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綜合本研究各項研究問題,根據研究結果分析討論,獲得以下的 結論:

一、 影響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意見

(一)特殊教育對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影響參與程度之次序

1.評鑑人員或教學輔導人員是否具備專業性(評鑑人員或教學輔導 人員的專業性是否具特殊教育專業條件);2.完整評鑑制度的規劃是否 達完善(包含宣導、試辦期、經費資源支持、後設評鑑制度、配套措 施)」;3.評鑑指標的選取是否適切(指標的選用是否能檢測出特殊教

育教師的個別專業);4.評鑑後提供的教師訓練與進修機制的規劃是否 健全(包含在職進修管道的建立);5.評鑑目的與結果的應用是否落實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以形成性目的為主);6.評鑑方法的使用是否具完 整性(目前試辦只著重在自評與同儕評鑑兩種);7.評鑑文化的時機是 否形成(包含評鑑氛圍、教學環境的改善、教師擴大參與、行政的支 持)」。

(二)特殊教育教師對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影響參與程度其背景不同 而有差異

不同背景變項特殊教育教師對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影響參與程度 對於任教班別部份達到顯著水準。任教巡迴輔導班之特殊教育教師「評 鑑文化的時機是否形成(包含評鑑氛圍、教學環境的改善、教師擴大 參與、行政的支持)」影響參與程度高於資優班之特殊教育教師。

不同背景變項特殊教育教師對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影響參與程度 對性別、年齡、特教年資、擔任職務、特教背景與特教班班級數未達 到顯著水準。

不同參與現況背景變項特殊教育教師對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影響 參與程度屬於「影響程度高」範圍,在看法上有所不同。學校是否參 與試辦的平均數(是<否),顯示學校有參與之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其影響程度低於沒有參加學校。個人是否有加入的平均數(是>

否),顯示有加入的教師在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影響參與程度其重要 性高過於未加入者。

二、 特殊教育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可行性之意見

(一)特教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可行性程度之排序

1.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 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2.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統一進行特殊教育教師 評鑑與教學輔導相關工作;3.聯合鄰近設置特教班或資源班之學校共同 研訂評鑑指標、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4.善用退休菁英特殊教育教師資 源,投入評鑑系統,研發適宜明確量化的評鑑指標;5.與縣市特殊教育 學校合作,由其特殊教育教師擔任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協助校內特 殊教育教師學習與成長;6.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訓 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排序 1.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 殊教育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屬 於「可行性程度高」的範圍。

(二)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因素可行性程度因其 背景不同而有差異

不同背景變項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因素可行

性程度對於特教班班級數與任教班別部份達到顯著水準。未具特教資 格之特殊教育教師在「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訓練 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可行性程度高於特教系/所/組與學 士後特教師資班之特殊教育教師。任教資優班之特殊教育教師在「推 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 人員資格」可行性程度高於分散式資源班之特殊教育教師。

不同背景變項影響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因素 可行性程度對於其性別、年齡、特教年資、擔任職務與特教班班級數 未達到顯著水準。

不同參與現況背景變項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 因素可行性程度屬於「可行性程度高」範圍。

三、 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之意見

(一)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的可行性與 重要性意見排序

1.善盡特殊需求學生及其家庭資料的保密責任;2.了解特殊需求學 生身心特質與學習特性;3.訂定適切的個別化教育方案,並加以落實;

4.了解特殊需求學生的評量方式與評鑑流程;5.適當處理班級偶發事 件;6.了解特殊需求學生的定義與鑑定的相關議題;7.積極參與專業進

修研習或成長團體;8.提供特殊學生相關療育資源;9.了解特教的相關 法令與基本政策;10.了解自己的實務與能力限制,尋求適切之協助與 合作;11.適切地對特殊需求學生、家長、監護人員或相關教師解釋評 量的結果;12.協助處理普通班內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與適應問題;13.

以特殊需求學生的權益為最高考量;14.有效預防特殊需求學生可能發 生的特殊問題;15.展現教育熱忱和專業使命感;16.關注學生教育機會 的公平性;17.了解特教相關的模式、理論與哲學觀。

(二)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的可行性與 重要性不同而有差異

特殊教育教師知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的可行性與重 要性達顯著水準,特殊教育教師知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可行性程 度程度較低,但重要性程度較高,知覺其具有重要性,但在實施執行 上面是較困難。

(三)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選取14 項可行性較高的指標。

依據刪除標準,保留 14 項指標,刪除 3 項可行性與重要性程度較 低之指標。保留 14 項同時具有可行性與重要性指標:1.以特殊需求學 生的權益為最高考量;2.了解自己的實務與能力限制,尋求適切之協助 與合作;3.善盡特殊需求學生及其家庭資料的保密責任;4.了解特教的

相關法令與基本政策;5.了解特殊需求學生的定義與鑑定的相關議題;

6.了解特殊需求學生身心特質與學習特性;7.了解特殊需求學生的評量 方式評鑑流程;8.適切地對特殊需求學生、家長、監護人員或相關教師 解釋評量的結果;9.訂定適切的個別化教育方案,並加以落實;10.適 當處理班及偶發事件;11.提供特殊學生相關療育事件;12.協助處理普 通班內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與適應問題;13.有效預防特殊需求學生可 能發生的特殊問題;14.積極參與專業進修研習或成長團體。