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漳人 漳人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的 的 的 的社會秩序 社會秩序 社會秩序 社會秩序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6

這個推論還有其他佐證,蔡必發呈請「報陞」而非「報墾」,若官府接受報 陞,下一步便是派員丈量土地,顯示蔡必發確定官府有土地可以丈量,很 可能就是基於取得噶瑪蘭佃戶的支持。

漳人 漳人

漳人 漳人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的 的 的 的社會秩序 社會秩序 社會秩序 社會秩序

設廳前的噶瑪蘭漢人社會,在沒有官府治理的情況下,發展出為眾人 依循的社會規範。移民持吳沙發出的墾單兌換五圍土地的現象,112顯示吳 氏發出的墾單,即使在不是由吳氏領導開墾的五圍,依然保有效力;除了 墾單,百姓們援用臺灣各地普遍使用的契約形式來確立產權,113二者都顯 示這是一個尊重文字憑證的社會。在文字所建構的社會規範下,噶瑪蘭漢 人間形成相互信任、維繫社會運作的機制,並不因缺乏官府而失序。

噶瑪蘭的社會秩序由漳人領導。在政治上,設廳前噶瑪蘭漢人最具實 力的六位董事皆是漳人;114在經濟上,漳人除了分得較佳的土地,還擁有 較豐厚的資金。五圍漳人使用的泰山口圳,不但由當地漳人各結合夥出資,

還能支援缺乏資金的民壯圍粵人建造水圳;五圍泉人使用的金大成圳,雖 然一度有泉人領袖持股,但不多時即無法負擔而賣出。115

蘭地漳人並非未遭遇其他族群的挑戰,但始終能保持優勢。西勢的噶 瑪蘭族在嘉慶初年有數千人,但因勢力最強大的哆囉里遠、新仔罕二社鷸 蚌相爭,削弱了自身的實力而無法與漳人抗衡。116嘉慶 9 年,文獻上稱為 流番的多個平埔族社群,在岸裏社番潘賢文的帶領下,自臺灣西部來到五

112 廖正雄(主編),《宜蘭古文書》7,頁 17。

113 目前所見最早的文書是嘉慶 4 年的土地交易契約。廖正雄(主編)《宜蘭古文 書》7,頁 11。

114 謝金鑾,《蛤仔難紀略》,頁 317、321。

115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下,頁 68-69、128-131。

116 臺北州警務部(編輯),《臺北州理蕃誌》(出版地不詳:臺北州警務部出版,

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全文影像系統下載),頁 1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7

圍。117他們人數多達千餘人,又擁有火力強大的鳥鎗,一度是蘭地不可忽 視的勢力,但在漳人的算計下,鳥鎗杜賣殆盡,實力遂衰弱。嘉慶 11、14 年(1806、1809)噶瑪蘭二次漳泉械鬥,皆以漳人勝利收場,其中嘉慶 11 年的械鬥,由泉人、粵人、流番、土番合力攻漳,但仍無法撼動漳人。械 鬥後泉人在西勢的土地僅剩溪洲、大四鬮,粵人除了留在民壯圍一地外,

部分與流番同樣遷至東勢羅東。至此,漳人幾乎壟斷西勢,僅剩東勢力有 未逮。嘉慶 14 年在林彪等漳人的突襲下,羅東的流番離散各地,三籍漢人 則在東勢開疆拓土,可想見與東勢噶瑪蘭族的關係漸趨緊張。118設廳初期 官方推行的土地政策,嚴重地削弱了東勢噶瑪蘭族的實力,至此漳人不再 有對手。119各族群實力有限,所以道光年間泉、粵籍頭人才會對官員表示,

「自以人少,皆與漳民和睦,并無爭競之心」。120

嘉慶 11 年械鬥的結果,奠定了往後西勢的族群分布,各地各有頭人領 導。五圍、民壯圍上居住了三籍百姓,漳人的五圍(宜蘭市一帶)計有陳 奠邦、李培園等 12 位結首,以及鄉勇首郭三元。121五圍以東是粵人所建立 的民壯圍(壯圍鄉一帶),文獻上一度稱為六圍,鄉勇首為林明盞、江萬琴、

陳尚奕、李義純,他們在嘉慶元年便追隨吳沙入蘭。部分鄉勇姓名可見於 今日宜蘭市東村里福德廟內的「開基鄉勇吳沙老大林明盞開闢蘭地一派祿 位」。祿位將鄉勇分為三至七結,並凸顯各結的領導人(49 頁圖 6)。122五 圍以南屬泉人地界,四鬮一、四鬮二、四鬮三合稱大四鬮(宜蘭市南方),

