰與受罰的主體,新的主體 性-「馴服的身體」(decile body)也於焉誕生。馴服的身體置身於全景敞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