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漢字的識字教學法
漢 字 是 世 界 上 最 古 老 的 文 字 之 一,漢 字 的 教 學 也 應 當 開 始 的 相 當 早 , 從 理 論 上 說,在 漢 字 被 應 用 於 社 會 書 面 交 際 的 同 時,漢 字 教 學 就 已 開 始 了
( 王 寧 、 鄒 曉 麗 , 1999)。 王 寧 、 鄒 曉 麗 ( 1999) 更 提 及 西 周 的 時 期 , 漢 字 教 學 已 經 正 式 列 入 學 制,漢 字 教 學 即 成 為 歷 代 文 化 活 動 的 重 要 內 容,成 為 了 中 華 文 明 的 重 要 組 成 成 分 。 因 此 童 蒙 識 字 課 本 的 編 纂 也 產 生 的 非 常 早,其 中 又 以 西 周 宣 王 的《 史 籀 篇 》為 最 早 的 識 字 課 本。此 外,歷 代 均 有 適 合 該 朝 漢 字 教 學 的 課 本 出 現,最 為 後 人 所 熟 知 且 對 後 世 影 響 最 大 的 識 字 教 材,則 是《 三 字 經 》、《 千 字 文 》、《 百 家 姓 》等 這 幾 本 啟 蒙 書,在 識 字 上
發 揮 了 很 大 的 效 用( 王 寧、鄒 曉 麗,1999;羅 秋 昭,2004b),配 合 漢 字 的 特 性,及 對 童 蒙 識 字 的 重 視,發 展 出 了 多 種 訴 求 點 不 同 的 識 字 教 學 法,如 王 寧、鄒 曉 麗( 1999)就 歷 代 先 人 曾 採 用 的 傳 統 識 字 教 學 法 所 做 的 整 理 及 介 紹 如 下 :
一 、 字 源 教 學 法
利 用 漢 字 的 結 構 特 點 進 行 漢 字 教 學,又 稱 六 書 識 字 或 偏 旁 識 字 法。將 漢 字 的 義 符 或 聲 符 作 為 識 字 線 索,也 就 是 把 同 一 個 義 符 或 是 同 一 個 聲 符 的 字 排 在 一 起 , 以 便 記 憶 。
二 、 字 義 教 學 法
古 漢 語 中,字 義 等 於 詞 義。亦 即 將 意 義 相 近 的 的 字 編 在 一 起,通 過 一 個 意 義 線 索 來 識 讀 一 系 列 意 義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字 。
三 、 字 素 教 學 法
由 於 漢 字 大 多 數 為 合 體 字,即 由 成 字 部 件 所 構 成 的 字。利 用 成 字 部 件 單 獨 成 字 時 的 意 義 , 解 釋 它 在 所 構 成 的 合 體 字 中 作 為 構 件 的 意 義 。 四 、 押 韻 教 學 法
將 漢 字 編 成 整 齊 一 律 的 句 式,多 為 四 字、七 字 句,亦 有 三 字、五 字 的 型 式,利 用 同 音 字 構 成 韻 腳,使 教 學 內 容 讀 起 來 上 口,聽 起 來 悅 耳,以便 於 朗 誦 記 憶 。 本 法 常 與 字 義 教 學 法 配 合 使 用 。
五 、 圖 文 對 照 教 學 法
也 就 是 看 圖 識 字 , 在 每 個 字 的 旁 邊 附 上 圖 畫 作 為 說 明 。
以 上 是 中 國 的 識 字 教 學 課 本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幾 種 漢 字 教 學 方 法,從 文 獻 中 可
以 看 出 古 代 的 漢 字 教 學 均 採 用 漢 字 的 特 性 來 教 學,從 形、音、義 三 方 面 作 識 字 的 教 學 設 計,更 已 有 利 用 輔 助 教 材 的 方 式 出 現,如 利 用 看 圖 識 字,多 元 的 方 式 可 以 帶 給 童 蒙 時 期 的 學 童 多 樣 化 的 學 習,透 過 圖 畫 來 解 釋 漢 字 , 有 圖 有 文,更 能 加 深 學 童 對 漢 字 的 印 象 及 認 識,因 此 近 代 的 識 字 教 學 應 對 圖 解 漢 字 的 方 式 , 進 行 更 妥 適 的 使 用 , 才 能 產 生 最 大 的 效 益 。
相 較 於 古 代 眾 多 的 識 字 教 學 法,近 代 的 教 師 們 亦 認 為 學 童 的 識 字 學 習 不 容 小 覷,也 提 倡 了 許 許 多 多 不 同 的 識 字 教 學 法,而 在 諸 多 的 識 字 教 學 法 中,萬 雲 英( 1991)歸 納 整 理 後 指 出 有 關 中 文 識 字 教 學 方 式 大 致 可 以 分 為 兩 大 類 :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與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 。 茲 介 紹 如 下 :
一、分散識字教學法
