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法華經義記》的科分

第三章 《法華經義記》注經形式探討

第一節 《法華經義記》的科分

《法華經義記》在形式方面最突出的部份,即為縝密詳盡的科分。法雲對於 科分很有自己的想法,他在《法華經義記》開宗不久,將要作科判前的一段話,

正是說明為什麼要作科分:

尋諸經品目,皆非佛語。何以故?然但佛說法時直爾散明因辨果,正是八 音妙響說法度人,乃至無有文字紙墨,況復諸品,但隨根性有五時差別,

于時時眾如說修行,但阿難比丘曩劫懷願親承金口,佛滅度後仍採拾三藏 具述五時,致有書寫紙墨卷盈世界,欲令後代時人雖復不覩真容、親聽金 口,覽卷尋文,徹見始終說法大意,故作諸經品目。故知皆是出經者制,

亦可密承聖旨述而不作。照然品義,只以類例不同所明各異之義也115

他認為每部經的品目,都不是佛陀本身製訂的,佛陀的應機立教,是隨眾生根性 的差別而說,當時根本沒有任何記載,經的成立是在佛滅度之後才開始的,阿難

114 舉例來說,若是注經者習慣順經注經,通篇皆照如此慣例,卻在某處跳躍經文而解,這就需 要好好觀察研究,是什麼因素造成了這個「例外」。

115 《大正藏》,冊 33,頁 574。

35

背誦出絕大多數的經文,為了讓後世讀者能「雖復不覩真容、親聽金口,覽卷尋 文,徹見始終說法大意,故作諸經品目」,這個看法說明了品目的區分均是出經 者所為,並非佛陀所製,因此後世之人講經之餘「亦可密承聖旨述而不作」,將 經中的大義區分標明出來。可以說法雲認為講經者理解通篇經文,直承佛陀說法 大義,判析各段說法敘事起落,是必要的功課。

法雲之科分,可分成三類,由廣至細來探討:

(一)三分科經

法雲承襲道安(314-385)三分科經之法作大科判,雖然此法始自道安,然而 這三分科經,分在哪裡,正是代表個別注經者對經文內容的看法以及詮解。

今一家所習,言經無大小例為三段,三段者:第一詺為序也,第二稱為正 說,第三呼曰流通。然今三重開科段,第一開作三段自有三階,初釋名義 序,以緣由為義,為正說作詮序也。正說者,正明一經大意蘊在其中,顯 同歸之因、明長壽之報也。流是行為義,借譬為名,通是無壅塞為義也116

法雲認為佛經無論大經、小經,皆可分成三段通例。三段之中,第一段就是「序 說分」,此序說分,主要目在在於釋名義、釋說法緣由,為正說作序。第二段稱 為「正說分」,是該經之精要,正說法的部份;《法華經》此段即是顯同歸之因,

明長壽果報。第三段「流通分」,前已述及,流是流布之意,通則是通廣無塞之 意,即流通廣佈。

(二)三分之進一步剖析:三重三分

上段引文中,法雲述及他的科段方法有「三重」,而這三重開科段,其實正是 在三分科經的基礎之下,法雲認為還可以再從兩個層次來深入理解其中的意涵,

再開科段,此則法雲獨特之說。

116 《大正藏》,冊 33,頁 574。

36

1. 第一重:即三分科經

第一重正是三分科經。特別的是,法雲在三分科經之後,對於《法華經》在 三分科經的架構之下是怎麼展開敘事,三分之間彼此有何關聯,有作解釋:

夫聖人施教度人、明理化物,有此三種說者:第一,凡夫昏迷情重染著意 深,三毒自纏五塵為累,是故將明妙理之前,先現殊常之相。時眾既眼見 異相、耳聞異聲,開動物情生未曾有意,是故文殊言:諸人今當知,合掌 一心待,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乃至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 為除斷,令盡無有餘。緣是義故,時眾相與,欣心澍仰,冀聞妙說。

是故第二,如來從三昧中起,仍告八部大眾,明同歸妙因、辨長壽極果,

說法度人隨根授道,會前三乘歸同一路,隨器大小皆得利益。

第三,流通說者,于時乃應息八音之教、罷化人之方,但自如來大悲之意 不限、度人心無窮,欲使此一乘因果妙法遠播未聞,千載不絕,且又欲示 聖人善始全終,是故有此第三流通說也117

從敘事之關聯上來看,法雲說大凡佛陀要施教眾生、化度眾生,通常依序都有三 種說法:第一序說分從〈序品〉第一開始,至品末,共一品。此為說經前的開場 方式,或佛說此經的原因。在《法華經》是因凡夫迷情染著深重,又有三毒五塵 為累,所以在將要明說法理之前,必須先現異相,其時眾生眼見異相、耳聞異聲,

