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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三節 氣喘身體活動教育介入前之結果指標

本節主要是探討研究對象的身體活動改變階段及身體活動量的得分情 形,以獨立樣本 t 檢定比較實驗組與控制組在前測得分的差異情形,分述如 下:

一、研究對象的身體活動階段

本研究將研究對象的身體活動狀況區分為有規律運動(維持期與行動 期)、有運動但沒有規律(準備期)與沒有運動(意圖前期與意圖期)的三群。本 研究對象於前測中從事規律身體活動的情形以「準備期」最多,約佔二分 之一以上,有 64 人佔 66.7% (實驗組有 35 人佔 71.4%,控制組有 29 人佔 61.7%),其次為維持期與行動期有 19 人佔 19.8% (實驗組有 7 人佔 14.3%,

控制組有 12 人佔 25.5%),而意圖前期與意圖期最少有 13 人佔 13.5% (實驗 組有 7 人佔 14.3%,控制組有 6 人佔 12.8%),兩組經卡方檢定結果 χ2 = 1.914 (p = .384),顯示兩組在從事身體活動階段分佈上無顯著差異(如表 4-3-1)。

表 4-3-1 介入活動前研究對象之身體活動階段分布與兩組同質性卡方檢定 實驗組(n = 49) 控制組(n = 47) 總計(N = 96)

n % n % n % χ2 p

身體活動階段 1.914 .384

維持期與行動期 7 14.3 12 25.5 19 19.8 準備期 35 71.4 29 61.7 64 66.7 意 圖 前 期 與 意

圖期

7 14.3 6 12.8 13 13.5

二、研究對象的身體活動量

本研究評估研究對象的身體活動量是採用國際身體活動量表-國中版 (IPAQ-A)台灣中文版問卷(自填長版),此量表是評估研究對象在日常生活中 不同種類身體活動情形,分為與學習、交通、家事活動、娛樂休閒、坐著 以及睡眠等相關活動所花費的時間,身體活動量的計算是以分鐘為單位。

身體活動的等級可分為費力的身體活動、中等費力的身體活動、輕度的身 體活動、走路、坐著、與睡眠等六個不同等級。因為輕度的身體活動是較 屬於零星且不易被記憶的,故在問卷中並未直接詢問,計算方式是將總時 間扣除費力、中等費力、走路、坐著與睡眠所花費的時間後剩餘的時間。

前測結果如下:

1.費力的身體活動

由表4-3-2 可知研究對象在費力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35.94 分鐘,標 準差為26.73 分鐘;實驗組在費力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39.69 分鐘,標準 差為27.51 分鐘;控制組在費力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32.02 分鐘,標準差 為25.59 分鐘。兩組經獨立樣本 t 檢定 t = 1.413 (p = .161),顯示在費力的身 體活動的得分上兩組間無顯著差異。

2.中等費力的身體活動

由表4-3-2 可知研究對象在中等費力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124.79 分 鐘,標準差為77.88 分鐘;實驗組在中等費力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124.80

分鐘,標準差為85.07 分鐘;控制組在中等費力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124.79 分鐘,標準差為70.54 分鐘。兩組經獨立樣本 t 檢定 t = 0.001 (p = 1.00),顯 示在中等費力的身體活動花費時間上兩組間無顯著差異。

3.走路的身體活動

由表4-3-2 可知研究對象在走路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112.24 分鐘,標 準差為 100.56 分鐘;實驗組在走路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108.78 分鐘,標 準差為 113.12 分鐘;控制組在走路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115.9 分鐘,標 準差為 86.64 分鐘。兩組經獨立樣本 t 檢定 t = -0.343 (p = .732),顯示在走 路的身體活動花費時間上兩組間無顯著差異。

4.輕度的身體活動

由表4-3-2 可知研究對象在輕度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3032.55 分鐘,

標準差為842.64 分鐘;實驗組在輕度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3050.20 分鐘,

標準差為878.42 分鐘;控制組在輕度的身體活動部份平均為 3014.15 分鐘,

標準差為812.72 分鐘。兩組經獨立樣本 t 檢定 t = 0.209 (p = .835),顯示在 不包含走路與坐著的輕度的身體活動花費時間上兩組間無顯著差異。

5.坐著的時間

由表4-3-2 可知研究對象在坐著的時間部份平均為 3564.32 分鐘,標準 差為763.19 分鐘;實驗組在坐著的時間部份平均為 3497.45 分鐘,標準差 為823.37 分鐘;控制組在坐著的時間部份平均為 3634.04 分鐘,標準差為

696.96 分鐘。兩組經獨立樣本 t 檢定 t = -0.876 (p = .384),顯示在坐著的時 間上兩組間無顯著差異。

6.睡眠的時間

由表4-3-2 可知研究對象在睡眠的時間部份平均為 3210.16 分鐘,標準 差為408.53 分鐘;實驗組在睡眠的時間部份平均為 3259.08 分鐘,標準差 為348.23 分鐘;控制組在睡眠的時間部份平均為 3159.15 分鐘,標準差為 461.44 分鐘。兩組經獨立樣本 t 檢定 t = 1.201 (p = .233),顯示在睡眠的花費 時間上兩組間無顯著差異。

表4-3-2 國際身體活動量表-國中版(IPAQ-A)台灣中文版問卷(自填長版)—介入活動前研究對象之身體活動量分布 與兩組同質性檢定

實驗組(n = 49) 控制組(n = 47) 總計(N = 96)

M SD M SD M SD t p

費力的身體活動量(分鐘) 39.69 27.51 32.02 25.59 35.94 26.73 1.413 .161 中等費力的身體活動量(分鐘) 124.80 85.07 124.79 70.54 124.79 77.88 0.001 1.00 走路的身體活動(分鐘) 108.78 113.12 115.85 86.64 112.24 100.56 -0.343 .732 輕度的身體活動量(分鐘) 3050.20 878.42 3014.15 812.72 3032.55 842.64 0.209 .835 坐著的總時間(分鐘) 3497.45 823.37 3634.04 696.96 3564.32 763.19 -0.876 .384 睡眠的總時間(分鐘) 3259.08 348.23 3159.15 461.44 3210.16 408.53 1.201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