杜 晉 秀 ( 2004) 所 謂 「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 是 閱 讀 歷 程 中 , 由 上 而 下 模 式 的 觀 點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教 學 方 式。將 生 字 分 散 至 各 課 文 中,根 據 個 別 文 字 的 發 音、筆 順、講 解 詞 義 … 逐 次 教 學,讓 學 生 在 有 意 義 的 情 境 中 學 習 , 並 與 學 生 的 先 備 知 識 及 舊 經 驗 相 結 合,藉 以 提 昇 識 字 的 教 學 成 效,但 較 不 強 調 字 與 字 之 間 的 關 連 ( 邱 明 秀 , 2004)。 李 淑 媛 ( 1999) 亦 指 出 , 這 種 教 學 方 法 是 從 課 文 的 講 解 開 始,再 導 入 新 詞,並 由 新 詞 中 指 導 生 字 的 字 音 字 形,生 字 是 分 散 在 一 課 一 課 的 課 文 中,每 課 學 習 若 干 字。魏 金 財( 1998)
也 曾 於 文 中 提 及 分 散 隨 文 識 字 教 學 法,其 作 法 是 依 據 課 文 內 出 現 的 字 彙 , 一 課 一 課 的 分 散 學 習 十 幾 個 字,透 過 圖 片 示 意、動 作 示 意、猜 謎 示 意、遊 戲 等 方 法,讓 學 習 者 學 習 字 彙,這 種 教 學 法,每 年 學 習 的 字 彙 數 量,大約
在 五 百 字 左 右,是 一 般 較 普 遍 的 教 學 法,在 台 灣、大 陸、香 港、新 加 坡 等 華 人 社 會 的 地 區 皆 存 有 這 種 教 學 法。目 前 台 灣 國 語 科 的 識 字 教 學 即 屬 於 上 述 的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 王 基 倫 , 1996)。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強 調 遵 循 兒 童 的 認 識 規 律,特 別 指 出 形 式 要 生 動 活 潑 、 方 法 要 靈 活 多 樣、內 容 要 貼 近 生 活。但 不 教 學 生 認 識 漢 字 的 構 字 原 則、瞭 解 識 字 規 律,就 不 可 能 讓 兒 童 具 有 分 析 字 形 的 能 力 和 正 確 書 寫 的 能 力,因 此 採 用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應 重 視 教 學 藝 術 與 教 學 方 法 的 研 究,並 總 結 經 驗 。
綜 上 所 述,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不 是 從 字、詞 開 始 學 習,而 是 從 閱 讀 整 篇 課 文,然 後 從 文 章 中 學 識 字 的 方 法。亦 即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採 教 師 於 識 字 教 學 時 先 閱 讀 課 文,按 照 課 文 順 序 選 出 句 子,再 由 句 子 中 摘 出 生 詞、生 字,
再 教 識 字 。 對 摘 出 的 漢 字 所 進 行 的 的 教 學 方 式 , 則 是 結 合 一 般 識 字 教 學 法,亦 即 依 照 國 立 編 譯 館( 1987)所 編 之《 國 民 小 學 國 語 科 教 學 指 引 》的 教 學 過 程:( 一 )教 學 生 認 詞、辨 認 字 音;( 二 )部 首 指 導:辨 識 該 課 生 字 的 部 首;( 三 )認 識 筆 畫:指 導 書 寫 生 字 的 筆 畫 順 序 及 計 算 筆 畫;( 四 )書 空 : 先 讓 學 生 面 對 生 字 卡 片 , 指 導 學 生 用 手 指 在 半 空 中 書 寫 生 字 ;( 五 ) 習 寫 生 字 : 提 筆 寫 在 習 作 簿 上 。
目 前 台 灣 小 學 普 通 班 的 語 文 教 學 通 常 是 以 文 章 為 導 入 語 文 學 習 的 途 徑,不 以 純 識 字 為 主,而 是 從 課 文 中 摘 出 句 子,再 由 句 子 中 摘 出 生 詞、生 字 , 再 作 識 字 教 學 ( 孟 瑛 如 、 張 淑 蘋 , 2003)。 這 種 邊 閱 讀 邊 識 字 , 是 識 字 的 基 本 途 徑 ,「 字 不 離 詞 」「 詞 不 離 字 」, 做 到 形 音 義 結 合 , 識 字 和 認 識 事 物 結 合,識 字 和 寫 字 結 合,不 僅 有 利 識 字 教 學,也 有 利 於 兒 童 智 力 的 開
發 、 知 識 的 增 長 和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的 全 面 提 高 。
