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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溝通的相關意涵

一、 溝通的意義

溝通(Communication)無時無刻發生於生活之中,林寶貴(2004)

認為溝通是利用各種傳達工具(不限於口語)與各種媒介(諸如符號、

姿勢、表情、動作、手勢、文字、標誌、圖畫、音樂等信號),以達 到相互交換訊息的過程。也有學者認為溝通乃指訊息交換、意見表達 與接收、情意交流與思想聯繫的過程(錡寶香,2006)。或者可以說 溝通就是讓另一個人可以接受並理解想要傳遞的訊息之過程(曾進 興,2002)。雖然每位學者對於溝通的定義都有所不同,但大體而言 歸納學者對於溝通的定義,可得知溝通最主要是為了交換訊息、表達 與接受意見,以及人際之間情感上交流的一個互動過程(林寶貴,

2004;莊妙芬,2002;曾進興,2002;錡寶香,2006;魏俊華,2002)。

二、 溝通的功能及目的

從溝通的意義可知,溝通是雙方互動的一個過程,有效的溝通 則可讓人對環境有掌握的感覺、是宣洩情緒的途徑、更是建立友誼 的管道(曾進興,2002)。因此每次進行溝通互動時,其過程中都含 有溝通者本身想達到的各種不同層次的功能及目的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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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們對溝通的功能及目的,歸納整理出不同的看法。Wells 曾提出五種溝通功能如下:

1. 控制:在溝通的行為中,參與溝通的人主要是做控制行為;例如 命令、威脅、拒絕、爭論等,都表示參與者意圖控制溝通。

2. 表態:在溝通的行為中,表達情感或回報別人的情感;例如驚叫、

告密、不贊成、責罵等,均表達了個人的心情和態度。

3. 傳播訊息:許多溝通行為的產生,是為了傳達訊息或獲知訊息;

例如闡述事實、詢問、回答、命名、展示、解釋和承認事實等。

4. 表示禮貌:為了保持社會關係,增進交流;例如問候、使用合文 化背景的俏皮話或是參加禱告,以及表現具文化的禮儀等。

5. 表現想像力:溝通行動可使參與者運用想像力,從事富創造性的 行為;例如表演、思考、說故事等(引自劉麗容,1991,2003)。 Light 在 1988 年時回顧了輔助溝通系統介入的研究,歸納出溝通 互動的四個目的分別是:需求表達、訊息交換、社交親近性和社會 性禮節。Beukelman 和 Mirenda 在 2005 年加入第五項溝通的目的為 與人溝通或開啟對話。在這五項溝通的目的中,要達到需求表達及 社會性禮節的溝通目的時,溝通所需的單字通常較相關且可預測。

反之,訊息交換層次的溝通內容,則因其目的是要分享資訊而不是 例行性的行為,故所涉及溝通的範圍會較為複雜且難以傳遞,例如:

學生要告訴老師他週末是怎麼渡過的,或者是成人在面試時要回答 問題;社交親近性層次的溝通目的則在於建立、維持或發展個人關 係,所以互動比訊息內容更為重要,例如:說一個笑話給同學聽、

跟隊友一起為棒球比賽加油、對於朋友母親過世表示同情與哀悼 等;而和某人溝通或開啟對話的溝通目的則通常是為了要維持日常 基礎的井然有序,可以透過列清單、寫行事曆準備日常活動行程等 方式協助溝通的達成(Beukelman & Mirenda,2005)。

由上述學者提出的溝通功能及目的可知,溝通的功能及目的非常

的多樣化,包含了生活及人際互動中的各種面向,不只僅於表達需 求的功能而已,良好的溝通可以增進生活品質,讓個人去做選擇、

表達願望、獲取資訊,並和人建立關係(曾進興,2002),因此凡是 一個人溝通不順暢,自己不能完全表達,聽的人也感到很不自在,

或所講出來的話,對方可能根本聽不懂,這些情形就產生了溝通上 的問題(劉麗容,1991)。對於障礙兒童而言,因受限於認知能力的 缺陷、經驗的不足、類化能力的問題等(莊妙芬,2002),導致溝通 上的不順利,欲達成的溝通目的無法運用口語能力滿足,就往往易 引發以異常問題行為來表達之情形(莊妙芬,2000,2002;黃志雄 2003),因此協助障礙兒童以適當的溝通方式滿足溝通的功能及目的 是重要的介入。

