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輔助溝通系統在腦性麻痺學生相關研究與運用
一、 輔助溝通系統的意義與定義
輔助溝通系統(Augmentative and Alternative
Communication,簡稱 AAC)過去通常翻譯為「擴大性與替代性溝通 系統」,由字面上即知輔助溝通系統可以由「擴大性」及「替代性」
這兩種概念來切入。雖然擴大性和替代性溝通常被一起使用,合稱 為 AAC,但兩者其實略有不同。
對那些原本就能夠透過自身尚存能力與他人溝通的 AAC 使用者 而言,因為自身尚存的溝通方式通常對熟識的溝通對象是有效率 的,所以 AAC 被視為是外加的溝通方式,亦即是有效溝通的另一種 補充或擴充,是為了使其溝通過程獲得補足、增強或支持的處理方 法,此時 AAC 扮演的是「擴大性」溝通的角色;而對另一群 AAC 使 用者而言,AAC 可能是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溝通方式,在這群人身上,
AAC 是指以別種溝通方式取代語言的處理方法,因此 AAC 就扮演著
「替代性」溝通的角色(ASHA,2005;朱經明,1997)。對 AAC 的使用 者來說,會因為個體的障礙程度不同,而賦予 AAC 不同的意義。
美國聽語協會(the 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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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 , ASHA)定義 AAC 是對暫時或永久性的障礙進行補償,
這些障礙包括說話及語言產出或理解損傷、活動限制和社交參與 等,而補償方式則包含溝通-說及寫的形式(ASHA,2005)。
從 ASHA 的定義裡,可看出 AAC 和說話(speech)之間有相對應 的關係,說話被視為是一種溝通模式,主要是仰賴口語產出及聽覺 理解(ASHA,2007),要能有效率的說話必須仰賴五個說話的子系統,
分別是:發母音、發子音、共鳴、呼吸及韻律,而 AAC 就像說話一 樣,傳遞有意義的訊息給另一個人以進行溝通,這些被傳遞的訊息 通常包含多種不同的符號以表達意思,達到像說話一樣溝通的功能
(ASHA,2005)。
AAC 和語言有類似的系統,語言(language)可分為三個部分,分 別是形式、內容和使用。AAC 亦包含這三個部分。類似於語言形式的,
是指 AAC 組合符號的規則,透過此規則,得以創造溝通對象覺得最 清晰可理解的訊息;類似語言內容的則與使用 AAC 時所選擇和組織 的單字有關;而 AAC 最首要的目的是使個體能力發揮最大極限,能 以有效且高效率的策略在各種環境中和他人溝通,則和語言的使用 原則類似(ASHA,2005)。
二、 輔助溝通系統的要素
一個 AAC 的系統涉及了對溝通多元要素或模式的使用,主要包含 下列四個要素:符號(symbol)、輔具(aid)、策略(strategy)、技術 (technique)。
「符號(symbol)」可以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非輔助性
(unaided)的:例如:記號、姿勢和臉部表情;另一種是輔助性
(aided)的:例如:真實的物品、圖片、線畫或拼字。符號的範圍 由實物到傳統拼字等可分成各種不同層次等級,當 AAC 使用者需要 仰賴符號表達時,最適合使用的符號是要自然,容易取得的
(ASHA,2005)。有一些符號是高度圖片象徵性的(highly iconic),
例如:要吃的手勢或者籃球的圖片,一般相信,高度圖片象徵性的 符號較容易被學會或使用,尤其當沒有提供聲音輸出時,也較容易 被溝通對象理解的(ASHA,2005)。
「AAC 輔具(AAC aid)」指的是科技性或非科技性的設備,主要 是使用來傳遞或接受訊息。科技性輔具可以是電子式的,也可以是 由一串複雜的符號組成一個欲表達的訊息;而非科技性輔具可以是 指很簡單的設備,例如一頁紙上印著兩張圖,從兩張中挑出一張,
