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萬元)
音樂會」有八場、「推廣音樂會」有十一場…等。2008 年補助金額為三百一十五 萬六千元,該年度共舉辦了四十四場音樂會,其中「兩岸薪傳系列音樂會」有兩 場、「絲竹室內樂系列音樂會」有六場、「青年演奏家系列音樂會」有十二場、
「推廣音樂會」有二十四場等。2009 年補助金額為二百九十二萬元,因為論文撰 寫時間的限制,該年度演出場次介紹並不完全,因此無法估計演出場次與運用情 形。
由上述整理可發現,若單純只針對各音樂會場次中所需之費用來探討,除了 2005 年巨團舉辦之音樂會平均一場需花費十四萬元左右之經費外,其他各年度平 均一場音樂會皆可控制在十萬元以內。2005 年所舉辦之音樂會,需要較多經費之 原因,主要由於該年度共舉辦了十一場青年演奏家系列音樂會,但只舉辦了一場 推廣音樂會。隨著推廣音樂會場次的增加,各年舉辦音樂會之平均花費亦隨之減 少。綜觀上述整理亦可推斷,該年度的推廣類型音樂會越多,平均音樂會所需之 經費越少,這說明了巨團經費之補助除了來自於各單位機構之外,推廣音樂會亦 是其相當重要的收入來源。
小結
本章分三個部分探討小巨人絲竹樂團的運作組織與規劃,並整理其樂團行政 方面的發展史。第一個部份探討的是樂團與音樂總監的簡介。小巨人絲竹樂團於 2000 年 10 月成立,創辦人為陳志昇;設立型態為私人經營的國樂團,於台北市文 化局立案。常設演出形態包含兩岸薪傳系列音樂會、絲竹室內樂系列音樂會、青 年演奏家系列音樂會與推廣音樂會等類型。陳總監經營樂團的理念在於推廣與傳 承國樂文化,致力於將國樂文化之美對社會大眾展現,並給予青年演奏家展演的
舞台,希望能將巨團成為專業化的職業國樂團。在樂團未來展望的部分,期許能 建立具有台灣特色的國樂風格以及思維推展到兩岸以及國際市場。
第二部分探討樂團行政運作模式與樂團型制,巨團的行政運作模式為音樂總 監制,團長負責行政部門的管理,音樂總監負責音樂部門的管理,各司其職。但 在行政部門的編列上尚欠缺秘書、推廣組、研究與作曲組等行政職務。在音樂部 門方面,指揮由陳志昇擔任,並無副指揮的設立。2000 年到 2004 年樂團成立之初,
演奏人員由專業青年音樂家與業餘好手擔任,行政人員皆由團員兼任;2005 年迄 今,演奏人員皆由專業青年音樂家擔任,並採用專門的行政人員,巨團發展至今 行政運作模式已逐漸成形。巨團在樂團編制方面可分為絲竹室內樂、弦樂室內樂 以及大樂團等形式。三種樂團編制適應各種不同演出類型的需求,但因人數的限 制與樂團特殊的組織模式,較易造成各聲部音響上平衡困難以及樂曲來源皆需自 行改編等問題。團員組成方式採用民辦非專職的自由演奏家形式,團員與排練時 間皆不固定,每次音樂會前皆需重組與調整排練時間。採用這些方式易造成團員 對於樂團難有向心力與歸屬感、樂團間團員默契難以建立等問題,因此仍須針對 團員組成模式與排練模式做調整改善。
第三部分探討樂團的音樂會申請流程與經費來源。巨團之音樂會申請運作有 一套既定的流程,但申請內容細項會依不同音樂會制度將其流程做適當的調整。
在巨團經費來源部分,2004 年前樂團經費來源皆為自籌之方式,直到 2004 年後,
樂團經費才獲得文建會、文化局、國藝會、傳藝中心及民間補助提供,但各機關 當位之補助需每年申請,樂團須密切注意補助經費申請之模式與時間,否則樂團 經費來源若因此短少,恐會影響該年度演出運作。以下即以小巨人絲竹樂團為例 分析這類私人經營的國樂團,在台灣發展的優、劣勢進行分析。
表 3-7 小巨人絲竹樂團發展之優、劣勢分析表
優勢 劣勢
1、節目製作有完全的主導權。
2、樂團經費運用與管理守則較不受限制。
3、無須負擔教育以及政策之責任。
4、可自行設立人事任用標準,選擇人材。
1、經費來源需向各機構單位申請補助與 自籌。
2、如樂團經費不足,直接影響該年度演 出數量與團務運作。
3、無固定團員與固定排練時間。
4、無專屬或固定合作之大型排練場地,
導致樂團經費上的負擔。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