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3.2.4 緊急救護與救助
圖 3-2-4、避難路線圖
應研議跨行政區、里界及其鄰近區域醫療單位,協調相互支援機制,建立臨時救 護站(保健室),學校平時於防災演練上宜加強宣導,以增加師生們防災意識與救 助效率。
一、建立校內急救物資、搶救器材及周遭醫院連絡清冊
緊急救護組將校內備有之急救物資、搶救器材登錄造冊(表 3-2-4),詳細記錄 數量及放置地點,急救及搶救器材通常包含:個人防護具、搶救工具、急救器材 等。建立周遭醫院(診所)之聯絡清冊(表 3-2-5),內容需詳實記載聯絡方式及地址,
災時能將重傷患即時送往能夠進行救護之地點。
二、定期檢視急救用品並更新
緊急救護組每月應確認急救器材之內容,檢查是否短缺,並將放置日期過久 之用品進行替換,須保持存放急救用品容器之清潔,確保急救用品不受污染。
三、衛生糾察可於第一時間協助保健室搭建帳棚,供戶外緊急救護使用。
四、建立緊急救護及救助流程
災害後至避難地點確認師生人數,由搶救組偕同緊急救護組之人員前往受災 地區搜尋未逃出之師生,並進行初步之急救措施,爾後再送至避難地點,救護救 助流程如圖 3-2-5。
五、執行救助及救護作業
(一)尋找傷患並搬運至緊急救護場所
搶救組前往避難地點確認失蹤人數,基本上以 3 人為一團隊,視失蹤人數由 指揮官決定派遣團隊前往,團隊應攜帶擔架及急救箱。至現場後進行人員搜救,
搜救出之人員由團隊中之緊急救護人員進行初步包紮,之後將傷患送往避難地 點。
(二)緊急包紮、外送
搶救人員將傷患送達避難場所,緊急救護人員仔細檢查傷患之傷勢並包紮,
若傷患傷勢嚴重須連絡附近醫院(診所)將重傷之傷患送往。
(三)社團成員協助緊急包紮
緊急救護組可指示童軍成員(或有紅十字會頒發之初級急救員)協助進行緊 急包紮。
表 3-2-4、急救、搶救器材一覽表 應變器材 數量 單位 存放位置 備註 個人防護具
簡易式口罩 5,000 個 健康中心 工作手套 100 雙 總務處倉庫 哨子 50 個 教官室
檢修搶救工具 備用接頭、管
線等 15 個 總務處倉庫 破壞工具組 1 組 總務處倉庫 乾粉及二氧
化碳滅火器 120 組 各樓層 急救器材
冷敷袋 10 個 健康中心 止血帶 3 個 健康中心 大型紗布條 100 個 健康中心 小型紗布條 100 個 健康中心 塑膠手套 200 個 健康中心 安全剪刀 2 個 健康中心 無菌紗布 100 個 健康中心 壓舌板 100 個 健康中心 三角繃帶 30 個 健康中心 自黏膠帶 10 個 健康中心 體溫計 2 個 健康中心 擔架 2 組 健康中心 心臟急救設備 1 組 健康中心 急救箱 1 組 健康中心 氧氣筒 1 瓶 健康中心 保暖用大毛毯
或電熱毯 10 件 健康中心 骨折固定板 20 個 健康中心
安全管制用工具
夜間警示燈 2 組 警衛室 夜間交通指揮
棒 5 組 警衛室
交通指揮背心 5 件 警衛室 手電筒 2 支 警衛室
攜帶式揚聲器 1 個 警衛室 隔離警示帶
(警戒帶) 5 條 警衛室 警戒錐 20 只 警衛室 監視器 150 台 各棟各樓層
通訊聯絡
無線電對講機 6 支 教官室 其他
電池 1 盒 警衛室 蠟燭 1 盒 警衛室 打火機 10 個 警衛室
表 3-2-5、鄰近醫療機關緊急救護聯絡清冊
編號 醫院或診
所名稱 聯絡電話 地 址 備註
1
台北市立 聯合醫院 陽明院區
(02)2835-3456 士 林 區 雨 聲 街 105
號
該醫院至學校距離:1 公里
該醫院救護車可抵學校最短時間:5 分鐘 該醫院急診部門可容納床位:30 床以上 該醫院可提供之醫療服務項目:
□燒燙傷中心■精密縫合技術□毒化災責任醫 院■毒物諮詢服務■解毒劑提供□其他
為簽約合作醫院否?□是■否
2 新光醫院 (02)2833-2211 士 林 區 文 昌 路 95 號
該醫院至學校距離:2 公里
該醫院救護車可抵學校最短時間:10 分鐘 該醫院急診部門可容納床位:100 床以上 該醫院可提供之醫療服務項目:
■燒燙傷中心■精密縫合技術□毒化災責任醫 院■毒物諮詢服務□解毒劑提供□其他
為簽約合作醫院否?□是■否
圖 3-2-5、救護救助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