三、 溝通的形式

溝通的形式指的就是發送想要傳達信息的方式,因為重點是要 讓溝通的對象能接受理解想傳達的訊息,所以良好的溝通通常一次 不只使用一種形式,而是可能以多元的方式同時呈現,而讓溝通伙 伴理解則是任何溝通形式存在的必要條件(曾進興,2002)。人類主 要使用說話及口語來溝通,也包括語調、重音、速度等附屬語言的 線索,同時溝通的過程也包含非語言線索,如:手勢、身體姿勢、

眼神接觸及面部表情也能影響語言訊息(王大延,2008)。雖然口語 語言表達是溝通上最為廣泛被使用的一種形式,但事實上非語言

(nonverbal)也能傳達我們溝通的意思,;大體來說,非語言的溝 通形式可以分為下列四種(劉麗容,1991):

1. 聲音:包括聲調、語氣、音調及重音。

2. 姿勢:包括了比手劃腳、身體動作、面部表情、眼神、身體 姿勢等。

3. 距離:包括與對方保持之距離及舒適程度。

4. 整個人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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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ares 則更詳細列出以下十種可能的溝通形式(引自葉之華,

2000,p8):

1. 碰觸(touch-reach):即有意的去碰觸或伸手朝向某個人、

物、活動。

2. 借用他人肢體協助(person-assist):以他人之力尋求幫助 或藉此逃避感到不適的情境,例如拉著母親的手往外走。

3. 物體延伸(extent-object):藉著控制或拿取物體表達訊息。

4. 指向(point):以手指或視線、頭指向人或物。

5. 共通手勢(common gesture):約定成俗且人們經常用來表達 意思的手勢或動作,例如搖頭表示拒絕。

6. 聲音(vocalization):用發聲或非發聲器官發出或製造聲 響,例如敲打桌面等。

7. 面部動作(facial gesture):包括面部表情動作,擠眉弄眼 等。

8. 身體姿勢(body attitude):以身體擺出某種姿勢傳達意思,

例如低頭表示傷心等。

9. 自然姿勢(natural gesture):此形式與共通手勢相近,不 同處在於這種手勢或動作偏向於模仿物體或動作的外觀,使 他人望形而生義。

10. 問題行為(atypical):指不適當或不被社會規範所接受的 問題行為,例如自傷或攻擊他人。

溝通的形式是指個體用以表達思想和需求的方法,而肢體或感 官上的障礙都會嚴重影響障礙兒童所使用的溝通形式。本研究之對 象為無口語腦性麻痺學生,他們因無法以口語表達的形式與他人進 行溝通,雖然非語言的溝通形式雖能表達部分想傳達的訊息,但卻 容易被溝通對象誤解或不被理解,且腦性麻痺學生受限於身體張 力,也難以完全使用非語言形式進行溝通,這兩點造成無口語腦性

麻痺學生溝通上的困難,因此本研究欲使用輔助溝通系統進行介 入,瞭解輔助溝通系統的介入是否改變無口語腦性麻痺學生的學校 溝通參與型態的表現,關於輔助溝通系統的相關文獻將在第三節繼 續探討。

四、 溝通和學校參與的關係

從前述文獻中可得知「溝通」是兩個人以上互動會發生的過程;

而「參與」的意涵,在世界衛生組織(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 WHO)所提出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簡稱 ICF)框架下,是指個體的健康狀態相關因素,也是指 個體對生活狀態的參與涉入(involvement)程度,例如:課堂中的 活動參與及融合於一般教育環境的程度等(ASHA,2007;Raghavendra, Bornman, Granlund, & Björck-Åkesson, 2007)。

師生互動能否成功端看雙方的溝通是否良好。而效率差的溝通 會嚴重妨礙新技能的學習(曾進興,2002)。溝通無效時,老師很難 知道學生聽懂多少,也很難知曉他們企圖表達什麼。學生的反應無 法讓人判斷出他們是否聽懂。老師連斷定教學成效都很困難,索性 認定學生根本不能學習,在這種情境下,學生無法有效溝通,自然 也就無法有效參與活動,對於正在進行的活動處於被動或近乎於旁 觀的角色,活動涉入程度低,也難怪學生學習的機會受到限制。所 以說,有效的溝通模式是學習的關鍵(曾進興,2002)。反之,在學 校生活中,要能達到積極性,甚至是主動性的參與,除了學生本身 的參與意願外,能夠有效溝通,讓溝通對象可以充分理解自身想表 達的意思,亦是學校參與的重要條件。

在學校環境中,學生不論是與師長互動,或者是進行學習活動,

抑或是和同儕互動,溝通的歷程都隨時在發生,故溝通和學校參與 之間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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