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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營造業特質

營造業定義與涵蓋範疇

在西方營建發展史中,先期是以「建築業」(Building Trades)一詞代表,

而十八世紀工業革命後,由於政府出資之基礎建設大幅增加,逐漸以「營造業」

(Construction Industry)取代之。隨著經濟發展演進、技術創新與民眾需求的增 加,營造業的生產過程日趨複雜,因而產生專業分工,各掌管部分生產流程,達 到最終產品的品質需求。依據國內法規,建築法規定「建築物之承造人為營造業,

以依法開業登記之營造廠商為限」,因此,建築法將營造業定位在建築房屋的承 造人,負承攬工程之施工責任。而在民國62 年訂頒的「營造業管理規則」中,

營造業係指「承攬營繕工程之營造廠商」。根據營造業法第三條,營造業係指經 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承攬營繕工程(係指土木、

建築工程及其相關業務)之廠商;可細分為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與土木包工 業等三類。

綜合上述論點與其他文獻資料,可歸納出營造業為一綜合生產、製造、及服 務之工程承攬行業,為負責統籌工程興建期間之資金、材料、勞力、技術之主要

(或次要)管理者,透過一連串規劃流程與管理方式,按圖說規範施工,屬於勞 力與資本密集之產業,生產過程著重的是資金流量、人力設備安排、建物品質以 及興建時程之控管,被視為一高度整合行業,故營造業之經營特質、財務架構以 及市場行為有異於一般行業。

營造業之市場可分為公共工程、民間工程兩大類,底下又各自分為土木、建 築、廠辦與其他工程等(工程型態之分類會依隨法令規章、主關機關、調查機構 或是個人認知而有所不同),產業個體之間的分工和層級關係則會依業主特性、

工程種類及規模、合約型態的組合不同而改變,目前普遍採用的有:業主邀標、

傳統公開招標、最有利標、統包(其下又分為Design & Build、Turnkey、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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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Build-Operate-Transfer)/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等。營造業與 其他產業之互動關係如圖2-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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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特性逐一概述如下所示。

一、產業特性

1. 顯著影響其它產業:在興建工程的過程中,需要相當的建材、設備、人 力、資金等,並且與其他配合廠商或上下游產業互動頻繁,其活動頻繁 與否直接關係到整體經濟的繁榮或蕭條。而其上下游產業、產業環境的 變遷也會對營造廠商之企業經營與財務結構有所影響,例如銀行貸款利 息、原物料價格或產出數量、國內勞工薪資的波動起伏。

2. 地域性強烈:有地域性強烈之特點,上下游供應商如砂石、鋼筋、水泥 等基本原料皆有體積大、材質重的共同特性,移動性不高,故營造業多 喜在熟悉的區域活動。也因此營造業較其他產業不易拓展海外市場,各 國的營建法規、地質環境、氣候條件、礦產原料種類、人民生活習性等 不盡相同,加上多國政府視營建市場為特殊產業,採取保護政策,故海 外業務拓展風險偏高。

3. 結合服務業與製造業特性:為一綜合服務與製造生產的行業,因而在經 營方式、市場行銷、生產過程等方面都與一般企業有所差異。營造工程 所牽涉之專業項目相當多,以建築工程為例,專業項目可達百項以上,

加上業務量不穩定、生產地點不固定等特性,為降低經營風險並提高生 產效率,營造業以「分包」方式取得工程必要資源已然相當普遍。

4. 產品具有獨特性與不移動性:每項工程產品受地點、環境、設計及施工 的影響,皆為獨一無二,因此每件工程將依其設計規劃、工程性質而採 用不同的機具、材料、技術,造成製成過程難已標準化,然而一貫作業、

機械化、自動化程度仍不如其他製造業。其次是最終產品具不可移動 性,耐用年限遠較一般物品為長,重複購買機會少。

5. 廠商多為中小型企業:與國內其他傳統產業相同,廠商規模以中小企業 型態或家族式經營為主,甚少有主動採用現代化管理技術以加速革新 者。其次,限於以往管理法規,限制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服務業、建 築師等產業不得整合,個別領域由個別法律保護,因此不易進行多角化 或是垂直整合,其目標市場規模並無法急速擴張,廠商規模因而不易快 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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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業務特性

1. 易受經濟景氣影響:工程合約總價大多在生產流程前即簽訂完成,且施 工期間多超過1 年以上,營業成本、利潤等受物價波動與通貨膨脹影響 深遠,對物價趨勢、金融利率之變化,廠商須具有敏感度,方可降低風 險。另外,民間工程業務乃仰賴其他產業之硬體建設需求,因此當經濟 不景氣時,國內廠商欲新建或是更新硬體建設之需求會受之影響而減 少,進而影響營造業之業務市場量體。

2. 生產過程不易掌控、風險偏高:施工興建時間偏長,工程差異性大,且 單件合約金額龐大,影響產出之變數多且複雜,可控制程度較小,例如 有易受經濟景氣影響、材料需求波動性大和來源不穩定、工程成本與工 期不易掌握等特點,因此營運風險較其他產業為高。

3. 資本及勞力密集產業:投入重機械設備及人力十分可觀,是一個資本與 勞力密集的行業,人員素質、自動化程度以及工率對營運績效之影響特 別顯著。

4. 業務無連貫性,導致經驗無法累積:業務承接量具不連續性,多數廠商 除管理人員或監工之外,很少長期聘用施作工人,臨時員工比率為各行 業之冠,導致有員工經驗無法累積,以及技術無法革新等困擾。

三、經營及財務特性

就實際生產流程而言,營造廠商為負責統籌工程興建期間的資金、材料、勞 力、技術之主要管理者,透過一連串規劃流程與管理方式,按圖說和規範施工,

屬於勞力與資本密集的產業,經營過程著重的是資金流量、人力設備安排、建物 品質以及興建時程的控管。因此其公司營運過程具有下列特性:

1. 易受外在環境因素影響:營造業之工程承攬量多寡,極易受到外在因素 如房地產景氣、政府公共政策及法規變動之影響,因而連帶影響營造廠 商之營業收入及財務狀況。另外,生產過程受工作環境、地域、氣候及 其他不確定性因素影響頗大,施工品質與進度的控制便成為獲利的關鍵 因素之一。

2. 資金需求較高:就服務業、製造業以及營造業之中間投入(Intermediate Input)而言,參照主計處 90 年工商普查資料顯示,製造業因委外生產 或代工佔比較高,中間投入比例(中間投入/生產總額)為 67.53%,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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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業為48.52%,營造業則是各產業之冠,為 69.84%。

3. 企業自有資金偏低:因營造業之經營方式採用高度分工經營模式,並可 在施工期間定時向業主申請估驗計價,因此只需保留一定資金,以供支 應下游廠商之請款,加上負債比例偏高,故營造業自有資金偏低。

彙整前述論點,可發現營造業具有幾項特點:業務來源受到政府政策、房地 產市場或民間企業的需求而改變,營運成本受到上下游產業景氣與金融貸款利 率、原物料價格波動之影響,財務穩定度隨著負債比例以及融資策略而改變,產 品或服務並無統一規格或價格標準,地域性強烈且業務無連貫性,並無法如同製 造業主打商品特質或規格,或是服務業講求行銷或通路,為一資金、人力、技術、

機具密集之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