二、集中識字教學法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 是 與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相 對 而 言 的,又 稱 為「 基 本 字 帶 字 」 法 ( 孟 瑛 如 、 張 淑 蘋 , 2003)。 即 先 識 字 , 後 閱 讀 。 根 據 漢 字 的 構 字 規 律 及 學 習 心 理 的 遷 移 規 律,將 漢 字 歸 類,適 量 集 中,教 學 生 一 批 生 字 , 閱 讀 數 篇 課 文,在 閱 讀 中 鞏 固 生 字。簡 單 的 說,就 是 把 漢 字 集 中 起 來 學 習。
他 是 依 據 由 下 而 上 模 式 的 閱 讀 理 念 切 入,強 調 解 碼 的 歷 程,以 教 導 一 般 字 彙 知 識 為 主 要 目 的,主 要 做 法 是 將 生 字 集 中 起 來,依 部 首、聲 旁 或 基 本 字 的 方 式 歸 類 後 , 進 行 教 學 ( 萬 雲 英 , 1991)。 亦 即 特 點 是 突 出 字 形 , 便 於 比 較 字 的 音、形、義 的 區 別 和 聯 繫、使 識 字 教 學 科 學 化,其 具 體 方 式( 戴 汝 潛 , 1999; 田 本 娜 , 2000; 蔡 明 利 , 無 日 期 ) 有 :( 一 ) 歸 類 法 : 以 形 聲 字 歸 類 為 主。還 有 形 義 字 歸 類、形 近 字 歸 類、同 音 字 歸 類、會意 字 歸 類、
依 部 首 歸 類、同 義 字 或 反 義 字 歸 類 等;( 二 )帶 字 法:以 基 本 字 帶 字 為 主 , 還 有 偏 旁 部 首 帶 字 等 。
魏 金 財( 1998)所 謂 集 中 識 字,其 作 法 是 把 漢 字 集 中 起 來 學 習,學了 一 批 字 後,即 跟 隨 一 些 課 文 來 鞏 固 識 字。然 後 再 學 一 批 字 再 讀 一 些 課 文 , 依 此 方 式 循 環 而 進。若 從 識 字 與 閱 讀 的 關 係 而 言,集 中 識 字 就 是 先 識 字 , 然 後 讀 書 。 此 種 作 法 實 際 觀 之 , 即 是 我 國 數 千 年 來 傳 統 的 識 字 教 學 法 。
大 陸 近 年 來 亦 強 調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其 教 材 的 編 排 方 法 事 先 安 排 獨 體 字 基 本 筆 畫、筆 畫 規 則、常 見 部 首、偏 旁 等 四 種 識 字 基 礎,及 根 據 分 析 常 用 字 , 找 出 出 現 率 最 高 的 獨 體 字 約 一 百 到 一 百 五 十 字 ( 如 : 水 、 木 等 ),
以 象 形 或 看 圖 識 字 的 方 式 學 習,以 便 將 來 作 為 基 本 字 來 帶 字,等 熟 悉 基 礎 獨 體 字 後 , 再 學 合 體 字 ( 魏 金 財 , 1998; 孟 瑛 如 , 2000)。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 乃 相 對 於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是 近 年 來 台 灣 對 於 識 字 補 救 教 學 或 是 識 字 困 難 教 學 策 略 所 最 常 使 用 的 方 法 ( 邱 明 秀 , 2004)。 以 集 中 識 字 的 教 學 方 式,利 於 學 童 有 計 畫 的 進 行 漢 字 的 編 碼、組 合、儲 存 和 檢 索 , 缺 點 則 是 集 中 的 相 似 字 過 多 或 數 量 太 大 , 容 易 產 生 混 淆 ( 萬 雲 英 , 1991)。 因 此 在 研 究 者 就 有 限 之 國 小 低 年 級 教 師 之 識 字 教 學 所 做 的 觀 察 , 均 採 用 分 散 識 字 教 學,並 結 合 一 般 識 字 教 學 法 進 行,亦 即 採 取 分 課 文 識 字 教 學 的 形 式 , 配 合 「 國 民 小 學 國 語 科 教 學 指 引 」( 國 立 編 譯 館 , 1987) 一 般 識 字 教 學 法 之 步 驟:( 一 )教 學 生 認 詞、辨 認 字 音;( 二 )部 首 指 導;( 三 ) 認 識 筆 畫 :( 四 ) 書 空 :( 五 ) 習 寫 生 字 。
中 國 文 字 雖 然 比 起 西 方 拼 音 文 字 複 雜,但 不 表 示 中 文 字 難 學,中 文 字 結 構 富 有 邏 輯 性 , 是 利 於 學 習 的 ( 老 志 鈞 , 2000)。 如 何 在 有 限 的 教 學 時 間 內,教 完 課 內 的 生 字,又 能 達 到 記 憶、理 解 的 效 果,是 對 老 師 教 學 的 一 大 考 驗,因 此,在 識 字 教 學 時 所 採 取 的 教 學 法 格 外 重 要,應 該 思 考 如 何 將 漢 字 的 特 性 靈 活 運 用 在 教 學 上,藉 以 使 學 習 更 有 效 率。故 下 節 文 獻 將 探 討 漢 字 識 字 教 學 的 相 關 研 究,藉 以 瞭 解 漢 字 特 性 如 何 使 用 於 教 學,以 及 所 帶
來 之 成 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