自然會開前所未有之思。所以文殊菩薩才會接著說:眾人,無論是求聲聞、緣覺 或者菩薩乘之人,現今都應齊手合掌,一心相待佛陀說法,佛陀會為一心求道者,

雨大法雨。若還有疑惑想求三乘之道的人,佛陀當會令之除斷悔疑之心。以此因 緣故,眾生皆心生歡喜,冀望佛陀開口妙說。

第二正說分從〈方便品〉第二開始,至〈分別功德品〉第十六中彌勒說偈,

共十四品半。佛陀便順眾意從三昧中安祥而起,為眾生說明同歸的妙因、長壽的 極果,依眾生根器,行不同講授,會三乘人為一路。眾生隨根器不同,皆得利益。

第三流通分從彌勒說偈後,以至迄經,共十一品半。在說法教化之後,當應 息教罷化之時,佛陀卻有著無限的大悲之意和度人之心,欲使妙法遠播,千載不

117 《大正藏》,冊 33,頁 574-575。

37

絕,並且意欲宣示流經之人能得善始全終,因而會有流通說法的部份。

重點放在〈序品〉至〈分別功德品〉彌勒說偈前的序說和正說分,此為法雲 認為《法華經》真正要闡明的、與他經不同的經義所在,故而法雲《法華經義記》

之解經篇幅,也將重心全置於此,至第八卷中才解至〈分別功德品〉之後(全八 卷)118

2. 第二重:三分科經再開為二

由於法雲認為科判的目的在於令後世學者「覽卷尋文,徹見始終說法大意」, 所以又將三分科經各再細分為兩大部份,以令後世容易明白此經內容:

次第二重,又就此三段之中各開為二。序中二者,第一,從如是我聞訖退 坐一面以來,詺為通序,正明眾經通有,稱通序也。第二,從爾時世尊四 眾圍繞盡品,詺為別序,正言眾經各異、部部不同也。故如欲說涅槃,大 音宣告、放光動地以為別序;欲說勝鬘,父母送書以為別序;欲說維摩,

長者獻蓋為別序。此經天雨四華、地六種動為別序也。然通序亦名證信序,

明佛法理同;別序亦名開發序,明此經意異也。

正宗中有兩段者,但此經只以因果為宗,是故第一方便品以下,盡安樂行 品有十二品經,正開三顯一以明因義,譬蓮家之花也。第二從踊出品以下,

竟分別功德品中彌勒說偈頌佛長行以來,凡有兩品半經,詺為開近顯遠以 明果義,喻若花家之蓮。前辨因義,後明果宗,然則因果雙說,經之正體 也。

第三流通中有兩段者,第一從彌勒說偈後長行,言佛告彌勒其有眾生聞佛 壽命長遠以下,竟妙莊嚴王品,有十二品半經,詺為化他流通。明此一段 高行菩薩非唯自能受持讀誦,復能傳授未聞,是故維摩經言:譬如勝怨乃 可為勇,如是兼除老病死者,菩薩之謂也。第二普賢勸發品一品,詺為自

118 法雲科判原文如下:「三段名義如此。三段文句起盡處者,初序品一品則是序段,第二從方便 品以下訖分別功德品中,彌勒說偈頌,佛長行以來凡有十四品半經,是經之正說,因果兩法顯 此文中也。第三流通者,分別功德品中從彌勒說偈後長行初,言佛告彌勒菩薩,其有眾生聞佛 壽命長遠如是,乃至能生一念信解,當知以為深信解相以下盡經,凡有十一品半經,皆是流通 付囑。」(《大正藏》,冊 33,頁 574。)

38

行流通。所以爾者,前藥王妙音等諸大菩薩苦行通經,皆亡身濟物沒命度 人,但始行菩薩未全能爾,便於通經之道生退沒之心,是故如來勸人言,

若使不能喪身護法弘經化他者,亦可自能受持讀誦,自受持讀誦即是自行 流通。何故然者?若使此人不自受持讀誦者,經於此人則不流通。此人既 能受持讀誦,經於此人得流,即是通也119

首先是序說的部份,法雲認為可再分為「通序」和「別序」兩部份,通序是眾經 皆有的序說,指「如是我聞」到「退坐一面」這種所有的經典都會有的開場白,

亦名「證信序」,目的是為了證說諸經皆佛口所說;別序則為眾經各異的序說部 份,指本經特有的開場部份,又名「開發序」,例如要說《大般涅槃經》便有「大 音宣告、放光動地」的別序;說《勝鬘經》,則是「父母送書」;說《維摩詰經》, 以「長者獻蓋」為別序。因此《法華經》以「天雨四華、地六種動」為別序,以 不同異相,暗示不同說法。

其次是正說的部份,此為法雲科判《法華經》中最主要的部份,他認為《法 華經》全經旨在說明「因果」,故〈方便品〉至〈安樂行品〉,有十二品經,是言

「開三顯一」,以明因,即是「蓮花」比喻中「花」的部份。從〈踴出品〉至〈分 別功德品〉彌勒說偈,有兩品半經,是「開近顯遠」,以明果,是「蓮花」比喻 中「蓮子」的部份120。此「因果兼說」,即為《法華經》經義之正體。

最後,流通分也可分為兩段,一段名為「化他流通」,從〈分別功德品〉彌 勒說偈以下,至〈妙莊嚴王品〉竟品,有十二品半經。這一段之所以名為「化他 流通」,是說言修行高深的菩薩,非但能自行受持讀誦《法華經》,還能廣傳流通 給未聞之眾生,在佛入滅之後,繼續化度眾生。法雲此舉《維摩詰經》的文例佐 證,在《維摩詰經》中,就說言菩薩不只勇能克服苦怨,還能兼除眾生之老病死,

119 《大正藏》,冊 33,頁 575。

120 所謂「蓮花」之譬,乃法雲在解釋經名時所說:「蓮華者,外譬一物必花實俱有,若談蓮家之 花則如果家之因,若語花家之蓮則如因家之果,是故此經家要雙明一乘因果似若此花,故借譬

120 所謂「蓮花」之譬,乃法雲在解釋經名時所說:「蓮華者,外譬一物必花實俱有,若談蓮家之 花則如果家之因,若語花家之蓮則如因家之果,是故此經家要雙明一乘因果似若此花,故借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