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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5.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5.2.4 避難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對於校內人員平時應加強防災演練,藉由演練各種災害應變演習,加強人員 對於疏散動線的熟悉程度,避難引導組每學期規劃每棟建築物舉辦一次避難疏散 演練,使得在實際災害發生時,能有效增加緊急疏散的效率。避難引導組每學期 末前,應擬定緊急疏散防災地圖(疏散路線和疏散地點),避難動線需避開坡地災 害之潛勢區,調查避難路線是否暢通,如有障礙物時應立即清除,並於新學年度 公告周知教職員工、避難引導人員及相關人員。學校可將避難疏散路徑融入放學 路線內,讓學生能快速避難。

(一)避難疏散原則及流程

校園疏散主要以人員疏散為主,因此在規劃疏散計畫時,對疏散時機之認定 非常重要,而疏散時機為氣象局預報雨量大於警戒值時或對人員可能造成生命威 脅時,須即刻通知人員進行疏散。本校避難引導組規劃之緊急疏散流程如圖 5-2-3 所示。

考量本校特殊師生(如有身心障礙之教職員生)須提早進行避難,並給予必要 之疏散協助,如指定專人協助避難,並提供適當之輔具協助避難。

(二)避難疏散動線規劃

疏散路線的規劃不應只有一條(尚需規劃替代路線),以因應災害情境變化,

並於規劃後標示於逃生路線圖上。集結地點的選擇須考慮安全距離,選擇附近沒 有潛在危險地區及可容納部分或全部師生疏散人員之場所,於事故發生時能依疏 散路線,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作適當管制進行疏散引導。各棟建築物 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如表 5-2-2 所示,疏散路線如圖 5-2-4。

(三)避難疏散集合場所之配置

避難疏散集合場所應選擇無坡地災害威脅之場所,之後由指揮官(校長)視災 情決定於原地避難或移往校外之避難場所。

二、避難疏散之執行

(一)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時 間,並回報至其教育主管單位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二)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狀況及學生安全狀況,

並依避難逃生路線將學生帶領至安全地點集合。

(三)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注意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四)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救護人員應迅速實行救護行 動。

(五)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如學生避難情形調查表如表 5-2-3。

(六)避難引導組可指示交通及秩序糾察,於交叉路口協助避難。

表 5-2-2、各棟建築物避難引導人員表

棟 別 樓層別 班級或辦公處所 避難引導人員 救護人員 備 註 松鐸樓 1~3 樓 設計群科教室

輔導室

廣設科主任

顏孝竹 張彩霞 松鐸樓 4 樓 普通科教室

普通科辦公室

普通科行政科召

李信億 蔡建安

松鐸樓 4~7 樓

電算中心 電腦教室 會議廳

電算中心組長

羅美珠 蔡建安

自強樓 1~3 樓 設計群科 教室、專業教室

設計群科主任

吳漢宗 張慧萍 名桂樓 1~4 樓 設計群科辦公室

專業教室

設計群科主任

吳漢宗 管小美

中正樓 1~3 樓 (改建中)

向榮樓 1~5 樓

校長室、教務處 學務處、教官室 商科教室辦公室

商科科主任

洪玉珍 雷敏僡

文忠樓 1~4 樓

工科教室 總務處、會計室 人事室、健康中心

工科主任

游鈺輝 卓華琪

重光樓 1~5 樓

體衛組、圖書館 工科辦公室 電腦教室、禮堂

圖書資訊組長

鄭美珍 蔡淑如

表 5-2-3、學生避難疏散情形調查表

班 級 班級導師

應到人數 實到人數

學生安全情形報告

學生姓名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安全情況 備註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人數

死亡人數 失蹤人數

請假未到校人數 共計人數

撰寫說明:(1) 填寫學生避難情形,紀錄點名未到或受傷之學生。

(2) 紀錄該學生導師其家長(監護人)之聯絡方式,並呈報指揮官。

圖 5-2-3、緊急避難疏散流程圖 災害發生

指揮官判斷災情決定 發布緊急避難

就地作避難動作

導師或教官安撫學生 等待指示 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

依照指定的疏散路線到指定的避難地點

指揮官判斷災情決定 原地或往校外避難

避難引導組引導學生 前往校外避難場所

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

圖 5-2-4、避難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