也可以是指一個單獨的訊息儲存在一個單鍵設備中(ASHA,2005)。 曾進興(1996)曾提出重度障礙者使用電子溝通儀器有下列的好處:
1. 減低聽者之負擔。
2. 使用者無須尋求聽者的注意力即可引發溝通。
3. 能將訊息大量儲存起來。
4. 幫助動作障礙者(如腦性麻痺)有效選取或傳達溝通事物。
5. 有語音與視覺的呈現。
雖然使用科技性的設備可能可以對重度障礙者帶來好處,但無 論是科技性或非科技性輔具,都是用來傳遞和接受訊息的設備,重 要的是必需要符合使用者的需求(ASHA,2005),選擇最適當的輔 具,才能對 AAC 使用者有所助益。
「策略(strategy)」指的是訊息最有效率被傳遞的方式。
Beukelman 和 Mirenda(1998)認為策略有三種不同的目的,分別為:
增加回應訊息的時機、協助發出文法形式正確的訊息、增加溝通的 頻率。
「技術(technique)」分為直接選擇及掃瞄兩種形式。直接選擇 就是直接點選想選擇的項目,通常是透過一個手指點選的動作達 成;而掃瞄是指項目依序出現,直到想要選擇的項目出現了,再進 行選擇。
掃瞄常見的方式有下列四種:直線掃瞄、行-列掃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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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w-column-scanning)、集體-單項掃瞄及頁-單項掃瞄等。直線 掃瞄是最簡單但也最耗時的一種掃描方式,選項會以線性方式逐一 呈現,直到想選擇的項目出現,使用者再進行點選,而行-列掃瞄 則是先選擇行或列,再點選該行/列中想選擇的項目;集體-單項掃 瞄指的是將符號分類加以儲存,使用者先選取想要的類別,然後再 選取該類別中的項目;而頁-單項掃瞄則指的是先選頁,然後再選 取該頁中的單項(曾進興,1996)。
直接選擇通常是一個動作就得到一個結果,相反的,掃瞄則是 涉及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中介步驟,且掃瞄通常也受限於掃瞄時間而 影響(time-dependent),所以直接選擇的技術比較快、比較好學,
也比較好使用,但使用者需要有較好的動作控制能力(ASHA,2005)。 Dowden 和 Cook(2002)在技術的選擇方面建議,如果使用者的動 作控制能力比較好時,優先使用直接選擇會比使用掃瞄方式好。在 選擇控制部位時,使用手指或手來操作,應優先於使用頭或腳。而 決定使用哪種技術必須是依照個體需求,此外,一開始選擇使用的 技術時,認知及語言學的需求應降到最低,這樣才能夠判斷使用者 是否有足夠的感官及動作控制能力來操作(ASHA,2005)。
三、 輔助溝通系統的內容及使用方法
AAC 介入之最終目的並非為溝通問題找到科技的解決方法,而是 使個體更有效的從事多種活動(曾進興,1996),因此 AAC 在使用時 要依照環境狀況及個人現有能力來決定(林寶貴,2004),並沒有使 用上的一定限制,可能只使用一種或兩種方式,或者會多種方式並 行;但大體來說,AAC 主要內容的呈現可分為非輔助性溝通及輔助性 溝通兩種。
非輔助性(unaided)溝通指的是在最少協助和練習下,個體自 身能力就可以達成的溝通,除了口語外,較常用到的非輔助性溝通 有:手勢、手語、肢體動作、聲音、表情及眼神等(曾進興,2002);
而輔助性(aided)溝通則是指實物、圖片、相片、電子溝通版、國字、
注音符號等(吳雅萍,2011),是外加給 AAC 使用者的,需要協助及 練習方能使用,通常又可細分為科技性及非科技性兩種,其分類方 式可見 AAC 要素中的 AAC 輔具。
四、 輔助性溝通系統的適用對象
AAC 使用者的共同特徵是他們需要一種適當的幫助以輔助說與 寫之不足。因此 AAC 的使用者通常是重度溝通障礙者,他們的動作、
口語或書寫能力受到暫時性或永久性的缺陷而無法滿足溝通的需 要。或許某些重度溝通障礙者亦能說出有限的口語,但都無法滿足 不同的溝通需求(曾進興,1996)。因此,AAC 並沒有專門屬於特定 障礙類型的對象,任何人只要是暫時或永久性的說話及語言產出有 損傷,造成不足以維持日常生活溝通需求者都可仰賴 AAC
