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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歷史制度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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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歷史制度主義

新制度論自 1983 年 J. G. March 與 J. P. Olsen 發表〈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organizational factors in political life〉一文以來,開啟了社會學、經濟學及政治學 界關於新制度主義的研究,至今仍方興未艾。新制度主義的理論背景源自於對古 典制度主義以及行為主義的反動,試圖將兩者加以結合而呈現出折衷主義色彩。

一方面,新制度主義承繼古典制度主義在方法論上著重整體、歷史主義的立場,

即人或個體是鑲嵌在制度、歷史或總體之中的,但揚棄古典制度主義忽略非正式 制度的重要性以及過度結構(歷史)決定論、靜態的論述邏輯;另一方面,則沿襲 了 1950 年代以來,於政治學界中盛行近三十年的行為主義、理性選擇途徑的遺 緒,亦即人或個體可以藉由理性選擇以展現其自主性,進而推導出制度和結構是 依託或鑲嵌在人或個體的行為、行動和理性選擇所形成或促成的互動和網絡中,

但又企圖避免因過度強調人或個體的自主性而帶來低度社會化(undersocialized) 觀點中的原子論式(atomized)的論述困境(李英明,2005)。換言之,新制度主義是 以制度為中心所建立的「中層理論(meso theory)」;制度同時是自變項與依變項,

用以連結個體行為與社會結構,解釋個體行動—制度—社會結構三者關係,以避 免微觀與宏觀理論的兩極化缺失,企圖達到「見樹又見林」的境界(郭承天,2000;

蔡相廷,2010)。

歷史制度主義為新制度主義的其中一個流派,其發展也是對 1960、1970 年 代政治學研究中盛行的團體理論與結構功能主義的反應16。因而,歷史制度論是 以政體制度與政經結構為要素,比較不同國家在政治體制、社會結構與政策制定 之間的關係,透過分析國家與社會的互動,尋求對政治結果的差異性與不平等作 出更好的解釋(Hall & Taylor, 1996;蔡相廷,2010)。歷史制度論者如何定義制度?

16歷史制度論者接受團體理論所持團體之間為爭奪稀缺資源而衝突是政治的核心此一看法,但又 尋求對國家政治結果的獨特性與標明這些結果的不平等作出更好的解釋。此外,歷史制度論也接 納結構功能主義將政體視為是各部分交互作用所形成的總體此一觀點,但反對結構功能論傾向將 個體的社會、心理和文化性視為是影響體系運作之重要因素,相反地,政體的制度組織或政治經 濟才是形構集體行為與產生差異結果的主要要素(Hall & Taylor,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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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inmo 與 Thelen(1992:2)認為制度包括架構行動的正式組織與非正式規則和程 序;Hall 與 Taylor(1996:938)則指出,鑲嵌在政治體系或政治經濟中的正式或非 正式的程序、慣例、規範、協定,範圍從憲政秩序規則或官僚體制的標準運作程 序乃至主導貿易聯盟行為或者銀行與公司的關係皆為制度。簡言之,制度鑲嵌在 社會、歷史中;一方面是宏觀層次的文化與權力結構的具體呈現,另一方面,又 引導了微觀層次的行動者間互動,是人或個體展現其作為社會存在或歷史存在的 一種介面或場域(李英明,2005;黃宗昊,2010)。

壹、制度與行為間的關係

在制度分析中,關於制度如何影響行為有三種途徑:理性選擇制度主義採取 的是計算途徑(calculus approach)、社會學制度主義採取文化(cultural)途徑;歷史 制度主義則是兩途徑的折衷。計算途徑認為,「人們的行為是工具性的且是基於 策略性算計,假定人會仔細考慮所有可能的選項,並選出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 選項。一般而言,行動者的目標或偏好是外生於制度分析;制度提供了與其他行 動者相關的資訊並和他人產生策略性互動、協定的執行機制以及不履行義務的懲 罰等。制度影響個體的行動是藉由改變行動者所持的期望來實現,在此過程中,

策略性互動明顯地扮演要角(斜體為作者所加註;Hall & Taylor, 1996:939)。」

文化途徑,「強調行為並非全然為策略性的,而是受限於個人的世界觀。此 途徑雖不否認人的行為是理性或有目的性,…。傾向將人視為滿足者,而非效用 極大化者,且強調行動路徑的選擇並非是純粹工具性的計算而是取決於對情境的 詮釋。制度則為詮釋和行動提供了道德與認知的標準、模板(templates)。個體被 視為是深深鑲嵌於由符號、文字與例規所構成的制度世界中之實體,…。March 與 Olsen 認為制度不只提供策略性有用的資訊,也影響行動者的認同、自我意象 與偏好(斜體為作者所加註;Hall & Taylor, 1996:939)。」

歷史制度主義同時使用兩途徑來具體闡明制度與行動之間的關係(Hall &

Taylor, 1996)。歷史制度主義傾向採取整體主義的立場,強調歷史與鑲嵌在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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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制度引導著行動者之間在體系中的互動,歷史和制度不只是作為人或行動體 的策略選擇背景,就連人或個體的偏好、利益和目標都會被歷史和制度所制約與 形塑(李英明,2005;黃宗昊,2010)。另一方面,歷史制度主義也強調行動者的 算計能力,儘管同時受到歷史與制度的影響,個體仍能在有限理性下進行策略選 擇,甚至反過來制約制度、規範,進而成為創造、形塑和建構歷史的主體(李英 明,2005)。

