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特殊教育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因素可行性
本節主要為回答待答問題二,分析特殊教育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實施因素其可行性在整體上得分情形,以及不同背景變項的特殊 教育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因素之差異情形,茲分述如下:
一、特殊教育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因素其可行性在整體上得 分情形
本研究在個人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之可行性看法,問卷係 採用 Likert 五點量表之設計,以 5 分至 1 分表示影響參與程度,分數 愈高則代表對題目內容的同意的強度越高。而本研究所論及之影響程 度,係以 1-1.7 分為「極低」;1.8-2.5 分為「低」;2.6 分-3.4 分為「中 等」;3.5-4.2 分為「高」;4.3-5 分為「極高」(陳清溪,2000)。
根據表 4-10 所示,可以發現特殊教育教師在知覺參與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平均數介於2.86-3.54 間,對照陳清溪(2000)
的看法:屬於「可行性程度中等」與「可行性程度高」範圍:依序為
「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 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統一進行特殊教育教師
同研訂評鑑指標、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善用退休菁英特殊教育教 師資源,投入評鑑系統,研發適宜明確量化的評鑑指標」、「與縣市特 殊教育學校合作,由其特殊教育教師擔任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協助 校內特殊教育教師學習與成長」與「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 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由縣市政府統 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 聘用」平均數屬於「可行性程度高」,其餘的 5 題均「可行性程度中等」。
特殊教育教師對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之因素平均數最高者為
「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 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顯示特殊教育教師重視的是透過公平的專責 機構來負責評鑑與輔導的實施工作,而不是由同儕教師互評的方式產 生被輔導者名單,再由校內的教學輔導教師對其進行專業能力提升的 訓練。
由上述可知,「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 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是可行性程度較高者。
4-10 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因素之描素統計表
行性差異性分析,以 t 考驗(t-test)探討不同性別的差異情形;再以單 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分別探討年齡、特教年資、擔任 職務、特教背景、任教班別與特教班班級數的差異情形,結果茲分述 如下:
(一)不同性別背景變項差異性分析
根據 4-11 所示,可以發現不同性別之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 發展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平均數介於2.88-3.96 間,對照陳清溪(2000)
的看法,屬於「可行性程度中等」與「可行性程度高」的範圍,但在 男女不同性別的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程度上並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 性別的特殊教育教師影響參與程度並沒有差異。
由平均數的排序中可得知不同性別的特殊教育教師有相同的看 法。對於「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
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與「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統一進行特殊 教育教師評鑑與教學輔導相關工作」分別排名第一、二名。顯示不同 性別的教師對於「教師專業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最高的看法具有一 致性。
由上述可知,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並不 會因「不同性別」而看法有所不同。
表4-11 不同性別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可行性程
會因「不同年齡」而看法有所不同。
由上述可知,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並不
(2000)的看法,屬於「可行性程度高」的範圍內,但在擔任不同職
在「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 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方面達顯著差異(F=6.42, p < .001),進一步以 薛費法(Scheffé method)進行事後比較發現第 4 組(未具特教資格)
與第1 組(特教系/所/組)與第 2 組(學士後特教師資班)達顯著差異,
表4-15 不同特教背景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可行
表4-16 不同任教班別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可行
由上述可知,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並不
(八)參與現況背景變項差異性分析
根據表 4-18 所示,可以發現不同參與現況背景之特殊教育教師知 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平均數介於2.86-3.54 間,對照陳 清溪(2000)的看法,屬於「可行性程度中等」與「可行性程度高」
的範圍內,「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 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其平均數為最高,無論是學校是否 參與、教師個人是否加入二項背景所得到的平均數均最高,是屬於「可 行性程度高」的範圍。而「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 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屬於平均數最低的。其可行 性程度依得分依序排列為:「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 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由各縣市特教輔導 團統一進行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教學輔導相關工作」、「聯合鄰近設置 特教班或資源班之學校共同研訂評鑑指標、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善 用退休菁英特殊教育教師資源,投入評鑑系統,研發適宜明確量化的 評鑑指標」、「與縣市特殊教育學校合作,由其特殊教育教師擔任評鑑 與教學輔導人員,協助校內特殊教育教師學習與成長」與「推薦校內 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 格」。
由上述可知,不論學校是否曾經參與試辦或是個人是否曾經加入
素之程度方面,台中縣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教師表現出「可行性程度中 等」與「可行性程度高」的範圍,「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 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平均數屬於「可 行性程度高」,其餘的5 題均屬於「可行性程度中等」的範圍。推究其 可能原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必須符合專業權威,
建立其公信力(林天佑,2003)。以目前評鑑人員與教學輔導人員分別 僅 18 小時與 60 小時研習即取得相關資格資格,對於其專業性是容易 讓人質疑的。若能統一由行政機關負責培訓相關專業人員,再提供給 第一線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專業的教學診斷與 教學輔導工作,提高專業信任度,也就能解除特殊教育教師們的疑慮,
提高參與百分比。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特殊教育教師對影響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因 素之差異討論
1.教師性別
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並不會因「不同性 別」而看法有所不同。不同性別之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屬於「可行性程度中等」與「可行性程度高」
的範圍。對於「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
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與「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統一進 行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教學輔導相關工作」分別排名第一、二名。推 究其可能原因,在教育的職場上,個人專業成長需求是屬於自發性行 為,因此不同性別的特殊教育教師同樣重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對 於由縣市政府所組成的資源庫或特教輔導團較具信任感,在進行問卷 填答時,一致獲得較高得分。
2.教師年齡
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並不會因「不同年 齡」而看法有所不同。不同年齡層之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屬於「可行性程度中等」與「可行性程度高」的 範圍。
3.特教年資
由上述可知,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並不 會因「不同特教年資」而看法有所不同。不同特教年資之特殊教育教 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屬於「可行性程度中等」與
「可行性程度高」的範圍。
4.擔任職務
由上述可知,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並不
會因「擔任不同職務」而看法有所不同。擔任不同職務之特殊教育教 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平均數屬於「可行性程度高」
的範圍內。
5.特教背景
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會因「不同特教背 景」而看法有所不同,得到部分支持。在「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 通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方面,未具 特教資格在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因素「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 普通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可行性程 度高於特教系/所/組、學士後特教師資班特殊教育教師。推究可能原 因,由背景變項之的特教背景與任教班別進行交叉表發現,未具特教 資格者任教於資源班之教師計有16 人佔 66.7%(見附錄三),對於普通 班之教學生態環境較為熟悉,所以較認同這樣的評鑑方式。
6.任教班別
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會因「不同特教背
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程度會因「不同特教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