(Beukelman & Mirenda,2005),也都是 AAC 的適用對象。
五、 輔助溝通系統的相關研究
近年來科技日新月異,在輔助科技方面的技術進步不少,輔助 溝通系統的相關設備也不斷改進,已逐漸普遍的被應用於溝通障礙 相關教學及策略,國外已有許多輔助溝通系統應用於溝通障礙者的 相關研究,這些研究顯示輔助溝通系統對溝通障礙者在溝通時的文 法、敘事及寫作等語文能力均有幫助(Fallon, Light, McNaughton, Drager & Hammer,2004;G. Soto, B. Yu &J. Kelso,2008;Lund &
Light,2003; Millar, Light & McNaughton,2004),且不會影響使 用者的口語表達能力,甚至可以增加使用者的口語表達能力
(Blischak,1999);此外,藉由 AAC 策略及技術的提供,也能夠提 升溝通障礙者的溝通品質,並且能夠有效的增進溝通障礙者的社會 參與及社會化程度(Beck,Stoner & Dennis,2009;King &
Fahsl,2012;Light,McNaughton,Krezman,Williams,Gulens,Galsk oy & Umpleby,2007; Light,Binger,Agate & Ramsay,1999; Lu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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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 2003; McCarthy,Light & McNaughton,2007; Murphy &
Frled-Oken,1994;Soto,Yu & Kelso,2008;Stoner, Angell &
Bailey, 2010)。
國內輔助溝通系統應用於溝通障礙者的相關研究中,研究對象 多集中在智能障礙及自閉症兩種對象(吳南真,2008;李宏俊,
2007;柯惠珠,2007;洪湘綾,2006;陳冠銘,2009;陳翠鳳,2011;
黃光慧,2009;劉羽珊,2010;歐真真,2011;蔡馨葦,2010;戴 瑋辰、宋旻翰、張茹茵,2011;蘇振輝,2002),針對於腦性麻痺 僅三篇,分別是:廖雯玲(1996)針對仁愛實驗學校三名小學部的腦 性麻痺學生,以單一受試的方式進行輔助溝通系統的介入,藉以提 升三名受試主動及被動表達的次數及品質;賴世真(2008)則是針 對學前的兩名腦性麻痺幼兒進行輔助溝通系統介入,結果提升了兩 名腦性麻痺幼兒的自發性溝通及適當溝通回應能力;黃志雄和陳明 聰(2008)則是以行動研究的方式介入一位國小的腦性麻痺學生,
在研究結果中提出要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輔助科技服務模式,且因 為輔助溝通系統的介入,促進了個案的溝通互動與課堂學習的表 現,並進一步增加個案自我控制及學習的動機和態度。整理文獻後 發現,國內針對腦性麻痺學生為對象的研究較少,而上述三篇文獻 雖都針對腦性麻痺學生,但對象年齡在學前及國小,針對中學教育 階段腦性麻痺學生的研究還十分有限,也因此本研究針對中學階段 之無口語腦性麻痺學生進行輔助溝通系統的介入研究。
在研究結果中提出要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輔助科技服務模式,且因 為輔助溝通系統的介入,促進了個案的溝通互動與課堂學習的表 現,並進一步增加個案自我控制及學習的動機和態度。整理文獻後 發現,國內針對腦性麻痺學生為對象的研究較少,而上述三篇文獻 雖都針對腦性麻痺學生,但對象年齡在學前及國小,針對中學教育 階段腦性麻痺學生的研究還十分有限,也因此本研究針對中學階段 之無口語腦性麻痺學生進行輔助溝通系統的介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