貳、制度的變遷

由於制度不僅是歷史過程的產物,也是推動歷史朝特定路徑發展的核心要素 之一,Thelen 與 Steinmo 即主張採取動態性觀點、過程(process)取向的研究法,

關切具體的時空脈絡性,納入歷史向度,從時間序列面向分析事件發生的過程與 後果,並強調從行動與結構的交互作用所形成歷史過程意圖與非意圖因素的影響 來加以探討(引自胡婉玲,2001:89-90)。

新制度經濟學者代表 North(1990)曾謂:「過去的抉擇形塑了現下與未來的選 擇。」他因而強調唯有掌握制度發展的歷史脈絡,才能清楚了解制度演化的過程 及其因果關係,而本文旨在探討身心障礙領域工作整合型社會企業的萌生,其與 庇護工場的發展有一定的關係,且事實上,庇護工場因歷史時空的轉變,可分為 不同發展階段,而此一變遷尤其又與身心障礙福利改革息息相關。據此,關注庇 護工場轉型歷程中所處之相關福利改革歷史脈絡將能對我國 WISEs 的發展有較 全面的理解。

總之,歷史制度主義主要的研究議題即在關切制度為何(why)以及如何(how) 產生變遷。由於制度並非是影響社會因果關係的唯一要素,且制度發展受到「歷 史遺緒(historical legacies)」的制約、經常具有路徑依賴效果。此外,非預期要素 與偶發事件亦可能為制度的發展招致非預期性後果,故制度變遷的過程具有高度 複雜性,從而有必要將制度的發展置於貫時性的歷史脈絡,在歷史事件發生的時 間序列中,有系統地探討社會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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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

此概念源自經濟學家 W. B. Arthur 於 1988 年提出技術變遷過程中的自我強 化機制與軌跡依賴現象,而此一概念亦可運用於制度變遷的議題上。Arthur 發現 採用某種新技術經常具有報酬遞增(increasing returns)的特性,且由於某些偶然事 件和原因常會讓特定技術在初始獲得其他更佳的技術所沒有的優勢,一旦把該技 術發展導入特定的路徑,則該方向往後的發展將得到自我強化(self-reinforcing) 而進入長期的穩定期,一方面使得採取原路徑所獲得的報酬將隨時間逐漸增加;

另一方面,若改採其他路徑則成本亦隨時間提高,因而行動者往往選擇原路徑,

此即路徑依賴效果(王躍生,1997)。然而,路徑依賴機制可能為既定制度的變遷 帶來良性效果,但也可能使制度被鎖定(lock-in)在某種無效率的狀態且很難擺脫,

往往須憑藉突發性重大事件或外生變數的作用以轉換路徑(王躍生,1997)。

歷史制度主義者運用路徑依賴的概念來解釋制度如何受到歷史的影響,主張 歷史與制度之間是一種互為因果關係並強調制度的延續性(胡婉玲,2001)。政治 學者 S. D. Krasner 指出,由於制度塑造特定價值與政策,透過社會化、人才選拔 與緩和資訊不完全的功能而具有改變環境的能力,同時因巨額的沉沒成本(sunk cost)、未來的不確定性,加上標準操作程序與慣例的建立使行為的可預測性增加 並節省再學習的成本、既得利益者抵制改變等因素導致制度發生自我強化的正向 回饋(positive feedback)現象,形成路徑依賴模式(引自蔡相廷,2010:49-50)。

Pierson(2000)引借 Margaret Levi 的狹義概念17,將路徑依賴概念化為一根植 於「報酬遞增」的動態社會過程;報酬遞增也可描述為自我強化或正向回饋的進 程;Thelen 強調制度藉由正向回饋的機制將某種權力或利益的安排延續下去,形 成特定的的歷史路徑(引自黃宗昊,2010:159)。簡言之,路徑依賴類似於物理 學「慣性(inertia)」的概念,一旦選擇了某條路徑,由於自我強化機制與報酬遞

17Margaret Levi指涉路徑依賴的意義為一旦一個國家或地區已從[某]一條軌道發展的話,則扭轉的 成本是非常高的。雖然存在著其他選擇,但是根深柢固的特定制度安排將使初始選擇不易轉換。

也許用一棵樹而非路徑來隱喻會比較好。同一個樹幹有許多不同的分枝及細枝。儘管可以轉向或 從一個樹枝爬到另一個樹枝─若所選擇的分枝已凋亡,仍須循著原初的分枝爬到另一個樹枝 (quoted in Pierson, 2000:252)。

(Mahoney, 2001)。

圖 2.3 路徑依賴的分析架構 念包括,自我強化序列與制度再製(institutional reproduction)、反應序列(reactive sequences)與關鍵時刻(critical junctures)。

(一)自我強化序列與制度再製

(utilitarian)理論18外,歷史社會學家從社會學與政治學的觀點,提出了其他三個 因果機制,包括功能性(functional)、權力(power)以及正當性(legitimation)機制,

個別機制識別出不同的制度再製機制並提出特定理由來說明路徑依賴下制度變 遷的機制(如表 2.2)(Mahoney, 2000:508-509、517)。

表 2.2 路徑依賴解釋類型學中的制度再製

資料來源:譯自 Mahoney(2000:517) (二)反應序列 性預期(隨著制度及與其相應的契約的建立,人們會增強對該制度將續行的預期)(quoted in North, 1990:94;王躍生,1997)。然而,若僅聚焦於效用機制,對於在路徑依賴可能被推翻的不同方 式上的討論則相當有限(Mahoney,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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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某一事件的微小變化能隨著時間而積累,並在序列的最後造成巨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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