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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9.2.1 災害應變程序

因應不同災害階段之影響範圍、投入人力、物資之不同,不同的應變作業亦 有不同之應變組織幅員及參與成員,而人員於災害發生時能依據事前規劃的應變 程序進行事故的應變處理,以有效限制災情的發展或擴大。

一、傳染病類型與分級

(一)將傳染病類型先做區分,傳染病類型如表 9-2-1。傳染病災害發生的初期,最 重要的是針對傳染病災害本身作正確的了解與辨識,確認災害的危險程度與 嚴重性,初步的辨識包括傳染病之類型、災害等級之可能影響範圍。

(二)將校園傳染病防治作分級如表 9-2-2,並依據此應變分級通則,啟動學校防疫 措施。本防治應變措施適用於具高傳染力且高致死率之疾病,尤其是經由飛 沫或空氣傳染之嚴重傳染病。其他疾病種類由校園傳染病防治小組視疫情變 化並參考政府防疫單位之資料後議定。

二、傳染病應變流程

完成初步的辨識步驟後,接著研擬傳染病應變行動方案,其中包括個人防護、

避難疏散方案及啟動校園傳染病防疫機制等。傳染病應變流程,如圖 9-2-2。

表 9-2-1、傳染病類型 類別 傳染名稱

第一類 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狂犬病、H5N1 流感 第二類 白喉、傷寒、登革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副傷寒、小兒麻痺症、

桿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瘧疾、麻疹、急性病性 A 型肝炎、

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漢他病症候群、霍亂、德國麻疹、多 重抗藥性結核病、屈公病、西尼羅熱、流行性斑疹傷寒、炭疽病 第三類 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結核病(除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外)、

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急性病性肝炎(除 A 型外)、流行性腮腺 炎、退伍軍人病、侵襲性 b 型嗜血桿菌感染症、梅毒、淋病、新生 兒破傷風、腸病感染併發重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漢生病 (Hansen’s disease)

第四類 疱疹 B 病感染症、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肉毒桿菌中毒、侵襲 性肺炎鏈菌感染症、Q 熱、地方性斑疹傷寒、萊姆病、兔熱病、恙 蟲病、水痘、貓抓病、弓形蟲感染症、流感併發症、庫賈氏病、

NDM-1 腸道菌感染症、布氏桿菌病

第五類 裂谷熱、馬堡病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拉薩熱、新 型冠狀病毒感染症、H7N9 流感

其他 鸚鵡熱、亨德拉病毒及立百病毒感染症、第二型豬鏈球菌感染症、

病毒性腸胃炎、沙門氏菌感染症、食因性寄生蟲、非食因性寄生蟲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2 年 4 月 3 日)

表 9-2-2、校園傳染病防治分級與措施 國內疫情

(依疾管局 公告)

國內無疫情 國內有病例校內

無病例 校內有輸入病例 校內輸入病例造 成初級感染 校園疫情 校園 0 級 校園 1 級 校園 2 級 校園 3 級

指揮層級 各處室 傳染病防治小組

相關措施

1.疾病防疫宣 導

2.自我健康管 理 之 宣 導 與執行。

3.環境衛生維 護

1.持續 0 級措施 2.自主相關檢測 及問卷篩選。

3.教室及活動空 間消毒。

4.建議停辦大型 活動。

1.持續 1 級措施 2.在衛生單位及 教 育 部 指 導 下,控制校內 疫情。

3.規劃安排隔離 住所。

4.主動監控相關 症狀成效。

1.持續 2 級措施 2. 根 據 感 染 範 圍,考慮建議 分 區 或 全 校 停課。

3.禁止舉辦大型 活動。

圖 9-2-2、疫情處理流程圖

1.調查接觸者 2.召開緊急應變會議 3.決定是否部份或全校停課 4.辦理疫情防治說明及情緒 安撫工作

發現疑似個案

1.通知緊急聯絡人 2.協助送醫詳細檢查 傳染病

確認診斷傳染病個案 (健康中心) 依病況給予護理

否 醫療院所轉介告知

衛生機關告知

1.校內主管及發言人 2.罹病者導師 3.衛生主管機關 4.家長或監護人 5.教育局 啟動校園傳染病

防疫機制

通報

確認並切斷感染源 校園接觸者追蹤管理

罹病個案追蹤管理

依醫生建議住院治療或在 家修養,經醫院或衛生單 位檢查確定已無傳染始可

上學、上班

調

1.列入個案管理

2.依工作需要安排適當人員協 助至康復為止

教職員工 學生

傳染源來 自學校

(

)

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