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意
本節主要為回答待答問題三,分析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可行性與重要性在整體上意見之分析,以及特殊 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可行性與重要性其差異性比較,並在,茲 分述如下:
一、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的可行性與重 要性在整體上意見分析
本研究在個人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之可行性與重要 性之看法,問卷係採用 Likert 五點量表之設計,以 5 分至 1 分表示影 響參與程度,分數愈高則代表對題目內容的同意的強度越高。而本研 究所論及之可行性程度與重要性程度,係以1~1.7 分為「極低」;1.8-2.5 分為「低」;2.6 分-3.4 分為「中等」;3.5-4.2 分為「高」;4.3~5 分為「極 高」(陳清溪,2000)。
根據表 4-19 所示,可以發現特殊教育教師在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指標之可行性與重要性程度總和平均數介於3.39-4.08 間,
對照陳清溪(2000)的看法,其屬於「可行性程度與重要性成度中等」
學生及其家庭資料的保密責任」、「了解特殊需求學生身心特質與學習 特性」、「訂定適切的個別化教育方案,並加以落實」、「了解特殊需求 學生的評量方式與評鑑流程」、「適當處理班級偶發事件」、「了解特殊 需求學生的定義與鑑定的相關議題」、「積極參與專業進修研習或成長 團體」、「提供特殊學生相關療育資源」、「了解特教的相關法令與基本 政策」、「了解自己的實務與能力限制,尋求適切之協助與合作」、「適 切地對特殊需求學生、家長、監護人員或相關教師解釋評量的結果」、
「協助處理普通班內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與適應問題」、「以特殊需求 學生的權益為最高考量」、「有效預防特殊需求學生可能發生的特殊問 題」、「展現教育熱忱和專業使命感」、「關注學生教育機會的公平性」
與「了解特教相關的模式、理論與哲學觀」。在「善盡特殊需求學生及 其家庭資料的保密責任」與「了解特殊需求學生身心特質與學習特性」
其得分為最高(平均數=4.16),「訂定適切的個別化教育方案,並加以 落實」次之(平均數=4.11),而「了解特教相關的模式、理論與哲學觀」
其得分為最低(平均數=3.39)。
由上述可知,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 可行性程度與重要的程度上針對學生個人資料的保密上與充分了解學 生生理與學習狀態是可行的也是重要的,特殊教育教師必須充分了解
學生的狀況而設計符合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與教學活動,顯示特殊
二、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的可行性與重要 性其差異性分析
根據表 4-20 所示,可行性程度與重要性程度成對變異數差異之平 均數呈現負數,顯示可行性程度的得分較重要性程度得分低。而可行 性程度與重要性程度在成對 t 考驗(t-test)可發現,所列各項指標均達 顯著差異,顯示特殊教育教師認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可行性程度 程度較低,但重要性程度較高,彼此之間具有差異。
由上述可知,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 其重要性程度高過可行性程度,兩者間差距已經具有差異性存在,表 示在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雖然知覺其具有重要性,但在實 施執行上面是較困難。
表4-20 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專業發展評鑑指標可行性程度與重要
「可行性程度極高」範圍,顯示所列之17 項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評鑑指 標是有其重要性。
陳麗如等人(2007)指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訂定 應注意到評鑑之可行性,為了讓評鑑指標落實於評鑑過程中,因此研 究者依據陳麗如等人(2007)所採用的模式進行指標的選取。首先研 究者依據表 4-21 所示,可行性與重要性平均數其差距約在.3-1.0 間,
因此擬以.65 作為兩者選取之差距。本研究並以 3.15 及 3.80、3.25 及 3.90、3.35 及 4.00 三組數據進行選取的考量,結果發現若以第一組配 對分數為選取之切截點,只會刪除 1 項;若以第二組配對分數為選取 之切截點,會刪除 3 項;若以第三組配對分數為選取之切截點,會刪 除5 項,數量較多。為了保留適當的標準量,故選取 3.25 及 3.90 為切 截點。
根據上述之切截點進行刪除,可行性方面包含有「關注學生教育 機會的公平性」(平均數=3.12)、「展現教育熱忱和專業使命感」(平 均數=3.18)與「了解特教相關的模式、理論與哲學觀」(平均數=3.20);
重要性方面包含有「了解特教相關的模式、理論與哲學觀」(平均數
=3.20)。
由上述可知,特殊教育教師雖然知覺所列 17 項特殊教育教師專業
發展評鑑指標都具有其高度的重要性,但考慮到完整資料呈現的可行
其家庭資料的保密責任」與「了解特殊需求學生身心特質與學習特性」
其得分為最高;「訂定適切的個別化教育方案,並加以落實」次之,而
「了解特教相關的模式、理論與哲學觀」其得分為最低。
推究可能原因,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 標可行性程度與重要的程度上針對學生個人資料的保密上與充分了解 學生生理與學習狀態是可行的也是重要的,特殊教育教師必須充分了 解學生的狀況而設計符合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與教學活動。評鑑指 標上應因教師不同背景而思考不同的內涵,特殊教育的工作性質應放 入其中(陳麗如等人,2006),因此特殊教育教師對於「特殊教育教 師專業評鑑指標」可行性程度與重要性程度較傾向與日常的從事教學 工作相關的內容做為指標較為合適。
(二)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的可行性與重 要性其差異性討論
可行性程度與重要性程度在成對t考驗(t-test)在各項指標均達顯 著差異,顯示特殊教育教師認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可行性程 度程度較低,但重要性程度較高,彼此之間具有差異。推究可能原因,
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雖然知覺其具 有重要性,但在實施執行上面是較困難。本研究結果與陳麗如等(2007)
相同,對於教師評鑑之檢核重點普遍認為是重要的,但對於可行性則 持較保守態度。因此,特殊教育教師評鑑指標應同時考量其可行性,
較能讓指標之運用達到務實可行的目標。
(三)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選取之討論
陳麗如等人(2007)指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訂定 應注意到評鑑指標應具備可行性與評分客觀性,依照研究者訂定之選 取標準,刪除「關注學生教育機會的公平性」、「展現教育熱忱和專 業使命感」與「了解特教相關的模式、理論與哲學觀」。訂定較抽象 的指標在執行評鑑工作時,對於評鑑人員與被評鑑人員之間的認知誤 差有可能會讓評鑑公平性受到質疑,在指標的訂定應同時具有可行 性、重要性與具體性。本研究保留14 項同時具有可行性與重要性指標:
「以特殊需求學生的權益為最高考量」、「了解自己的實務與能力限 制,尋求適切之協助與合作」、「善盡特殊需求學生及其家庭資料的保 密責任」、「了解特教的相關法令與基本政策」、「了解特殊需求學生的 定義與鑑定的相關議題」、「了解特殊需求學生身心特質與學習特性」、
「了解特殊需求學生的評量方式評鑑流程」、「適切地對特殊需求學 生、家長、監護人員或相關教師解釋評量的結果」、「訂定適切的個別 化教育方案,並加以落實」、「適當處理班及偶發事件」、「提供特殊學
生相關療育事件」、「協助處理普通班內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與適應問 題」、「有效預防特殊需求學生可能發生的特殊問題」與「積極參與專 業進修研習或成長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