117 臺灣省立臺中圖書館,〈臺灣中部地方文獻資料(三)〉,《臺灣文獻》34:3,

頁 187-188。

118 姚瑩,〈噶瑪蘭原始〉,《東槎紀略》,頁 153-154。

119 參見第四章 政治規劃關於土地政策的討論。

120 姚瑩,〈籌議噶瑪蘭定制〉,《東槎紀略》,頁 129。

121 關於陳奠邦等人,參見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下,

頁 128。關於鄉勇首,參見邱水金(主編),《宜蘭古文書》5,頁 11。

122 稱民壯圍為六圍,參見梁上國,〈臺灣山外土田屢為洋股窺伺宜急籌收撫絕盜 覬覦〉,《明清宮藏臺灣檔案匯編》117,頁 351。四位鄉勇首,參見臨時臺灣土 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下,頁 128。福德廟的位置,參見黃雯娟,

《臺灣地名辭書卷一宜蘭縣》,頁 212-21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8

在名義上仍屬於五圍,有大結首高培助,東勢溪洲各莊總理是林永福,翁 清和為義首。123大四鬮以東濁水溪畔漳泉混雜,抵美福總理是泉人劉光慈,

124漳人擔任結首的地區有林彪的彪仔城、李觀興的南興莊、125黃添的其立 板新興莊,126石沙的茄苳林則不確定是否為漳籍。127嘉慶 14 年械鬥為首的 漳人林彪、黃添、李觀興,擔任結首之地皆位於濁水溪畔,附近又有泉、

粵鄉勇首,或許是族群混雜導致此地較為動盪(50 頁圖 7)。

123 廖正雄(主編)《宜蘭古文書》7,頁 27、31。嘉慶 12 年(1807)溪洲泉人請 他人協修水圳時,出首的有義首林永福、翁清和,另有身分疑為結首的頭人高 培助、吳老觀、劉自成、劉光慈。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 書》上,頁 83-84。

124 廖正雄(主編),《宜蘭古文書》7,頁 21。

125 林彪和李觀興為漳人,參見武隆阿,〈拿獲上年噶瑪蘭械鬥殺人首從各犯潘賢 文等審明辦理〉《明清宮藏臺灣檔案匯編》121,頁 208;姚瑩,〈噶瑪蘭原始〉,

《東槎紀略》,頁 153。二人根據地,參見邱水金(主編),《宜蘭古文書》5,

15;〈嚴禁放牧害塚碑記〉,《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宜蘭縣‧基隆市篇》,頁 10。

126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下,頁 177。黃添為漳人,參 見姚瑩,〈噶瑪蘭原始〉,《東槎紀略》,頁 153。

127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宜蘭廳管內埤圳調查書》下,頁 69-7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9

圖 圖

圖 6 開基鄉勇吳沙老大林明盞開闢蘭地一派祿位 開基鄉勇吳沙老大林明盞開闢蘭地一派祿位 開基鄉勇吳沙老大林明盞開闢蘭地一派祿位 開基鄉勇吳沙老大林明盞開闢蘭地一派祿位

資料說明:本祿位供奉於宜蘭市東村里福德廟。根據陳長城〈吳沙與楊士芳〉一文的說 法,鄉勇原本是一人一祿位,後來才合併為一派祿位。陳長城該文於 1977 年 發表,文內繪製合併後的一派祿位,與 1986 年出版的《蘭陽史蹟文物圖鑑》

所收錄者,亦即現藏於東村里福德廟內者,有多處差異。如陳長城的版本作「開 蘭鄉勇」「太歲乙亥年」,有別於後者作「開基鄉勇」「太歲己亥年」,顯示 1977 至 1986 年間,本祿位又經重刻。既然一派祿位是多次重製、增補的史料,解 讀此祿位時,應區別清代和當代的元素。如「開闢蘭地一派祿位」之名,應非 清代即有,而是後人合併各個祿位時所創;至於「乙亥年」,可能是嘉慶 20 年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0

(1815)、光緒元年(1875)、昭和 10 年(1935),但指的是祿位最初設立的年 代,還是祿位合併的年代,則無法斷定。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攝影,亦可參見凌昌武,《蘭陽史蹟文物圖鑑》(宜蘭:宜蘭縣立文 化中心,1986),頁 21。陳長城,〈吳沙與楊士芳〉《臺灣文獻》28:3(1977),

頁 129。

圖 圖 圖

圖 7 嘉慶 嘉慶 嘉慶 10 年代五圍以南族群分布圖 嘉慶 年代五圍以南族群分布圖 年代五圍以南族群分布圖 年代五圍以南族群分布圖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臺灣堡圖》(臺北:遠流,1996)。

嘉慶初年閩省的官員,對眾多漢人違法在噶瑪蘭生活視而不見,數年 間官民倒也相安無事。但嘉慶 10 年代日益猖獗的海盜活動,為此投下了變 數,間接促成日後噶瑪蘭廳的成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